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白兔糖:
Hi,白兔糖小姐。
下周就是校运会啦,因为班里没有人想跑三千米,我就被派去跑三千了(哭脸)
有点怕我坚持不下来。所以你一定要超级大声地给我喊加油。
只要我听见你的声音,我一定能坚持跑到终点。
By青蛙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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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长有参加过高中的运动会吗?”余莺并没有期许他的答案,只是以一个问题开始了这个故事,“应该没有吧?毕竟火箭班的学生,连坐在观众席还要带试卷刷题。”
钟亦很想说他其实跑了三千,而且是他自己主动报名的。
因为这样,就可以让一个人多看一会他奔跑的样子。
“我当年,有去参加800米跑。不是因为其他什么,只是为了显得合群一点。那个时候,所有班里的人都说我格格不入,像个怪胎。”
“所以我高二报了没有人想去跑的800,如果那样能让他们觉得我不是那么刻板、无趣,如果那样能让他们觉得我更像他们的同类,可以让他们少嚼我一点舌根,我无所谓跑一次。”
“但是在那一天,操场的内场里刚好在举行实心球的比赛。有一个选手失手了,实心球差点就砸到正在跑步的我。”
“如果不是他替我拦下那只实心球,我也许现在不能坐在这里和你说话。当然,他也付出了代价。他的右手骨折了。”
钟亦捂着纸杯的右手下意识动动。
“不过,他没有因为这件事来找我负责,兴许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件不值一提的事,他也没有兴趣去了解他救下的女生是谁。”
“他没有兴趣了解我,但是我有了兴趣了解他。我做过很多傻事,去贴吧匿名打听他的事;经常故意绕远路去美术班看一眼他;故意在英语老师交换批改两个班的作业时,专门找出他那本批……”
余莺似乎陷入了回忆,絮絮低语着,忽然猛然回神:“对不起,我忘了学长不会对这些事感兴趣。我不说这些了。”
“我正式认识他那一天,他在教学楼的走廊正在画黑板报。我只顾看着他,居然不小心踢翻了他脚旁的水桶。他转过头来,看着一地的颜料水叹气,看我的眼神好像看一个祸害。”
“然后,我有了一个跟他熟络起来的借口。我先请他吃饭,他又来问我抄作业……久而久之,我们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有一天,他让我去他在学校专属的画室里找他送作业。但我进门的时候,他因为太累睡着了。我也许着了魔,竟然临摹下他熟睡的样子。”
“我正画得入神时,他站在我身后,突然出声,把我吓得半死。他说,余莺,你喜欢画画。”
“是的,我喜欢,我的爸爸就是画家,为了所谓的艺术追求抛妻弃子。他什么都没有留给我,只留给了我不幸的基因。有些喜欢是生来就刻在骨子里的,就像你喜欢一个人一样,毫无道理可言。但是艺术都是富人的玩具,不属于我们这些人。所以我只能强迫我忘记我是喜欢画画的。这样子,我可以活得更心安理得一点。”
“但我想不到那天之后,他比我更固执。我至今不懂他到底是什么心理。他强逼着我正视我对画画的喜欢,哪怕我多少次告诉他,我是要考清北的,他无动于衷。以前是我缠着他,那之后变成他不屈不挠地缠着我,让我跟他一起去画室学画。”
“我本以为我是一个理智的人。但自诩理智的我,做了一些最不理智的人都不会做的事。我逃了很多晚自习,我撒谎骗我妈,只为了跟着他一起去画室学画。我知道我疯了,但是人一生总要有疯一次的时候。我把这次,用在他身上。”
钟亦给她倒了一杯水。
她喝完以后才继续说:“但我从来没想过去艺考,也没想过去美术班。我就算疯了,也疯不到这个程度。因为我不是你,也不是他,可以有无限的试错空间。人生对我而言,只有一条路走到头,如果走了其他岔路,我可能就会直接被引到悬崖上。”
“所以我告诉他,是时候悬崖勒马了。不管是我对画画,还是对他,都要结束了。我要高考,我必须上清北,必须去名利场上博一次。人生对我而言,只有这条出路。”
钟亦将纸杯握得微微凹陷。
在余莺眼里,也将他和高中的沈之予归为一类人。
尽管他并不觉得是这样,但也没有否认。
“他应该很生我的气。”余莺不知为何讲到这里,却是由衷笑出来的,“因为他曾经信誓旦旦和我说,不要理会钱的问题,只要我继续学画,他来养我。”
“这句话,真的好容易让人动心。我再铁石心肠,也难以免俗。”她不漂亮的脸居然因为这句话焕发光彩,“所以在听说他家出事以后,我才会不顾一切地去找他,不顾一切地栽进去,哪怕那是我马上要上考场高考的时候。”
“他爸爸非法集资,走投无路,跳楼自杀,抛下他被追债的人毒打,打伤了他的手。他那个时候也想过死。我问他,难道他不打算画下去了。他说他一辈子就是个废人了,根本不可能当画家了。”
“所以你为了让他振作,放弃了高考,重新转到美术班艺考?”
