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

这样子林大人辗转在外几个月,几乎全国上下都转了个便,才诚意满满地带着各地搜刮到的官脂官膏回了京师。

这些成山成堆的金银财宝又连夜静悄悄地被送进了皇宫的暗库。

当时皇帝转身发现这林洲桑一脸肉痛的表情,便狐疑地问道:“卿可是起了什么不该有的贼心?”

林大人一听,便假惺惺地跪倒在地,也不去接皇帝的话茬:“圣上,蝗灾与瘟疫,臣已妥善安置好。但这水患,因臣收了地方官员太多贿赂,险些让人家家底赔尽,所以张郡守并不是很乐意听从我的调遣,臣也实在不甚精通天文地理之术,所以只能暂且搁置,回京之后还请皇帝另寻能人异士帮忙疏通河渠,维修堤岸吧。”

皇帝看着林洲桑诚惶诚恐的模样,又思及这段日子以来他招致的骂名,心里一高兴,大手一挥:“卿甚好,赏。”

林洲桑颤颤巍巍的身子顿了一下,才眼含期待地抬起头:“敢问圣上赏臣什么?”

说完,林大人还颇为留念地看了一眼暗库里闪闪发光的金银珠宝。

皇帝喜笑颜开地说:“卿如此八斗才学,翰林学士也是委屈了卿,不如擢为太子少师,兼任翰林学士。”

林洲桑面露喜色,但还是轻咳了几下以示掩盖,刚想跪地谢恩,皇帝又接着笑眯眯道:“卿既如此劳心费力,解决外患的同时也处理了内忧,充盈国库。不如朕再赏赐黄金百两,绸缎百匹。还望卿以后恪守本分,尽忠职守。”

林大人此时已是高兴地连笑容都控制不住了,他立马跪地磕头谢恩,就算额头因为用力太猛磕蹭了一层薄薄的皮,他还是高兴。

就这么晕乎乎地回了府,他一颗飘飘然的心进了府门才算是沉甸甸地落了地。

他一进门,便看到那刚从山野乡间接回来的三女儿林怀慈,什么规矩都不懂,直愣愣地只会你啊我啊的,叫她端个茶倒个水,都能因为茶水太烫捧不住而把茶盏摔了,真真是百无一用。

林怀慈想起刚到山野的时候,她还没什么感触。因为这些川流山水,花鸟虫鱼,她从小到大见得太多,都习以为常。

她曾经还眼巴巴地趴在粗陋的石桌上问过自己名义上的娘亲:“爹爹什么时候来接我回家?”

当说出“家”这个字的时候,林怀慈明显迟疑了一下,这个字,她已好久没有说出口了,也好久没人在她面前提起过。

何处为家?四海为家,不免太过凄凉。

林怀慈再也没有装出天真烂漫的样子提起这个问题。

娘亲只是低敛着眉眼,眼眸似水,荡漾开百般苦涩的温柔:“快了。”

所谓的娘亲说的“快了”就是真的快了,车马在路上,将近两天才能到。

两天后,一架古木为骨,绸锦为皮的马车便咕噜噜地停在了齐户门前。

林怀慈的便宜娘亲姓齐,名豆华,是一个家道中落的落魄小姐,浑浑噩噩流落家门走在街上撞到了林洲桑。

林洲桑当时一幅读书人的打扮,穿着瘦直的长褂,鸦青色,上头是文人墨客最爱的银竹云纹。

他极其小心地只是用手虚虚托着这位姑娘的胳膊,笑眯眯地问道:“姑娘,你没事吧?”

齐豆华当时一见这位彬彬有礼的清贵公子哥派头,顿时眼前一亮,半是激动半是娇羞地抓着林公子的衣袖:“公子,不知你家可否缺一个洒扫的丫鬟?民女愿意为奴为婢,陪伴公子左右。”

林公子当时以为遇到了登徒子,登时脸色一变,嫌恶地抽出塞在腰间的折扇把这小女子的手毫不留情地挑开了,他不客气道:“似你这般爱慕虚荣,贪恋美色的女子,本公子从小到大司空见惯。”

齐豆华莫名其妙被人奚落了一顿,她目瞪口呆地目送着这位公子哥大摇大摆地摇着折扇走远了。

这年头居然有对美人投怀送抱还如此坐怀不乱的人?

林公子自然是生的极为文韵雅致的,连他的背影都是那般孤瘦挺拔。

在茫茫人海中,她一眼沦陷。

齐家败落,本就是小小的商贾之家,商户之女,除非富可敌国,不然走到哪里都是上不得台面的。

她母亲曾经拉着手对她说过:“我很担心你,你的眼睛一直向上看,我们这样的人家,手不能伸太高,容易遭祸。”

齐豆华本就是一时接受不了齐家一蹶不振的事实跑出来散散心,现如今,她知道,她有救了。

这位脑回路清奇的林公子,就是她手里最后能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

这位林公子说得对,她就是爱慕虚荣,贪恋美色。

从小,齐家父母就谆谆教导:“正是‘官无三日紧’,有钱能使鬼推磨。”

后来齐豆华渐渐长大了,她又慢慢懂得了另一句话: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她过惯了富贵的生活,若是一贫如洗、布衣荆钗,她熬不住。

哪怕这堆金积玉只是过眼云烟,她也要能抓得一时是一时。

可后来,她是真的喜欢上林洲桑了。

齐豆华喜欢林洲桑,很喜欢,喜欢到被人戳着脊梁骨指指点点都不在乎。

她日日夜夜盼着林洲桑在那朱门绮户的安乐窝里寻欢作乐的时候,能在某个瞬间突然想起在偏僻的田村、孤僻的角落里那个守着如豆灯火,苦熬灯油的小女子。

她在等,等着他回家。

你到底什么时候可以接我回家?

