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任元浩醒来的时候,萧月早已带着所有人离开,当他睡眼惺忪的走到桌案位置的时候,好几封铺满香水味道的信签纸搁在桌上。
看到这一幕,任元浩顿时想起高中时代,令人神往的书桌抽屉。
一般情况,班花的抽屉里每天早晨都会多出十来封书信,在那个年代,人们对于笔纸传情的依赖,远远大于现在的各种高科技社交软件。
那时,人们相信把想说的话,以笔墨镂刻在信签纸上,再喷上一些廉价的香水,会有一种奇异的魔力。
可后来,等到那时的男男女女长大,忽然才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拥有魔力的不是那些东西,而是颜值、金钱。
不过,那时的爱情比现在纯粹得多,不是现在你一句小哥哥、小姐姐,再送上两句发嗲的话,就算是表白了。
那时,人们热衷于那些盗版光碟里的歌词,信签纸里飘着各种唯美而又含蓄的表达句式,信的末尾,通常还要加上一段当下流行的歌词作为总结。
有时候,任元浩会觉得,那就像是打官司的时候,最后的总结陈词,成败,却永远不会因为你文采斐然而掳获芳心。
或许是触景生情,任元浩忽而变得极为落寞。
在他那个年代,他永远也不敢奢望课桌抽屉里有着令人目眩神迷的书信,那时的他就像是扔在人群中也找不出来、普通到自己都讨厌自己的地步,加上来自小镇山村,自卑与生俱来。
那些粉红色的回忆,永远属于容姿焕发的人。
可现在不同了,他已经变成那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情圣,可是,你牛逼,你能把那些如星辰般陨落的人召唤回来吗?
任元浩苦笑着,如人饮酒,冷暖自知。
他收起这些信签纸看向窗外,天气依旧阴郁得像是恐怖电影里恶灵降世的样子,这家店因为一场细雨,生意看来并不怎么好,烟囱里徐徐上升的烟气沉郁得像是一团团棉花糖,老板娘抱了一堆马料,悉心照看着他的那匹汗血马。
马儿见了草料似乎并不兴奋,呆滞无神的摇晃着马尾,全身的毛发莹亮得像是磨砺的剑。
任元浩踱步而出,老板正好端着一些刚刚出锅的肉饼还有马奶,险些和他撞个满怀。
“哟,这位爷终于醒了,想必一定是饿了吧?”
任元浩勉强挤出一丝微笑道:“老板,谢了,我想问一下,我的那些朋友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老板几乎想都没想,“一大早就离开了,还说不要吵醒你。”
“好的,老板,谢谢了,我今日也要离开,这些钱你收下。”
任元浩刚刚掏出了几千块,谁知不远处赫然传来一连串急促的马蹄声!
老板一听马蹄声,眉头微皱,赶紧将任元浩和他手中的钱一道往门内推,战战兢兢、一脸惶恐的道:“这位爷,财不露白,您赶紧进去找个地方躲着,这些人不讲理的,要是被他们发现你的财物只怕~”
“这个年头还有这种事?”
“没办法,我们靠着沙漠和城市的边缘,有些规矩必须得懂,我们交了保护费,不会有事,您自个儿可要躲好了。”
话音刚落,老板顺势迅速拉上了门,调整好了姿态和面部表情,迅速远离房屋。
刚刚走到带着细软沙子的院落,人未至,烟尘先至,而跟在卷舞烟尘中的人,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涌入了院落。
“各位爷,今年来得好早,吃过中饭了吗?我这里还有好些肉饼和马奶,各位爷将就将就?”
老板诚惶诚恐地端着肉饼马奶走到为首一人的马前。
只见,端坐马上的男人,满脸都是被风沙肆虐过的痕迹,头上缠着布条,一双冷厉的眸子像是一把明晃晃的刀子,直刺老板心脏。
“哟,看来最近生意不错,做了这么多肉饼?”男人话音未落,立马抽出马颈一侧的弯刀,直接架在老板脖子前。
老板吓得双腿直哆嗦,声音也跟着颤抖起来,“大爷您息怒,不知小人怎么得罪了大爷,还请您明示啊~”
“去,赶紧把那些住店的家伙都叫出来,我不为难你。”为首一人撕下头巾,前额顿时出现一条极其夸张的刀疤,几乎横贯了整个额头!
老板看到那条疤痕,又看了看带在他脖颈上的二十颗兽牙项链,顿时吓得心惊肉跳,双脚一软,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很明显,他知道项链代表着什么,也同样明白额间的伤疤代表着什么。
在沙漠中,掠夺者的额间都会划出一条伤疤,越是凶悍有本事的男人,这条疤痕越是夸张恐怖,只不过,掠夺者一般不会为难临近城市的商贩,每年都会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权且当做保护费。
可是这些人气势汹汹,看他们座下马蹄的情况,还有身上的风尘便可知道,这些掠夺者似乎急奔了许久,加上马儿停驻的片刻,兀自喘着大口白气,更加证明了老板的猜测。
因此,这一拨人,要么是遇到了什么灾难,要么是追逐着什么重要的人、或是货物。
“这位爷,最近小店几乎没有客人,这些肉饼我本来是要拿去冻起来的,以备不时之需,所以,您让我到哪里去给您喊出什么客人来啊?”
老板话音刚落,这个掠夺者倒也不傻,直接仰头看了过去,数匹骏马兀自吃着草料,其中更有一匹汗血马,高傲的仰着头颅,打着响鼻。
“是么?那你告诉我,那些马怎么回事,尤其是那匹汗血马,以你的财力,能够养得起?”
掠夺者森冷的刀刃在说话间已经切开了老板脖颈的皮肤!
就在此时,老板娘弃了草料,操起一把砍柴刀就要跟掠夺者拼命!
谁知,为首的掠夺者只是扬起马蹄,弯刀向上一扬,老板娘的刀便被震飞了开去。
“不想死的话,赶紧让那些混蛋滚出来,只要他们留下钱财,我保证不取人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