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临邑将林大人的话转述给沈锦之后,她立马拍板做了决定。
住下来,就在县城里过完除夕。大年初一再回去也不迟。
反正他们两家都没有爹娘老人在家等着,唯一能算得上是亲人的常大生,家里还有个搅屎棍赵氏。
沈锦可不想大过年的,还要给自己没事找事。
自己找气受,那不是犯贱嘛。
至于巡抚的事情,她也是如同林大人一样期待,希望常临邑能够多得些赏识提拔。
她倒不是那种强迫夫君上进的人,只是颇有些小市民心态。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拿到生活里也是一样的,不肯上进,那就是堕落呀。
常临邑从来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反驳沈锦,而沈朵和沈霖更是乐得每天都能上街买糖葫芦吃。
沈朵已经快八岁,荷包里装着些散碎银子,想吃什么都能自己买。夏秋又十分宠她,金银首饰都不知道给了多少。
不过看在沈霖都能够为了糖葫芦,牵着沈朵的手上街,沈锦虽然无奈,却也只能任由他们去了。
对于沈霖,她其实并没有那么多奢望,只要平安健康就够了。
除夕当日,街道上推推搡搡的都是人群。大红色的窗花灯笼,点缀满了每家商铺。在明亮的灯火下都已经看不清楚天上的星星,细细的雪,慢慢的落下。落在地上转瞬即逝,言语间呵出的白气,也飞快地消失在冷风中。
沈锦担心沈朵疯玩被拍花子带走,强硬的要求她拉着沈霖的时候不许放开,紧跟在常临邑身后。
城墙上,林大人做主说了一大通新年祝词,又不着痕迹的给巡抚大人拍了一头马屁。
新来的巡抚刚刚提拔上来没多久,还颇有些虚荣,面带自矜,并不怎么搭理常临邑。
最后林大人让人把从常临邑家里搜刮来的所有彩色烟火,全部搬上的城楼。
是的,在强邀常临邑留在县城过年之后,他就派人把长假还留着的那些彩色烟火全搬了过来。以反正也是准备好在除夕夜放,在哪里放都一样为借口,一根没留。
正如沈朵之前所言,红的,黄的,蓝的,绿的数种颜色的烟火闪亮了整个天空。如同闪电撕裂,这些美丽而盛大的烟火则是将天空都炸开来了。彩色的火光转瞬即逝,像彩色明亮的雨滴一样从天上坠落。
白色的雪花,也慢慢悠悠地随风飘落,在明亮的灯火之下,轻盈飘逸。
巡抚大人也没见过这等稀奇,赶紧向林大人询问:“你这东西是从哪国买来的?花了多少银子?我还从未见过居然有这么多种颜色的焰火!可当真是大手笔啊。”
他也知道林大人身山名门,语气也有些酸溜溜的。
至清县不过一个小小县城,就是十年二十年的税收,也不一定能够卖上这满天火树银花,银龙绽放的七彩焰火。
林大人得意一笑:“这东西可不是我买的。”
巡抚大人并不相信:“不是你买的,难道还能是别人送你的?”
他可连见都没见过,可见价值不菲,好人怎么可能会那么大手笔的轻易赠送。
林大人家里是不错,但是他自己本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小小的县官而已,就算是比起自己那还差得远呢。别人有什么理由巴结送上这么好的东西,却让自己闻所未闻。
“要是别人这话我也就不说了,可是毕竟是大人您开口相问,我就不能隐瞒了。”林大人又奉承的拍了个马屁,“这东西就是我刚才引荐给你的常书生所做的,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出来的,居然能够制作出这样漂亮的彩色烟花。现在的年轻人啊,可真是不得了了。他虽然是个瘸子,身体弱些,能文不能武,算是个大缺陷。可是这脑子转的快呀,连这样的东西都能给他研究出来,不能站起来走路,也不过是件小事了。”
巡抚大人对常临邑有了兴趣,就不免多问了两句。
林大人如今对常临邑可谓是很是推崇,喋喋不休的大夸了一顿,就连沈锦也被一再的赞扬成为贤妻的典范。
既能够赚钱又能够家里家外一把抓,还对常临邑体贴备至!
一个又强又软的妹子,分分钟能让人做到软饭硬吃。
根本就是所有男人的梦想啊。
巡抚大人被他安利的越发动心,便让人把常临邑和沈锦都请了过来。
常临邑不善言谈,尤其是在这种并不熟悉的人面前,只能做到不失礼数罢了。
巡抚大人明显有几分失望。
倒是沈锦落落大方,言语间进退自如,还能够更加不动声色地将巡抚大人夸了一番,“大人您能够在这百忙之中抽空和咱们至清县百姓一块与民同乐,这是多少人都求之不来的好事。咱们至清县多年太平和谐,就是托了您和林大人这样的好官,清官的福气。如今看着是其乐融融,张灯结彩呀,可都得多亏了您兢兢业业,一直守护这一方太平啊。”
巡抚大人听着一通马屁,只觉得通体舒畅。
没错,他这多年来不辞劳苦,这大过年的还不能够回去和家人团聚,吃个团圆年夜饭。只是为了守护着天下,百姓能够好好安心的吃顿年夜饭啊!
这么一想,巡抚大人都觉得自己能够比肩前朝传世的名臣,或许他也是一个能够流芳千古的名臣!
常临邑坐在轮椅上,吹着冷风,耳边是噼里啪啦不绝的鞭炮和焰火声,远处还传来许些有些喧闹的百姓欢呼声。
可他眼睛里能看见的,却只有沈锦的巧笑倩兮,言语晏晏。
沈锦并不能算是什么绝世大美人,她脸圆圆的,还带着许仙没有退去的婴儿肥,一双杏眼微微向后挑起,娇嗔可爱,又带着许些俏皮。周正的五官没有任何脂粉的修饰,略显出几分土气。可是那双明亮的眼睛却像是会说话一般,倒映着满天的焰火光彩。
她比这令人惊呼的彩色焰火,更加漂亮生动,更加炫目耀眼。
常临邑忍不住用手捂住自己的心口,怦怦怦的跳声,快到令人不可思议。耳膜似乎都在充血,已经听不见旁人的言语。
只有沈锦一举一动似乎都在他眼前放大,如同溺水黑暗里唯一的光明,孤独茫然荒野中破暗而来的晨曦。
那么多人都面带笑容的看着她,都喜欢着她。
自己呢?一个连站都站不起来的废物。
甚至没有办法在未来上司面前好好表现,蜷缩在这样木头的轮椅上,像是一个怪物一样。
这样根本不该苟存于世的自己,如何能够配得上,不远处那光芒万丈的她。
自卑的情绪如同黑暗的潮水不带任何一丝声响,就要将他淹没其中。嘴巴鼻子都难以呼吸,胸腔只有被挤压的疼痛感。
他不敢眨眼的看着前方,眼睛发酸到眼泪都要落下来,却还是不敢眨眼,只怕他闭眼的瞬间,沈锦会消失。
为了缓解胸口的疼痛,他紧紧的攥起拳头,朝胸口砸了过去,疼痛使他略微清醒了一些。
也让他看清楚,沈锦惊慌失措的朝他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