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最近好暴躁哦。”
“我觉得你最近也很暴躁。”
……弗雷德,你说的没错啦。蝙蝠侠最近的暴躁估计是因为哈维成为双面人建立了自己的黑帮,哈维本就是一个成绩优异志向远大的人,他是哥谭是最好最著名的律师之一,这也让变成罪犯的他极为可怕。
而且我觉得让蝙蝠侠暴躁的重要原因还有——罗宾离开了他。
虽然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究竟因为什么原因让罗宾离开了哥谭市,但是失去了快乐小鸟的蝙蝠侠很显然在和罗宾上演一出青春期与更年期的好戏。
是是是,我知道蝙蝠侠还没到更年期。
但是那群罪犯都觉得他要来了大姨妈了,最近是真的很暴躁。
而我暴躁的原因……
“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海王这种东西吗?难道他会和鱼说话?”
我在报纸上又看到了美人鱼的消息(亚瑟:并不是美人鱼!),我的天哪,这是继外星人、变异者后,又出现了童话故事吗?
我的情绪开始变得暴躁,难道是因为我吗?错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啊!
牛顿学三定律不相香吗?你们为什么不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迈尔的能量守恒我觉得已经不能让我解释这个世界了!
我真的,太难了。
不管正在和养子闹脾气的蝙蝠侠怎么在内心扮演一个空巢老父亲的戏份,他还是尽职尽责地在哥谭夜晚展开披风,哥谭警局的蝙蝠灯仍然时不时的亮起。
这个世界哥谭之外变化万千,超人,神奇女侠,闪电侠,绿灯侠,以及一线到十八线各种侠,他们或带着超能力,或本来就不是人,渐渐活跃在世界上。一个叫做正义联盟的组织为了抵抗来自地球内和地球外的威胁也就此成立——对此我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外星人早不侵略,晚不侵略,非要等地球上冒出这么多奇葩才来侵略啊!
据说蝙蝠侠也是加入正义联盟的一员,但他的存在感,可以说很低调。(但是已经成为一个自认为成熟黑客的提摩西·德雷克知道,蝙蝠侠就是这一群蒙面侠的金主爸爸。)
就算世界变化如此,许多城市本地的,外来的英雄,本地的,外来的反派来来去去,哥谭仍然是那个哥谭。
我们的英雄仍然只有蝙蝠侠。
和罗宾。
和蝙蝠女。
和蝙蝠女侠。
呃,好像我们的英雄一点也不少啊,就是好像都是蝙蝠家的。
就在我即将小升初的时候,我早已习惯了暴躁老哥蝙蝠侠和一个在我眼里出现魔幻画风的世界时,一个新消息出现在报纸上。
《出身犯罪巷!阔老布鲁斯·韦恩的第2个养子!》、《韦恩少爷另得新欢》、《意外!贫穷男孩儿进豪门》……
是的,韦恩先生收养了第2个儿子,一个叫做杰森·托德的男孩。
看到这个新闻,我的第一印象是——迪克知道吗?
迪克·格雷森,AKA夜翼,现布鲁海德文警察大学大学生一名,也是在布鲁海德文初露头角的一名新义警。说实话他现在那一身制服我觉得顺眼多了,之前那个迪斯科舞王服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呀?不会是他拿马戏团衣服改的吧?韦恩先生这么小气吗?一年炸12台蝙蝠车,不给养子换套好一点的制服?
迪克:呃,其实是我自己搞的,为了摆脱臭老头,刻意自己上手缝。
布鲁斯:他不仅自己缝衣服,他还自己取代号,夜翼?呵,用某个外星人的前代号。
克拉克:我最近写稿子的时候,老是觉得脊背一冷,是莱克斯·卢瑟又要搞事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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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心态就是操心闺蜜生了二胎以后,她的原来我最喜欢的大宝的感受……
这个心态虽说有点诡异吧,但是非常符合我的现状,杰森·陶德出现在报纸上的新闻并不多,韦恩家对此很好的展现了自己对媒体的控制力——所以说布鲁斯叔叔,你之前的花花公子新闻果然是你自己放出去的。
这个二胎到底怎么样呢?蝙蝠女,蝙蝠女侠,他会不会代号叫做蝙蝠小子呢?他会去做义警吗?他会不会成为青少年之中的第2代偶像呢?
