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银针还来

月夕的院子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陈大娘一家为了方便出租,匀了一间堂屋、两间厢房凑成了一个齐整的小院。月夕自住东厢房,叶承瑾自然便被安排在了对面的西厢房。

此刻看着空空如已的房间,叶承瑾有点后悔昨日为何不多带些银钱出门。现在他除了身上的衣服,便是身无长物,倒也与这个空荡荡的房间十分相配。叶承瑾坐在光秃秃的床板上,想着就算是冻死,也绝不主动离开。

“也不晓得是谁来寻我,应该不会是四哥,嗯……五哥的可能性较大。”叶承瑾心中有些忐忑,陈青簪去往贺兰客栈报信,待会儿人到了,该是继续装失忆呢还是悄悄说出实情?

这次来徐州的叶家兄弟五人,老三叶承勉和老五叶承烨主要是来处理生意上的事情,老四叶承煜则是另有任务,老六叶承皓与老七叶承瑾则是跟着出来历练,增长见识的。

本来生意上的事情处理完后,叶承勉便要带着叶承烨和叶承瑾回去,但叶承瑾为了留在徐州城寻找月夕,便使出了浑身解数,让叶承勉同意了他留下与叶承煜一起调查“代官养马”的事情。

老六叶承皓本就是要与叶承煜一起的,这会儿叶承瑾也留了下来,怕叶承煜照顾不过来,所以叶承烨也顺理成章的留了下来,最后倒只有一个叶承勉离开徐州回贺兰山去了。

午时三刻,月夕端着碗回了堂屋,碗里盛着刚刚熬好的米粥。月夕原本是不会做饭的,但这半年多独自生活,基本的厨艺还是学会了些。

经过叶承瑾的西厢房时,月夕脚尖挑起一堆雪块,打向叶承瑾的窗棂,那撑着窗棂的支杆落下“趴”的一声窗户关了起来。

不多时,叶承瑾就乖乖的来了堂屋。还是昨日的那身衣服,皱的有些厉害,叶承瑾却毫不在意,自顾自的坐在饭桌前,拿起那碗稀粥三下五除二的就呲溜入肚。

他从昨日开始就再无一滴米水入肚,这会儿确实已经饿的有些厉害,看着光了的碗底,只感觉还没有尽兴。

月夕暼了他一眼,淡淡说道:“过饥不可暴食。”

叶承瑾讪讪的放下碗来,犹豫片刻,轻咳一声说道:“那后来你与李兄……李哲栖,你们为何会分开?”他已然知道李哲栖与月夕并非兄妹,但他听到两人在云龙山庄同生共死、后又一起乔装、一起逃难,经历了那许多事情,心中十分酸涩羡慕,忍不住的便想知道的更多一些。

叶承瑾突然提到李哲栖,让月夕回想起与李哲栖分别之时他让她保管的那套银针。那针十分坚韧,针尖锋利无比。月夕挑了一枚长度适中的,藏于发间,暂时用着兵器,以做防身之用。

只不过那枚长针在昨夜已被叶承瑾抢了去,月夕伸出手来,说道:“我的银针,你还来。”

叶承瑾一愣,才想起来昨夜二人打斗时,从月夕手上取走的那枚银针,那银针小巧锐利,十分危险,他当时怕丢弃路边会伤及无辜,便随手插入发间,好在银针虽利,却足够柔软,在他今早装失忆倒地时未伤及自身。

当下伸手从发间摸了出来,递给月夕,尴尬一笑道:“月夕姑娘,请收好!”

月夕抽回银针放在一旁,看都没看他一眼,继续慢慢吃着米粥,待一碗粥喝完,才放下筷子,说道:“他有他的事情,我有我的事情,本就是萍水相逢,自然就会分开。”这便是回答了叶承瑾开始的问题。

叶承瑾一愣,待听明白“萍水相逢”四字时,心下一喜,又听的月夕说道:“这针本是他的,我代他暂时保管,迟早是要还他的,只不过人海茫茫,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的到。”叶承瑾听得此言,心下又是一落,只后悔刚才不该把那银针还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