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这届宿主太难带

快穿:这届宿主太难带

作者:小小仙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洛谣自从绑定系统以后,每天都在崩坏边缘中。宿主,这是男主不能杀!宿主,这是女主不能杀!爸爸,我叫你爸爸,这是反派呀,不能杀!银河号自从绑定宿主以后,每天都在崩溃边缘中。这女主好做作,杀!这男主好渣,杀!这小乖乖一点也不乖,杀!作为魔界之主,重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沦落到每天都面临手脚离家出走的危险地步。那女子笑意盈盈对他说:乖乖的哟,不然手脚打断~重渊伸出四个手指发誓:我保证乖乖的!…

《快穿:这届宿主太难带》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玉酒酒
    一见钟情的心上人,变成同父异母的兄长。所嫁的夫君,因为生命垂危,用淡漠与伤害斩断情丝。帝王之命,启动秘术,逆天改命,没有人知道,付出的代价会是什么?
  • 作者:梅开芍
    母亲被害,府权被夺,武气被废,人被毒傻,常遭欺凌……篡位成功的继母与女儿居然还灌药把她送到了青楼,就在这一刻,女刑警穿越附身了,顺手抓了个三皇子降温……
  • 作者:思宇
    穿越了不要紧,穿越到了大清也没关系。但是,你总该让我在大清熟悉熟悉吧,哪有当天穿来就成亲洞房的啊?!嫁人吧也没关系,嫁到了皇家也没关系。但是,为毛别人嫁的都是四阿哥,十三阿哥,八阿哥的,我却要嫁给皇家有名的炮灰呢?!即然嫁了,就要认命,跟着太子殿下一起努力,争取不让那些如狼似虎的兄弟们给吃了!只不过,为毛大清唯一的太子殿下表现得如此的怪异呢?呜呜,看着好害怕,一点也不像别的清穿小说里面写的那样好色嚣张,简直就是一个绝世好男人啊!呃只不过有点不着调儿
  • 作者:林语堂
    《吾国与吾民》是林语堂第一部在美国引起巨大反响的英文著作。林氏在该书中用坦率幽默的笔调、睿智通达的语言娓娓道出了中国人的道德、精神状态与向往,以及中国的社会、文艺与生活情趣。这本书问世了,正如所有伟大的书籍终会问世一样。它满足了以上所有这些要求。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位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与历来的伟大著作的出世一样,《吾国与吾民》不期而出世了。它的笔墨是那样的豪放瑰丽、巍巍乎,焕焕乎,幽默而优美,严肃而愉悦。我想这一本书是历来有关中国的著作中最忠实,最钜丽、了完备、最重要的成绩。尤可宝贵者,他的著作者,是一位中国人,一位现代作家,他的根蒂巩固地深植于往昔,而丰富的鲜花开于今代。——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赛珍珠读林先生的书使人得到很大启发。我非常感激他,因为他的书使我大开眼界。只有一位优秀的中国人才能这样坦诚、信实而又毫不偏颇地论述他的同胞。——《纽约时报》星期日书评不管是了解古老的或是现代的中国,只要读一本《吾国与吾民》就足够了。——美国著名书评家T.F.Opie虽然他讲的是数十年前中国的精彩,但他的话,即使在今天,对我们每一个美国人都很受用。——美国总统布什
  • 作者:壮士铁马
    公元219年11月,东吴大将吕蒙白衣渡江,袭取荆州。此刻,关羽正在樊城与曹军大将徐晃交战。主角却赶巧不巧地穿越到关羽庶子关索的身上。“连系统都没有当真就不能让我早几天穿越吗?”刀法九流,性格顽劣,胸无大志,不喜军旅,长得和女
  • 作者:蛇骨
    江辰替人顶罪入狱,消失八年,这八年,他母亲受尽屈辱,女人榨干财产背离而去,甚至受他恩惠之人还要至他全家于死地,如今归来,他拔剑染血,杀尽不公,灭尽黑暗,洗刷一切耻!
  • 作者:晓云
    【第五届咪咕杯金奖作品】上一世温宛活得糊涂,萧臣守她半辈子,她也只知道那个男人叫萧臣,这辈子她想活得明白些,可萧臣糊涂了。温宛,“没事,没事的萧臣,有我在。”萧臣,“烦请姑娘让一让。”萧臣这辈子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温宛,他娶谁都可以,就是不能娶那个叫温宛的女人,上辈子的恩他上辈子还干净了。这辈子,他们谁也不要成为谁的负担。萧臣,“魏王府不缺魏王妃。”温宛:“可我缺你……”
  • 作者:宝贝
    虾米!她有没有听错啊?皇上要把她指给住在那种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落后地区的番王!他自己不是有女儿吗?干嘛把鬼主意动到她的身上?她才不干咧!为了守身如玉,她当然只好脚底抹油,三十六计逃为上策啦!可没想到那个不知羞的无耻鬼,不顾礼法的对她动手动脚也就罢了,居然还敢命令她以身相许?!他是不是头壳坏去了啊?而且,他好像还管她管上了瘾,有事没事就跟在她的屁股后头跑,只要跟她有关的芝麻绿豆的小事,他都要插手管到底,哼!他以为她不知道他的庐山真面目吗?他不正巧就是陷害她的元凶吗?可是,等等……她是不是误会了他?怎么他的一举一动、一行一行都坦荡荡,好像仰不愧於天、俯不祚於地,难道是她……错怪了他?怎么办?她竟对他心存消想,看著他的「美男色」怦然心动,她该将他捏来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