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棺椁应该是藏在那三个房间里面,叶凡打定主意,大不了一扇门一扇门地照,区区墓室,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叶凡故技重施,又点了个火折子扔了进去,冷焰火熊熊燃烧,照亮了墓室里面的一大片空地,除了试探机关,叶凡也能看清里面还有什么东西。
除了墙壁上故技重施的两盏鬼灯之外,地面上散落着一片不知道是人骨还是兽骨的奇怪骨头,非常骇人。
半天之后,没有机关触发,叶凡于是走了过去,站在了熄灭的火折子面前,他举起手电筒照了照。
这个墓室的天花板非常高,往上乍一看竟然是漆黑不见底的,就好像没有尽头一样,周遭散落着一堆老旧的冥器。
理论上来说,应该没有盗墓贼来过这里,那这些东西应该是陪葬品和当时陪葬的工匠之类的。
然而下一秒,更加诡异的事情又出现了,叶凡只不过是眨了一下眼睛的功夫,短短零点几秒,他眼前的景象居然完全变了。
圆形的墓室不断扭曲变形,成了一个个破碎的空间,最后,所有的冥器和骨头之类的东西都消失了,墓室里面开出了一大片白花。
这些白花非常新鲜,开的非常热烈,但是叶凡看不出来是什么品种。
很快,他的视线之内就都被这种白花给填满了,墓室里面都是白花。
叶凡尝试性地在心里喊了两声:“喂,李华,李华?你听得见吗?”
李华根本没有回答他,无论他怎么叫,李华就跟完全失踪了一样,根本不回应他的任何声音。
叶凡并没有感觉到特别慌张,因为他第一时间就意识到,这应该是某种幻术。
可能是这个房间里面有什么奇怪的气体,无色无味,见人即中,一旦被人吸入就会给人制造出这样的幻觉。
叶凡并不害怕,因为理论上来说,他的体质跟普通人完全不同,这种普通的药物对他来说不会产生任何伤害。
但是眼前这个奇怪的幻觉场景还是必须要打破才行。
这方面叶凡很有经验,他个人意志力比较坚定,这么假的玩意一般都骗不了他,除非是真的比他更厉害的风水阵。
叶凡伸出手,正打算在掌心凝聚法力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的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
叶凡愣了一下,刚下意识想回头,才意识到有什么地方不对,他感觉到自己肩膀上沉重又坚硬,这应该是厉鬼的手骨。
如果现在回头,极有可能会被邪祟附身。
而在墓室里,摸尸体邪祟的手掌骨是一种大忌,连最厉害的摸金校尉都不敢这么干,叶凡法力受限,不好轻举妄动。
于是他慢慢地从腰间拔出枪,在肩膀上疼痛出现的一瞬间,把枪从腋下伸出枪口,直接盲开了一枪,崩向身后的厉鬼。
厉鬼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叫,手掌骨也拿开了,叶凡趁机回过头,猛地后退了一大步!
他拿手电筒往那个厉鬼脸上一照,才发现那是个披头散发的女鬼,身上的白布都七零八碎的,半个身体只剩下了骨架子,嘴是裂开的。
叶凡骂了一声,飞快地看了她一眼,女鬼的行动速度比他想象中还要更加快,简直是快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一转眼就消失不见了。
叶凡上下打量了一眼,直接就地矮身翻滚了出去。
下一秒,女鬼落在了他刚刚站过的地方,踏碎了一大片白花和地上的石砖,而后又睁着血淋淋黑洞洞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
叶凡啧了一声,一时判断不出来这是个什么东西。
到底是普通的邪祟,还是墓室的守护者,叶凡目前还不是很清楚,这个墓室里面的白花越来越多,相当干扰人的视线,叶凡看的非常心烦意乱。
女鬼不等他反应过来,就再一次朝他扑了过来。
叶凡这一次来的非常匆忙,连黑驴蹄子之类的东西都没有带,只能硬靠武力解决粽子。
但是这个女粽子非常顽强,叶凡一把捏住她的下巴,一记重拳砸在了她的脸上,把骨头架子砸碎了一大块。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肩膀,刚才被女鬼用手摸了一下,衣服都变成黑的了。
叶凡从腰间拔出匕首,一刀扎在女鬼的脖子里面,女鬼仰头尖叫,四周的白花瞬间枯萎了一大片。
叶凡眉头一跳。
难道说这些白花是这个女鬼的力量源泉?
