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chapter86

等到第二天塔什醒了之后,她就急急忙忙让家里人去他受伤的地方搬玉,可是公公他们带人去那儿掘地三尺,也没发现什么四百多公斤的大石头,只有一些最大不过女人拳头的碎石头,就是随处可见的普通石头。

其他人都说塔什是在为了面子胡编乱造,但是阿香却觉得自家男人老实木讷,要他说谎这可能性不大。

所以她坚信肯定是有人偷了她男人发现的玉石!只是她没有证据,不知道是谁做的,也只能反复地将这件事情拿来博同情罢了。

因为她已经用这副说辞让许多游客生出好奇心,要求他们带路去那塔什发现四百多公斤玉石的地方去看看了——毕竟她不是捡玉人,带游客去赌石的话还要分点钱给其他的捡玉人,她男人倒是有本事,但是这腿不适合长时间奔走,这才让她想出来这样一个主意。

这一来一回的,差不多就要大半天的时间,而且她只需要带路就可以,塔什就可以留在家里照顾娃娃,也不至于家里没收入。

※※※

魏衍当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的普通游客,只是既然之前玉灵让他选择了塔什做导游,那么魏衍不用多想就明白了塔什身上可能有玉灵在意的东西。

现在又听到阿香话里明里暗里地推销塔什发现四百多公斤玉石的“景点”,魏衍心里便存了一个想法。

虽然因为塔什腿部受伤的缘故领路人变成了阿香,但是玉灵既然没有提出异议,魏衍也默认了夫妻俩的分工。

那个地方正如塔什所说,光秃秃的都是石滩,连一块稍微大点的石头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四百多公斤的玉石了。

阿香都准备好一番说辞了,但出乎她意料的是,这个少年没有半点被骗的恼怒——果然还是个孩子的缘故吧?这么想着,她不由得松了口气,毕竟要巧舌如簧地让游客们相信他们没有花冤枉钱也是很费脑子的。

饭食是在塔什家吃的。

辣炒野生菌,就是将时下最新鲜的几种野生菌洗干净后撕成条,然后混合胡萝卜、洋葱、蒜末、朝天椒和泡椒煸炒至边缘微焦,就算辣得额头和鼻尖冒汗也舍不得停筷子,一筷子下去油汪汪的却不腻,尤其下饭;

炸南瓜花——云省这边四季如春,鲜花常开不败,自然而然也成为了餐桌上的美食。南瓜花是很常见的花卉,而且南瓜是基本上一整年都能吃到的,尤其是是夏秋季节。一根南瓜藤上的南瓜花因为营养输送分配的问题,不可能每一朵花最后都能变成南瓜,所以事先就要摘除一些多余的南瓜花。这些摘下来的南瓜花不要扔,蒸好、定型、晒干后的南瓜花裹上蛋清和面粉,一朵一朵的轻轻放入热油锅中煎炸,直至杏黄色便可以起锅装盘,那独特的清香气和脆嫩感,能让隔壁的小孩儿都馋哭了;

一盘子炸竹虫——竹虫啃吃幼嫩竹笋吸收养分,二十天就能从米粒大小长到手指头般粗大,约三厘米的纺锤小身子滚圆滚圆,长着有细眼和小黑嘴。外貌是平平无奇,但是一只只清洗干净并且将其烫死,晾干水份,竹虫经过油炸以后,撒上椒盐装盘,吃起来的口感却非常的香酥可口,还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奶油香;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肉菜和一个汤,比村子里的小饭馆的花样还要多点,大概也是从另一方面来弥补。

※※※

魏衍品尝了这儿的特色美食之后,便打算剩下的时间自己逛一逛——当然,他事先将一整天的费用都付给了塔什家,所以对于他的选择,阿香是乐见其成的。就算塔什觉得有点占魏衍这个小伙子的便宜了,也在阿香半劝半责“你这个腿跟着去不拖累人家速度”的话语下愧疚又自责地默认了。

