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这个胆子吗?

“触手?”

秦锋的瞳孔微缩。

门不像镜子,映照在其上的影子会显得模糊扭曲,但这诡异的触手之影,着实太为明显,并非是光影错位所造成的特殊视觉效果。

他正皱眉。

一道身影。

出现在门口。

身躯高挑,一米八五,体型修长,西装笔挺。

脸上的金丝眼镜奢华贵气。

皮肤白净秀气。

头发打了胶。

三七分。

梳得一丝不苟。

秦锋记得这个青年。

在陆云松第一次来访旭日巨兽工厂的时候,这个青年便跟随在其身后,类似于秘书,被陆云松唤为“小陈”。

也是一个上城之人,就是不知道具体来历为何,精英背景?还是更高一层的权贵背景?

想到方才的触手之影。

秦锋目光下意识游移在这位“小陈”的手臂、双脚处。

就见对方双手插兜,没有丝毫褶皱的西装裤光滑平整,裤管的尺寸裁剪得刚刚好,微露出白净骨感的脚踝。

而在脚上,则是一双精致锃亮、甚至能映出倒影的名贵黑色皮鞋。

眼见这位“小陈”四肢正常。

秦锋本就微蹙的眉头。

越发紧皱。

触手呢?

刚刚那么大一个影子的触手呢?

那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难道是陆云松从上城带下来的新型血肉智能警卫?

青年方一进门,目光就直接略过了秦锋,看向办公桌上的透明玻璃盒。

随着视线凝聚在玻璃盒中那些散发着血红色光芒的晶体上,尤其是其中一块足有核桃大小、色泽殷红至极、颇有种耀眼炫目之感的块状晶体,他的双眸,顿时绽放出了浓浓的、惊喜的精芒!

“果然!是块晶!足有中品品质的泰坦块晶!”

青年的呼吸急促起来。

神色激动之际。

更是难以抑制地流露出了一抹贪婪。

但他很快似想到了什么。

目光瞥向办公室内的某处。

透出一抹忌惮。

随即眼中的贪婪很快收敛,极力让自已显露出平静的神色。

如此。

他方才慢之悠悠地挪动脖子。

微抬着下巴,将高人一等的视线,转向仅距离他不足一米远处的秦锋,淡淡说道:

“陆总正在和你们老板刘旭日谈话,待会儿就过来,你先把陆总要的东西拿给我,然后等着。”

“噢,好的好的……”

秦锋却是根本没在意这“小陈”的傲慢语气。

他所在意的。

是方才对方下意识惊呼出声的两个关键词。

“块晶?”

“中品?”

秦锋的思绪顿时活络起来。

这两个词并不复杂。

他稍微咀嚼了一下,便迅速明白了其中的涵义:

“我一直猜测泰坦血晶中是否有什么品质等阶的划分,看样子,果然有。”

“这‘块晶’二字,是专指那块核桃大小的泰坦血晶么?那么除了‘块晶’外,对于其余大小的泰坦血晶,应该也有相对应的说辞吧?也不知道我家中那块足有成年人拳头大小的泰坦血晶,该称之为什么?”

“至于中品二字,倒是好理解,既有中品,那就代表着还有下品、上品、极品等等。”

心中思绪之际。

秦锋走向办公桌。

双手捧起起那装着泰坦血晶的透明玻璃盒。

正要将此盒递给青年。

却见青年眉头一皱。

后退一步。

从身上的西装内袋中,拿出一个精致小巧的、只有打火机大小、好似挂饰一般的金属小箱子。

他微微按动了一下这金属小箱子上的一个按钮。

只听“嗡”的一声!

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就见本呈金属质感的小箱子上,竟浮现出了血肉般的纤维纹理,然后,气球一般鼓胀放大起来。

眨眼之间。

便成为了一个电脑包大小的手提箱。

表面呈硬质的血肉质感。

类似皮革。

但比皮革更为的光滑细腻,遍布着神秘的银色纹痕,闪烁着熠熠之光。

“上城专有的‘皮姆秘箱’?蕴含神秘的血肉空间科技,可随意地放大缩小,还真是好东西啊。”

“这可是真正的黑科技,一键放大,一键缩小,可比我那只会充血膨胀的血肉浴桶强多了。”

秦锋认得此物。

因为他曾经购买保险箱的时候。

就曾搜索过这“皮姆秘箱”的资料。

这可以说是目前全世界的保险收纳箱,没有之一。

而生产此产品的“皮姆血肉科技公司”,是现如今蓝星之上最为顶尖的血肉科技公司之一,绝对的科技巨擘,来自于与炎夏国实力一般无二的星穹十字国。

其最为知名的一项血肉科技,便就是——

血肉空间折叠科技。

号称能将物品收缩至蚂蚁大小。

就在秦锋欣赏这件他曾眼馋了许久的高科技好物时,青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把你那脏不拉几的盒子扔掉,然后把东西放进这‘皮姆秘箱’之中,快,真的是晦气,下城之人就是脏。”

话语间。

青年毫不掩饰脸上的嫌恶神情。

将手中秘箱打开。

“嗯?”

秦锋闻言一愣。

随即眉头紧蹙起来。

他顿住了手中的动作,眼眸转动,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的青年。

然后。

直接转身。

捧着装有泰坦血晶的透明玻璃盒子,回到了办公桌处,将盒子往桌上一放,随即对青年笑着说道: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陆总让我好好保管这种珍贵的红色晶体,不能将其随意交给闲杂人等的,所以,你没资格拿这东西,还是等陆总过来吧,我会亲自交予他手中。”

“你!”

闻言。

青年的目光顿时犀利起来。

他眸如刀锋一般紧盯在秦锋身上。

一声森冷的嗤笑,陡然自齿间溢出:

“哦?感受到了我的羞辱,所以耍脾气了?秦锋,你还真是太年轻了,不懂得审时度势,不懂得隐忍,作为区区下城之人,居然连一点羞辱都受不起,你真的是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还是说,你以为陆总会罩着你?”

他踩着精致昂贵的皮鞋,往前走出一步,一瞬间气势凌人:

“你要知道,我可是上城之人,而你,不过是个下城贱民。下城贱民被上城人羞辱,那是理所当然之事,甚至是你的福气,好好摇尾巴办事,你就能得到一根骨头的奖赏,你敢耍脾气,那你就是找死!”

秦锋白眼一翻。

说实话。

上城的精英权贵,很多都是这番脾性,看见下城之人尾巴就会翘得老高。

这是一种印刻在骨子里的超然之感。

是基因尊贵的天然优越。

不过。

秦锋本就不是一个逆来顺受之人,他不会在乎对方的傲然嘴脸,但若是蹬鼻子上脸,那秦锋自也不会惯着。

更何况……

他现在十分清楚,自已拥有着何等的价值。

秦锋直视着青年的眼睛,手指敲打着玻璃盒子,血红色的光,在他的指尖跳跃。

他依旧一副微笑的模样,嘴角微翘地说道:

“哦?找死?”

“那我现在给你一个机会,杀死我,请问……你有这个胆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