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5

“秦先生,这花怎么办?”

服务生捧着九十九朵包装精致的玫瑰花束,问坐在餐桌旁单手撑着头的神色恍惚的秦孑。

“扔了。”秦孑眼前似没焦距似的,右手隔在餐桌上,食指富有节奏的敲击着桌子。

“扣扣——”

“扣扣——”

服务生又问:“那,这瓶红酒还开么?”

“扔了。”秦孑微微蹙眉,心情糟糕透顶。

到底,是哪儿出了错了?

“餐点……还上么?”

“扔了,”秦孑抬眼望了眼服务生,烦躁道:“都扔了!”

服务生被愠怒的话给吓得不敢出生,挥挥手让其他人迅速收拾了下“失败品”。

秦孑双手抱臂,将头埋在手臂里,跟一朵焉了的花儿似的道:“夏夏,不一直都很喜欢我么?难道是我求婚太早了?”

在他的认知里,余夏爱了他一生。

竹马是他,青梅是她。

可偏偏天生犯冲,他瞧不管余夏凶天凶地,老跟不入流的人混在一起,她又看不惯他口无遮拦,出口成章。

初初时,见面怼来怼去,能将对方气得七窍生烟,谁也看不惯谁。

秦爸也知晓余夏那些个糊涂事儿,考虑到余夏日后要嫁过来,索性让秦孑剁吧剁吧余夏那些乱七八糟的关系纽带,熟料才戳了顾凉几句脊梁骨,平常敢跟小男生打架的女生“啪嗒啪嗒”眼泪就滚落下来。

把他吓了一跳。

谁料,余夏捡起地上的棒球棍朝他爱车上狠狠砸了十多下,“哐哐哐”几声砸得他心都快烂了。

他气不打一处来,撂下狠话:“你要是不跟他们断绝关系!你休想进我们秦家的门!”

余夏冲他吐了吐舌头,“谁理你!”

“余夏!谁要是娶你谁就是奇耻大辱!咱两的关系!”秦孑揪断了路道旁边旁一截树枝,在她跟前“噼啪”一声折断了树枝,撂狠话:“犹如此树!我要跟你割袍断义,一刀两断!谁要回头谁是狗!”

滚你妈的青梅竹马!

滚你妈的指腹为婚!

余夏“哦”了一声,拖着棒球棍朝前走了一步,朝兰博基米又随便“哐哐”敲了下,闲闲道:“谁要嫁你才是奇耻大辱!咱两的关系,就这兰博基尼一样!”

“哐哐——”

又是一声,多了几个凹凸点。

秦孑心疼得无以复加,余夏猛然砸了一下哼哼道:“砸烂了!修不好了!破镜难圆了!别让我看见你!”

世上,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比她大三岁的秦孑,私以为不必与她一般计较。

那车修好了,增强了不少配置,比以往还要彪悍炫酷。

此后,碍于世交关系,免不得见上一见余夏。

闹掰之前,双方本就互相看不顺眼,闹掰之后,面上心平气和笑嘻嘻,嘴上吐出来的话含沙射影,他嘴巴自认毒辣,偏怼不过余夏,时常被气得撂下狠话愤然离场。

记不得说过不少“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的狠话,但余夏每每耸肩,闲闲的一句“哦”后,没了下文。

一肚子火,憋在肚子里烧毁了他五脏六腑。

凑巧,那时夏之荷改嫁给余向城,余家添了个女儿余秋秋。

与余夏骄纵蛮横不一样,余秋秋温柔有礼,见他时会甜甜的喊“秦孑哥哥”。

不可否认,秦孑甚至想过:若余秋秋跟余夏调换下,他脏腑不会那么快烧完。

最初,他顶多将余秋秋堪称“别人家的未婚妻”。

直到,赫尔墨斯死亡那日,他才将视线落在余秋秋身上。

赫尔墨斯,是陪伴他漫长岁月的英国短毛猫。

去余夏家时,赫尔墨斯被秦孑抱去,一进余家家门就撒欢朝别墅里跑,一溜烟猫影子都不见了,等下午离开时也没见赫尔墨斯回来。

女佣们找猫无果,赫尔墨斯失踪。

隔天,余秋秋提着木盒子上了秦家,“秦孑哥哥,你别太难过。”