“是的。”余莺平静的语调里终于有了一丝起伏,“我跟他打赌,如果我做到了,他也不准放弃。可我今天很后悔这个决定。不过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选。”
钟亦想起老徐的那句“她疯了”。
但是余莺再清醒不过了,她至少从很早的时候,就知道她已经疯了的事实。
“我的继父和妈妈自然也不想要我这个疯子当女儿。我一边打工,一边准备艺考,确实很费力,所以最后,我只考上了江南美院。而他为了还债,也边打工边抽空画画卖钱。因为他的手复原后,还是有很多精细的细节画不出来,所以我经常也帮他打稿,但最后的作品,都只能留他的名字。所以他说为了补偿我,他会把我的名字隐在画里。”
“《坠蝶》是我和他合作的,我打稿,他上色。人人都说那是一只坠落的蝶,其实他画的是我的背影。但如果没有方家帮忙宣传炒作,他不会名声大噪,更得不了奖。”
钟亦知道,方舒晴的祖父本就是油画界的泰斗,方家的人脉自然不必多言。
她隐去很多细节,并没有过多赘述她和沈之予相依为命的几年,只是淡淡陈述:“方家当然看不上他,如果不是因为方舒晴对他爱得死心塌地,他本不会有这样的好运。但是我呢?他必须让方舒晴相信,我只是他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既然方舒晴让我当伴娘,他当然只有满足她。”
她抬起头,看着钟亦的目光,淡然一笑:“不要带着那样的目光看着我,也不要怜悯我。从我做出放弃高考那个决定开始,我应该知道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但我没有办法看着他和其他女人结婚。我既不想出现在他和别人的婚礼上,又怕拒绝他会让方家和方舒晴起了疑心,认为他对我有不一样的情感。所以我要找一个顺理成章的借口,既能摆脱这场婚礼,又要让方家相信,我是情有可原的,不会连累他没办法嫁入方家。”
“嫁”这个字,已经包含了她对他所有的怨。
但她始终更爱他,殚精竭虑地为他编造一个借口,如他所愿抱得美人归。
“所以你迟迟拖着不和糖朝和解,迟迟不来补牙,甚至扬言要告糖朝,故意找媒体不断炒作,都只是为了让方家相信你真的无法充当她的伴娘?”
“是不是十分幼稚的把戏?”余莺惨淡地笑笑,“我的门牙确实以前就磕坏过,我以前就补过牙,知道它特别脆弱。我是故意用补过的门牙去磕汽水硬糖的。我想过很多个拙劣的借口,譬如不慎摔断腿,譬如发烧头疼,但最后我选择用这个。因为我第一次碎裂的半颗牙,是为他阻拦追债的人而磕碎的。”
“你应该无法理解我的矛盾心理。我只是希望,我告诉他,我不慎磕碎门牙的时候,他做的不是赦免我去他的婚礼当伴娘;而是会想起我曾为他做过的一切,坚定地告诉我,他不会和方舒晴结婚。”
“可他甚至都没有告诉方舒晴我磕碎牙齿的事。他只是告诉我,如果我不去当伴娘,他就会拍卖《坠蝶》。他以为我不能失去《坠蝶》,但我不能失去的,只是以前和我在一起的他。”
钟亦实在不知怎么去安慰眼前的女孩。
她不漂亮,眯缝眼,颧骨高得过分,不像方舒晴一样靓丽。她不富裕,不像方舒晴一样有人人艳羡的家世。
她也不幸运,用一场豪赌,摈弃前程,换来了沈之予一句“无关紧要”。
“兴许我真的太累了,太孤独了,才会在那天和学姐说了真话。”她一直毫无波澜地平铺直叙,好像讲的并不是她自己的事,“是她劝我放下。她说,我可以失去一个男人,但我不能失去我自己。我应该大大方方站到他和方舒晴的面前,义正言辞告诉他,我拒绝去他们的婚礼。我应该告诉他,他其实对我来说不值一提。”
“但是我那时还不死心。我只是想听他说一句真话,究竟这些年来,我对他而言,算作什么?”
“所以唐心那天帮你骗他,只是为了帮你要这个答案?”