我本来以为我最爱的爱豆出走了,我现在对追星的乐趣也回归平淡期了。
但谁能想到,我将和那个来自于犯罪巷的小子拥有比我的idol更深刻的接触和羁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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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恩老爷收养了杰森后,他在夜巡时的脾气有所改善,而直到三个月后,我才确认他真的带上了他新养子来夜巡。
而令我惊讶的是,杰森身上穿的是迪克的衣服,蝙蝠侠喊他,罗宾。
我其实是能够理解蝙蝠侠将罗宾衣服和位置给这个小家伙的原因,但我对于闺蜜家大宝的担忧,让我一下子就想到迪克的心情——我记得我爱豆,他脾气可很暴躁啊。
布鲁斯你大儿子的离家出走还没处理好,这么快就把二儿子带进来,我确定你会翻车的。
叹了一口气,抱着我的咖啡窝在沙发上继续当土豆——新罗宾也很帅气嘛,先视频欣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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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走,杰森。如果你不能很快地在蝙蝠洞里穿上你的制服,我怎么能放心派你去执行外勤任务呢?”
蝙蝠侠在蝙蝠洞里面一切准备就绪,这是他将带着自己的新小鸟第一次出巡的日子。
阿尔弗雷德端着咖啡走进了蝙蝠洞,他显然已经开始接受了在自己身边呆了三个月的这个新小鸟,oh,这可是家里会帮他做家务的乖小孩:“他只不过是在打扮自己,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理查德少爷第一次穿上那身制服的时候,曾经花了半个小时照镜子。”
迪克:虽然我不在,但是我要纠正,准确的说是29分钟。
布鲁斯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他笑着说:“杰森,快给我出来,不然我自己去巡逻了。”
“哈!”
一个穿着绿色小短裤,披着黄色披风的小罗宾一个鹞子翻身站到了台子上——他把阿尔弗雷德的咖啡都吓掉了。
“我的天呐,杰森少爷!”
“吓到你了吗?布鲁斯?”
“也许吧,”布鲁斯笑着继续喝咖啡,“如果我是没看到三分钟前你在电脑后面鬼鬼祟祟的走过去。”
杰森嘟嘟囔囔着:“我一定吓到你了!”*
来到韦恩庄园后的日子,是对出生于哥谭底层的杰森来说,做梦也梦不到的日子,他不在乎暄软的白面包和香喷喷的荷包蛋,也不在乎穿着西装时候那些人眼睛里面压抑着不屑的讨好,但他确实很爱上学的机会,很爱韦恩庄园里面那庞大图书存量,以及很爱成为一个英雄。
成为一个罗宾。
罗宾是所有哥谭孩子的梦想,是他们的偶像,是钻石区的孩子的偶像,也是东区孩子的偶像。
住在钻石区的提摩西·德雷克偷偷买周边,做stk抓拍照片。
而每天只有黑面包裹腹的杰森,他能做的只是把那些被别人扔掉的报纸上留下的罗宾和蝙蝠侠的图像剪下来,工工整整的叠在一起。
“It\'sthebestdayofmylife!”
男孩跳上蝙蝠车这么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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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没想到,那个抱着相机在大街小巷追逐着蝙蝠侠身影的我,会有一天以这样的形式看见他们俩。
没错,我,提摩西·德雷克,德雷克企业的继承人,被绑架了。
或许你们听到这个消息感觉一点都不奇怪,在哥谭有钱人没遭过两场绑架才是不正常的,对吗?
但是被绑架的我是真的很难受呀!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在我自己小心和身边花了大价钱的保镖的小心之下,我除了那次游艇谜语人意外,宴会上的小丑意外,稻草人全城投毒意外,等等两三个意外之外,我也没遭受过什么人身伤害。
谁能想到?谁能想到?
我会被两个小混混绑架。
而且手法是很低级的被敲砖头,敲砖头啊,兄弟!
这两个混混把我用绳子绑在柱子上,我本想用逃脱术——是的,你没看错,这是有钱人家小朋友必修课,但是不知道是因为第一次作绑架案太紧张还是其他原因,两个人里总有一个盯着我,让我毫无发挥的余地。
他们倒是没想怎么虐待我,但是不专业的绑匪比专业的更可怕的,就是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自己造成的伤害到底是什么样的。
后脑勺被一砖头拍到的我,感觉血液已经流到了我今天穿的白色的衬衫上,我很有可能已经脑震荡。
两个人把我的嘴巴用一块不知道哪里来的布塞上,让我4个小时滴水未进。
更让人绝望的是,这两个绑匪仅仅知道我是德雷克家的小少爷就直接上手,他们根本不知道我的父母还在欧洲——两个蠢蛋打电话打不通,暴躁的不行,居然还忘了让我开口说话报号码……
还好最后通过秘书姐姐通知到了。
我都为你俩着急。
我的意识渐渐模糊,我觉得我可能是被这两个蠢蛋给蠢死的,在我已经迷茫的视线里,一只彩色的小鸟从天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