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未落,江风就直接打断了他,“你不要想多了,我根本不认识你,怎么知道你的事情,你不要在意这些,说了一切都是缘分。”
嘴里吃着咸香辛辣的烤串,江风意识到之前的想法太过简单了,像小但这种顽固的小老头肯定不会平白无故接受他的善意。
反而还会伤了他的自尊心,让他觉得人生的失败。
他一个孤家寡人,万一受到打击,有了什么不好的想法,那就好心办坏事了。
幸好江风很快就想了个好点子,拿出买的小人书,“实话告诉你吧,这本小人书现在挺值钱,你卖的太便宜了,我心里有点过意不去。”
小但听见他的话,目光转向破旧的小人书,“这东西能值钱?”
“当然了。”
江风在手机上输入绝版连环画的关键词,找到了几条高价出售信息给他看,“你看看,像这样整个系列下来要卖上万块,有人缺这本我卖给他,少说也能卖个千把块。”
尽管有些怀疑真实性,不过看见标价确实很高,加上江风看起来很坦诚,小但便相信了他的话。
“待会吃完你再去我的摊上转转,有什么值钱的都拿去,不然卖给别人都拿去擦屁股,浪费了……”
小但不仅是个旧书摊的摊主同时也是个爱书之人,否则也不会在众多摆摊的行当中选择了卖书。
对他而言,一切的记忆都是书和墨的香味,甚至比吃饭更重要。
江风答应了,“以后如果有旧医书之类的书,你留给我。”
“银瓶梅那样的你还要不要?”
小但道:“我那还有不少嘞,比那本精彩的也有,这种他们舍不得拿去擦屁股,看完了又拿到我这来换其他的书。”
“不用了,够了够了……”江风有些尴尬的低下头。
买银瓶梅已经需要很大的勇气,还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讨论这些,简直是社死现场。
紧接着,小但又给他推荐了许多书籍。
听说他想要旧医书,小但表示这种书不多,但是想要的话能找到。
所有的旧书几乎都是他一本本走街串巷回收过来,或者直接从垃圾站收过来的,作为第1手的分拣,留意一下不成问题。
酒过三巡,小但就差把整个旧书摊送给江风了。
在异乡孤苦伶仃的漂泊了这么久,江风是唯一一个愿意和他喝酒,听他吹牛的人,更是给了他难能可贵的温暖。
“小江,以后只要你来,想找什么书你尽管挑,通通拿去!”
小但的眼睛有些红,把酒瓶里剩下的最后一点酒一饮而尽。
尽管江风说以前也在工地干过,但如今光是这身打扮和气质都知道他们不是一路人,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即使这次有缘相见,如此大的城市,两个完全不相干的人再想重逢的概率不亚于中彩票。
江风看见他醉醺醺的样子,一看就是喝多上头了,解决完桌上的串,结完账扶着他回到摊位。
正如小但所说,离开的这一个多小时,一本书都没卖出去。
毕竟周围都是一些干活的农民工,白天累死累活,晚上当然要抓紧时间休息,哪还有闲情逸致看书?
更不会出来特地花钱买书,除非是银瓶梅之类放松快乐的书。
小但在江风的搀扶下坐回小马扎,醉眼朦胧却强打起精神,眼中充满感激之情,一直看着他。
江风见时间不早了,后面还有别的安排,准备和他告别。
就在准备离开时,小但忽然“噌”的一下站起来,“你等着…我有个好东西给你……”
江风停住脚步,有些好奇。
只见小但晃晃悠悠的挪到书摊后面,从雨棚布里托出一个手提袋。
手提袋是很多年前的厚帆布材质,从军绿色褪到发白,一看就有些年头了。
这么一个破旧的帆布袋,他还特地多安了个拉链,并且挂上了一把锁。
在胸前摸索了一番,小但从脖子上挂的绳子取出钥匙,颤颤巍巍的开锁。
见此情景,江风真的有点哭笑不得。
不是嫌弃他,而是打心里觉得他自己日子都过得这么苦了,能有什么好宝贝?有好宝贝也不应该给别人啊!
偏偏小但认定了他,打开锁后,顺利拉开了拉链。
在手提袋里翻找了一会,终于激动的举起手上的东西。
“这个…你拿去!”
