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孟噶的保安室,这里还没有通自来水,只接了电。
电还是他们自己想办法接的,水用的都是最原始的山泉水。
竹子做成管道,直接从山上流下来。
山泉水干净清冽,几乎没有杂质。
江风看见边上有个干净的水桶,接了一桶,拎进房间,用来给叶媛洗漱不错。
伤员全部运走了,屋子里只剩下叶媛一个人。
感觉身体好了一些,她就从床上起来,准备出去看看。
刚走到门口,江风拎着一桶水推门而入。
四目相对,叶媛瞬间又有点不好意思了。
看着她泛红的脸颊,江风忍不住摸了一下,“怎么这么害羞?”
印象中,叶媛行事风格一向沉稳果断,在男人面前更是从不示弱,和眼前的小女人姿态完全判若两人。
要是被外人看见了,一定会对她的变化大吃一惊。
“我出去看看……”被他一说,叶媛更害羞了。
连忙抬脚出去,避开单独相处。
双方表露心声来的太过突然,她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需要花时间消化。
江风放下水桶,终于有空闲时间,站在屋子里打量了一圈。
这间房平时都是坤哥在住,那比起其他房屋,环境已经算是很好的了。
水泥地,石灰墙,除了家电,所有家具一应俱全。
江风看了眼时间,应该快要开饭了。
走到门口正要出去,目光落在窗户上,窗户的花纹样式让他动作一顿。
“这是……”江风怎么看都觉得窗户的花纹有一丝眼熟。
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正巧这时李军在门口叫:“风哥,干饭了!”
“来了~”
江风没有多想,很快走出房间。
部落很少有饭菜如此丰盛的时候。
整整一头猪,煎炸煮炖烤,各种口味都来了一份。
罗非鱼更是用香茅草烤了整整三四十条,放在芭蕉叶上,散发出阵阵香味。
临近中午,李军早就饿扁了,第一时间拿了一条香喷喷的烤罗非鱼,吃得有滋有味。
“先喝点汤。”江风亲自给叶媛盛了一碗清热解毒的排骨汤。
汤里放了不少山上采的新鲜草药,清凉下火,去热解毒,很适合中完毒的叶媛。
江风又招呼其他忙活的人,“都来吃饭吧,大家一起吃更热闹!”
木桌拼接成一条流水席,除了常见的肉类,其他蔬菜和汤江风李军他们一概不认识。
靠山吃山,孟噶作为一个延续下来的原始部落,已经算是很好融入现代社会了。
不然在十几年前,他们吃的都是半生不熟带血的肉,各种蛇虫鼠蚁更是餐桌上的常客。
有了昨晚的经验,不认识的食物,李军一口都不敢吃。
江风一落座,阿肯便给他倒了一碗酒,顺便让其他兄弟也把面前的酒满上。
大家齐齐端着酒碗,站成一排敬酒。
“老大,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的老大了!以后由你带领我们守护孟噶,我们一定以你马首是瞻,上刀山下火海,绝无半点怨言!”
阿肯一仰头,一口气把酒干了,“老大,我们干了,你随意!”
“老大!”
“老大,我们一定绝无二心!”
“我干了!谢谢老大!”
兄弟们纷纷举起碗,跟着阿肯向江风敬酒。
“都是兄弟,不必见外。”
江风不敢大放豪言,毕竟没想过要真的当孟噶的首领。
但是待一天算一天,尽一天的力,才不枉他们的这一声老大。
酒是部落酿的酒,酒香浓郁,爽而不辣,一口入喉,江风觉得一点都不比茅子差。
而旁边的李军早就发现了这一点,在身边找了个酒搭子,两个人一边驴头不对马嘴的侃大山,一边开怀畅饮。
“杂草也能吃?”
看着眼前摆着的一大碗不知名菜汤,李军难以下筷。
酒搭子拍拍胸脯:“当然能吃,我们从小吃到大!不信你尝尝,味道特别好!”
杂菜汤,里边是各种从山上现采的嫩草尖,红的,黄的绿的,各种颜色都有,放在一起煮,颜色混合,变成奇奇怪怪的颜色。
孟噶人实在太过热情,李军最终还是浅尝了一口。
“嘶……”说是汤,结果竟然比酒还辣!
李军受不了,赶紧喝酒漱口。
一旁年纪稍长的人“嘿嘿”直笑,“吃不惯吧?里头放了木姜子,胡椒跟小米辣,没喝过的人第一次喝,要烧喉咙!”
