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chapter103

因为不想承认这种感觉,所以段欣悦直接就用最恶劣的态度去对待魏雁。

甚至很不想看到魏雁的存在。

若不是这段时间她的注意力都在和以前变了不少的哥哥身上的话,说不定她早就想办法去整蛊魏雁了。

只是没想到,在这个属于有钱人的VIP区域会看到她。

这个穷鬼,是用什么方法进来的?

想到自己的朋友们的爸爸、哥哥们的那些小三小四、“女朋友”们,段欣悦福灵心至——该不会是勾搭有钱人吧?

这么一想,段欣悦只觉得恶心坏了,忍不住就去找茬了。

※※※

遭受无妄之灾的魏雁很是不耐。

这个段欣悦,自以为是的样子真的是太讨厌了。

她本来就不是那种忍气吞声的性子,而是被别人针对了之后会更猛烈地反击回去,所以面对段欣悦的咄咄逼人,魏雁三言两语就将段欣悦给怼得哑口无言。

段欣悦本来因为自己哥哥为了约会“抛弃”了她而愤怒又委屈,现在又被魏雁给骂得怀疑人生,只觉得所有人都在欺负她一个小可怜,脑袋一懵,就直接伸手把魏雁一推——

魏雁一个踉跄,眼看着就要摔倒在地,身后却出现了一条有力的胳膊,将她稳稳地扶住了。

本以为自己要在大庭广众摔个四脚朝天,脑袋一片空白的魏雁看着护着自己的哥哥,眼眶忍不住就红了。

刚刚那牙尖嘴利的小辣椒全然不见,而变成了一个傲娇软萌。

段欣悦和她的一帮朋友们也有点慌——这欺负人被别人看到,而且对方看起来是和被欺负的人是一方的……

但是现在已经来不及思考那么多了,因为紧接着又一个比刚才还要耀目的男人出现了。

所有人,包括段欣悦在内,都忍不住脸色涨红,还有两个少女无意识地发出兴奋的低呼:“呀,是Leo——!”

这两年谢柏热度正高,几乎可以说是风靡,就连魏雁这个平时一心只读圣贤书的都在最开始见到谢柏的时候发出了惊喜的低呼,更不用说这些每天都在紧跟潮流、时尚的少女们了。

她们谁没有将谢柏当做白马王子、梦中情人过呢?

没想到能在这个地方遇见,而且还是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泳裤的谢柏,啊啊啊啊,她们已经快要昏古去了!

这么近距离看简直是美颜暴击有没有!

然后,她们就看到谢柏对着他们露出一个百看不厌的温柔笑容:“各位女士,能告诉我刚刚你们做了什么吗?”

直接说的是“你们做了什么”,这已经是很明显的站队了。

可惜沉浸在兴奋之中的少女们并没有察觉这一点,或者说,因为平时顺风顺水的生活,她们根本不需要费力去理解话语中隐含的深层次的内容。

其中一个还傻乎乎地开口:“Leo,魏雁和你是什么关系啊?”

谢柏:“雁雁啊,她是我的妹妹哦。”

“啊?什么?”少女们都惊诧了,随之而来的就是紧张——她们刚刚是把偶像的妹妹给欺负了吗?

啊不对,啊等等,虽然是她们在欺负人,但是最后被骂得吭哧吭哧开不了口的可是她们啊!

“你说谎!”段欣悦虽然也喜欢粉谢柏,但是很明显程度没有那么深,此刻在听到谢柏这话之后,想也不想地反驳,“你明明是莎莎姐(虽然内心一直喊的谢莎莎)的亲戚,可是魏雁却是穷人家的女儿!”

谢柏脸上的笑容不变:“……你认识莎莎?”

段欣悦:“她,和我哥哥关系很好,这次国庆节他们就一起出去玩了。”说起这个她怨气还很大,“我哥哥是段祺瑞。”

“段祺瑞?”魏衍惊讶地看了看说话的段欣悦——怪不得他觉得这女生长得有点熟悉,原来这居然是雁雁同父同母的亲妹妹?