盒子里,是赫尔墨斯僵硬的尸体,身上有不少奇奇怪怪的伤痕。

秦孑瞳孔微睁,抱着木盒子浑身都僵硬了,坐在沙发上恍惚的望着赫尔墨斯的尸体,呼吸都变得凝滞。

“秦孑哥哥,都说赫尔墨斯是信使,是风,是使者,以后他还是会陪着你的……”余秋秋垂眸,声音低低的,安慰的话显然没什么信服力。

“你在哪儿找到的?”秦孑声音沙哑问,眼尾泛着一层薄红,眼眶蒸腾着一层雾气。

那是,陪伴了他十年的猫。

赫尔墨斯,不是宠物,是家人。

是漫长岁月里,父母不在身边时,陪伴他的家人。

它会每天早上爬上他的床舔他的脸,撒娇软糯发出“喵”叫声,写作业时会用小脑袋蹭他的手,横成一坨打滚,还会在他回家时冲上来朝他身上爬。

可赫尔墨斯,是被凌虐致死的。

无论如何,他要给赫尔墨斯一个公道。

余秋秋抿唇,犹豫了一下:“就……在余夏房间的窗户外……那天,她带她朋友在后院玩儿……”

“她和她朋友。”秦孑咬牙切齿,五指握紧,指甲潜入掌心传来阵阵疼痛感。

那一瞬间,甚至不需要任何解释他就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余夏等人杀害了赫尔墨斯。

就因为,余夏讨厌他,顾凉讨厌他……

她们都讨厌他,所以就把怒火给发在了赫尔墨斯身上。

从那时开始,秦孑再也没给过余夏好脸色,狠话说得要多决绝有多决绝。

而对将赫尔墨斯尸体抱回来的余秋秋,又亲手一起堆砌起坟堆的余秋秋,他改换了另一种态度。

看着余秋秋,他就忍不住想起赫尔墨斯。

像是余夏所有的糟糕透顶,一下子被余秋秋的温柔善良填充。

于是,他宁愿将所有的宠爱一并给了余秋秋。

如果没有意外,他会在余夏毕业时摆脱掉一纸婚约。

事实上,他也摆脱了,只是不是用想象中的方式。

而是,秦家突如其来的破产。

余秦两家家长如他所料坐在桌上,没太多言语就将这桩婚约给解除了。

那是,他一生唯一一次支持这桩联姻。

紧接着,秦家江河日下,他担负起巨额的债务,从A大辍学率先杀入了娱乐圈。

圈子里,对秦家的遭遇或冷眼旁观,或是低声唏嘘,或感叹或怜悯,不少人落井下石,就是没雪中送炭。

为了拉资源,他陪酒,陪吃陪喝,沦落为自己最瞧不起那种人。

可他没想到,在包厢被人灌醉,即将被带走的时候,余夏会砸了酒杯,就像当年冲他撂狠话一样,冲那群大腹便便的暴发户们撂狠话。

——这是我余夏的未婚夫,我余夏罩的。

——谁敢欺负他,尽管试试。

这对秦孑来说,比要了他的命还难受,尊严被死死踩在脚下,忍受着折辱却又无力反驳。

在余夏拿出那份协议,硬是逼迫他妥协,跟她在一起时。

秦孑签字那瞬间觉得:余夏,原来那么喜欢他。

不然,谁都不愿意接的烫手山芋,她拽在手里做什么?

