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你身边经常带一个跟你身形差不多的人,关键时候,让他穿你的衣服,你更换一下容貌和身体特征,就可以去做你想做的事了,你不是在查案么,如此岂不是更方便了?
玄天冥多聪明的人啊:“千黛,你是不是怀疑绑走小菊的人是冲着我来的,绑走小菊只是给我们一个警告,你给我吃这个变异果是怕我出事吧?”
“你就别臭美了,与其说担心你,还不如说担心我自己,以后要靠你罩着,你要是有什么事以后谁罩着我啊?总是就是互惠互利的事,快别问那么多了,跟着我把口诀运行一遍。”
千黛带他运行了几次之后,他气色看起来都好多了,但体内还是时不时的会有一些异样感觉,肢体移动骨骼就咔咔响,就像有的人手指关节能捏响那种声音,总体来说影响不大。
千黛催着他回房间去,早上小二会去送热水洗漱,他每日都有早起的习惯,眼看天都要亮了,千黛有些着急。
玄天冥起身活动了一下,感觉浑身轻盈了很多,一夜没睡精神还挺好的,看看天色朦胧,眼前的美人曲线完美,昨夜与她独处了一个晚上,虽然在练功,但也证明了她是在乎他的,尽管她死不承认。
一夜的痛楚又算得了什么,他是痛并快乐着,嘴角泛起一丝笑意的他,喝了一杯丫头递给他的茶,纵身飘出窗外。
现在天都快亮了,千黛索性不睡了,就在床上打坐,静心修炼一会儿。
早上的灵力比较密集,正是修炼的好时候啊,从凤凰那里回来,千黛就惊喜的发现自己的修为到了筑基中期,又是一大进步了,中期和初期概念又不一样了,怎么说的,就像同样是一年级,初期就是上册,中期就像下册一样,所悟的又是下一个境界了。
这算是个意外收获,也许是因为那个地方都是灵果吧,她吃了一周各种不知名的灵果,身体得到了一个洗礼,改善不少,但是嘴馋的毛病还是没改,再改就没啥爱好了,一个人没有喜恶,那还叫人吗?
虽说要修练,千黛还是在自己能理解的范围内发展,不习惯的,绝不会勉强自己去适应。
玄天冥回房后,回忆了一下昨晚的经历,一想起那种撕心裂肺般的痛楚,都不禁皱了一下眉,不过现在感觉好多了,身体似乎比以前更灵活,更轻盈。
就像这具身体被优化改造了一回,是不是这个东西跟易筋经一样,可以改换体质,一夜之间变化这么大,神奇!
听千黛说还能改变容貌,虽然自己目前还没有办法使用,还得不断练习,貌似昨晚全身疼过之后,似乎是可以轻微的转换一点身形,高矮胖瘦可以自己调整一点,从背后看不像自己就行。
原本玄天冥的身材是非常高大魁梧的,样子也是精致的,如果身材和面部可以控制了,那自己是不是就可以变作另一个普通人,他不再是皇子,可以去做想做的事,过普通人的生活。
想不到真的可以有这么一天,以布衣身份出现,自由自在出行,没人会关注我、算计我,不用时刻小心谨慎,人与人间关系简单,还可以出去结交一些值得结交的朋友,不会因为我是谁而与我交往,而是喜欢这个人就与之交往。
哪有人天生高冷,都是有所顾忌罢了,生在皇家的玄天冥,内心其实一直向往着生活的简单与美好,没想到,会有能实现的一天。
千黛好久没和参娃联络感情了,还不知道这个嘴叼的儿子,一会儿会怎么说她,“参宝宝,麻麻想你了,你最近都在忙活啥呢,也不知到主动找麻麻聊聊天?”
脑海里很快响起参娃的声音:“麻麻终于想起我了,一天天的尽会关心别人,你儿子不要了?”
“要的呢,谁说不要了,我儿子最乖的了!”
“这还差不多,麻麻,参娃这阵子也没闲着,正在筹备冲破十岁的一个大升级,到时候您可要帮助我哦!”
“要怎么帮只要我做的到,肯定没问题,你十岁之后就可以成型了么,你成型后就可以去住我的手镯空间,里面还有仙果和圣水河,不会饿着你的,只是不可浪费哦。”
“哇,真的吗?参娃还在为我出生后的生活担忧呢,麻麻又未成亲,未婚有子会给麻麻添麻烦的,所以我就查了查麻麻脑海中的一些成人知识,都不是这个时代的,麻麻,你不是这个年代的人?”
“呃,你这孩子,没事别在我脑海里乱翻,我脑子本来就不太好使,你别给我烦乱了,我就被你变成沙雕了。
至于你问的这个问题,我可以老实回答你,麻麻的灵魂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我来自现代,比如人艰不拆、沙雕这种现代词语,只有你和我懂是什么意思,这里的人都不懂,你就明白了,我可能和这个古代的小姐互换了灵魂,被传送到了这个陌生的年代,参娃,你以后就和我用现代的话交流吧,那样我会觉得更加亲切,感觉咱两才是一路人。”
“原来如此,参娃还猜想着你是不是夺舍了这个姚姑娘的身子,没有就最好了,麻麻放心,我会尽快晋级出世的,既然麻麻有空间给我住,我好期待我的新家啊,麻麻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他自己说完就没声音了,这小屁孩转眼就十岁,十岁的娃身高都快到我手臂这么高了吧,生灵长的可真快,幸好我比较能接受新鲜事物,不然一下子有个男孩子叫我麻麻,还真是不知道咋答应。
参娃娃都叫了她这么久了,她早就习惯了。
办完了环湖城的事情,玄天冥又带着大部队上路了,继续往下一站,不得不说,江南古镇确实是风景如画,这个年代又没有任何污染,所到之处都是自然风光,这趟没白来。
不知道这一站还能不能有点意外收获呢,四处转转,千黛才发现自己别的不缺,就缺一把顺手的武器,至少要买一件兵器防身吧!
千黛这次把心思都放在了这件事上面。
我得有一把好剑,御剑飞行,最起码得有一把宝剑才算得体面,就自己平常用来练御剑飞行的匕首,虽然一个人也勉强可以飞行,可一点都不拉风,千黛开始为自己的面子考虑起来。
我得有件撑得起门面的武器!
疾风领着千黛来到一个武器铺子,千黛拿起一柄长剑,从腰间抽出参娃送自己练御剑飞行的匕首对砍,结果那柄看似厚实的普通长剑被匕首断为两截,这结果出乎意料,参娃给的东西果然都不是凡品可比的。
店主一看,脸上有点挂不住了,自己的铁剑让人家小姑娘一把匕首给斩断了,就像是砍木剑一样,那不是证明自家的剑很脆,没杀伤力,脆的像木条?
况且现在还这么多人看着啊,这个面子要是不找回来,以后铸的剑还卖给谁啊?
虽然掌柜的心情不漂亮,但进门是客,还是得先礼后兵:“客官,您这宝剑真是非比寻常,我这兵器铺子在这里开了也有二十多年了,童嫂无欺,质量不敢说最好,也是绝对不会参假的,竟被一剑劈断,实在令在下汗颜,既然客官有这么柄宝剑,那我这小店不知还有什么可以入您的法眼?”
千黛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店家,抱歉啦,我只是想试试手,这断剑我会买下的,我这匕首确实是特别锋利,但是我嫌它小,想买一把大宝剑,不知店主可否推荐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