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三章

吴景晨背着背篓走在通往东理镇的路上,吴景晨想着关风,不,现在应该叫郑岚的那个少年,还有些不可思议。

时间回到郑岚摊牌后。

吴景晨沉默着咽下最后一口稀粥,脸上的表情比昨天还要冷淡。

“是吗?”简简单单两个字却包含着浓烈的质疑意味,根本不相信昨天还一副被毁了清白,死也要吊死在吴景晨身上的少年,一夜之间就想得这么开了。

除非,这一切另有原由。

“阿晨你不用怀疑,我当然不会喜欢上一个那样虐待我的人。至于你受伤后的转变,对我来说总不可能一下子就完全信任吧?”

说这些话时,少年的神色和吴景晨醒来后见到的单纯怯懦,或是记忆里的沉默木然都截然不同,卸下了纯白好拿捏的兔子的面具,露出了矜持傲慢的狐狸笑脸,笑的时候还顺便展示了锐利的獠牙。

收紧拿碗的手,吴景晨不动声色。

“哦?那你这是观察了两天,对我放心了?”

吴景晨没想到自己心里的感觉居然是对的。而且,看样子,郑岚比他之前猜想的还要不好惹。这样一个可以在暴戾的原身手下坚持快一个月还没有被折磨到重症不起的人,这样一个善于伪装隐忍的人,在这两天里,对于自己的观察已经进行到哪一步了呢?

想到自醒来后就没有过多掩饰的与原身的种种不同,以及刚醒来还躺在地上时原身额头上几乎快要干涸的血迹,吴景晨的心越来越沉重。只能祈祷郑岚没有往借尸还魂的方面想,对于信奉鬼神之说的古代人来说,要是真觉得自己是上了别人身的孤魂野鬼,估计早就找人把自己驾到火堆上一把火烧个灰飞烟灭了吧

吴景晨这样宽慰自己。

看着吴景晨攥得发白的指节,郑岚几不可查地扬了扬嘴角。

“对啊。”郑岚语笑嫣然,“我发现,你脑子可能真的是摔坏了,不然不仅结巴的病不治而愈,还连一肚子的坏心眼给撞没了。”

这一句话,郑岚说的很有一番调笑的意味,但吴景晨却没心思细品。

“你才摔坏了脑袋……”吴景晨小小声地反驳了一下又不甘的住了嘴。被认为脑子摔坏了也总比被人发现自己是个孤魂野鬼被烧死好吧。

再说,吴景晨摸了摸还没摘下纱布的脑门,本来自己就真的摔坏了脑袋,就不和这个不好惹的狐狸争了。

“好了,经过我的观察,你是真的和之前不一样了,我可以放心的在你家养伤了。那么从今天起,我们就互相帮助吧。”说完,郑岚又对着吴景晨绽出一个甜美单纯的笑容,和之前还伪装自己是关风时笑的一模一样。

“等下,”面对这样的笑容,吴景晨突然想到一件事,“你昨天,等我先吃饭,不会是想让我试一下有没有毒吧?!”

郑岚大而清澈的黑瞳里迅速被雾气浸润的更亮,睫毛扑闪着,缀上一颗颗灿烂的珍珠。

“阿晨,我知道你喜欢女子,讨厌我纠缠你,可你怎么能这样想我,我不是这样恶毒的人!”

少年的声音本来是很清亮的,因为带着哽咽的哭腔,拖长的尾音带着糯糯的奶感,配上燃着火焰的小眼神,以及一丝丝愤怒,居然让吴景晨觉得有一点点萌,险些要忘记这无害的表皮下是多么善于伪装的内里。

吴景晨看着一副受了委屈之后故作坚强姿态的少年,一时竟不知是该相信还是该把这份质疑埋在心里,等熬一段时间把人送走后等它烟消云散。毕竟,上一秒还对人露出獠牙下一秒就又变成一个小可怜,可信度实在太低。

郑岚伸手,像是想要拉住吴景晨的衣袖,但是想到什么又在抬起后讪讪收回。

“真的,你相信我。那份菜本来你就要自己吃的,怎么会有人傻到自己害自己,我根本没有试探你的必要。而且,我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恶毒。你看,你之前那么对待我,我不也没有伤害过你?”

仰着脸,郑岚努力瞪大眼睛与吴景晨对视着,试图让吴景晨感受到他的真诚。

原身虽然天天不学无术,糟蹋自己的身体,但毕竟是男子,又比郑岚虚长几岁,站着的时候比郑岚要高一个头。视线向下,吴景晨看见阳光温柔地洒在郑岚的眼底,清澈的溪流在金色的细沙上流淌,干净到让人想要叹息。

吴景晨叹息一声,“对不起,是我误会你了。”

“既然我们都说开了,那么在你养伤的这段时间里,希望我们能友好相处。”

“好啊!”回答吴景晨的是少年雀跃的声音。

虽然已经知道了郑岚根本不是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害,但是鉴于原身对他的所作所为,以及还没给自己带来危害,吴景晨也只能默许郑岚以这种方式继续和他生活在一起。

