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弟弟

三人沿着一条小溪,往下走,远远的看到一个篱笆围出的小院子。

门口拴着一条半大的黑狗,黑狗的旁边坐着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

小男孩似乎是看到了三人,抬头向他们张望了几眼,复又低头玩着自己手里的东西。

沈锦走到近前,认出了这是自己的弟弟沈霖,生性沉默不爱与人沟通,沈锦抬手摸了摸沈霖的头,“在玩什么啊?这么专注,姐姐姐夫回来了都不知道。”

沈霖抬起自己的小手,手里攥着一只小巧的草编的螳螂,他抬手让沈锦看一眼,又低头自顾自的玩着。

沈锦莫名一阵心疼,想来是来自她原身的情绪,她微微叹气,怜爱的抚了抚沈霖的脑袋。

五岁的孩子本应该是最爱玩闹,解放天性的时候,沈霖这样的沉默让她不禁联想到21世纪的自闭症,她曾经见过一个邻居的孩子就得了自闭症,不言不语,没有办法上学,只能在家里待着。

正在这时,常临邑上前来,“小霖会写姐夫教你的字了吗?”

沈霖抬眼看着常临邑,晶莹剔透的瞳孔里滑过一丝自豪,郑重点头。

他把草编的螳螂揣进自己的口袋,从旁边折了一根树枝,就在灰土的地上一笔一划的写着。

常临邑看见连连点头,他也是意外发现,沈霖天资聪颖,自己教一遍他就能完整的记下来,于是他这个学堂的先生就忍不住在家教他识字。

沈锦皱眉看着地上繁复的繁体字,老脸一红,她不认识,尴尬的轻咳两声,“我去做饭。”

她尴尬的逃离两个男人,来到灶房。发现灶上已经开始冒烟,沈朵单薄的身影正在石灶前烧锅,橘黄的火光映着她稚嫩的脸庞,顿时心里像是被扎了一根刺般,细细密密的疼。

“朵儿,你出来,姐姐做饭。”沈锦忍不住说道。

沈朵抬眼看向沈锦,“没事,做饭很简单,我能做,姐你歇会儿吧。”

沈锦径直走到灶台前,不由分说的抱起沈朵,“去跟你姐夫学识字,做饭姐来做。”

沈朵站在门口,无措的看着沈锦,小声的说道:“我可以做好的。”

沈锦折断一根晒干了的玉米杆,放进灶膛里,头也不回的说道:“做好什么啊,你还没有灶台高,赶紧该去玩就去玩。”

沈朵磨磨蹭蹭,正要离开,一低头就看到沈锦的手,“呀”的一下叫出声:“姐,你什么时候戴了戒指?”

她圆溜溜的眼珠子盯着翠绿的戒指看。

沈锦顺着她的目光同样看到自己指节。

她的皮肤很白,便更衬得那枚戒指色泽碧翠,在灶火底下,也有流光闪动。

看样子,是材质极好的碧玉。

沈锦奇怪的咦了声。

这戒指好像从她穿越来之后便一直在手上了,她以为是原主就有的。现在看沈朵的意思,还不是原主的?

她看沈朵很感兴趣,想取下来给沈朵。试了下,却无论如何也拔不下来,戒指像是长在她手上一样。

沈锦心中奇怪,面上却丝毫不显:“前一阵你姐夫送的,我见好看就戴上了。你要喜欢,等你长大了,姐给你买个更好的!这个你姐夫送的,可不能给你。”

沈朵眨眨眼,笑了声:“姐夫送姐姐的,给我我也不敢要呀!”

说罢,自个跑出厨房。

沈锦盯着戒指,苦恼的挠挠头,索性不再理会,放眼打量房间,土砖砌起来的土屋,一张灶台,一座石灶,还有一个水缸。

几乎算是厨房的全部摆设,唯一的优点就是窗户开的够大,纳入的光线较强,想来是建造的时候为了节省土砖。

沈锦掀开锅盖,发现里面只有几个发黑的杂粮馍馍,一盆野菜放在正中间,她拿掉蒸屉发发现底下煮的汤,说是汤只有几粒米。

这样的餐食能有什么营养?

沈锦转身,从灶台下面拿出盛米的坛子,里面是掺杂着粟子的大米,已经见了底舀出来恐怕还不到一碗。

她本想直接倒进锅里,脑海里想起曾经因为没饭吃而饿肚子的状态,犹豫着把坛子收了回去。

又在灶膛里面加了一把火,石锅周围冒着层层的蒸气,一锅饭菜算是煮熟了。

沈锦把饭菜盛出,去拿碗筷时发现筷笼子里只有四双筷子,四个小碗,家里的人数一目了然,连一个多余的碗筷都没有。

沈锦端着饭菜来到堂屋,对着外面的三人喊道:“吃饭了。”

沈锦把饭菜放在一张缺了腿的木桌上,发现连个板凳都没有。

找了半天没有可以坐的地方,瞥见外面有几块石墩,直接将桌子搬到乐篱笆小院里,一边放了一个石墩,让沈霖与沈朵坐下。

沈朵与沈霖许是习惯了这种饭菜,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神色如常的吃着,只是嚼这个硬邦邦的馒头时颇费力气,而沈霖还长着一口小奶牙,一口馒头硬是嚼了半天也咽不下去。

沈锦看在眼里微微辛酸,这样小的孩子,一个个都还在发育的时候,吃这样的东西,难怪都长的像个小萝卜头,干瘪瘦弱。

她把自己碗里的米汤空出来,剩下的几粒米尽数倒入沈霖的碗里,拿过他手里硬邦邦的馒头,“先吃粥。”

沈霖仰脸看看自己的姐姐,听话的捧着小碗喝粥。

沈锦则把馒头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在米汤里浸泡。

常临邑坐在沈锦的对面,眸子里划过黯然。

等四人吃过饭,常临邑拿着自己的书箱放在双腿上,他本是在书院教书的先生,早晨要走时听说沈锦与大嫂吵架,于是耽误了晨课,找村里上学的小孩帮他告了假。

沈锦因为接收了原主的记忆,这里的一切她都一清二楚遂问道,“要去学院了吗?”

常临邑点头,然后打开书箱,从里面掏出半两碎银,“这个给你。”

沈锦皱眉,这是他每月买纸笔的钱。

她抬手接过,家里的日子过成这样她也没有办法,米缸里还有不到半碗米,配上野菜可以吃上两天,但是两天以后呢,这四口人不能就这样饿死。

常临邑停顿片刻,从自己的衣服里掏出一个灰色的布巾,递给沈锦,“这个是芽儿草,可以止血。”

沈锦顺着他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胳膊上,发现那里有洇出的一小片红,此时已经干涸成了黑红色。

常临邑开口解释道,“看到朵儿的额角上被摔破了,就带着她去采了些。”

她大方的接过布巾,揣进怀里,“好。”

沈朵凑上前来,看到自家姐姐手里的银钱恹恹道:“姐夫买纸笔的钱我们都要花了吗?要是我再大点就好了,我就可以去后山捕猎了。”

“后山?”沈锦想起,沈家村依山傍水风景极好,最重要是后山的猎物丰美,不少人都喜欢去后山抓捕猎物以补贴家用,她回眼看着家里一个个瘦瘦小小的萝卜头,又看一眼常临邑艰难前行的背影,觉得这个家里能捕猎的只有她。

她一想到就放手去做,拿着家里挖野菜的镰刀就去了后山,她曾经跟着旅游爬野山,被困在山上五天五夜,积累了一定的野外知识,觉得捕猎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