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阳光穿过了窗帘的缝隙,洒进了房间,床上躺着的正是塔迪斯,昨晚回到镇上,找到下榻的酒店时已经凌晨三点多了,范辛海给他直接定了一个酒店最豪华的单间,这是塔迪斯十六年以来享受过的最好的待遇,而且很利索的给了他十个银币,这几乎等于他三个月的工钱,但塔迪斯猜范辛海拿到的肯定更多,估计可能是以金币为单位。因为那个名为莎莉夜的女伯爵当时说的可是“赏”字,再加上那个家伙出手这么阔绰,肯定这十银币对他来说都是“小钱”了,所以范辛海才给的这么痛快。
不过回想起来昨晚还是心有余悸,因为这个不着调老板竟然真给他叫来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大姐姐”,如果不是他再三拒绝,以辞职相逼,估计昨晚就可能失去自己宝贵的第一次了,真是好险。
塔迪斯起来一边洗漱,一边回忆范辛海临走前搂着那位“大姐姐”上下其手时说的话,说近三天塔迪斯可以好好休息,后天傍晚前两人在罗萨克市里的圣亚伯汗大教堂集合,到时候打他的名号即可。
目前塔迪斯所在的地方距离家乡比尔博小镇坐马车的话,也要半天的路程,于是塔迪斯赶紧去吃了顿不错的早饭,买了些点心、化妆品和一件今年流行款的红色披风,约了辆城镇之间往来的“镇际马车”,有座位的那种,再次踏上了归乡之旅。
颠簸了五六个小时以后,抵达了拉尔小镇,再走个两公里路,就来到了自己的家乡,斯摩格村。
至于自己的家,则一眼就能看到,就是村口处的酒吧,黑马酒吧。
得益于斯摩格村往南是著名金矿山脉,很多想一夜暴富的人,都要路过这个毕竟之地,许多淘金成功或者失败但还总归有命回来的人,也必然要通过这里返回,黑马酒吧都是一个很不错的歇脚之处。
酒吧里除了自己的小姑姑,还有一个就是常年在这里工作的酒吧女郎塞拉婶婶。这位五十多的老阿姨长的膘肥体壮,可以轻易的揍趴下两到三个酒鬼,她在酒吧柜台常年放着一根狼牙棒和一把火枪,其战斗力在同年龄段妇女里堪称翘楚,而且她还是一个老姑娘,据说她年轻时还是很漂亮的,可怜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
至于小姑姑,卡莲·莱茵哈特,则是整个村里的最靓丽的花朵,别的不说,就拿最近相识的萨莉亚和莎莉夜相比,卡莲无论在各种程度上都要“略胜一筹”,有时候塔迪斯都感慨,这样的小姑姑不去当个贵族妇人真是可惜了,甚至当个王后都完全没毛病,因为她的能力学识可不止是村姑这么简单。
因为,之所以黑马酒吧能在淘金者的必经之路上经久不衰,而且能在仅有两个女性操持之下平安无事,主要是他的小姑姑,卡莲·莱茵哈特够强!她是天生的怪力女和天才,什么单手拉疯牛、单脚踹疯马等等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都干过。据说卡莲八九岁就跟着老士兵学习各种武艺和枪法,有传闻还曾学习过高超的魔法和炼金术,十二岁离家出走当了三年的佣兵去冒险。好巧不巧衣锦还乡不久后,塔迪斯一项老实巴交平平无奇的父母就突然失踪了,于是年仅十五岁的姑姑不得不接下了养活侄子的任务,把才十岁的塔迪斯养大成人。
自进镇里当小皮匠,塔迪斯已经有半年多没有见到卡莲了,也幸亏遇到了范辛海这个老板,他也算是某种程度上的衣锦还乡了。作为自己仅剩的亲人,塔迪斯深知姑姑是真心疼他,一个自己还没长大的小姑娘,当爹当妈的把他拉扯他,这份亲情和恩情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
推开酒吧的门,只见里面一如既往的乱七八糟和乌烟瘴气,众多酒客在这里聊天谈生意,在见到塔迪斯进来以后,有好多个常客开始兴奋的起哄起来,
“哦呦呦!看看谁来了!我们的塔迪斯小妹妹!呃不,小兄弟!”
