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围猎

当皇帝邀请完颜光英去皇家猎场围猎的时候,本想回绝的完颜光英看到刘煜面色含着不容拒绝的威严,只得答应下来。

哎,围猎的这几天又不能见馨儿了。完颜光英不禁有些沮丧,这表情落在刘煜眼里,他并没有说什么。

来到猎场,只见旌旗招展,将士列队而立,战鼓雷鸣和将士们的呐喊声此起彼伏,惹的人们的心潮都涌动不已。

随着早春乍暖还寒的风吹翻衣袂,众人骑上骏马,背上弓箭,开始对事先士兵们缩小的包围圈进行第一次围捕。只听出发前皇帝对完颜光英道:“金国乃是渔猎民族,擅长骑射,想必国王更是其中高手。”

“不敢担,只不过本王看上的猎物,还没有脱手过。”完颜光英挑眉道。

“好,今日就让国王给朕和将士们大开眼界,朕也想讨教一二。”说完率先扬鞭催马往猎场中跑去。

“好啊!”说完完颜光英也骑马冲上前去。

众武将们紧随其后,只见尘烟阵阵,气势如虹。

很快,几轮围捕射猎下来,完颜光英发现皇帝刘煜的骑射功夫竟不在自己之下,这让他很是震惊。他们二人目前猎得的猎物数量不相上下,不仅完颜光英,连这些随驾的武将们也很是吃惊,他们从没想到过,新登基的皇上在骑射上竟有如此造诣,不禁生出许多敬佩崇拜。

只见,远处一只白兔正躲在草丛中,静静的一动不动。

“这只白兔是本王的了!”完颜光英说着便搭弓拉箭,

“言之过早!”话不多说,刘煜也从背后抽出羽箭,搭上弯弓,瞄准了那只兔子。只是跟随一旁的将领们均不懂皇帝为什么搭了两只羽箭。

只听嗖的一声,完颜光英的箭已射出,说时迟,那时快,刘煜的双箭紧随其后射出。

“射中了!”众人发出欢呼。

待士兵捡来兔子,人们一看,发现射中的箭羽乃是皇帝刘煜的,却不是先射出箭的国王。

众人还在纳闷,这时有人捡到另两只箭,才知晓其中缘故。完颜光英的箭羽已被皇帝之前射出的另一只箭射穿而过,变成了两半。

“兔子只能都是朕的。”他爽朗的笑出声来。

“皇帝的骑射之术,堪称一绝,本王倒是托大了。”完颜光英直言道,脸上挂着赞叹的神情。

“国王承让了!”

说完两人均策马快奔,朝森林深处跑去。众将领们竟都跟随不上。

他们二人跑出了士兵们的围猎圈,因而,现在他们射到猎物的机率更要小一些,也更难一些。

跑了一阵,几乎同时,二人均看见远处,一头鹿正在低头食草,不时抬头机敏的观察周遭的动静。

二人均同时搭弓,嗖嗖两箭,风驰电掣般射向了林中那头鹿。

鹿被射中了,挣扎了几下,倒了下去。

完颜光英下马,满脸笑意道:“本王倒要看看,这次鹿死谁手?”

待他走近,查看倒在地上的鹿,发现它身上竟有两只箭羽,分别射中了脖子和肚子。射中脖子的是皇帝的箭,而肚子上的箭却是自己的,他摇摇头,很显然,脖子上的才是致命伤。这次,他又输了。也不知是水土不服还是怎的,怎么今日碰到皇帝,他老是输呢。

正当他拎起那头鹿,正要转身回去,一种强烈的不好的直觉从背后袭来。

待他转身一看,一头比人还高的黑熊站立在他身后,正准备扑将到自己身上。饶是平日勇猛如他,也被当前的情景吓的呆立当场。

嗖的一声,三只箭羽,同时射出,直射向那只大黑熊,大黑熊被箭射中,吃痛的趴了下去。原来是刘煜在不远处拉了弓……

完颜光英适时的反应过来,一个猫身,翻滚到了边上的空地上,恰没有被黑熊压到。

这时,完颜光英拔出身上随身带的匕首,朝黑熊扑上去,趁黑熊还未反应过来的时机,朝它脖颈刺进去。

黑熊的鲜血染了他上边半身的衣裳,连脸上也沾染了星点血点。

等黑熊不动了,他嘿嘿笑着站起来,“今晚有熊掌吃了。”

刘煜此时来到他身边,拍了拍他肩膀,称赞道:“国王果然英勇超于凡人。”

