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章 有人牵肠挂肚

一只二级尸兵,围着自己的同类闻个不停。

它很好奇自己的这个同类身上,怎么会有人味?

“闻,闻,闻,闻你大爷闻”!

李少卿伸手拧断了二级尸兵的脖子,这只丧尸围着他转了两三圈,一直在闻他身上的味道。

原本李少卿在忙活着给丧尸做开颅手术,懒得搭理这只丧尸。

可它总在作死的边缘试探,李少卿就只好送它归西了。

战场上有太多丧尸尸体了,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

一具丧尸尸体就是一颗血精,几十万丧尸尸体,就是几十万颗血精。

李少卿现在痛并快乐着,血精很多,随手就可以挖到二三级血精。

这要是放在前世,是他不可想象的,可是现在都摆在他面前随便他挖。

李少卿把拧断脖子的二级尸兵剁碎后,再次涂满自己全身,遮盖住身上的人味。

其它丧尸都在忙着吞食变异兽的血肉,没有功夫搭理李少卿。

不得不说,这些变异兽的血肉能量特别充足。

很多三级尸士,在吞食了足够多的血肉后,直接进阶四级尸尉。

每只进阶尸尉的丧尸都会仰天嘶吼,可下一秒,就会有一支利箭射穿它的脑袋。

战场上多了李少卿这个家伙,简直是所有进阶四级尸尉丧尸的噩梦,谁进阶谁就死。

弓箭最容易远攻和偷袭,动静小,威力大,丧尸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漂亮,又来了一颗,二十三颗了”。

李少卿用匕首挖出来血精,然后迅速装起来。

高等血精对低等丧尸的诱惑力也很大,低等丧尸吞食高等血精,同样能加速自身进化。

李少卿已经在这片战场上,待了两天时间了。

他白天挖血精,晚上就扛着变异兽的尸体离开。

去五六里外的一个小型超市搞烧烤,顺带着处理一下收集到的四级血精。

现在他的战力已经进阶到五级了,放眼整个战场,他就是当之无愧的老大。

聚集地里的大火已经熄灭了,那里也被烧成了一块白地,什么都没留下。

李少卿为了处理血精,不得不跑了五六里路。

这才在一个小区里面,找到一个小型超市,还找到了糖、盐、瓶装水。

按照糖盐水1:1:100的比例,处理好血精后,李少卿就开始服用血精,再次进阶。

人类幸存者越到后期进阶速度越慢,原因就是资源不足,血精不够用。

丧尸进阶到四级以上,就开始拉帮结派控制一群手下了。

人类根本没多少办法,单独猎杀四级以上丧尸,所以也就造成了四级以上血精的稀缺性。

这次李少卿亲眼目睹了聚集地、变异兽群、丧尸群的三方会战。

他又出手搞偷袭,弄死了五级尸校。

所以才捡了个大便宜,只是这种好事真的不常有。

现在他死赖在战场上不愿意离开,就因为这里的血精实在是太多了!

挖不完,根本挖不完!

一分钟可以挖十二颗血精,一小时就是七百二十颗。

一天二十四小时连轴转,也不过能挖出一万七千两百八十颗。

可是战场上有三四十万丧尸尸体,李少卿即使不眠不休的干活,也得要二十多天才能挖的完。

人不是机器,会累,别说连续挖二十四个小时了,连续挖八个小时手就抽筋了,想吐,心里变得麻木。

李少卿在战场上待了七天时间,渴了喝瓶装水,饿了就地取材烤变异兽,身上的伪装也没了。

现在战场上除了尸臭味还是尸臭味,李少卿身上的那股子人味被完全遮掩。

哪怕是丧尸游荡到他身边,都不一定能够闻到他身上的人味。

最近三天,越来越多的三级尸士进阶四级尸尉,频率越来越快。

被群殴至死的猛兽,多数都有五级的实力。

它们的血肉对于三级尸士而言,那是十全大补丸,吃一口都能飘飘欲仙。

眼见战场上的尸体都开始腐烂,丧尸群把能吃的都吃干净了。

天空无数变异鸟在盘旋,目光都在盯着地上丧尸的尸体。

“该回去了”!