“欢迎黑马酒吧的第三朵花回家!兄弟们,端起酒杯庆贺吧!”
塔迪斯无奈的笑了笑,以前自己没少被小姑姑逼着女装当酒吧女郎,可真是没少被那些混蛋们调戏。
“哦天哪!塔迪斯,你怎么回来了。赚到钱了没?没有的话赶紧麻溜的滚蛋吧,不然卡莲小姐一定会打死你的!”
在众多起哄声中响起了最刺耳的女高音,只见打扮的花红柳绿的塞拉婶婶开心端着酒盘向自己走来,顺道将一个占她便宜的酒客抓着脑袋往桌上猛地一磕,那人就瞬间滑到桌子底下了。
“塞拉婶婶,好久不见,您更漂亮了。”
哈迪斯被塞拉来了个熊抱,这位长辈虽然嘴上不着调,但是真的在过去的数年里一直扮演着母亲的角色,从某种程度上照顾了他和小姑姑两个人。
“臭小子,别光说好听的,没给你婶婶带点啥好东西?”,塞拉搂着塔迪斯开玩笑道,同时补充说,“卡莲小姐去仓库搬酒了,马上回来。”
“哦,我说呢,吧台上咋没看到小姑姑。”
塔迪斯熟练的走进吧台,放下行礼道。
就在这时,酒吧门再次被推开,瞬间整个屋里气氛再次高涨。
“看哪!酒吧女王回来了!我赌什么来着,她这次肯定带着两桶酒回来,给钱给钱……”
没错,门口站着的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肌肤胜雪,发如黄金,身姿妩媚婀娜、凹凸有致,眼眸如星似月,高傲而深邃,嘴角处露出一抹睥睨天下的笑容,来者正是村里的一代传奇,卡莲·莱茵哈特。
哐!卡莲将两桶八十斤装的酒桶轻松的放到柜台上,拿起抹布擦了擦手,笑着打量了一下塔迪斯,道,
“没赚着钱被赶回来了吧?愣着干嘛?赶紧换上女装接客!”
一听这话塔迪斯瞬间炸毛,赶紧送上自己剩下的五枚银币,和那件时尚款红色披风。
“姑姑大人请笑纳。”
塔迪斯一脸谄媚的道。
“哎呦不错哦?”卡莲接过钱揣兜里,并试穿了一下披风,还可爱的转了个圈圈,最终满意的说道,“女装就免了,赶紧伺候客人,不然晚上没饭吃。”
呼……塔迪斯瞬间长出一口气,这个小姑姑,总是喜欢瞎胡闹,然后就赶紧老老实实的干起活来。
吱……,酒馆的大门第三次打开了,而后走进来一个颤颤巍巍的身影,定睛一看,是村里的落魄作家,人称六叔,只见这个三十出头的年青人,头顶上却只有寥寥几根头发了,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虽然他快秃了,但没有一丁点变强的意思。
只见他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摸出了几个铜币,对塔迪斯说道,
“好久不见啊,塔迪斯,呐,给我来一杯麦芽啤酒,另外再来半块黑麦面包。”
“呀呵,有钱啦六叔?是不是你又偷了别人小说的手稿啊?!”
见此情景,立刻有其他酒客拿他开心。
六叔一听这话,瞬间脸色窘迫的红了起来,连连摆手道,
“不要乱说,不要乱说,绝对原创。”
“真的吗?听说前两天你去偷人家郎叔的手稿被人发现了,然后给摁在地上各种摩擦?”
一个大胡子佣兵毫不客气的戳穿道。
六叔一听急的仅剩的几根头发都竖了起来,连连辩解,什么“作家偷书稿怎么能叫偷,那叫剽窃”,“自古以来师夷山寨以自强,山寨了就是自己的”等等。
一时间,大家都被六叔逗乐了,酒吧里充满了集体的欢声笑语,连卡莲的笑容也更加灿烂了。
她再次看向自己小心翼翼干活的侄子,欣慰摸了摸他的脑袋,道,
“晚上给你做你最喜欢的烤鸡翅,不论怎样,回家就好。”
是啊,回家真好!
塔迪斯点了点头,轻轻的嗯了一声,继续起自己的工作。
(感谢越郎兄的票票,这弄得怪不好意思的嘿嘿(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