※※※

关于段欣悦这个人,魏衍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只隐约记得对方是个兄控。

魏雁当时被带回去段家之后,可是被段欣悦好一番挤兑,因为觉得是她抢走了属于她哥哥的家人和家业。

魏雁呢,也是个不服软的性子,所以直接就和段欣悦杠上了。

本来因为对这个魏雁有点愧疚的段父,也因为魏雁和一直疼爱了十几年的小女儿之间的不对付,渐渐消磨了那点愧疚之情,因此在段母提出把段祺瑞还是当做段家的儿子养的时候没有明确地反对,甚至还打算着让段祺瑞和魏雁两个结婚——这样一来,原本的儿子变成女婿,又是从小养大知根知底的,也不算亏。

不过这个打算是段祺瑞和魏雁的双双反对之下作罢。

毕竟魏雁是立志要做和男主作对的恶毒女配的人。

咳,想远了。

最后这件事在段欣悦那帮女孩子对魏雁道歉划上了句号。

“雁雁,是不是觉得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很不甘心?”魏衍担心小姑娘觉得不公平,毕竟在他印象中魏雁可是个好强的性子。

谢柏也在一旁补充:“要是觉得不解气的话,干脆我让宁芙姐把她们‘请’出去算了。”

“别,”魏雁倒是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憋屈,“不过就是些小屁孩儿罢了,犯不着为了她们影响心情。”

她以前自尊心过强,因为自己家境不好,所以总觉得别人也看不起自己,所以处处都要争个高低,想要证明自己除了家境以外没什么比别人弱的。

可实际上,太过于争强好胜反而容易让自己的处境变得尴尬和艰难。

得饶人处且饶人。

更何况,除了最后被推的那一下,她之前可是占据上风的。

看段欣悦道歉时那羞愤难当的样子,这种被“折辱面子”的行为肯定比鲨了她还难受。

事实也的确如此,段欣悦本来是想强撑着不道歉的,偏偏当她对上那个魏雁的哥哥的眼睛时,就像是被一桌大山压着似的,根本兴不起反抗的念头。

战战兢兢地道歉之后,她整个人就跟脸上被打了十几个巴掌似的火辣辣。

眼下回过神来,她甚至觉得周围走过的路人看过来的目光都带着讽刺,瞬间觉得没脸在这儿呆了。

其他几个朋友因为家世比不过段家,平时大多以段欣悦为主,可是想想谢柏这个大明星在这儿,她们实在是舍不得离开。

说不定还能再和谢柏偶遇,到时候还能要个签名,或许还能一起吃个午饭?

况且,当时她们也只是跟在段欣悦身后,也没有出手推那个魏雁,怎么也算不到她们头上吧?

段欣悦见自己的朋友们都倒戈到帅哥那里,只觉得气坏了,也不顾她们的挽留,气呼呼地就回去了,就连第二天那几个约她出去逛街什么的她也没搭理,干脆就窝在家里,一直等到段祺瑞回来。

只是她没想到,这么一等,就是两三天。

※※※

段祺瑞回来的时候是风尘仆仆,但是内心却是春风得意的。

外人都以为他是高兴于这次回来之后他和谢莎莎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不过是用来搪塞别人的借口。

当初借着师父突然功力大涨,收拾了曼城鬼王那个欺师灭祖的徒弟,可是临到紧要关头的时候,师父的力量又泄洪一般消失,导致那个曼城鬼王虽然被压制了,最后却没能被一击必杀。

好在师父还留有其他的手段,将曼城鬼王的魂魄给拘了起来。

不过经此一事,段祺瑞也意识到自己的力量不足,毕竟在后期师父和曼城鬼王斗法的到时候,他只能窝囊地站在一旁观看,这种对比下来的自身弱小,让他十分的不甘。

回来之后,段祺瑞对实力的渴求就越发强烈。

师父之前就说过,如今天地间的灵气不好吸收,若是按部就班地走正统的修炼之法,估计等到他筑基起码得好几年后,更不用说是结丹了。

他现在的修炼之路分为八个阶段——凝气、筑基、结丹、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渡劫——如今的他才跨过凝气,而要一直到结丹之后,他的寿命才会有所延长。

如果那个时候他已经四五十岁了(这还算是比较好的可能性了)……天哪,一旦结丹之后他的容貌就会保持不变,他可不想变成一个老大叔过千千万万年!

