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加快了脚步,来到院子里,发现沈朵坐在泥巴地上,旁边装野菜的篮子倾倒,里面的野菜散落一地。
她上前扶起沈朵问道:“朵儿?怎么了?”
沈朵抽泣道,“伯母又来把我们家的鱼拎走了,我没有拦住。”
沈锦皱眉,胸腹一阵憋闷,自己从来到现在那个赵氏搞了多少事情。次次都挑自己不在的时候那拿他们的东西!真当她是好欺负的!
沈锦怒火冲冲,拿起旁边的锄头,就想直接杀到赵氏的家里。只是走到院子门口时,停顿了一下。她想了又想还是决定跟常临邑好好商量一下。
因为她发现,每一次常大生的媳妇来家里拿东西的时候,常临邑从来都没有表现出拒绝的意思,任何一个人被别人无止境的占便宜都会烦的,而常临邑能一直忍。
事出反常必有妖,她还是弄清楚这里面的所以然,再去算账比较好。
沈锦把锄头立在墙边,抱着沈朵为她擦干眼泪,从包袱里掏出红艳艳的糖葫芦。
沈朵看着见糖葫芦有点不敢相信,瞪大了眼睛,“姐姐,我们怎么有钱买糖葫芦?”
沈锦拍拍沈朵的头,得意道:“姐姐挣得,厉害不?”
沈朵接过糖葫芦,眼睛眯成了月牙儿,小心翼翼的舔了一口红果上面包裹着的糖浆,生怕吃完了。
沈锦则把东西收拾了起来,开始准备晚饭。
她今天买了许多的食材,倒是可以大展厨艺了。
一个人生活的久了,逐渐练就一身的厨艺,最主要是她觉得做饭的时候她的身边才有烟火气,才有点生活的感觉。所以就算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就算做了东西都是自己吃,她依然坚持做饭。
沈锦削了两个大大的土豆,又把半只土鸡剁了。
热锅淋油,先把鸡块放进去翻炒。
她已经有很久都没有使用土灶做饭,不由的还挺怀念自己小的时候,围着奶奶在灶台边上转,而奶奶在尝菜的时候总喜欢放进她嘴里一块。
土灶比起电锅受热面更大,温度更高做出的饭也更好吃。
滋滋啦啦的声音传来,不一会儿鸡块被炒成金黄色,她将准备好的材料包放入,不停的翻炒。香味飘散,直到感觉肉块有了弹性,倒入土豆块随意翻炒两下。
两瓢清水入锅,刚好没入土豆块,盖上锅盖,又在灶膛内加了一把柴火,加大火势。
她今天回来的时候觉得可能来不及做馒头,就在街上买了些烧饼。
只待她的土豆鸡肉出锅前,架上蒸屉加热烧饼,今晚的晚饭就成了。
正在这时,外面传来沈朵高兴的声音,还有常临邑温润的说话声。
还不等沈锦去告状,沈朵已经绘声绘色的说起家里的鱼被大伯母拎走的事情。
他听到常临邑沉默了片刻,并没有说别的,决定晚上的时候要跟常临邑好好聊聊,而现在最大的事情就是吃饭。
香味儿四溢,沈锦盛好饭菜。
沈朵摆好了桌子,她手里一根糖葫芦还有大半没舍得吃,又用油纸小心的包裹起来,准备给她的好朋友胖妞也尝尝。
常临邑抬眼看向沈锦,眸色暗暗,不辨神色。
沈锦低头招呼道:“吃饭了。”
沈朵探着脖子看向碗里,“好香啊。”
沈锦一边摆盘一边说道:“我今天把鱼和野鸡都卖了,卖的价钱还不错,就置办些东西。”
常临邑点点头。
沈霖此时又一言不发的跑到小黑的旁边,一人一狗大眼瞪小眼。沈锦只好跑到篱笆外直接拎回来,临走前赏了小黑一个热乎乎的烧饼。
毕竟这家不仅仅是人瘦,连狗都瘦。
沈霖刚啃食过糖葫芦,小脸上沾染的都是红色的糖浆,小手上更是黏黏腻腻。
沈锦想也不想的把他拎到木盆旁,用帕子给他擦脸、洗手。
等做完一切,才又拎着他到饭桌前吃饭。
她不由的觉得自己就算去当妈也能当的得心应手,自己在21世纪的黄花大闺女,来到这里倒是让她有点儿女双全的感觉,还有个长相俊美的老公。
真算起来,自己的前世可比自己有本事多了。自己在21世纪连男人的手都没有拉一下呢。
她想到这里,不禁摇头失笑。
沈朵与沈霖今天都累的不轻,吃完饭简单洗漱了一下就躺床上睡觉了。
她把桌椅收拾完以后,跟着常临邑进了卧室,准备‘兴师问罪’。
常临邑却突然打开书箱,此里面拿出一纸文书。
这里的字繁复不已,她没有系统的学过,所以并不认识。
常临邑斟酌了片刻,从袖口掏出一块玉坠。
坠子温润如凝脂、莹透纯净,上面雕刻一朵流云,云纹处一只蝙蝠惟妙惟肖,一截红绳穿过小孔。
沈锦接过来,玉自古以来都是富人的玩意,她们家用家徒四壁称呼不为过,哪里来的钱去置办这样一块玉?
且玉入手温润无比,像剥了壳的鸡蛋一般润滑,这样的成色就算是不懂玉的沈锦也觉得不是凡品。
沈锦翻过玉身,发现背面刻着一排小字,也不知是什么。
“这是哪里来的?”沈锦问道。
常临邑斟酌了片刻后说道:“这是我父母留给我的。”
沈锦随即想到,常临邑并不是常老爷子亲生的。看来常临邑的亲生父母应该是个极富贵的人家,但是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给自己玉坠?
她疑惑的看向常临邑。
常临邑抬手拿起手里的文书,皱眉想了许久后说道:“我们和离吧。”
沈锦震惊不已,“什么?你要跟我离婚?”
常临邑没有听懂她这个‘离婚’是什么意思,只是极认真的说道:“我不是常家亲生的孩子,但是我的养父对我却是极好的。”
沈锦瞪大眼睛,居高临下的直视着这个男人,“所以呢,这就可以成为你始乱终弃的理由?”
常临邑微微愣住,他没有想到沈锦会这样说,从沈锦嫁给他的那天起,他就能感觉到沈锦并不喜欢他,甚至是排斥他的,和离应该正合她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