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黎公子

坐在角落处的白衣公子翘着二郎腿,头顶金玉冠,气质高洁,形容风流。

周勇自认为也是这县城一霸,但他仔细一瞧,还是没能认出来这白衣公子姓甚名谁,只能看得出来他出身富贵,绝对不是好惹的角色。

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周勇,被他那一身低调奢华的打扮闪瞎了狗眼,他选择了低头,就当做刚才没听见,依旧对着常临邑威胁:“听见了没有?要不然乖乖拿出五百两银子,买个太平。要不然我就让这死瘸子去监狱里好好尝尝,他们那些施行的手段,我劝你还是别试了,那可不是什么好滋味。”

“万一等你出来,你家娘子都得让我帮你照顾着。”周勇放肆的大笑。

忽然间金光一闪,周勇捂着额头“嗷呜”一声,转头大喊道:“是谁?是哪个不长眼的混球,居然敢暗算老子!你们也想去监狱里尝尝十大酷刑是吧?老子今天不抓到凶手,老子就……”

“老大,是金子!”小个子趴在地上找到了袭击他老大的凶器,居然是一枚沉甸甸的金子。

小个子毫不犹豫的咬了一口,金子上面留下了沉沉的牙印。

没错,这是真黄金!

周勇一把将黄金夺了过来,同样上嘴咬了一口,确认是黄金之后,他就觉得头也不疼了,手也不烫了,浑身透着一股舒坦气。

“这算是你的买命钱,拿了就快点滚,括噪的很。”白衣公子摇着纸扇,十分任性的说道。

眼观了此事的众人都十分痛心疾首,那可是黄金啊,那么大一块黄金,至少也得值个上百两!这丫的是哪来的败家子儿啊。

许多人还没有儿子,就已经有了当爹的蛋疼感,捂着荷包发誓,绝不想出这样的败家子儿。

即便是周勇拿了黄金也不敢多留,带着两个小弟风风火火的就跑了出去,不敢再招着白衣公子的眼。

沈锦站起身来推着常临邑的轮到白衣公子那桌去,郑重的与之道歉:“多谢公子解围。”

常临邑拱手道:“让黎兄看笑话了。不知黎兄是何时来的?”

“也没过来多久,听说这边肉菜做的好,便顺路过来尝尝。”白衣的黎公子为人言语都十分洒脱,眼风里扫见沈朵和沈霖两孩子,还从荷包里抓了一把银锞子,一两银子一个,雕刻成莲蓬莲花的模样,精致小巧。

“你小子倒是行动够快啊,两个孩子都这么大了,拿去当见面礼。不值钱,抓着玩罢了。”黎公子大方的给了见面礼,又和常临邑谈论起书院的些事。

这黎公子年纪看着不大,却十分聪颖有才,还是书院院长苦心拉了过来。常临邑与他到颇为投缘,同喜各种志怪小说,相处的不错。

沈锦看着这些精致的小银锞子,心中却升起许些疑惑。

银子不管是何形状,总归都不能改变其价贵。除了少数做成首饰,价格能够有所提升。其余的大体价格不变。而制作成这样的小锞子,费的工钱比银价还高。一般人家是舍不得的。

沈锦头一次听说这种银锞子,还是在曹公笔下的元春娘娘手里,那是皇家体面。

这位黎公子一看便是个富贵人家出身,恐怕家世并不平常。

福兮祸相依,祸兮福相随。

她倒不是觉得黎公子有什么不好,为人仗义又洒脱,还颇有些才气。只是莫名的,常临邑与他说话投缘,她心里头却升起几分不安。

沈锦忽然含笑道:“听黎公子口音,您可是北地人?”

“嫂夫人好耳力,我已出门游学多年,只怕乡音早忘。没想到还是给嫂夫人听了出来。”黎公子调侃道:“常兄好福气啊,娶了个贤内助,将来可安心于仕了。”

两人又是一番客气相谈。

听着他们相谈甚欢,沈锦的眉头越皱越紧,着急之下,便频频出言打断,还言语粗鲁:“你们这说的是啥呀?我怎么听都没听懂啊?”

等到常临邑解释一番,她又摆手道:“我又不识字,不想听,不想听。”

如是往复,多问了几回,常临邑倒是依旧平和,可向来随心所欲的黎公子就没那么好脾气了。

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可是那笑容间却偏偏是说不出的讽刺。

看的沈锦心里头颇有几分不爽,同时也更加确认,这位黎公子出生京城,养在富贵之家,恐怕真不是个好招惹的。

“黎兄时候不早,我们便先告辞了。”常临邑主动提出辞行。

黎公子没有挽留,似乎真是有些烦了沈锦。

可这正是沈锦巴不得的事。

作为一个不知看过多少电视剧的追星少女,虽然对历史知识没多少帮助,但是对于豪门龌龊,却做到了心里有数。

越是这样富贵乡里养出来的人,靠的近了,固然是对前途有助,可是越靠近权力的中心,越是身不由己的漩涡。

沈锦感到心惊害怕,若不是担心,自己意图表现过于明显,她都巴不得直接把常临邑拉着走了。

他们一行人刚走出春风楼,不少客人就被店小二直接轰了出去。

几个黑影从房梁上一跃而下,和其他假做客人的便衣,一起单膝跪地。

黎公子夹了两块火炭,温了一盏梨花酿,甜如蜜水的酒味飘散开来。

“这是做什么呢?都打扰我看戏了。”黎公子动作优雅,随性间不适美感。

“主子。”领头的黑衣人叩首道。

黎公子玉掌一挥,阻止他开口:“打扰了我看戏,可别把我这杯酒也给打扰了。”

……

天色倒不算晚,但是方才还晴空万里的天,转瞬间便飘来几朵乌云,细细的飘起了雨丝。

这让他们想要坐马车回去都不行,乡间土路泥泞,马夫可不肯做这种生意。

没办法,沈锦就只能去客栈开了间大房。

大房有两重屋,里间是柔软的大床,外间的床也不算小。

在家里的时候,两个孩子还算自立,但出门在外终归得处处小心。沈锦便让沈朵和沈霖睡在里间大床上,自己和常临邑睡在外头。

经过这么些日子以来的同床共枕,如今两人并排躺在一张床上,也已然习惯。

“你若是有哪里不舒服,便说与我听。我们是夫妻,同为一体。”常临邑忽然主动开口道。

沈锦眨巴眨巴眼,觉得自己躺在柔软的高床上,全身都舒坦着,没有哪里不舒服。

“我没有啊?倒是你,怎么会这么想?”她还一脸茫然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