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伤口

“你要我的命,你自己拿去就是。但是我是不会原谅你的,我必须要休了你。”谁让你杀了我爹。

男儿有泪不轻弹,常大生站在那里眼泪默默的流下来。

他为人性子懦弱,从来被赵氏欺负多时,这一回倒是硬气了。

赵氏尖叫起来,“都是你们逼我的,都是你们逼我的!”

众人没有防备,赵氏居然从身上摸出一把匕首,匕首不算长,但是寒光冰冷,没有人敢靠近。

赵氏拿着匕首疯狂的冲着沈锦冲了过来,嘴巴里大喊着:“都是你这个贱人,要不是你,我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姓常的死老头子不是喜欢你吗?好啊,现在就让你下地狱去陪他!给你那么多聘礼银子,还给你做房子。他老娘的死老头子,有考虑到我的感受吗?我难道不是他儿媳妇吗?活都是我来干,东西都是给你的?凭什么?凭什么?老娘自己要把它们全部抢回来。”

赵氏整个人像是疯子一样,挥舞着匕首冲了过来。

众人都被她的疯狂吓退,奔逃。

而她的眼睛只死死地盯着沈锦,她觉得这一切都是沈锦的错。

要不然她怎么会想杀了老爷子?都是老爷子的不公平才引起了这一切!

沈锦再怎么胆大也不敢跟一个拿着刀子的疯子来争执,她拔腿就跑,赵氏紧追不舍。

就在即将抓住沈锦的时候,刀子捅进了皮肉间,鲜血喷涌而出,飙进了赵氏的眼睛里。

她癫狂的大笑:“老娘一定要把你弄死去!”

众人似乎这才反应过来,拿着长棍子扫把头,甚至是长柴,隔得远远的去打在赵氏的手上,疼痛让赵氏放开了刀子。

匕首并没有捅到沈锦身上,而是被常临邑挡住,砍在了常临邑的手臂上。

鲜血不断地喷涌而出,吓的许多人都没了办法。

力气大的男人把赵氏捆住,她依旧“嗬嗬”的笑着,声音沙哑,像是某些恐怖片里会冒出来的怪物。

众人赶紧把沈大夫推了过来,没想到沈大夫居然被这么多鲜血吓得闭了眼。

还是沈锦一边颤抖着手,一边用一根长绳子绑在常临邑手臂伤口的上端,也就是近心端。

沈锦此刻心里无比的感激自己,当初选择了理科,也没有在生物课上打瞌睡,还能记得近心端止血原则。

好在沈大夫并没有那么靠不住,他虽然也是满脸紧张,但还是指挥自家夫人回家拿了不少草药过来。淡黄色的药粉,撒在伤口上,让那些不断流动的鲜血总算是止住了不少。

在众人的拥护下,常临邑被送回了家里。

他苍白着脸还能够对沈锦笑,“没事,别怕,别哭了。”

沈锦一擦脸,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泪流满面。

她才想逞强告诉常临邑,自己根本不怕,却发现常临邑已经昏迷了过去。

经过刚才一事,沈锦已经不怎么相信沈大夫的医术,但是他提出想要去县城里看郎中的时候。

沈大夫阻止她道:“这个可不行,你不能像二狗子去县城里请个大夫回来,但可不能把他直接送过去。这里我虽然止了血,但是万一一碰在路上又流了血怎么办?而且山上路又崎岖,驴车震动,震裂了骨头,那才真是大麻烦呢。”

沈大夫说的有道理,是她急得焦头烂额,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沈锦赶紧拿了钱,叫几个勤快的,骑着驴就往县城去。

至于赵氏被关押着,她反而没空去收拾。

沈大夫虽然医术不精,但是有总比没有强,他还是开了一些跌打损伤常用的药材,让沈朵煎了给常临邑吃。

沈锦守在常临邑身边,给他清洗了身上的血污。

她用手轻轻的抚摸过,常临邑伤口周围已经红肿了的肌肤,看见手中碧绿的戒指。

她也不知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居然反过手背,将戒指上面碧绿的戒面慢慢的触碰过常临邑的伤口。

伤口并没有进行包扎。

赵氏真是用尽全力砍了下去,所以伤口很深。她担心可能会有破伤风的风险,而破伤风杆菌是厌氧型的,将伤口开放,反而有利于氧气的进入,不利于破伤风杆菌的繁殖。

这些她以为早就已经还给老师了的知识,此刻居然清晰的出现在脑海里,也许人类的潜意识比自己想象的要厉害的多。

正好此时沈朵已经把煎好的药材端了过来,沈锦担心秘密被人发现,就找了个要拿蜜饯过来的借口,把沈朵支了出去。

她一只手端着药,一只手轻轻的用戒指抚摸过常临邑的伤口。

惊喜的发现,常临邑的伤口居然少了几分红肿,而且原本有一些将要流出来的血,居然也没有了动静。

难道这戒指真的可以止血消肿吗?

“姐,姐夫什么时候会好啊?”沈朵端着一盘蜜饯走进来,眼睛红红的,明显是哭过之后。

沈锦顺势放下手中的药碗,然后眼睛发直。

明明刚才还有满满一碗的药,现在居然已经一滴不剩!

她非常确定自己刚才根本没有喝,也没有喂给常临邑,同样并没有把它倒掉。

沈锦看了一眼戒指,看了一眼常临邑的伤口。

她有了某个猜测。

难道戒指可以帮助药物的吸收?而且这样的效果,即便是把一整碗药喝下去,也不可能这么快吧?

或许这枚戒指的力量比自己想象的要更为强大呢。

为了验证这一点,沈锦特地先让沈朵照顾一下常临邑,自己兴致冲冲地跑到养殖场,拔了几个据说止血圣药的田七。

这些田七在戒指的帮助下,生长速度远超正常的生长速度,此时甚至已经开出一点红花。

沈锦把几个已经长了红花的田七全部拔出来,不管是根茎叶子全部洗干净,带回家之后。

她支开沈朵,用手把这些田七全部揉碎抓在一只手上,另一只手用同样的动作,缓慢的触碰着常临邑的伤口。

果然事情如同她所预料的一样,血已经完全止住了。原本发红的伤口,此时也已经不再发红发烫。

但是沈锦看见已经被揉碎了的田七,除了碧绿的叶子有些发黄之外,并没有消失。

难道是说,戒指甚至可以提取出药材里面真正有用的成分,而且还有着比口服更好的吸收和作用方式。

可惜沈锦并不是个什么科研人员,对于做实验什么的也是一知半解,此时也只能摸索着得出这些结论。

常临邑已经醒来,耳边甚至还听见沈锦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乱七八糟的话,不过他并没有睁开眼睛。

等到沈锦不再说什么戒指,而是对他的伤情担忧不已:“万一要是伤到了筋骨,这以后写字可怎么办?临邑……”

常临邑这才缓缓睁开眼睛,勉强笑着安慰她。

三七和药材虽然对伤口的愈合有极大的好处,但是疼痛还是不能避免,沈锦一时激动,不小心按在了伤口上。

疼的常临邑立刻皱了眉头,沈锦就更紧张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

“你可知道为什么女人不能说不好?”常临邑一本正经的问道。

沈锦茫然的摇了摇头。

“夫君所在便是汝乡,此处心安不可不好。”常临邑脸色漠然的说了个冷笑话。

沈锦脸上没有半点笑容,而是越发的茫然。

这是在考验自己的文言文翻译能力吗?

不好意思,已经还给老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