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不得已坐到一起
一周了,沈雨晨静静的在家里休息了一周,才发现这样的日子太难得了,原来她也可以如此适合安静的。
这屋里除了一个温和的大妈仆人之外,就好像一个舒服的世外桃园,没有任何的烦扰,没有讨厌的人。
任凯拓虽然每天有电话跟视频过来,可是本人并没有办法抽到时间过来,显然是太忙了,为了不让她太累,也许他的工作量再加厚了一些,看来每天加班应酬是必需的。
而庞家倒也是特别的冷静,庞昕同样没有来打扰,一切都好像特别的美好。
站在镜子前看着换上白色长裙的自己,略施了淡淡的脂粉后,一切感觉都是那么的良好。
记得从前,她不爱护肤,不爱化妆,一直认为自然就是好。
现在,化妆,护肤倒是成为了她的一种习惯,她不是不再相信自然就是美,只是认为若能更美,才是最美。
女人,要爱自己,才会更值得让人尊重更值得让人庞爱吧!
“阿姨,我出去一下,若五点半前我没有电话回来,你就自己煮着吃吧!不用管我,也不必向任总汇报。”走到鞋柜前换上一对平底的新款拖鞋,她就打算要出去了。
心情美美的,只是想随意的走走,毕竟如何安静的舒服,躲在家里一周也会有想要外出的**。
*
熟悉的香水味,意识里对这味道竟然如此的深刻。
视线从cd架里回转过去,对上淡淡的笑脸,沈雨晨先是呆了一下,然后才回报以微笑。
“大嫂,我们好久不见了,我从大家的口里知道你回来了,却不知道我们要隔这么久才见上一面。”庞晓姿温柔的微笑,永远是如水一般的娇嫩,清新。
她的气质很好,淡淡的宛如兰花,跟庞昕的奶奶好像,跟庞晓娜根本是两个不一样的人。
同样是姐妹,个性气质却差那么远,沈雨晨一直认为只是因为庞晓娜像王琳,而庞晓姿像奶奶吧!
“的确好久不见了,你仍是一样的漂亮,高贵典雅。”沈雨晨笑着回话,对着这位妹妹,不自禁的放柔了态度。
其实她跟庞晓姿是同年的,不过就是因为这个嫂子身份,所以她一直有种自己比庞晓姿年长的感觉。
“我知道妈妈伤了你,也知道你放过她没有对警察说真话,我就知道你是这样的好人,只是……没有想到她们四年前那样害你,现在还是不肯放过你。”庞晓姿低下眼眸,眼中露出无奈与伤感。
“四年前?”沈雨晨敏感的发现这个时间不太对。
四年前不是她跟庞昕刚结婚的时候吗?怎么庞晓姿会说她们这样害了自己呢?
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四年前你跟大哥结婚,她们阻止举办婚礼,现在你与大哥都闹成这样,她们还是要落井下石,太过份了。”庞晓姿不自然的笑了起来,这解释倒变得有点牵强。
“是啊!”沈雨晨深知这丫头不想说的是不会轻易说出来,所以也不多问。
只是心里,好像藏了什么刺。
四年前害她?若指的不是婚事,那就是孩子的事吧!
那个孩子……
想到无端端死去的孩子,沈雨晨心有难受,想到自己当初还并不清楚是什么回事就失去了孩子,更加的难受。
若不是失去了那个孩子,她的人生是不是就不会如此呢?
“大嫂,不如我们一起吃饭吧!我们好久没有见面了,我真的很想你,你还记得吗?我们喜欢听歌,这是你带我来的地方,说这里会有许多原创音乐听,我近年来都是在这里找出我喜欢的歌手。”庞晓姿说着,倒是有点兴奋起来。
“我回来后听说,你开了一间唱片公司,培养了不少新派音乐人,看来你还是向自己喜欢的方向发展,真好。”看着这心中的丫头,也跟自己一样换上了成熟的色彩,沈雨晨心里百感交集的,不过也是在替她开心。
“那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吧!”庞晓姿开心的拉着沈雨晨走,又小心的问:“你的伤还好吗?听说有缝针,我想想就害怕了。”
“没什么了,不过可能会有疤,以后不能穿比基尼了吧!”
“没事,我之前有一个女歌手也是拍戏的时候受伤了,有了疤在身上,后来她就去在那伤口上纹了一朵很漂亮的花,看起来很好看,完全没有人发现那原本是一个伤疤。”
“真的吗?那也是,将伤疤放大了看,只会更丑,何不努力的去美化,让那伤疤变成让自己更漂亮的动力呢?”沈雨晨苦笑,话中有话的。
庞晓姿也听出那话的意思,只笑不语。
说话间,她们已经转到商场内的一间寿司店里,过去她们总爱听完音乐后就到这里吃她们喜欢的东西。
在庞家里,给过她最多爱的,也许就只有这位庞家大小姐了吧!