魏衍倒没觉得有什么,虽然阿香有点儿小心思小盘算,但总体来说无伤大雅,所以他并不打算计较。

倒是阿香觉得魏衍难得是个好说话的,打听到魏衍还要再玉和村逗留一晚上之后,便热情地邀请魏衍在家里住——别看玉和村穷,住宿费也不高,但是因为来来往往的游客们,他们村子可是真的一房难求。

当然,住宿费是不可少的,最多……最多打个九折叭。

深夜,夜深人静。

塔什和阿香在哄完了孩子之后都进入了梦乡,整个玉和村也陷入了静谧的梦中。

魏衍却带着白刺和玉灵往白天阿香带着他们去的那曾经发现了四百多公斤的大玉石的小石滩去了。

白刺的小耳朵动了动,确定周围没有其他的人声,朝着魏衍轻咳了两声,于是魏衍将随身携带的小葫芦打开,藏身其中的玉灵便舒展身姿飞了出来:“就是这儿,我感觉没错的!”

魏衍看着在夜色的笼罩下显得越发的荒芜和空茫的小石滩,从手中掏出了四张符,稍微心疼了一下——不是心疼符咒,而是心疼画符的纸,好在他终于在华都找到一家卖手工制黄纸的——然后手腕轻动,四张符无火自燃,随着魏衍手指弹出,如同有牵引力一般分别朝着四个方向疾驰而去。

“元始安镇,普告万灵。岳渎真官,土地祗灵。左社右稷,不得妄惊。回向正道,内外澄清。各安方位,备守……”

魏衍念叨的这咒语,是经过他改良的安土地咒,原版的安土地咒一般是用来安抚土地神,在移棺改墓的时候用,但是经过魏衍这改良之后的安土地咒,却可以显现出圈定范围的土地的情况。

很快,随着他念咒的声音响起,原本分别位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符燃起浪潮一般的大火,但是这波大火没有温度也不燃烧任何有形之物,在火焰散去之后,魏衍前方原本只是细碎石头的地方“突兀”地显出了一块巨大的石头,仔细一看,那石头下方还隐约有红黑色的斑斑血迹。

“咳……咳咳……”白刺忍不住发出感叹,这是不是就是那塔什发现的四百多公斤的石料?

玉灵则已经兴奋得开始上下飞舞了——这么大一块玉,而且质量上乘,里面有好多灵气可以用呀,到时候它要打造出一栋小宫殿来!

魏衍:“……”小宫殿是不可能的,至少这几年都是不可能的,毕竟他要带着玉灵在身边,可禁不住随身携带三四百公斤的玉石在身边。

更何况,那么大的玉石,玉灵这小家伙要维持整体的灵气蕴养都够吃力的了。

和魏衍沟通过的玉灵也只是稍微失落了一小会儿,就很快又开心起来——虽然不能造小宫殿,但是它可以将这么大一块的玉石里的灵气全都压缩起来。

反正对于现在没有拥有实体,显现出来的模样也只是一个“镜像”的玉灵来说,住所在精不在大。

就好比华都最繁华的市中心一栋三四十平米的精装单人小公寓和源口县的一栋三四百平米的自建毛坯房,它当然想也不想地选择前者啦。

于是在魏衍帮自己开挂做后盾的情况下,小不点玉灵便开始摩拳擦掌开始压缩这一大块玉石中的能量。

作为本来就是从玉中诞生的灵物,玉灵对玉中的灵气操控,犹如呼吸一样简单。

借着能在黑暗中视物的便利,魏衍和白刺能清楚地看到,随着玉灵的光团闪烁,原本水头十足的玉肉,然而因为玉灵将这玉石中的灵气压缩,玉块中蕴含的丝丝缕缕的灵气便往最中间游动,而失去了灵气蕴养的玉肉就犹如失去了水分的干笋一样,一层一层地崩落。

崩落的那些玉肉也都黯淡无光,遍布裂纹。

不多时,这重达四百多公斤的玉石便只剩下了小婴儿拳头的大小,然而这一小坨所蕴含的玉中灵气却几乎浓郁成实质——如果不是没有意识的话,几乎相当于另一个玉灵了!

然后,玉灵就准备钻进去这块玉石中了,谁知道……

“啊——!”