只希望自己不是故事里的那个蠢农夫吧。吴景晨暗自祈祷。

回忆完,擦了擦汗,吴景晨又把背篓往上抬了抬。木耳他昨天只吃了一小半,确定味道比他曾经吃的人工培育的木耳还要清脆爽口,吴景晨就放了心。今天他只是来镇上把兔子卖掉先买点粮食缓解一下燃眉之急,顺便趁着今天天好把木耳晒干晒掉毒性,等他今天在镇上先考察一下再考虑卖出的事情。

不过即使背篓里就只有只大概只有五斤多的兔子,吴景晨这具已经养了一身懒肉的身体还是有些吃不消,走一会儿就要歇一歇,十来里的路硬生生走到太阳快到正中间了才到东理镇。

坐在镇门口外边的石头上好好歇了歇,要不是怕再耽搁下去镇上的人家都要回去做饭了,吴景晨是真的不想起身。昨天种地又爬山,本来就肌肉酸痛,今天又走了这么远,吴景晨觉得现在自己的两条腿已经酸软的快要变成软趴趴的面条了。

揉了揉小腿肚,吴景晨忽略了守城的官吏嫌恶的目光,浑不在意地走进镇门。

摸摸鼻子,吴景晨暗自叹息。看来原身祸害的范围还真是广泛,不说刚刚守门的小吏,就从村里经过以及到镇上这一段路,只要是认识他的,无一不对他避之不及,深怕被这个混子给黏上。一边躲,大家还一边在心里感叹,不知道这混子又去祸害谁去了,居然还起了个大早往镇里跑了。

循着记忆,吴景晨来到镇上的集市。这里的一条街,从街头到街尾都是从附近村落里赶过来的小贩。一般家里的菜、蛋有了结余,或者意外在山上打到了山货,都会在这里摆摊贩卖,赚点小钱补贴一下家用。

甚至还有一些手艺人在这里支了个摊子卖些馍馍豆腐之类的,虽然辛苦但因为薄利多销,生意看起来还算红火。

按了按早就消化一空的肚皮,吴景晨闻着包子摊传来的香气,嘴馋的咽了口口水。

等一会儿兔子卖出去了,自己就买两个肉包子回去和心机鬼一起吃!不,还是买两斤面,买点油回去自己包野菜包子好了。

把兔子摆在面前,看着目前唯一的收入来源,吴景晨只能狠心遏制住了奢侈一把的想法。

毕竟这个时代米面肉油对大多数平民百姓来说还是稀罕食物,一般的村民即使从年头忙到年尾也只能用粗粮混个温饱。就这样,一年下来要是还能攒点银钱,做一件新衣服,那就算是好年景了。

吴景晨算了一下,馒头一文钱,一个肉包两文,一斤肉二十文,米十文一斤,面六文一斤,而自己这只兔子就算算六斤,也才一百二十文钱。更别说现在的人都缺油水,愿意来这里买菜的人家都不富裕,更愿意吃肥肉补身体,到时候说不定还要降价,连一百文钱都拿不到。

掰着指头算了半天,吴景晨越算越想叹气。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

吴景晨在地上蹲了一会儿,眼看着人越来越少,都回家去了正心急着,还好一个老大娘挎着菜篮似缓实急地走到了吴景晨的面前。

“这兔子怎么卖呀?”

吴景晨立时精神起来。“二十文一斤。这是我昨天才抓到的兔子,婶子你看多新鲜。”

吴景晨提着兔子耳朵给老大娘看,力求把这只兔子的价值发挥到最大。

“咦,昨天的?现在天这么热,还不知道变没变味儿,这兔子看着就干巴巴的没油水,又一股土腥味,老婆子我买回家还要费老劲儿处理,我看十五文一斤才合算,小后生你可别贪心欺负我一个老婆子。”

那大娘两根手指拨着兔子的毛仔细翻看,十分挑剔,吴景晨却看得心里大定。

就是这种看起来把东西嫌弃到死的人才是最想买的,看来自己能在午饭前把这只兔子卖出去了!

吴景晨挂上长辈最喜欢的正直笑,摇了摇头。“大娘,这兔子可是昨天晚上才打到的,我又把它放在井里镇着,今天一大早就赶来,绝对不会坏。再说,您看看这皮子,一点没坏,您要是买回去,冬天还能给孙儿缝一个兔皮帽,多好……”

吴景晨拿出在公司给甲方爸爸讲方案的口才,把老太太哄得眉开眼笑,最后险险砍到十九文一斤,连兔带皮算了五斤半,总算是把老太太送走了,走的时候还一直说要不是家里突然有贵客要来可不买吴景晨这没油水的兔子。

数着口袋里刚得来的一百零四文和原身留下的六文钱,吴景晨苦恼,这点钱够干什么呢?

晃晃悠悠在镇上逛了一圈,走走停停,直到申时吴景晨才买了两斤米,两斤面,一斤油以及一点调料准备回家。

镇门口,摸着怀里缩水了一半的铜板,吴景晨看着镇门口停着的两文一趟的牛车,只能狠心别开了眼。

今天,又是没钱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