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紫色绸缎

随着秋猎的临近,天气愈发的冷了。

“烤的差不多了,快点起锅。”叶长凌指挥着陈四将烤架上的烤蘑菇串儿拿起来。

叶长凌正在小院里烧烤。

自从上次让系统吃瘪之后,叶长凌感受到了生活的快乐。

如此简单惬意。

“陈四,把蛋摆上。”叶长凌尝了口烤野蘑菇,如是吩咐道。

“好勒。”陈四立刻手疾眼快的将三串鸟蛋放到炭盆上。

“凌少爷,凌少爷。”就在这时,小院外传来的刻意压低的呼喊声。

那是个长得面善的胖子。

能在这个大部分人都吃不饱的时代成为一个圆溜溜的胖子,足以凸显他的家境了。

叶长凌瞥了他一眼,颔首,那胖子便乐呵呵的走进小院。

胖子名唤宋金福,算起来他与叶长凌可是出了五服亲戚,家中颇有资产,还有几个绸缎庄。攀着祖上与叶家的亲戚关系,从他爷爷那一辈起就多有走动,也算是背靠大树好乘凉。

“凌少爷,您看我给您带什么来了。”宋金福走到叶长凌身旁,一把将陈四撞开,献宝似得的将怀里一直抱着的东西拿给叶长凌看。

荷叶与油纸层层包裹,打开之后,烤鸭与酱牛肉鲜香扑鼻,还带着些许热气。

“咳,金福,少爷我可还在孝期。”叶长凌冷声。

“哎呀,少爷,这可不是肉,这是豆腐做的!凌少爷孝感动天,小人怎么会做这等龌龊事儿陷害少爷呢?”宋金福义正言辞。

“这个没有放生姜吧?”叶长凌瞥了眼那只烤鸭,如是问道。

“小人刻意嘱咐过了。”

“嗯。陈四,把这豆腐烤了。”叶长凌点头,这宋金宝也是个妙人,比起呆呆的陈四要机灵太多了。

烤鸭与牛肉被小心的架在了炭火上,顿时香味溢满整个小院,小院里其他人人齐齐咽了咽口水。

守孝到了如今,其实叶长凌早已可以食荤腥,然而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被所有人默认茹素。

时隔许久,叶长凌终于吃到了正宗的北京烤鸭。

“这豆腐不错,一起吃吧。”叶长凌尝了一口,环视一圈,其他人也都眼巴巴的瞧着他,当下如是吩咐道。

“谢少爷。”小院里的人就等着叶长凌这句话了,当下一拥而上。

“喂喂,给本少爷留点!”这都是群什么下人啊!

……

肉足饭饱之后,梅香给叶长凌倒了杯庄子今日送来的牛奶,叶长凌打了个哈气。

“说吧,找我什么事?”叶长凌靠在老爷椅上,梅香站在一旁给叶长凌揉肩,宋金福闻言屁颠屁颠的上前,替叶长凌捶腿。

“凌少爷,小人只是觉得多日不见少爷心里想……”

“少说废话。”叶长凌冷笑。

“少爷真是神机妙算,小人……小人是想求少爷再赐小人生财之道。”宋金福谄媚的说。

这下轮到叶长凌诧异了。

“怪不得世人都说商人重利为了钱连祖坟都敢卖,宋金宝,你这是不知足啊。”叶长凌挑眉。

“小人该死,但小人管不住自己这双手啊。”被叶长凌如此嘲讽,宋金宝反而心下一喜,因为叶长凌这么说,就代表,他的确是有别的方法。

当然事实也如宋金宝所想。

“紫色绸缎竟然都没封住你的胃口。”叶长凌感叹。

叶长凌是在城外庄子那儿认识宋金宝的。叶长凌正考虑买只母牛,而宋金宝也是在那时进入叶长凌视线。

士农工商。古代对商人有一种天然的歧视,而官方更是各种贬低。甚至于有些商人富有了,却又想办法向文人靠拢,争取个儒商的美名。

虽然手握叶杨氏的嫁妆,但用着到底良心不安。而身处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时代,连块正宗的鸡蛋糕都吃不上,曾经最常见的精细米面、白糖都是普通人眼中的奢侈品,叶长凌自然想要赚钱。

但迫于身份,他又不能自己下场赚钱。

明知道会被喷的事情,他又不是傻子,为什么要去做。

小孩子才会喊着反抗规则,成年人只会顺势而为,然后改变大势。

其他官员也不是不做生意,只是他们会将名下产业交给他人打理,自己做幕后股东,既然其他人都这么做,他叶长凌何乐而不为?