齐豆华本来早早就和林公子谈好了这笔明明白白的交易。

这笔交易谈得麻烦,但也省心。

齐豆华只是每日守在林府门口,死缠烂打着这雅逸的端方公子,林公子嫌丢脸,到最后竟是连门都不肯出了。

结果市井街坊间笑完了毫无廉耻之心的齐豆华,又笑这林洲桑竟被一个小女子逼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成了一位待字闺中的桃花公子。

林家也没办法,还是客客气气地先把这齐豆华请进了家门:“既然要为奴为婢,那便签了契书才可彰显你这段日子以来的呕心沥血,费尽心机。”

其实林家都觉得这小女子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是一旦做了林家的奴婢,可由不得她继续这般胡闹下去。

林公子也隔着屏风隐隐约约地看着这位倒霉女子泪珠簌簌地落,只是呜咽开口:“民女浅薄,二老疼惜林公子,不愿意让民女这粗泥玷污林公子这璞玉。可民女不求财不求名不求利,只一心痴缠林公子,也是倾心林公子时日已久。”

林公子看着周围五大三粗的粗使婆娘个个都横眉竖目,跃跃欲试,像是随时候命,只待林家父母一声号令,便将这胆大包天的小美人撕个粉碎。

林公子到底还是心念微微一动,起了恻隐之心,他转头对身后的小厮说:“去知会爹娘一声,这姑娘,不容易,我收了。”

本来林公子还以为这小美人花样百出地接近他是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想借着他的东风声名远扬,又比如想跟着他学习一些生意场上的规矩。

风月场中犬马客,个个都以为这小美人将来是要借势施势,给自己营造舆论的。

谁曾想,这小美人跟了林公子,竟也安安静静不再折腾了。

十几年白驹过境,林公子有时候也会想,当时怎么就鬼迷了心窍,被这迷迷糊糊的小美人哄上了床,还让她有了一个孩子。

齐豆华从头到脚被拾掇干净带到林公子面前的时候,林公子还有些不好意思,他还从未遇到过如此大胆示爱的女子。

谁知齐豆华只是紧张兮兮地揉着衣角说:“林公子,你能在外面养我一辈子吗?吃喝不愁的那种。”

林公子一听,就乐了。他笑眯眯地说:“你跟了我,我自然是会养你一辈子的。”

齐豆华也知道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但她还是小心翼翼地问道:“色衰而爱驰,那个时候,林公子还会养着我吗?”

林公子认真想了想,认真摇了摇头,认真地说:“不会。但如果你有了我林洲桑的孩子,事情就不一样了。”

齐豆华眼含期待:“那如果我有了孩子,林公子会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多顾念我一点,多来看我一些吗?”

林公子一本正经,一脸严肃:“你如果有了孩子,我会叫人把这孩子接回林家。我还会看在孩子的份上每年叫人给你送些银钱,让你安安心心度过余生。”

齐豆华瞬间就懂了,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捷径,她不能认输,丢人都丢到这份上,她怎么着,也要能捞回本再做打算。

这份感情最开始就是掺杂着欲望,后来又沉沦于权势,所以它的开端和结局,永远算不上是纯粹。

这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人,有的看得清不认命,有的看得清认了命,有的看不清不认命,有的看不清认了命。

荒唐糊涂,不管酣畅淋漓,也从来挣脱不了命运。

人生就是由一个又一个阴差阳错的遗憾组成。

“你敢说你没有吗,在那些等待的日日夜夜里,你真的没有动过心,你敢说吗?”

他不敢回答。他现在前程似锦,妻女俱全阖家美满,整天穿着干净的衣衫,撒了调着清水的香。

他不敢动心。

其实判断一个人喜不喜欢你,永远不要看他的嘴巴。

林怀慈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只觉得沉闷。

她隐隐约约觉得,马车不应该是这样子的,马车的车帘应该是轻柔的薄纱,鲛珠在薄纱的浮掠中带着晃动的光晕。

但她一开始往深处去追究这个模糊到破碎的片段,她的头便如针刺般作痛,心海中那截残缺的魂骨处满是喷薄而出的怨恨。

林怀慈自从没了魂骨之后,身体也越发羸弱不堪。

最开始在济渡派精心娇养着,她还能抱得动剑;可这几个月的舟车劳顿,她渐渐昏睡过去的时间越来越长,呼吸越来越微不可闻。

那柄绝尘剑,她再也抱不动了。

她把她的剑弄丢了,虽然这柄剑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她的包裹里,可她知道,她已经把她的剑弄丢了。

林怀慈突然想起师父第一次捡到她的场景。

她笑眯眯地踩着一个血肉烂作一团人的胸膛,只是笑意融融地开口询问道:“你还敢不敢了?狂妄之徒,居然敢碰我的手。”

那个血人只是发出尖利的一声嘶鸣。

这声哀绝的啼鸣惊起了荒野无人时的鸟雀,这些鸟雀从林怀慈头上如疾风掠过,带起问尘子飞扬的发丝和摇动的耳坠,远远看去,白鸟丛中的少女,衣裙摇曳,渐渐显出几分让人天真烂漫的心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