他把手中的一本书递给江风。
不看不要紧,一看差点没让江风找个地方钻进去。
【国色天香】
幸好江风从小爱学习,算得上饱读诗书,一看见这4个大字就知道这是另一本不逊色于银瓶梅的经典著作。
心里有两个小人在挣扎,小人一:没看过,收了。
小人二:揣着这么多禁书,想干啥?
结果可想而知,小人一成功打败了小人二。
江风舔着脸迅速把书揣进了外套里。
小但满意的笑了,“下次再来,收到更好的给你留着。”
这是他唯一能想出留住江风的办法。
“多谢。”此刻,江风觉得还是身为过来人的小老头更懂年轻一辈的想法。
做人嘛,就要一辈子不断学习,持续精益求精。
尤其是做男人,一定要多看书,多看报,少吃零食多睡觉。
临走前,江风惊喜的在裤子口袋找到了一枚黄金戒指。
这枚黄金戒指本来是叶媛拿给他,想让他设计出一款戒托,能够镶嵌钻石。
作为一个试验品,戒托很细,只有两三克。
不过拿去卖了,也能值个1000多块钱,一个月的生活费是有了。
江风还发愁万一下次没时间来找小但,总不能一次性给他充一两千块钱的话费,那他得用到何年何月?
有了这枚黄金戒指就方便多了。
“这个你收着,有事找我,有急事用它。”
江风避开周围人,特地亲手把戒指穿进了小但脖子上带的那串钥匙。
这样一来,难分出是黄金还是钥匙圈了。
半醉的小但推辞了几下,拗不过江风执意要给,迷迷糊糊的就收下了。
揣着几本书和一枚铑金金币,江风回到了车里。
透过后视镜,桥洞下的摆摊小分队仍然热闹非凡,只有小但的旧书摊前一个顾客都没有。
江风不是爱心泛滥的圣母,小但的人生经历却让他忍不住想帮一把。
就像王贵大叔,生活对他一家实在太苦了,能拉他们走出沼泽,也算平复了点上天的不公。
前往黑市的路上,江风不时把铑金金币拿在手上把玩。
不知为何,金币上的图案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或许是小时候见过?
按照年代来算,他小时候铑金的价格还没像现在一样高不可攀,跟黄金一样放在金店售卖,见过倒也正常。
没想太多,一到黑市附近,江风就把金币放进口袋停好了车。
周围除了路灯一片安静,压根看不出附近有热闹非凡的黑市。
走了一半路程后,直到路边的车辆和行人越来越多,江风才确定黑市就在这里。
不然半夜12点,谁会吃饱了没事干在外面溜达。
拐过一条小巷,前方的路灯增加,一条灯火闪烁的街道出现在眼前。
江风和其他来淘货的人一样,一个摊位一个摊位的逛着。
本以为海城的黑市能有些特别的好货,没想到只是一些当下的流行物品和半做旧的出口工艺品。
大部分打着古玩招牌的摊位,一眼看过去全是来自乌义小商品市场的货。
所谓的商周青铜鼎,上面的锈迹还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估计是白天赶工涂的,不然都没有这效果。
抱着期待的心情大老远跑过来,看见一堆新时代工艺品,江风难免失望。
接连逛了几个这次抱最大希望的古玩摊位,年代最久的都属一个清末的痰盂,听说里面还装有主人的原味排泄物,让人一听就退避三舍。
幸好江风心态不错。
晚上吃了烧烤,喝了酒,就当是散步消食了。
江风闲庭信步的逛着,一道雪白的影子从身边闪过。
毛茸茸的肥硕身躯,这条萨摩耶少说也有七八十斤。
狗刚一跑过去,后面就传来主人气喘吁吁的声音:“哎哟,馒头,你别跑了!赶紧把东西还给人家!”
狗主人拽着半截狗绳,一边追狗一边大叫。
可惜狗完全不搭理她,摇着尾巴,耳朵一甩一甩的继续往前跑。
江风看向前方的萨摩耶,除了脖子上的半截狗绳,嘴里还叼着个东西,应该就是主人说的抢到别人的东西了。
好久没有逗过狗,抱着尝试的心态,江风把手指头放在嘴边,吹了声口哨。
“嘘——”
响亮的口哨声响起,奔跑中的萨摩耶一下停住了脚步,兴奋的转过头,尾巴扭的像条麻花。
毛茸茸的身躯毫不犹豫的跑了回来。
狗主人刚好在江风身边停下,站在原地喘着粗气,“馒头……”
听见小狗的名字,江风半蹲下身体,也叫了一声:“馒头。”顺便又吹了声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