第572章 父女谈心

寒冬已至。

大雪喊着号子撕裂者牧民的耳膜,鹅毛般大的雪花,不知道压倒了多少人的帐篷。

数日前,重返奚族的奚万年,得到了奚族举族上下,极其隆重的接待。

多年不问世事,躲在暗处操纵大局的老族长,更是亲自穿上华贵的服饰,摆宴招待奚万年。

宴会上,各种许诺赏赐与亲情回忆并行,妄图勾起奚万年,关于父子间,多少年的亲情的回忆。

情到深处,老族长甚至泪眼婆娑,拍着奚万年的肩膀,“直到这些年老父亲委屈你了,在老父亲心中,你才是家族的顶梁柱,是奚族未来的希望。”

这话,其实多少是有些道理的。

但这份道理,不是老族长他本人的聪慧,而是现实世界的残酷告诉他的。

奚族投靠契丹之后,过得很凄惨。

被直接当成马前卒使唤,最终的结果是家族不仅没有兴盛,反而越发的衰落。

每次与大周的战事胜利,也从没有说,让奚族先一步挑选战利品。

这让奚族上下,几乎每个人,都怨声载道。

其次,便是奚族的掌权者者们。

奚万年的兄弟,有一个,算一个,早就没权利迷瞎了眼睛。

对于老族长来说,好控制是好控制。

但是被酒色财气掏空了身体的他们,哪里能立下多少战功?

眼下的情况是,契丹的势头越来越大,大周被打的抬不起头来,可奚族不仅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反而有被吞并的风险。

所以奚族想起了远在大周的奚万年,想的也不是彻底倒向哪一方。

本质思想,还是做骑墙派,两边儿不得罪,然后从中攫取好处罢了。

对于家族这种愚蠢的想法,奚万年自然是懒得去辩驳的。

他先是假意许诺老族长,麻痹其心智,然后在回到部落的第二日,便联合叶琛的虎贲都血洗了奚族。

这是一场极其残忍的屠杀,昔日奚万年的反对派,直接被屠戮了三分之二。

剩下的三分之一,因为稍微有些本事,又投降得快,留了一条性命。

至于那个躲在暗处呼风唤雨的老族长,也成了奚万年的囚徒。

虽然过的生活依然奢靡,但却没有丝毫的自由可言。

今的奚族,已经是李万年的一言堂。

夜色深沉,大雪呼啸着卷着漫天的白草,帐篷里不时传来羊群咩咩的惨叫声。

奚梦瑶在大雪之中,银盔银甲,手中大枪对着暴雪连连刺出。

凝神细想,又再次出枪,速度越来越快。

虽然不死中原抢客讲究一个枪法精妙绝伦,却胜在速度其快,且极有力道。

这是她偶然间叶家庄偶遇深夜练枪的叶五四老爷子学习到的枪法。

老爷子的大枪,并不花哨,但是却招招致命。

据老爹身边儿的老兵说,这种枪法不在战场上沉浸个十几年,根本就练不成。

奚梦瑶知道父亲没有儿子,所以她迫切地变强。

她也知道,叶琛率军北上,缺乏强援,娄师德和魏元忠虽然都是朝廷巨擘,但那都是垂垂老矣的人物。

他们能稳住想心态别给叶郎添乱就算不错了,指着他们帮忙,是几乎没有可能的。

所以只有自己变得足够强,才能帮得上父亲,帮得上叶郎。

冰天雪地里,奚梦瑶不知道练了多久,才收起了大枪。

从腰间掏出一张手帕。

这是叶郎发给大家伙的福利,自己因为身份尊贵,所以这张手帕是特制的。

所以她一直带在身边。

轻轻的在额头擦拭着汗水,脑海里却忍不住地想起了叶琛那高大英俊的身影,奚梦瑶的脸颊有些微红。

“站住!这么冷的天,跑到外面练枪,你不要命了吗?”

