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就差指着鼻子说她是小狗了。
杨夕宁咬着唇不服气,可自己总是理亏,也不敢辩解,灰溜溜地去了主卧。
顾景年扬声道:“这会儿可以不必锁门。”
杨夕宁回头瞪他一眼,“啪嗒”落了锁。
顾景年唇角不自主地弯起。
果然话就得反着说,这样效果才好。
低头看一眼脚上的拖鞋,微皱了眉头换上另外一双,不紧不慢地走进厨房。
温热的水自头顶喷洒而下,杨夕宁舒服地叹口气,阖上眼。
眼睛因哭过有些干涩,此时被水汽熏蒸着,滋润了许多,紧绷的神经也慢慢松弛下来。
心却不安分地跳动,时而缓时而急。
急切得仿佛他匆匆的脚步,舒缓得又好像他的声音,低且柔,“……当心摔着,回家让你咬,好不好?”
她又不是成心想咬他,是气急了没办法。
难不成他真拿她当小狗?
杨夕宁觉得自己该生气,却完全气不起来,只觉得脸颊不受控制地热了。
想到顾景年的手,她没敢磨蹭,匆匆洗了头冲干净泡沫,换下的衣服顾不上洗,头发也只擦个半干,湿漉漉地披散在肩头走出房间。
浓郁的饭菜香味扑面而来。
顾景年站在灶台前,一手拿着筷子一手端着碗,似是在搅蛋液。
两只灶都开着火,汤锅开着盖,白色的雾气氤氲着往上散去,仿佛一道背景,他是画中永恒的主题——风<流>清雅,宛如谪仙落入凡间。
似是察觉她的到来,顾景年开口道:“宁宁,你把米饭盛出来,我这里马上就好。”
说着,把蛋液倒进锅里,蛋液遇到热油发出“滋啦”的声响。
旁边料理台上放着他的菩提子佛珠和手机。
他戴佛珠、听京戏、熏檀香、抄佛经,活得像世家公子。
却为了她沾染上满身的烟火。
杨夕宁看着他颀长如翠竹般的背影,脑子猛地一热,紧走两步,展臂环住了他的腰。
顾景年身体僵了下,随即拍拍她的手,“盛饭去,当心油溅出来烫着你。”
杨夕宁不动,反而抱得越发紧,脸轻轻贴在他后背。
轻软单薄的丝绸被她未干的头发打湿,凉凉地贴在肌肤上。
顾景年感觉凉,又感觉一股燥热,冷与热交替着从濡湿处蔓延,五脏六腑都被灼得发烫,脑海一片空茫。
他关掉火,侧转身,把杨夕宁拉到面前。
适才的勇气荡然无存,杨夕宁羞得满脸通红,不敢抬头。
粉嫩嫩的小脸旁,湿发垂下来,将睡衣洇出一片深色的痕迹。睡衣是棉布的,印着小猪佩奇的图案,佩奇手里举着一朵荷花,那朵荷花便紧贴在她胸前,恰恰勾勒出美好的形状。
顾景年双眸漆黑如墨,暗潮翻滚,扶着她肩头的手慢慢收紧。
杨夕宁手足无措地站着,本能地绷紧了身体,有些怕又有些慌。
她只是想抱抱他,没有更进一步的打算。
可如果他亲吻她怎么办?
她还没做好准备,要不要躲开?
正犹豫不决,一声腹鸣不合时宜地响起。
顾景年愣了下,唇角随之勾起,俯在杨夕宁耳畔轻声道:“我作风正派,你色<诱>我,我也不会提前跟你同床……除非你求我,那我肯定答应。”
杨夕宁自羞窘中缓过来,反驳道:“谁色<诱>你,做梦吧?我就是脑子进水也不会求你。”
顾景年别有意味地看向她的睡衣。
荷花全然绽开,正中间有处明显的凸出。
“你讨厌!”杨夕宁狠狠瞪他一眼,从橱柜里找到碗,去盛米饭。
顾景年垂头看了看黑绸裤子,不动声色地把围裙系带松了松——若非一线理智尚存,真想把她摁在料理台上——想怎么啃就怎么啃。
今天她刚对他表现出一点好感,不能冒进,免得吓着她。
而且,上了一天班,到现在没吃饭,肯定是又累又饿,也不是好时机。
他们的第一次务必要好好准备,挑个花好月圆的吉利日子。
等身体的异样平复下来,顾景年把菜端到餐桌上。
晚饭非常简单,一盘番茄炒蛋,一盘榨菜肉丝,再加个冬瓜海米汤。
饭菜简陋,杨夕宁却吃得香。
只是脸上的霞色始终没有消散,大大的杏仁眼仿佛汪着一潭水,柔波潋滟。
愈是青涩愈是动人。
顾景年两眼冒火,不由就想起她醉酒那次。
酒后的杨夕宁乖巧得不行,就只静静躺着,问什么,她答什么,听话极了。
问起男朋友时,她委委屈屈地说:“他爱上别人,不要我了。”
杏仁眼迷迷蒙蒙蕴着雾气,雾气凝结成泪,顺着脸颊往下淌。
他心疼地帮她擦拭,没擦两下就心猿意马。
搂了,也亲了,却没到最后一步。
她乖乖巧巧的,任他为所<欲>为。
那股馨香与甜美让他迷<醉>,恨不得就此沉<溺>再不醒来。
她身上的痕迹是他留的,而他身上的却是自己对着镜子拧出来、挠出来的。
又逗着她说话,录了一段音频。
等她睡着,他守在旁边,花费一个小时把音频剪出来,变成她听到的样子。
小姑娘年轻,性子也软,被他唬两句就吓住了。
其实录音根本经不起鉴定。
他亲自导演了一场戏,亲自编织了一张网,网住了他的小姑娘。
想到此,顾景年目光愈加柔和,声音更是低柔醇厚仿如久窖的米酒,“宁宁你多吃饭,别只扒拉米饭。”
杨夕宁道谢,终于抬起头,没话找话地问:“三哥,你怎么会做饭的,特意去学过?”