转到一间厢房里,沈雨晨的脚步跟笑容都凝住了。
厢房内,早已经有两个人坐在那里,竟然正是她最不想见到的庞昕跟万依岚。
“我是早就约了哥哥的,没有想到会遇上你,也没有想到他会带上这个女人。”庞晓姿如担心沈雨晨会想太多了,立即有点焦急的解释。
“我知道。”眼看着庞晓姿的担心,沈雨晨不忍心的点头。
“那一起吃吧!我真的好像跟你多聊一会,好吗?”庞晓姿听后,开心的笑了起来,拉着沈雨晨的手进入,坐到了庞昕与万依岚的对面。
*
早些天看过了,昨天24号是同学兼好朋友的婚礼,所以前天跟昨天都没有办法更新,真的抱歉哦!接下来会拉上速度的,真的对不起。lt;
第四十一章不得已坐到一起
一周了,沈雨晨静静的在家里休息了一周,才发现这样的日子太难得了,原来她也可以如此适合安静的。
这屋里除了一个温和的大妈仆人之外,就好像一个舒服的世外桃园,没有任何的烦扰,没有讨厌的人。
任凯拓虽然每天有电话跟视频过来,可是本人并没有办法抽到时间过来,显然是太忙了,为了不让她太累,也许他的工作量再加厚了一些,看来每天加班应酬是必需的。
而庞家倒也是特别的冷静,庞昕同样没有来打扰,一切都好像特别的美好。
站在镜子前看着换上白色长裙的自己,略施了淡淡的脂粉后,一切感觉都是那么的良好。
记得从前,她不爱护肤,不爱化妆,一直认为自然就是好。
现在,化妆,护肤倒是成为了她的一种习惯,她不是不再相信自然就是美,只是认为若能更美,才是最美。
女人,要爱自己,才会更值得让人尊重更值得让人庞爱吧!
“阿姨,我出去一下,若五点半前我没有电话回来,你就自己煮着吃吧!不用管我,也不必向任总汇报。”走到鞋柜前换上一对平底的新款拖鞋,她就打算要出去了。
心情美美的,只是想随意的走走,毕竟如何安静的舒服,躲在家里一周也会有想要外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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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香水味,意识里对这味道竟然如此的深刻。
视线从cd架里回转过去,对上淡淡的笑脸,沈雨晨先是呆了一下,然后才回报以微笑。
“大嫂,我们好久不见了,我从大家的口里知道你回来了,却不知道我们要隔这么久才见上一面。”庞晓姿温柔的微笑,永远是如水一般的娇嫩,清新。
她的气质很好,淡淡的宛如兰花,跟庞昕的奶奶好像,跟庞晓娜根本是两个不一样的人。
同样是姐妹,个性气质却差那么远,沈雨晨一直认为只是因为庞晓娜像王琳,而庞晓姿像奶奶吧!
“的确好久不见了,你仍是一样的漂亮,高贵典雅。”沈雨晨笑着回话,对着这位妹妹,不自禁的放柔了态度。
其实她跟庞晓姿是同年的,不过就是因为这个嫂子身份,所以她一直有种自己比庞晓姿年长的感觉。
“我知道妈妈伤了你,也知道你放过她没有对警察说真话,我就知道你是这样的好人,只是……没有想到她们四年前那样害你,现在还是不肯放过你。”庞晓姿低下眼眸,眼中露出无奈与伤感。
“四年前?”沈雨晨敏感的发现这个时间不太对。
四年前不是她跟庞昕刚结婚的时候吗?怎么庞晓姿会说她们这样害了自己呢?
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四年前你跟大哥结婚,她们阻止举办婚礼,现在你与大哥都闹成这样,她们还是要落井下石,太过份了。”庞晓姿不自然的笑了起来,这解释倒变得有点牵强。
“是啊!”沈雨晨深知这丫头不想说的是不会轻易说出来,所以也不多问。
只是心里,好像藏了什么刺。
四年前害她?若指的不是婚事,那就是孩子的事吧!
那个孩子……
想到无端端死去的孩子,沈雨晨心有难受,想到自己当初还并不清楚是什么回事就失去了孩子,更加的难受。
若不是失去了那个孩子,她的人生是不是就不会如此呢?
“大嫂,不如我们一起吃饭吧!我们好久没有见面了,我真的很想你,你还记得吗?我们喜欢听歌,这是你带我来的地方,说这里会有许多原创音乐听,我近年来都是在这里找出我喜欢的歌手。”庞晓姿说着,倒是有点兴奋起来。
“我回来后听说,你开了一间唱片公司,培养了不少新派音乐人,看来你还是向自己喜欢的方向发展,真好。”看着这心中的丫头,也跟自己一样换上了成熟的色彩,沈雨晨心里百感交集的,不过也是在替她开心。
“那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吧!”庞晓姿开心的拉着沈雨晨走,又小心的问:“你的伤还好吗?听说有缝针,我想想就害怕了。”
“没什么了,不过可能会有疤,以后不能穿比基尼了吧!”
“没事,我之前有一个女歌手也是拍戏的时候受伤了,有了疤在身上,后来她就去在那伤口上纹了一朵很漂亮的花,看起来很好看,完全没有人发现那原本是一个伤疤。”
“真的吗?那也是,将伤疤放大了看,只会更丑,何不努力的去美化,让那伤疤变成让自己更漂亮的动力呢?”沈雨晨苦笑,话中有话的。
庞晓姿也听出那话的意思,只笑不语。
说话间,她们已经转到商场内的一间寿司店里,过去她们总爱听完音乐后就到这里吃她们喜欢的东西。
在庞家里,给过她最多爱的,也许就只有这位庞家大小姐了吧!
转到一间厢房里,沈雨晨的脚步跟笑容都凝住了。
厢房内,早已经有两个人坐在那里,竟然正是她最不想见到的庞昕跟万依岚。
“我是早就约了哥哥的,没有想到会遇上你,也没有想到他会带上这个女人。”庞晓姿如担心沈雨晨会想太多了,立即有点焦急的解释。
“我知道。”眼看着庞晓姿的担心,沈雨晨不忍心的点头。
“那一起吃吧!我真的好像跟你多聊一会,好吗?”庞晓姿听后,开心的笑了起来,拉着沈雨晨的手进入,坐到了庞昕与万依岚的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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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天看过了,昨天24号是同学兼好朋友的婚礼,所以前天跟昨天都没有办法更新,真的抱歉哦!接下来会拉上速度的,真的对不起。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