魏衍眼神一凛,想要将玉灵捞起来,手指却在触到玉灵的时候被击了一下,让他不得不收回手。

与此同时,这一块玉发出荧荧光芒,远处也有多出闪烁起来亮光。

并且这些亮光很快犹如流星一般,纷纷朝玉灵这儿涌来。

“我、我被困住了,感觉到灵气在朝着一个不知名的方向流失!”玉灵惊叫。

※※※

几乎是在玉灵钻进玉石吸收灵气的同时,远在异国的段祺瑞就有了感觉。

准确地来说,是藏身玉佩之中,段祺瑞的师父。

彼时他们终于找到了曾经欺师灭祖的孽徒,正打得难舍难分,且段祺瑞这方隐隐处于下风。

对方在落到此方世界的时候和段祺瑞的师父一样,也是没有了肉·身,但他可没有段祺瑞的师父那样不幸和“慈悲”,方圆百里没有人烟,最后只能神魂附身在玉佩之上沉睡,他当时直接苏醒过来就发现身处一户人家,且这户人家居然还是异教徒,因此他毫不犹豫,直接夺舍了这一家的独子。

倒不是说他不想夺舍大人,而是神魂受损之后,夺舍幼童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然而他这种夺舍本来就是逆天而行,且他本身为人嚣张跋扈,和幼童原本的性格迥然不同,那幼童的父母很快便发现了异常。

这幼童的父母本来作为异教徒,行事准则就非同一般,见儿子的灵魂不“纯洁”,便生出了杀子祭神,希望神灵帮忙让儿子升天的想法。

这人怎么可能允许凡人杀他?当下心狠手辣就将这对夫妻杀死——至于他们所信奉的神,也不过是不知从哪儿养成的邪灵,直接也被他给灭杀了。

不过对于那个时候的他来说,做到这一步已经损耗了他为数不多的力量,以至于他在做完了这一切之后自己也力竭倒在了血泊之中。

倒是让外人以为他也是受害者,怜他年幼,便将他送到了当地的寺庙之中净化心灵——说来也巧,他身处的国家本来就是知名的佛国。失去父母和家庭的孤儿除了福利院外,也有相当一部分会被当地的寺庙收容,更何况他作为异教徒家庭的孩子,担心他被洗脑误入歧途,自然是要让高深的佛法感化他。

只是,那些僧人并没有想到,他们救下的不是一个孤苦无辜的幼童,而是一个手上沾满血亲鲜血的恶棍。

因为当年杀死邪灵的时候遭到了反噬,所以直到二十年后,曼城鬼王才横空出世。

但之后他出名的速度便无人能及。

比起沉睡在玉中多年,近几年才神智清醒过来,还要靠段祺瑞帮忙蕴养神魂的“师父”,曼城鬼王可以说是混得风生水起。

他诅咒万无一失,又因为选择目标没有规律,也不会随意的选择目标,谁给他钱就会替谁做事,所以名气越来越大,整个亚洲都听说过他的威名。

可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一向顺风顺水多年的他却在这一年接连遭遇了翻车。

且让他咬牙的是都在华国!

华国的道士、和尚和术士有能人他是知道的,但是他所了解的那几个都有资料,一般都隐世而居,且从被反噬过来的力量来源看,并不是他们。

什么时候,华国又出了新的能人?

这让他不得不警惕。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没等他出发去华国一探究竟,就先被对方找上门了。

看着对方那金光闪烁的气运,再听到从对方玉佩中传出的声音,曼城鬼王恍然大悟——原来那老东西没有死,也和自己一样来到了此方世界!

怪不得自己会失败,敢情就是这老东西在阻挠!

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更何况这两人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死敌,当下就斗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竹虫富含高蛋白、氨基酸。味道甘香,似有奶油之味。

大概和蝉蛹、蚕蛹差不多?

不过没吃过,只是小时候在青岛吃过一次烧烤的烤蚕蛹,吃了一口,味道粉糯糯的,emm,不难吃,但是一般也不会主动想吃,哈哈哈果然是对这种软乎乎的无脊椎蠕虫有心理阴影呢。

想起贝爷的那句话——拧掉头就可以吃了,鸡肉味,嘎嘣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