然而李华不在,他身边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人能跟他商量这些事情,但是叶凡这方面经验丰富,索性自己就做了决定。
他把匕首拔出来,女鬼的伤口里都是漆黑一片的,叶凡往后翻了出去,飞快地从背包里面拿出火折子,点着了就直接扔进了白花的花堆里面。
果不其然,下一秒,只见女鬼开始捂着脸痛苦地尖叫起来,几秒之后就痛苦不堪地倒下了。
白花烧焦的气味非常呛人,叶凡被呛得咳嗽了起来,他面前升起了一道道漆黑的烟雾,堪比毒气的威力。
叶凡反应速度极快地解下了手腕上的缎带,叠起来捂住了自己的嘴,而后慢慢地蹲下身,等待那些烟雾自己散尽。
那些白花看着蛊惑人心,实际上脆弱不堪,赌的就是别人发现不了它才是力量之源。
那个缎带是个非常厉害的法器,李华能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呼吸一点点畅通了,毒气侵染不了他的肺部,所以他蹲在黑烟里面也可以相安无事。
等到黑烟一点点消失殆尽以后,叶凡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非常荒谬的念头。
这个女鬼……难道就是那个侯爷心爱的女人?
而后他又飞快地否认了这个念头,不对,阴阳墓,阴阳离合生生不息,两具尸体即使隔得不远,也必须安放在一起。
而那位侯爷要是真的那么喜欢他的妻子,就根本不会用这种方式让她变成厉鬼。
但是那种诡异的感觉在他心里一直挥之不去,就好像一道阴云一样离奇。
看来棺椁应该是藏在那三个房间里面,叶凡打定主意,大不了一扇门一扇门地照,区区墓室,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叶凡故技重施,又点了个火折子扔了进去,冷焰火熊熊燃烧,照亮了墓室里面的一大片空地,除了试探机关,叶凡也能看清里面还有什么东西。
除了墙壁上故技重施的两盏鬼灯之外,地面上散落着一片不知道是人骨还是兽骨的奇怪骨头,非常骇人。
半天之后,没有机关触发,叶凡于是走了过去,站在了熄灭的火折子面前,他举起手电筒照了照。
这个墓室的天花板非常高,往上乍一看竟然是漆黑不见底的,就好像没有尽头一样,周遭散落着一堆老旧的冥器。
理论上来说,应该没有盗墓贼来过这里,那这些东西应该是陪葬品和当时陪葬的工匠之类的。
然而下一秒,更加诡异的事情又出现了,叶凡只不过是眨了一下眼睛的功夫,短短零点几秒,他眼前的景象居然完全变了。
圆形的墓室不断扭曲变形,成了一个个破碎的空间,最后,所有的冥器和骨头之类的东西都消失了,墓室里面开出了一大片白花。
这些白花非常新鲜,开的非常热烈,但是叶凡看不出来是什么品种。
很快,他的视线之内就都被这种白花给填满了,墓室里面都是白花。
叶凡尝试性地在心里喊了两声:“喂,李华,李华?你听得见吗?”