李少卿喃喃自语,收拾好行李,起身离开战场。

这么多天的时间,他自己也不知道挖出来多少血精。

但是他一直记着四级血精的数量,两百四十二颗。

其中被李少卿给弄死的尸尉,就有两百多个。

要是这么多四级尸尉,没有被李少卿给悄无声息的给弄死。

那么用不了多久,这群尸尉就能再次诞生出来五级尸校,甚至有可能会出现六级尸将。

到时候,方圆百里范围内的聚集地,都会遭受灭顶之灾。

“久居兰室不闻其香,久居鲍肆不闻其臭,这句话一点都不假啊”!

李少卿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他在战场上待的久了,对于丧尸特有的腐臭味都适应了。

当他走出战场范围,闻不到尸臭味后,才知道外面的空气竟然这么清新!

李少卿特意去了一趟杨山公园别墅区,在309别墅里,发现了大量干涸变黑的血迹,没有发现什么丧尸。

他在别墅里转悠了一圈,拿了两张全家福的照片就离开了。

回去的路上,李少卿直接穿过老城区和经济开发区的中心地带,没有发现有多少丧尸。

这是个好现象,至少这里成了无主之地。

只要把大时代广场聚集地,附近的丧尸群想办法引走。

那么整个宋城,都将要落入李少卿的手中,任其予取予夺。

在路上李少卿把身上的脏衣服,脱得一干二净。

然后砸开一家服装店,直接在店里用收集来的几桶纯净水,洗了个凉水澡,把身上的脏东西都洗的干干净净。

只是洗的再怎么干净,身上还是有一股若有若无的尸臭味。

他在战场上待的太久了,那股尸臭味也把他腌入味了!

李少卿不得已的情况下,在老城区的一家卤食店里,找了一个大铁锅。

把锅刷洗干净后倒入纯净水,碾碎两颗一级血精丢进水里,把水加热到五十多度。

看着水面冒出热气后,李少卿脱光衣服跳进锅里,来了个水煮活人。

在前世每个拾荒者身上都有尸臭味,拾荒者甚至巴不得身上的尸臭味越浓越好。

最好能盖过人味,这样才能减少被丧尸发现的几率。

但是聚集地的人,都很讨厌尸臭味。

拾荒者们不得已之下,研究出了去除尸臭味的办法。

李少卿作为拾荒者中的一员,自然也会这种办法。

马上就要回末日庇护所了,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他都不想让自己身上的尸臭味熏到顾薇芷。

十分钟后,李少卿从热水里跳出来,用毛巾胡乱的擦干头上的水,身上的水直接被他蒸发干了。

换上一身新衣服,把弓箭、长刀、匕首上的尸臭味也都去除掉,李少卿这才收拾东西走人。

回去的路上,李少卿砸开一家黄金珠宝店,从里面拿走了一条铂金项链。

虽然这玩意现在没了什么价值,但也一样能哄女孩子开心。

“你这些天去哪了,怎么才回来”?

顾薇芷带着哭腔,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李少卿。

确认他没有什么伤,这才扑进他的怀里,紧搂着他不放。

李少卿一走就是十天,期间没有任何音讯,顾薇芷早就担心的不得了了。

要不是李少卿说出去办事,没有告诉她具体位置,她早就带着大胖二胖找过去了。

末日庇护所内,不止顾薇芷担心李少卿的安危。

彭琪、许胭脂、孙若萱几人,也担心他的安危。

末日之中,人命比草贱。

万一李少卿死在某个偏僻的角落里,顾薇芷几人想给他收尸,都找不到他的尸体。

“好了好了,我不是安全的回来了吗!别哭了,再哭脸都花了”。

李少卿轻轻拭去顾薇芷的眼泪,轻声安慰着她。

彭琪、许胭脂、孙若萱、肖宇梁、赵勇几人看到这一幕,也都没再过来寒暄。

几人都悄悄的转身走人了,给两人留出来独处的空间。

“我去你家了”。

顾薇芷猛的抬起头来,用希冀的眼光看着李少卿。

李少卿不忍心告诉她残忍的真相,但是也担心她以后会被有心人利用,权衡之下说道,

“你家里有很多血迹,应该有人变成丧尸了,但是也没留下别的什么痕迹。”

“也许你的家人还有人活着,跟着大时代广场聚集地的人去了豫章市。现在大时代广场聚集地的人都迁徙了,以后如果有机会,我陪你去豫章市找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