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还有事情想拜托你。虽然这个委托可能比之前还要更麻烦一点……”
“哦?”
在面具后方,安晏的眼里闪现饶富兴味的光芒。他的视线就好像在期待云华会使出多大的谋略,还有接下来八成会发生的两国争端。
现在最理想的方法是证明那位候选人没资格成为南塞领主。但是他只是十七岁,又常年待在佣兵团内,恐怕没有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吧。那么,得想出其他方法才行……需要一个就算拒绝也不会产生争端的理由。
脑中高速运转过后,云华委托安晏去做一件事。
“……原来如此,我了解了。”
安晏很干脆地答应云华的委托,“反正团里的那些家伙在这个祭典里也不会干正经事,只想把一整年赚到的钱花个精光。而在紫岚捣乱的工作也是到秋天才开始,在那之前,我就帮忙你搞搞阴谋吧。”
安晏如此暗示云华他所领导的佣兵团,现在正在休整中。不过他们主要的活动范围在紫岚国西部,也不是像狼酒军团那种受到严格军律管束的集团。
即使同样是佣兵团,各团的水准落差也很大。有些只是群众的盗贼自称佣兵团,也有的团体会成为像狼酒军那样比较正规的军团。前者是完全不可信赖的家伙,后者则不同。
黑水军其实是比较接近前者的无赖集团,不过只要他们的首领还是安晏,云华就能信任他们。这只是云华的直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觉得眼前这个男人,不会把不利自己的情报卖给他人。
哥哥说,他因为您才捡回了一条命。
奈奈挺身而出,从那个假冒的钟美伦手中保护了自己时,她无意间说出这句话。
不是因为教会审判的那次,而是还有一次救命之恩,而云华却丝毫没有印象,或许,这只是属于小云华和安晏之间的秘密了。
眼前突然亮起,原来是舞台上的吊灯已经被人点亮。
舞台的布幕即将拉开,正在观众席另一侧喝酒等待的客人们,大概会在呼唤的铃声响起。
“安晏。”
很意外地,云华叫住他,正要如往常一样无声离去的安晏立刻停下脚步。
“怎么?还有别的委托吗?”
“不……”
以前的自己,真的曾经救过你的性命吗?
但是云华犹豫着是否该说出口,她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她也确信,应该还有其他机会能跟安晏谈论此事。
在那之前,没必要特地提起这件事。
“不,什么事都没有。只是请你小心,如果遇到哦困难的时候,要是有什么我能做的事情,请你告诉我。”
安晏一瞬间露出有些意外的表情,眨了眨眼。接着他稍微耸肩。
“如果你这么想,那就回想起那件事吧。”
那件事?什么意思?云华还来不及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要开场了,已经摇铃了!”
剧场的负责人扯开喉咙,高声宣告戏剧开场。与此同时,遮盖住一楼侧边座位的布幕被迅速拉起,吊灯慢慢上升到天花板。
时间已经到了,原本仅只是铺着木头的舞台即将化为某个不同的空间。接着会出现的,是名为演员的魔法师们的时间。
叮叮当当的铃声响起的同时,云华回过头,热闹的铃声与吵杂的人声混杂在一块儿,不知何时,安晏已经从贵宾席的露台消失无踪。
另一方面,此时的沈离澈正在被眼前这位刚刚完胜的战斗魔神搭讪着。
这个兆头究竟是好是坏,沈离澈一下子还无法判断。
不管如何,刚才一击打倒那个巨汉佣兵的青年就坐在自己的眼前。
“要不要当我的搭档?”
非常突然,而且没有任何前兆,男人突然对沈离澈这么说道。
“搭、搭档,是要一起参加比武大会吗?”
“没错!你也打算参加吧?”
简洁说完后,扮成魔神的青年再次啃起眼前的烤肉。
他是认真想邀请自己吗……?
沈离澈目不转睛地盯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男人,那股熟悉感有再一次陇上心头,沈离澈不断在脑海中搜寻着,最后也已失败告终。
大概……可能,只是以往生活中,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吧!