最关键的是,自己打理生意,太累了。

他年纪轻轻承受不了这种劳累。

“瞧小人这记性,承蒙少爷赐下配方,这是这几个月的红利,小人不敢独吞。”一张银票被小心的递了过来。

三千两?

叶长凌瞧着银票的面额,眼皮跳了跳。

“你卖多少钱一匹的?”叶长凌将手中银票递给梅香,后者拿到银票之后眼皮都没抬一下,径直回房准备收起来。

果然不愧是凌少爷,连丫鬟都有大将之风。宋金宝看着叶长凌的丫鬟这幅模样,在心里如是感叹,面上更恭敬的几分。

宋金宝比了个‘八’的手势。

“八两?”叶长凌对这个数字并不满意,虽然京城里上好的绸缎也不过就是六、七两一匹,但叶长凌看过那些绸缎的色泽,他对自己的配方有信心,毕竟这可是十八世纪开始风靡一百多年的染色工艺了。

他原本计划着,把价格抬高到十两的。不过既然全权交给宋金宝了,也不能要求太高。

短短一瞬间,叶长凌已经开始想着换一个代理人了。

“回少爷的话。”就在这时,宋金宝不好意思的笑了“是八十两。”

听到这话,叶长凌差点被牛奶呛到。

“小人寻思着,我们的绸缎色彩鲜艳,特别是紫色,是以稍稍调高了价格。”看到叶长凌这副表情,宋金宝心有戚戚,声音也不自觉的压低了几分。

这是稍微调高了价格?

你还真是个天才。

叶长凌转念一想,发现这宋金宝确实是个天才。

叶长凌给宋金宝的配方很简单,只是几个主要颜色的染色工艺,受限于材料,叶长凌也只能在原有的染色工艺上加以改良,改变火候与配方比例,让颜色更亮更好看一些,有效果但也仅限于此。

然而这其中却混进去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配方。

地衣染色。

地衣染色的方法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年前,然而直到十八世纪才将其发扬光大。古代紫色为何代表尊贵?完全是因为制作成本高昂并且困难。

故而能用紫色的非富即贵,久而久之也就成了尊贵的代表了。

什么紫气东来、紫禁城,都是形容它的昂贵的。

古时染出的紫色不仅程序复杂、容易褪色,而且染出的颜色还很丑。但是叶长凌给出的方法却完全推翻了这些缺点。

染色材料十分简单,灰色地衣,与苔藓共生的常见植物,然后将它与尿液混合,便能得到紫色染料了。

染出的颜色漂亮显眼,还有植物的香味,与如今市面上流通的那些昂贵的紫色绸缎高下立显。

而且能用得上紫色绸缎的人本来就是非富即贵,高昂的价格不仅不会让他们退怯,反而更激发了他们的购买热情。

与后世的奢侈品营销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见到叶长凌许久不说话,宋金宝心中最后一丝得意也消失了,他低着头,额头开始冒汗。

“小人万死,小人这就把价格降下来。”宋金宝心里最后一丝防线破碎,跪在叶长凌面前求饶。

“不用。”良久,叶长凌冷淡的声音响起,然而落在宋金宝心里更显得叶长凌高深莫测。

“就先这样吧,紫色绸缎要是卖的少了,可以限量供应。”韭菜,自然要慢慢割才好。

听到叶长凌这么说着,宋金宝稍稍松了口气,特别是听到叶长凌说的那个‘限量供应’,不由得眼前一亮。

妙啊,不愧是凌少爷,学识渊博。宋金宝如是钦佩。

“不过我更想知道你把剩下的银两投到哪里去了。”要是按照八十两一匹紫色绸缎,这三千两分红,可就不够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