钟亦忽然间,似乎懂了唐心那天生气的原因。
她应该是在余莺身上看到了她的影子,而害怕他也变成下一个沈之予。
也许在重逢开始,他对她好,但始终没有给她足够的信心,让她相信他不是她的过客,而是她的归人。
“是的,我要到了,我也死心了。即便知道我自杀,他也仍然要陪方舒晴去拍婚纱照。我应该对现在的他来说,的确不重要了。方舒晴也一定会相信,我只是他无关紧要的人,不需要我当伴娘来证明这一点。”
余莺如释重负的样子,让钟亦觉得他仿佛更像一个心理医生。
他没有说再多慰藉的话语,因为他知道那不过是画蛇添足。
该说的话,唐心应该早已对余莺说过,而且应该比他说的要高明得多。
他挣扎了许久,最后还是放下纸杯,凝视着余莺道:“其实,我还有份礼物想要送给余小姐。”
***
会议的最后几分钟,唐心暗自瞟了一眼手机,正看见微信app红点里的数字又加1个。
她不用打开看,也知道是钟亦又给她发来一条微信。
她有时候可真希望微信的产品经理能出一个“消息沉底”而不是“消息置顶”功能。
于是揿灭手机,她不再理会,抬头时却正迎上谢依繁探究的目光。
会议很快解散,但谢依繁还是固执地留她一人下来。
“最近几天你怎么了?为什么一直魂不守舍的?”
唐心摇头:“没什么,这几天没睡好。”
“刚刚开会,怎么一句话都没听你说?”
“拔牙的伤口没长好,嘴疼。”
她半真半假地说,自己竟然也差点信了。
“余莺的事,你处理得很好。她已经主动向媒体澄清,是她以前就磕碎过牙齿,才导致了这次问题。再加上有钟医生的证明,这次风波应该不会影响上市计划。”
她听见“钟医生”三个字,眼皮直跳,只是淡淡“哦”了一声。
“你是不是和钟医生有什么相处不愉快的?”谢依繁的洞察力一向敏锐,“但所有人都说他人很好相处。”
“是我的问题,不是他的问题。”唐心有些身心俱疲,恹恹问,“谢总,我今天能提前回家休息吗?”
谢依繁盯着她看了一分钟,摆摆手:“那等你明天回来,我们再谈。”
***
在地铁上的唐心终究没忍住,掏出了手机。
那天和钟亦赌气吵架后,她也后悔过,更不知道怎样再去面对他。
其实那时她生自己的气多过生他的气。气自己不能例外,终于变成了当初的她最讨厌的样子。不仅是钟亦不喜欢,也是她最厌恶的样子。
以前曲蔓然就问过她:“人是不是都会变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她告诉她:“有钱人就不会。”
是的,这么多年来,她变成了连自己看不上的满口大话的油腻社畜;但钟亦依旧风度翩翩、眼神清澈,归来仍是少年。
而那天对他发脾气,不过是她对自己无能的宣泄,以及对造物主不公的一点愤怒。
他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太过完美,让她自卑嫉妒,却又无能为力。
她总以为那天大吵之后,钟亦应该对她彻底绝望了,所以更逃避着不愿去看他发来的微信。
但7天8小时35分钟坚持不去看他的微信后,她的理智终究没有战胜情感,还是点进了钟亦的兔子头像。
钟亦每天给她雷打不动发三条信息。
【早安。嘴里的伤口还疼吗?】
【午安。脚上的伤口还疼吗?】
【晚安。腰上的伤口还疼吗?】
负能量爆棚一周的她狂笑一声,心情突然大好。
她是真的信了他这几年是真没交过女朋友了。
钟亦毫无新意地重复发了6遍,总算在昨天早上有了创新。
【我们今天可以当面聊一聊吗?我来接你下班。】
后面跟了一张照片,里面是一只浑身雪白的布偶猫猫,嘴里叼着一张“sorry”,眼神无辜可爱,惹人爱怜。
唐心一下僵住,竟不知回他“好”还是“不好”。
他还想和她聊些什么呢?难道是还对她心存幻想吗?
她正在犹豫时,一个电话拨进来。
她看了看是小区保安室的电话,自然而然接起。
“唐小姐,您好。这里是小区保安室,有件事想跟您说下。我们刚刚抓到了一个不要脸的变态,企图偷走您阳台上挂的内衣。人我们已经控制住了,正打算报警,您方便现在回来处理一下吗?”
在命运的十字路口,被她腹诽不公的上帝还是大发慈悲地推了她一把,用一场匪夷所思的喜剧解救了她这只迷途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