如此安慰自己后,沈离澈仔细观察着青年,他看起来年纪不大。虽然长得很高,不过身上没有多余的赘肉,身形颇为苗条。五官也很纤细,头发也很有光泽,以佣兵这种粗野份子来说相当稀奇。
然而,这名青年一旦站起身,就会让人感受到仿佛与妖魔对峙的威吓感。过于锐利的五官跟刀刃般的眼神,常常给人一种自己正被刀锋抵住喉头的错觉。
如果要比喻的话,该怎么说才好……就是会让人觉得自己被饿狼当成猎物一样的脸。
“呃,那个……你叫什么名字?”
“……英勋。”
英勋?名字好像也在哪里听到过,沈离澈皱眉,青年则满嘴食物的反问沈离澈,“你呢?”
“我叫……呃……”
“……不叫尤利塞斯吗?”
“啊?”
男人稍微抬高视线,朝沈离澈扬扬下巴。
“那是黄金女神尤利塞斯的打扮吧?”
“黄金女神?”
“你不知道吗?不知道还做这种装扮?真是个怪人。”
被他这么说,沈离澈不由得脸红。修杰这个混帐,竟敢让自己穿这种奇怪的衣服!
而且他完全没听过什么黄金女神,总觉得这种名字会出现在南方掌管富贵的神明之中。
说起来,放在在庭院中遇到的那个独眼的隐者好像也露出了奇怪的惊讶表情。可恶,没想到这是那么奇特的神!
回宫后,一定要找人来问问看。沈离澈这么想着,但他没有针对自己的装扮多说什么。
“我叫……万仞。”
沈离澈瞬间想到的假名是自己所持的长剑的名字。
听他这么说,男子露齿一笑,“很有剑士风格的名字,是刚才那把剑的名字吗?”
他一下子就切入正题,在这种酒馆寻找比武大会的搭档时,首要问题就是能否与自己的武器互相配合。
用剑搭配枪比较好呢,或是用枪搭配小刀呢?还是用弓箭或锁链呢?剑也有分长剑短剑,所以也并非用不同武器互相搭配就一定适合。
“你闪避得很高明,像你这样的高手并不多。我习惯跟剑士并肩作战了,所以我在找剑士。”
“你已经有搭档了吗?”
“对!应该马上就到了。刚才这里好像有人去叫他。我们现在住宿在这家店楼上。”
“你明明有搭档了,为什么要找我?”
“那家伙搞砸了一些事,结果现在不能拿剑,所以我才会重新寻找搭档。”
说完,他又开始默默进食,在比赛将近时摄取肉类是佣兵的习惯,不过这个吃相真是惊人,看着他的吃相,沈离澈恍惚中仿佛看到了云华吃饭的样子……
沈离澈悠闲地想起自己那位很会吃的妻子,此时身旁出现很大的声音。
“英勋!”
这是刚才男人告诉沈离澈的名字,仔细一看,有个脸色大变的青年朝这边过来。
“啊啊,真是的,你又惹火别人了吗?我明明就说过好多次,叫你在比武大会之前不要太招摇啊。”
“才没有,是对方先找我麻烦的。”
英勋反驳的同时,看向来人的脸上带着一点不满的神情。
来人年纪不大,但头发却不知为何已是一片灰白,瞳孔的颜色也比天晋的百姓要更深一点,这是在紫岚国南部地区的百姓才会有的瞳孔颜色。略偏褐色的肌肤上覆盖着褐色的衣服,应该是为了配合赌博庆典所做的变装,他的头上戴着毛茸茸的耳朵,甚至在屁股上也装着毛茸茸的尾巴。这肯定是特地缝在长裤上的。
这是……
也不管对方是初次见面的人,沈离澈忍不住盯着对方看,到了失礼的地步。
不管怎么看都是狐狸。这是只大狐狸。
这个是圣兽天狐的打扮,天狐是拥有金色毛皮的狐狸,根据传说,如果它出现在家里,那个家庭的收入就会变好。
眼前这只大了好几号的天狐,手上的盘子上放着堆积如山的食物。有肉跟玉米,甚至还有点心堆积在盘子里。
看到这个状况,英勋愕然说道:“怎么,你刚刚明明已经吃过了,还要拿到楼上去吃吗?”
“不是的,我一拿起盘子,大家就一直给我东西。”
天狐颇为委屈的解释着,看来这些是酒馆里的客人给他的。因为民间一直流传只要给天狐食物,自己的生活就会变好。
突然间,沈离澈注意到他没有拿盘子的那只手上包着绷带。
该不会就是英勋那位没办法拿剑的搭档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