奚万年一改往日的嬉笑怒骂,一脸的肃然,俨然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雄主模样。

“爹爹,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管我?你再说我,明日我就带着嫁妆,千里远嫁给叶郎。”

“当真么?”李万年眼前一亮,喜道,“那臭小子想开了吗?你爹我重新夺回奚族,才发现奚族已经乱成一团糟了,没有个十三五年难以恢复元气,若是你能嫁给叶琛,哪怕是个小妾,只要有他的庇佑,对于奚族来说,也是个天大的机会。”

奚梦瑶笑吟吟道,“爹,你想什么美事儿呢?还让我嫁过去,沾人家的便宜?

人家叶琛过得是什么日子,一句话,五牙大舰世家就给拉出来了。

您莫非不知道,这一次,有多少世家投资了叶琛?

您自诩三百年难得一见的风云人物,莫非看不出朝廷已经控制不住河北道,叶琛组件的武骑民团,大多数的物资也是自募,将来就是一尊朝廷都动不动的封疆大吏的人物。”

“这等人物,你竟然想占人家便宜?你有那么大的本钱吗?”

“你呀你呀!”李万年一听,就摇着头训斥道,“你把男人想得太复杂了,往远处说,夏桀宠溺妹喜,纣王偏爱妲己,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这说明哪怕贵为君主,也难当美色的诱惑。”

“往近处说,最近小叶子的军中,盛传的话本,三国演义之中,不也有吕布戏貂蝉而斩其诱惑的故事吗?”

李万年以为自己一番加油打气,自家闺女一定是斗志满满。

结果斗志他没看见,却看见了闺女一脸的怒气。

她皱着眉头,不开心地对奚万年说道,“爹爹,你也太小瞧了叶郎了,他是何等人物,你竟然拿那些卑劣的腌臜之人跟他比拟?孩儿敢说,此番北上,叶郎定然能立下不朽的功业。父亲若是真想有所作为,便该举族投奔,帐前听命。”

李万年听完奚梦瑶的话,一脸不屑道,“臭丫头你说的什么话?你爹是什么身份,他叶老蔫是什么身份?与爵位而言,我是正儿八经的公爵,他才一个伯爵。与权势而言,他不过是一个总管罢了,而你爹我乃是一族之主。”

“你竟然让我去投靠他?”

“莫非你想举族之力,丰填你的嫁妆吗?”

“得得得,爹啊,您可别跟我祖父似的,整天担忧这个,担忧那个,夺您的家业。叶郎我跟定了,您爱去不去,有朝一日,我做了叶郎帐下的大将,您可莫要求到闺女门下,让闺女开口求叶郎给奚族一个休憩之地。”

“哎呀,你这闺女,怎么说两句,还急了呢?为父莫非看不清楚形式?如今家族你那些叔父和契丹使者的头颅,已经送往洛阳,这不就是明摆着的投名状吗?”

“只是治理部落与周边人的关系,就跟谈情说爱一般,不能太上赶着,上赶着的人,如何被珍惜呢?”李万年说道。

奚梦瑶却摇头,表示了自己的观点。

“爹爹,您终究是高看了您自己,也小觑了叶郎。”

“有一次温华在教导小壮时,我在旁边儿偷听,其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汉人中有个人叫黄帝,是少典的儿子,姓公孙,名轩辕。”

“史书说他,弱而能言。幼而循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

轩辕当时的世界,神农氏衰败,诸侯征伐不断,暴虐百姓,而身为天子的神农氏却不能征讨。

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

“爹,您在想想叶琛现在做的事情,虽然比不了华夏始祖,但是性质又有多大的区别呢?”奚万年听了女儿的话,瞬间沉默了下来。

因为熟读汉家文化的他,太知道汉人始祖黄帝的故事了。

“自家闺女的话没说完,但是他是知晓的,炎帝想要入侵诸侯,诸侯都跑到了黄帝手下。

于是轩辕黄帝,修仁德,操练兵马,发展农业、文化,通过治理,让治下的百姓都过上了好日子。又训练了熊、罴、貔、貅、豸区、虎等多支精锐部队,与炎帝在板泉多次交锋,最终取得了天下共主的称号。

“叶琛定然是比不过黄帝的,而自己也定然是比不过昔日的天下诸侯的。但又一点很明确,那就是叶琛所做的事情,自己根本就不配跟人家谈条件,而是应该像是女儿说的那样,乖乖的跑过去,献出自己的一切,为其驱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