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霆霄听见她低呼,立即将自行车停在一旁,用单腿支撑着。
“怎么了?”
“没,没事,刚刚差点掉了。”
陆霆霄想都没想,回手抓住她的手腕,放在腰上。
用低沉的嗓音提醒:“扶好。”
沈莞触手是一片温热,隔着薄薄的军队衬衫,紧实的肌肉存在感那样强烈。
直到了这一刻,她深切意识到,骑着带着自己的男人是她的丈夫,不出意外的话,他是要跟自己携手共度一生的人!
以后他们不光要朝夕相对,共同经营起一个家,还得有更亲密的接触……
脑子里不知想到什么,阳光下的女孩儿脸蛋爬上了一片粉色,灿盈盈的,像是刚刚绽放的花骨朵,美丽又动人。
而随着自行车越往前走,陆霆霄骑车的速度也快了起来,颠簸让她扶紧了他的腰身,她也能够感觉到,他笔直的脊背,下紧绷而有力的腰部线条。
那手感,大概只有摸过才知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沈莞不是尼姑,27岁的陆霆霄在这里显大,但在后现代,依旧是小鲜肉级别,不论是那颜,那腰,那腿,绝对秒杀八九成的男人!
正当沈莞思绪跑偏的时候,家门口到了。
陆霆霄将车子停下,依旧是单腿撑着,让沈莞先下。
短暂的旅途结束,沈莞也赶紧收回手,但并不妨碍她眼睛偷偷的,在男人腰上流连忘返了一番。
啧,确认了,贼细!贼给劲儿!
“那我就先进去了。”沈莞眼睛占完便宜,心虚的跑的比兔子还快。
陆霆霄并没急着走,把自行车停在边上,跟在后头进了院子。
沈莞打开房门,前天下雨导致屋子里发潮,一股霉味儿缭绕在屋子里,她赶忙将门窗都打开透气。
刚准备把被子都拿去院子里晾晒,一双大手便接了过去。
“我来。”
“呃,你没回去呢。”沈莞不知为何,有点儿不敢直接看他眼睛。
她觉得喜欢一个人不应该这么快,应该是被男色吸引,稍微对他有了点儿好感,嗯,应该是这样!
又在她发呆的工夫,陆霆霄帮她把被子晾好。
孙如跟沈国良走得慢,这时候才进门,见陆霆霄在院子里,干脆留他在家里吃午饭。
陆霆霄也没有客气,他既然跟沈莞和好,理应多在岳母家待一待,让邻居们都看见。
他见沈国良拿着斧子,就知道他想劈柴,懂事的走过去说道:“爸,我来吧。”
沈国良转过头,看着逆立在光线中的陆霆霄,想起了他跟闺女婚事定下的那天,闷着头给他们家劈了半屋子柴火,他跟孙如烧了一个月才用完。
他一边点头一边笑:“行啊,但是你可不要劈太多,现在天不热,柴火用不了太多,放久了发霉,不好点。”
“好。”陆霆霄答应,埋头开始干活,院子里,登时响起劈木头的声音。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沈国良最看重陆霆霄的一点,就是他的忠厚跟孝心,哪回上门都不空手,还会把家里的活都干完。
说起陆霆霄上门不空手这件事,让沈国良最记忆犹新的,大概就是上回他拎着包裹把闺女给他送回来。
沈国良当时心里就凉了半截,村子里有孩子流言传来后,他整夜整夜的睡不好觉,为女儿错过这么一个好女婿可惜。
万幸的是,这俩孩子又和好了,沈国良怎么看陆霆霄都高兴,对他说:“我去小卖铺打点儿酒,中午把你爷爷叫来,咱们爷们三个喝两杯。”
“行。”陆霆霄抬头答应,随即继续劈柴。
……
沈国良打回了酒,说的是小喝两杯,可坐在饭桌上喝多少,做主的就是肚子里的馋虫了。
尤其沈老爷子爱喝这一口小烧,又有孙女婿陪着,老人家高兴起来,一杯接着一杯的碰,饭吃得差不多,沈国良打回来的一斤白酒也差不多见底。
沈国良把最后一口给三个人分光,喝完先将老爷子送回去。
孙如站在外头等着,见了他就说:“一会儿你跟霆宵说,别让他走了,莞莞屋里又不是没地方,够他住的!”
“对,我去跟他说!”沈国良笑眯眯的进了屋:“霆宵下午不去部队了吧?”
“嗯,今天放假,不用去。”一斤白酒,沈国良跟老爷子其实只喝了半斤,他做晚辈的为了让长辈进行,跟着陪了半斤。
他平常都不喝酒,猛地喝下来,不免泛起头晕。
沈国良跟他商量道:“那下午就别走了,困了在家睡一觉,晚上还能帮我收收粮食。”
陆霆霄看着岳父的笑脸,犹豫了一下,最终答应:“行。”
……
沈莞斗流氓那天砸了两个筐,好在蛋早早卖完了,没有造成什么损失。
吃完饭她把钱包拿出来,数数最近的收益,不算本金,光赚的有一百六十五。
加上放在药房的蟾蜍,约么能多个二十块钱?
在家的这些天不能出门收鸡蛋,那她也不能闲着,正好这几天不热,她把钱收拾起来,换上干活的衣服跟鞋,准备上山坡上去找找人参。
她刚提上鞋起来,屋门口的光就被高大的阴影给挡住了。
陆霆霄喝多酒有些上脸,漂浮不定的眼神看起来,显出几分醉意。
“爸让我在家住一天。”
“啊……”沈莞点点头,没问他愿不愿意。
既然他直接过来,就说明已经答应了。
“那你睡一会儿吧,我把被褥都拿进来。”沈莞往外走。
陆霆霄说:“不用,我在桌上靠一会儿就行。”
他记着沈莞爱干净,不让他睡床,现在也是照做。
沈莞并没想到这一点,柔和道:“坐着怎么能睡好觉?我把床铺好,你先歇着,我这会儿刚好出门一趟。”
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为跟他生疏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