李华根本没有回答他,无论他怎么叫,李华就跟完全失踪了一样,根本不回应他的任何声音。
叶凡并没有感觉到特别慌张,因为他第一时间就意识到,这应该是某种幻术。
可能是这个房间里面有什么奇怪的气体,无色无味,见人即中,一旦被人吸入就会给人制造出这样的幻觉。
叶凡并不害怕,因为理论上来说,他的体质跟普通人完全不同,这种普通的药物对他来说不会产生任何伤害。
但是眼前这个奇怪的幻觉场景还是必须要打破才行。
这方面叶凡很有经验,他个人意志力比较坚定,这么假的玩意一般都骗不了他,除非是真的比他更厉害的风水阵。
叶凡伸出手,正打算在掌心凝聚法力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的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
叶凡愣了一下,刚下意识想回头,才意识到有什么地方不对,他感觉到自己肩膀上沉重又坚硬,这应该是厉鬼的手骨。
如果现在回头,极有可能会被邪祟附身。
而在墓室里,摸尸体邪祟的手掌骨是一种大忌,连最厉害的摸金校尉都不敢这么干,叶凡法力受限,不好轻举妄动。
于是他慢慢地从腰间拔出枪,在肩膀上疼痛出现的一瞬间,把枪从腋下伸出枪口,直接盲开了一枪,崩向身后的厉鬼。
厉鬼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尖叫,手掌骨也拿开了,叶凡趁机回过头,猛地后退了一大步!
他拿手电筒往那个厉鬼脸上一照,才发现那是个披头散发的女鬼,身上的白布都七零八碎的,半个身体只剩下了骨架子,嘴是裂开的。
叶凡骂了一声,飞快地看了她一眼,女鬼的行动速度比他想象中还要更加快,简直是快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一转眼就消失不见了。
叶凡上下打量了一眼,直接就地矮身翻滚了出去。
下一秒,女鬼落在了他刚刚站过的地方,踏碎了一大片白花和地上的石砖,而后又睁着血淋淋黑洞洞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
叶凡啧了一声,一时判断不出来这是个什么东西。
到底是普通的邪祟,还是墓室的守护者,叶凡目前还不是很清楚,这个墓室里面的白花越来越多,相当干扰人的视线,叶凡看的非常心烦意乱。
女鬼不等他反应过来,就再一次朝他扑了过来。
叶凡这一次来的非常匆忙,连黑驴蹄子之类的东西都没有带,只能硬靠武力解决粽子。
但是这个女粽子非常顽强,叶凡一把捏住她的下巴,一记重拳砸在了她的脸上,把骨头架子砸碎了一大块。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肩膀,刚才被女鬼用手摸了一下,衣服都变成黑的了。
叶凡从腰间拔出匕首,一刀扎在女鬼的脖子里面,女鬼仰头尖叫,四周的白花瞬间枯萎了一大片。
叶凡眉头一跳。
难道说这些白花是这个女鬼的力量源泉?
然而李华不在,他身边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人能跟他商量这些事情,但是叶凡这方面经验丰富,索性自己就做了决定。
他把匕首拔出来,女鬼的伤口里都是漆黑一片的,叶凡往后翻了出去,飞快地从背包里面拿出火折子,点着了就直接扔进了白花的花堆里面。
果不其然,下一秒,只见女鬼开始捂着脸痛苦地尖叫起来,几秒之后就痛苦不堪地倒下了。
白花烧焦的气味非常呛人,叶凡被呛得咳嗽了起来,他面前升起了一道道漆黑的烟雾,堪比毒气的威力。
叶凡反应速度极快地解下了手腕上的缎带,叠起来捂住了自己的嘴,而后慢慢地蹲下身,等待那些烟雾自己散尽。
那些白花看着蛊惑人心,实际上脆弱不堪,赌的就是别人发现不了它才是力量之源。
那个缎带是个非常厉害的法器,李华能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呼吸一点点畅通了,毒气侵染不了他的肺部,所以他蹲在黑烟里面也可以相安无事。
等到黑烟一点点消失殆尽以后,叶凡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非常荒谬的念头。
这个女鬼……难道就是那个侯爷心爱的女人?
而后他又飞快地否认了这个念头,不对,阴阳墓,阴阳离合生生不息,两具尸体即使隔得不远,也必须安放在一起。
而那位侯爷要是真的那么喜欢他的妻子,就根本不会用这种方式让她变成厉鬼。
但是那种诡异的感觉在他心里一直挥之不去,就好像一道阴云一样离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