那一年,余夏十八岁。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玩儿禁锢梗,实在让他大开眼界。

不过,那时候他顾不得那么多了。

后来,为验证这个结论,在咨询了恋爱经验丰富的言颂后,他专程做过不少试验。

譬如:余夏待他是完全放养式,不在乎他归不归公寓,甚至也不强迫他亲亲抱抱举高高。

言颂说:爱一个人,会变得小心翼翼,但她肯定想你。

又譬如:他勉为其难履行合约内容亲一下余夏,被余夏一脚踹开,慌张的以“主人宠物”关系了结,辩驳时眼神躲躲闪闪。

言颂说:你不爱她,她再爱你,亲她都是羞辱她,谁乐意啊?

秦孑认为:为了赫尔墨斯,他也不能喜欢余夏。

可偏偏,他又会在空闲时回公寓,心里一边不乐意,又一边做饭做家务。

不高兴,不开心,又不想走。

为了当好“宠物”,他刷了不同版本的电视剧《宠物情人》,扮演了一段时间的“宠物”,被余夏踹了好几脚。

他迄今还记得,他存了逗弄和恶作剧的心思潜伏在余夏房间,在余夏睡觉的时候扑倒在她身上,鼻尖萦绕着少女洗澡后沐浴露的浅淡香气,距离只一掌之隔。

心跳声砰砰砰跳得厉害,他的视线不受控制的落在她的薄唇上。

脑海里骤然闪过一个声音:余夏,长大了。

在那个瞬间,他生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旖旎心思,长久以来压抑的情感在那一瞬间得到了解答。

下一刻,余夏迷迷糊糊的掀开眼睛,吓得一下子将他给踹开了。

秦孑被踹下床,恶作剧宣告失败,他灿然一笑道:“宠物不是要□□么?!我可以的!”

“你怎么不去睡那边狗窝!”余夏拽起枕头跳下床进攻猛烈,拿枕头砸他,顺带还踹了他两脚。

秦孑跑得快冲进卧室反锁了门,扑倒在床上,将头埋在枕头里哀嚎了好几声:“绝对是美色误人!赫尔墨斯!我们不能输!为了奥林匹斯!我们不能输给那个恶毒的女人!”

为此,他又跑去缅怀了好几遍赫尔墨斯。

可他又不得不承认,他输给了余夏。

在那艘游艇上,他终于发现为了赫尔墨斯,有些事情他也无法做到。

秦孑到现在还记得,夏之荷带着拿着导盲棍的余秋秋坐在沙发上,余秋秋扑簌簌默无声息的抹眼泪,在搁杯子时不小心将杯子凌空摔了下去。

“哐当——”一声,玻璃杯摔成了碎片。

余秋秋,瞎了。

在她风头正盛,在华国娱乐圈如火如荼的当口。

夏之荷满面愁容,倒出了原委,央他将余夏约出来与秋秋好好谈谈,希望能将事情给掰扯开。

姐妹,哪儿有隔夜仇。

秦孑,应了。

是他做过最错误的抉择。

那天,是他人生中最绝望晦暗的一天。

余秋秋和余夏在甲板上争执,双方各执一词,余夏抓着余秋秋的手逼问时,眼见余秋秋就要被逼到栏杆边缘,她眼盲面上慌张,身体都在发抖。

秦孑生怕出事,冲上去伸手拉开了余夏。

可他没料到,余夏会因为那一拉拽翻滚下游艇,“扑通”一声掉落在海里。

“秦孑哥哥,我怕……”余秋秋半个身子靠在栏杆上,慌慌张张喊她。

秦孑心底徒然烦躁将余秋秋拉回,她又抓住他的手,眼泪扑簌簌往下掉,“秦孑哥哥,是不是余夏掉水里了?”