而他的师父比他更着急,和曼城鬼王的一番斗法,虽然最后一收服了曼城鬼王的魂魄为结局,可他的力量也遭受了不小的损耗。

当时时间紧迫,没来得及细查,后来师父一查看,原来是他以前布置的蕴养他神魂的玉石阵给破坏了!

虽然他连夜去查探了,可是却一无所获,只是依稀打听到有个叫阿香的经常带人去那片隐匿的玉石阵那儿参观。

不过经过调查,这个阿香和她的家人都是普通之极的捡玉人家,那些游客们也都是一些听了阿香的丈夫受伤的“离奇”故事而去看热闹的。

唯一能确认的是,那个破坏了玉石阵法的是个手段高超且贪婪的家伙。

因为他居然把阵法里所有玉石的灵力都给吸收得一干二净了!

太可恶了!

这种秋风扫落叶的作风,简直让他咬碎一口银牙。

段祺瑞有预感,对方恐怕是他修炼路上必须要克服的拦路虎!

甚至,他前几次纰漏,也可能和对方有关系!

毕竟,如今修真式微,怎么可能接二连三地出现好几个能驳动他师父的能人呢?

可是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这几个月他和师父的修炼都接连受阻,靠着以前的方法已经进度不够了,于是他不得不重新考虑以前师父给的那个建议。

从谢莎莎身上借运用来修炼。

※※※

早在和谢莎莎相识之时,师父就说过她身上的气运十分浓厚,白色的气运中还夹杂着浓厚的粉色,也就比自己稍显逊色。

那个时候,段祺瑞已经知道了何为气运,也知道了粉色代表着桃花运,而后看到谢莎莎身边层出不穷的各色男生,更是确定了这一点。

师父说过,什么是修真?那就是求仙问道,那就是大道无情,那就是要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觉悟。

只不过那个时候段祺瑞联系对方是个柔弱的小姑娘,并没有同意这个方法,而是将目光放在了娱乐圈里,比如谢柏,或者退而求其次的姜谨元。

但事实证明不是最好的就是不行,兜兜转转,最后能助他一臂之力的,还是只有莎莎。

他也只是借用谢莎莎身上的一部分气运用来辅助修炼而已,他还是很喜欢谢莎莎的,无论从各个方面,如无意外,自己以后的伴侣也是她了。

既如此,那让谢莎莎提前帮忙自己一把又有何问题?

等来日他结丹成功,他成为天地间最强者,作为他的女人,对谢莎莎来说,岂不是最大的荣耀?

况且,谢莎莎的资质也不错,到时候他还可以带着谢莎莎双修,也算是感谢她的“付出”,让她也踏上不老不死、永葆青春美丽的修行大道……

而这些踏歌绣地、前程似锦的未来,绝对比谢莎莎现在付出的那一部分气运要丰厚得多。

不过段祺瑞还是心(jin)软(shen)了一把,让师父先把谢莎莎身上的桃花运借走——一来是尝试此番操作是否顺利,二来也可以削掉谢莎莎身边那些苍蝇一样的男性,也算是给自己清理未来的情敌了。

有了这种觉悟之后,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计划准备,段祺瑞便和自己的师父开始了行动。

作者有话要说:略为借鉴了一下古早言情的套路,女主角都是年纪很小就迷倒万千大众,不过十五岁的话,和同龄人是正常早恋,如果另一方是成年人的话,就很不可取了!

还记得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甚至流行过那种女主角穿越重生之后,还是个奶娃娃就迷住了男主男配的小说,好像年纪越小越能证明女主角万人迷的魅力似的。

关键是这些男主男配基本上都是成年男人了。

现在想想,那都是犯罪啊。感谢在2020-04-1000:00:00~2020-04-1100:00:0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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