她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迫不得已才会,手艺仅是一般。
像程心怡和张润雨几乎没有下过厨,赵雪琪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顾景年锦衣玉食的,还是男孩子,难道在家里还做饭?
顾景年挑眉,“想知道?”
杨夕宁好奇地点头,“嗯。”
“不告诉你!”
杨夕宁讨了个没趣,“切”一声,“爱说不说,我就随口一问。”
放下碗筷,“我吃饱了。”
顾景年看着她,桃花眼里笑意流淌,“我家里养了条狗,原因就这么简单。”
杨夕宁鼓鼓腮帮子,朝他翻个白眼。
这事儿还过不去了?
顾景年有意无意地把袖子往上卷了卷,露出腕间的齿痕。经过这些时候,齿痕开始变得青紫,被他白皙的肌肤衬着,更是明显。
杨夕宁愧疚地咬咬唇,只听顾景年慢条斯理地补充,“但是,我家的狗从来没咬过我。”,
杨夕宁赌气地站起身,“我去洗碗。”
顾景年帮忙把碗筷杯碟一起端进厨房,拿起手机点了几下,递到杨夕宁跟前,“我真的养了狗。”
屏幕上是张狗的相片。
纯白的一只,趴在垫子上,两眼乌溜溜地注视着前方。毛发很长,扎成两个小辫,还戴了只粉红色蝴蝶结。
俨然是个骄傲的小公主。
“还真养了狗?”杨夕宁一看就爱上了,惊喜地问:“这是什么狗,叫什么名字?”
“马尔济斯,叫莎莎。”
虽然大男人把狗打扮成这样挺违和的,但是……一人一狗都挺骄傲。
没毛病!
杨夕宁看了好几眼,“真漂亮,它乖不乖?”
“还行,挺乖的,”顾景年收回手机,又点几下,“还有只更漂亮的,但是不太乖,爱咬人。”
杨夕宁凑过去,里面赫然是她的样貌——脸颊细腻若白玉,眸光闪耀如夜星,双唇柔嫩像花瓣——整个人艳丽得让她诧异。
愣了会儿才反应过来,顾景年是把相机设置成自拍让她瞧。
杨夕宁别过脸,气呼呼地说:“你讨厌!”
“宁宁别生气,”顾景年微笑着捧起她的脸,头一寸寸低下来,小心翼翼地在她额头浅浅一吻,声音如呢喃似低语,响在她耳边,“宁宁,你不用在意曾经在帝豪工作过,这没什么,我早就知道。”
杨夕宁呆住,脸色变了几变,“你怎么会知道?”
“因为我在那里见过你。”
怎么可能?
杨夕宁平常素面朝天,但在帝豪时总要化浓妆,深色的眼影大红的唇膏,妆容夸张得连她自己都认不出来。
帝豪的陪唱公主,甚至芳姐都没有看到过她的素颜,也不知道她的身份。
顾景年又怎会知道。
杨夕宁颤着声问:“你什么时候见到我的?”
顾景年拂着她的头发,毫不犹豫地回答:“6月15号,是个星期五。”。
高考过后的第一个周末。
杨夕宁在一楼大包服务,接待的是一群刚高考完的学生。
因为学生醉酒,她在大包里忙碌了整个晚上,连出租屋都没回,更不可能见到他。
再说,按顾景年的相貌跟衣着,不管走到哪里,他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如果真见到,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
顾景年看出她的狐疑,轻叹声,徐徐开口,“在洗手间,你跟两个女孩子挡在门口,我进不去就站在外面等……你说爱一个人没有错,也没什么难为情的,想哭就哭出来。可能现在觉得难受,可能过段时间,比如一年或者半年,你会觉得现在的这点痛苦都不算什么……”
杨夕宁明白了。
女孩子表白失败之后,醉酒吐在身上。
大包里没有洗手间,她跟另外一个女生陪她去走廊上的洗手间清理。
女孩子太伤心,蹲在地上哭闹,她们两人不得不一边清理一边帮她开解。
竟然没有察觉堵住了门。
可当时她也化了浓妆,顾景年是怎么认出她的?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非全职,更新时间取决于白天工作忙不忙,临近年底,更新可能不稳定,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