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勇敢的光

沈锦不仅讨回了常临邑被骗的银子,还白得了一间宽敞的大屋子。

而且她细心谨慎,担心又出现这种程咬金冒出来闹事的事,在孙秀才那里拿了地契之后,还去找官府登记。另花了几十两银子,将那屋子正式归于自家。

沈梅娘一路上看着她做事,一路惊叹,连连夸赞,“沈娘子,你怎的如此聪慧?居然连官府的人都敢打交道,胆子可真大呀。”

回到客栈之后,沈梅娘也忍不住拿着这件事情对这两个女儿教育,叫她们要像沈锦一样聪慧又霸气。

常临邑听闻此事默默的回了房,到吃饭时也只吃了小半碗。

沈锦起初并没有察觉到他的不对劲,是算完了账本之后,发现常临邑还在灯下看书,可是却没有听见翻页的声音。

甚至最后还能吃到西瓜的日子,沈锦爽快的开了个大的,抱着大半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挖了一大块地到常临邑嘴边,“可是遇到什么事了?说来与我听听,说不定我也得给你想想法子?”

常临邑猝不及防地吃了一大口西瓜,汁水充沛,滋味清甜,而更甜的是沈锦嘴边的笑容。

他吃下了西瓜回答道,“我也不知该如何说起,似乎是有些嫉妒于你。”

“嫉妒我?”沈锦赶紧扒拉了个凳子坐到常临邑身边,兴致勃勃的问道,“怎么说?”

她自从在学识方面被常临邑打击的体无完肤之后,已经没有在他面前争强好胜的心了。她在众人面前固然是聪慧,善良甚至是勇敢的。但是和常临邑能够考到解元相比较,这些似乎又不足一提,如同与日光相比较的萤光,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现在亲口听见常临邑说嫉妒于自己,叫她实在不能不好奇且高兴。

“我原来也是听说过仙人跳的,只是没想到,这么简单的招数,我自己居然也会中招。”常临邑声音清淡的讲述道,“不止是如此,明知中招之后,我居然不敢告诉你,也过分懦怯,不愿找他算账。内心恐惧,过分懦弱了些。”

沈锦眨了眨眼睛,“就这样?”

“我嫉妒你的勇敢,这是一种力量,而我没有。”常临邑盯着她的眼睛说道。

她一直都是这样的姑娘,有失落有难过,可最终都能一笑了之。想尽各种办法,对抗难行的前路。

她的笑容,她的勇敢,才是白日的火光,冬日的温暖。

而她自己似乎并不知道,这一切是多么致命的吸引。

沈锦嘿嘿嘿的笑起来,看上去有些憨厚而呆傻的样子,“这也算不到什么呀,你那是不跟人家一般见识。要不然,哪用得着我出马?你肯定有其他更好的法子!”

虽然被夸了是很高兴,但是沈锦就是这么无条件的相信自家夫君是个比自己更加聪明百倍的人。

常临邑没有说出更加说出什么更好的法子,只是没忍住啄了一口眼前的西瓜色粉唇。

微凉,柔软,清甜,是爽快的西瓜味。

他们一些人虽然在客栈里住着不错,但总归没有家的感觉。尤其是心思敏感的沈霖,已经好几次偷偷红了眼眶,一个人呆呆的缩在角落里,把小黑狗搂在怀中。

沈朵买了白糖糕都没办法把他从花架子里头诱惑出来。

买房子的事情也只能尽快的提上日程。

而这一回常临邑和沈锦都没有打算自己独自决定,沈锦让沈梅娘贴身看好沈霖,钻到角落里呆着也无法,只是尽量不要去危险的地方,也不许被旁人带走。

客栈里头吃食住行一应提供,沈梅娘既不用做饭,也不用打扫,只是要看着沈霖,这活计并不算累。沈梅娘一口答应了下来,保证绝对不会弄丢沈霖。

沈锦这才放心的推着常临邑一块去了街上,跟着芽人一块去看房子。

他们是立时要住的,买的都是前人住过的屋子。虽说这一回也不确定能住上多久,但日子总是得好好过,沈锦和常临邑两人达成一致,都没打算将就。即便价格高些,将来转手卖出去,也能不被砸在手里头。

房子虽然没看到合适的,沈锦却看上了街道上一家金店。这家的金店和别处不同,他的柜台居然镶嵌着小块的透明琉璃片,可以让客人清楚地看见琉璃板下面造型精致的金银首饰。

这种做法颇有些像后世的柜台,只不过这时候还没有大量生产玻璃的能力。

说实话,这种观看方式并不比直接摆放在没有玻璃片的柜台上面更方便,而且这时候的琉璃片,虽然是透明的,却有不少杂质,总呈现出几分青水绿的颜色。但是能够这样大量使用琉璃,已经足够说明这家的财力,档次便一下子提升了上去。

而柜台里的首饰也是样样精致,甚至不比常临邑当初亲手设计出来的差。

沈锦看中一只颤珠锤纹金蝴蝶镶绿松石发簪,造型别致,雅趣又华丽。

她让人拿了出来,“不知这只簪子是谁打造的?实在漂亮可喜极了。我家中还另有几样首饰,想叫人融了新做,不知道这位匠人能否接单子?”

金店里头往往除了直接出售成品之外,也会接受这种原材料新打。不过能够制作出沈锦手里发簪的匠人,手艺精致,订单也不少,为了伺候贵家夫人小姐们,恐怕单子都得排到猴年马月去。而且能有这般手艺,工价都比金银原料价格更贵了。

不过店小二显然是不想放弃这一大单,热情的向沈锦另外推荐了几个手艺精湛的匠人。两人相谈甚欢,作为本地人的店小二,还向沈锦介绍了整个济州府城“最好吃的”本地老手艺。

沈锦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作为一家几十年的老字号,春生斋实在有些……陈旧偏僻。

不仅完全没有春风楼这种大酒楼的高档气质,它居然连个雅间都没有,只有堂食。不过从使用的桌子装饰,倒是能看得出来这几十年老字号的陈旧时光感。

“这里倒是颇有几分赵老板原先聚祥斋的味道。”沈锦颇有些感慨的说道。

自从赵老板海外经商,把聚祥斋兑给了自家小舅子,她就再也没去过聚祥斋吃东西。而她来到这个世界后,赚到的第一笔钱,就是赵老板给的。

实在有些叫人唏嘘,沈锦一边等着菜,一边环顾四周,这也是自从那暗器的事情出来之后,养成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