常年生活在潮湿闷热的山林,这里的菜都会放许多辛辣祛湿的原料进去,他们从小喝到大早就习惯了。
江风李军他们来自华国的平原地带,吃不惯也正常。
几碗酒下肚,大家都放开了许多。
作为原始的部落民族,孟噶人能歌善舞,为了欢迎新老大江风,当场就表演起舞蹈来。
好几个人围成一圈,手拉着手,边唱边跳,一时间,气氛热闹至极。
江风正在跟阿肯说话,余光中忽然发现不远处的草丛里动了一下。
他顿时心生警惕,快速站起身跑了过去。
“什么人?”
草丛里的人发现江风过来已经晚了,还没来得及跑,就被捉住了脖子。
稚嫩的声音响起:“老…老大。”
一个10来岁的男孩学着其他人的样子,结结巴巴叫道。
“老大,他是部落里的小娃!”阿肯连忙跑过来,一巴掌呼在男孩的屁股上,“小瓜,谁让你乱跑到这里来,不是说了今晚不让你们出来嘛!”
小瓜被江风一只手拎着,像只垂头丧气的小狗,眼神却一眨不眨的盯着不远处的筵席,小声回答:“肯爷爷,我饿……”
原来是想吃东西,江风把人松开,嘴角勾起一抹笑,“想吃就过去吃,不用偷偷摸摸躲在这里看,我还以为有坏人来了。”
“要不得!”
阿肯连连摆手,把手里的半个烤鸡腿塞进小瓜嘴里,“回去吧,晚点我再给你带点好吃哩~”
“谢谢肯爷爷!”得到了鸡腿,小瓜十分满足,点点头,啃着鸡腿,一溜烟就跑了。
看着他远去的身影,江风还以为阿肯是担心小孩会捣乱。
不以为然道:“没关系,小孩而已,都是部落里的居民,想来就让他们都过来,人多更热闹。”
之前阿肯说过,部落里有100来个未成年的小孩,想必是听见这里热闹,都想过来玩玩。
“不是,老大,小瓜不一样。”
阿肯脸色变了变,叹了口气道,“小瓜他无父无母,是部落里捡来的孤儿,按照规矩,所有的宴席他都不能上桌。”
听完,江风眉头微皱,没想到还有这层原因。
事关部落风俗,他不方便插手,便没有多说什么,和阿肯一起回到座位。
心里记下了小瓜的模样,身世着实可怜,等有空可以去看看他。
酒席吃了约摸快两个钟头,不远处的山林里传出歌声。
阿肯站起来道:“老大,部落里的小娃娃们都来了!”
他口中所说的小娃娃基本都在八九岁以上,这个时候让他们过来,主要是认认人,顺便收拾酒席残局,找口吃的解解馋。
歌声越来越响亮,果不其然,二三十个小学生模样的小孩成群结队出现在守卫处。
男孩女孩都有,穿着部落服饰,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江风他们。
阿肯招手把人都叫过来,指着江风介绍:“以后这就是我们的老大,叫老大!”
“老大!”
“老大好!”
“新老大!”
稚嫩的童声一个接着一个,争先恐后的叫着江风。
江风犹如大明星,被他们簇拥,平时还算厚的脸皮此刻也不太够用了。
“好好好,你们好……”他摸了摸面前小男孩的头,端起面前的烧肉串,“拿去吃,想吃什么自己拿。”
“谢谢老大!”
小男孩舔着嘴唇接过肉串,自己先吃了一串然后再分给其他小孩。
这些小孩的爸爸大都在席上,见状把自家的叫了过去,以免打扰到江风。
小孩们三三两两分散在流水席,大快朵颐地吃东西,满嘴流油的模样让人忍俊不禁。
“他们好可爱。”叶媛从没有跟这么多小朋友一起同桌吃过饭。
部落的小孩跟外面的小孩完全不一样,穿着传统服饰,眼神纯净明亮,又带有几分大自然的不羁。
简直看得人母爱泛滥。
“喜欢?到时候多生几个~”江风冲叶媛挑眉,话里的含义不言而喻。
“讨厌……”叶媛瞬间羞红了脸,粉拳砸在他身上,“这么多人呢,还有小朋友,说话注意点。”
她一直以为江风是大直男,没想到也挺坏。
江风轻笑着顺手把人搂进怀里,“行,那我不说了,等晚上再说。”
对于今晚的活动,他可是期待得很。
叶媛靠在江风胸膛,充满了安全感,心中也不由得开始令人脸红心跳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