“谢皇帝救命之恩!”他将手搭在左胸前,以金人之礼向刘煜道谢。

“国王莫要客气!”刘煜笑着回道。

经过此一场凶险,刘煜和完颜光英比之前多了一分默契和熟悉。

这时,众将领们均已到场,看到一头鹿和一头熊,死在当场,莫不为之心骇,仅凭两人之力,能在短短时间内就射杀一头黑熊,这是怎样的勇猛非常……

日暮天黑,南苑狩猎场举行了盛大的庆宴。篝火熊熊燃烧,烤出的野味香飘四野,大碗的美酒斟起,皇帝和国王以及众将领们一起享受白天猎得的美食。

篝火一旁,皇帝刘煜和完颜光英正在喝酒聊天。

“皇帝,今天若不是你,本王现下不知在哪里了,来,敬你!”手里端着一碗清亮的美酒,完颜光英向皇帝敬酒。

“好!”刘煜说完,二人一饮而尽。

“哈哈哈,好酒!”完颜光英大笑道:“想不到,中原的美酒如此醉人!”

“来,那就多饮几碗!”说着,刘煜拎起酒罐给他斟满酒。

“哈哈,本王怎么也料不到,中原的皇帝的骑射功夫如此了得!”完颜光英被篝火照亮的脸上满是赞叹的表情。

“国王你也名不虚传,真正勇猛!”他脑中还能浮现出完颜光英杀熊的那副凶狠架势,着实让人心惊。

“那就不必多提了,干!”完颜光英把手中酒碗碰了刘煜的,之后一饮而尽。

“干!”刘煜说着也喝干了碗中酒。

二人只觉胸中豪气非常,竟生出些相见恨晚之感。

酒喝了几十碗,众人都有的醉倒进入了酣眠,有的还在边唱边跳,满天繁星和如勾新月照着这一切。

“你这是什么?”刘煜看着完颜光英胸口露出来的一个吊坠,好似是一个狼牙。

“哦,狼牙”完颜光英从脖子上取下来,放在手中,果然是一个骨质吊坠,弯弯的两头尖尖,白滑如玉。

“好大的狼牙!”刘煜也见过狼牙,只不过,像这么大颗的,还十分少有。

“这是白狼王的狼牙!自然是大些。”完颜光英将狼牙递给刘煜。

“白狼王?”刘煜问。

“是啊,是我十七岁那年守了三天三夜,又费了一天时间才猎杀的白狼王的狼牙。”说着他不禁现出自豪的表情。

“本来,这狼牙是打算……”完颜光英又显得不好意思起来,道:“送给馨儿姑娘的。”

“不瞒皇帝,我们金国男子,成年后都要亲自射杀一头狼,获取狼牙。”他害羞笑着挠头道:“这狼牙,是送给未来的妻子的。只要姑娘收了,便代表答应了男子的求亲。”

“只是,馨儿姑娘怕是不会收。”完颜光英的表情又现出一些落寞。

刘煜的笑意散去,只哦了一声,接着又笑道:“送狼牙,这倒是一个有趣的礼俗。”

“哈哈,皇帝也觉得有趣?”完颜光英大笑道:“我以前也觉得有趣。只是等真正猎杀狼王的时候,才顿悟,这是对我们金国男人的考验,只有杀得了狼的人,才配有妻子的权利,毕竟,我国生存环境残酷,只有这样残忍的屠杀的考验,才能成为强者,最后生存下去。”

“唔,有道理。”刘煜赞同道。

“我来中原,求娶公主,也是为了两国和平,期望能互通有无,从而改善我国人民的生存环境。”他努力的想要做个好国王,不惜赌上自己的婚姻。

“直到,我碰见了馨儿姑娘”他的脸上现出微甜的笑容,“她就像大鲜卑山森林中的小鹿,是精灵,是神灵的使者,出现在我身边……”

“她哪里像精灵……”刘煜低声嘟囔了一句,那平凡不过的样貌,在他的后宫之中,怕早已淹没在人群中。只是,心底却诚实的冒出一个声音,对完颜光英的话深深赞同不已。

“皇帝你说什么?……”完颜光英兀自说着,没有听清皇帝的话。

“哦,朕是说她倒是一个胆大的鬼灵精。”刘煜笑着夸道。

“胆大的鬼灵精?哈哈哈”完颜光英大笑起来,“皇帝不觉得,这样的她才鲜活,才可爱吗?”

“嗯,确实可爱……”刘煜这次没有笑,而是认真的承认。

“皇帝,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也喜欢馨儿姑娘?”完颜光英问出了这个他憋了许久就想问的问题。

刘煜有些不自然的别过脸去,端了一碗酒,喝了起来。

“皇帝,你别不说话呀!”完颜光英着急道:“若是喜欢,就大声的说出来,我们金人直白,姑娘本就难寻,再像你们中原人这般扭捏,姑娘早就跑了……”

“咳咳咳”刘煜喝着酒,被他的话一激,呛到了。

完颜光英抚额,一副孺子不可教的表情。

“本王从没想过,我的情敌竟然是皇帝陛下!”他看到刘煜一边咳嗽一边憋红的脸,用了肯定语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