“嗯。”秦孑皱眉,解救生圈时手指不知怎么在发抖,心跳慌乱了起来,他将救生圈抛在水里。

“秦孑哥哥,余夏会游泳的,你别怕,她一会儿自己的就上来了。”余秋秋抓着栏杆,声音有些颤抖。

秦孑被她提醒,执拗的不想喊余夏的名字显露心底的慌张。

余夏,会游泳。

很快就会游上来了。

一秒,两秒——

时间流逝,在三十秒过去后,他呼吸都快凝滞了,慌张脱了衣服翻过栏杆朝海里跳去,海里视线昏暗,他潜下去四处寻找,摸索了半晌却没瞧见人影子。

潜上海面换了口气,又潜得更深了一些,依旧没有余夏的影子。

在前前后后折腾了半个小时后,他的心一点点凉却,像是快呼吸不过来似的,喃喃自语喊着“余夏”,眼眶不知怎的就湿润了。

就像那年,看见赫尔墨斯躺在木盒子里。

打捞队被他调遣来,他不敢挪动游艇分毫,打捞队的人都快把方圆一千米范围给倒腾了个彻底,依旧没看见余夏的影子。

人群中有人说:海底有暗流,可能被冲到了别的地方去了。

别的地方。

换句话说,绝无生还可能。

那是他首次,为了余夏,毫无道理的怨恨余秋秋。

他像是溺水窒息的人,每走一步都摇摇晃晃,身体虚弱,连回公寓都不知道怎么回的。

活像是,丧偶似的。

在他承认爱上余夏那天,所爱之人却在他手中丧失了生命。

这于他而言,乃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或许是神迹降临,在他回公寓后,世界好像又重新转动,余夏好端端的站在客厅里啃苹果,依旧是凶巴巴的模样。

随后,在他意识到余夏还活着时,就被无情的撵出了小区。

此后,余夏拒绝了他所有的邀约和见面机会。

秦孑一拍桌子,笃定道:“这时候,夏夏肯定是喜欢我的!!”

摆明了早对他情根深种,一定是表白的手段不对。

十七岁的高中生,应该是喜欢坐在自行车上笑,还看不懂钻戒的珍贵。

在秦孑付尾款离开餐厅的同时,余夏进了BLUE酒吧,在吧台上冲调酒师点了杯果汁。

调酒师见她斯文冷淡,以为是大学生来见见世面,递了杯果汁过去。

余夏接过果汁,并没有喝。

鱼龙混杂之处,像她这样单身女性容易被盯上,还是警惕点好。

不一会儿,她就见容诗语穿着小背心,皮甲短裤上了舞台,顶着栗色的大波浪卷假发,摇晃的灯光洒在她脸上,映照出浓妆艳抹的脸。

若是不仔细辨认,都难以认出。

容诗语一如往常,交叠了双腿坐在话筒前,唇角微微含笑,像是个老歌手似的,弹奏着吉他,唱着舒缓的歌曲。

下面纷纷攘攘,像是与她无关,沉浸在音乐里。

【世界,一片灰暗】

【有想过,你描述过的永恒】

……

【你穿梭时空,你走过时光,一遍遍遇尖我】

【oho你的出现是个秘密,我的爱情也是个秘密】

【如果你再来,请带走我】

坐在不远处沙发上的陆建等人,喝了几杯啤酒后,也瞧见了舞台上的女歌手,被歌声吸引了过去,免不得议论两句。

“这女的唱歌,好耳熟啊……”

“声音有点耳熟,她长得……长得好像……”

“像什么?”

瞧过女歌手模样的兄弟皱眉,不确定道:“好像……容诗语。”

顿时有人反驳,嗤笑着伸手压了下他的头道:“怎么可能!容诗语,那种胆小鬼,敢来这种地方?”

“我也觉得有点像……”有人喝了口啤酒,望着女歌手符合。

陆建靠在沙发上,双腿交叠,眯着眼睛看了看女歌手,叫了服务生道:“去,给你们驻唱送杯鸡尾酒,就说是我请的。”

如无意外,喝了酒,就该过来道谢。

到时候,可不就看得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