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怎会泄露到民间去?”
参军府中,前几日那个出现在酒楼里的参军跪倒在地。
“属下不知。”
“你不知?玉玺失窃三年,知道这件事的人,一只手都数得过来。”麟州刺史张瓘审视着跪在地上的人,眼神冷厉。
房梁上,林鹿春手里端着一碟子糖霜玉蜂儿,津津有味地看戏。
当然,这盘糖霜玉蜂儿是从参军府的厨房“劫富济贫”的。
要说林鹿春为什么在这,还要从几天前说起。
前几天,在英雄大会上,林鹿春触发了主线任务。
因为要完成主线任务,免不得要自己打探消息,林鹿春一回客栈,就央着江鹤同教她轻功。
江鹤同担心她贪多嚼不烂,但又想到轻功毕竟有利于……咳!逃命,于是就教了她一门叫做“逍遥游”的轻功。
对于江鹤同来说,林鹿春要是一直到处淘气,学轻功的确利于保命,因此在教她轻功的时候格外认真。
林鹿春每天在他睡下之后,就会偷偷溜出去练习,白日里,则只练习步法,依旧是一副不会内功的样子。
因着自己不能动用内力,也无法监督林鹿春练功的进度、内息走岔与否,江鹤同一时半会儿,反而不敢教林鹿春内功心法。
于是林鹿春便只能夜里一个人偷偷使用内力练习轻功。
这一天,她听见江鹤同的房间安静了下来,这才偷偷溜出门去。
逍遥游轻功灵动飘逸,极是潇洒,林鹿春的步法虽然不够熟练,但胜在内力精深,行动间虽然不及江鹤同那般信手拈来,但至少也有几分灵动的意味了。
她穿着一套黑色的夜行衣,在空旷的街道上飞奔,一会儿飞上高楼,一会儿又飞身下来,玩得不亦乐乎。
然而就在她又一次要从屋顶飞下来的时候,马蹄的哒哒声传了过来。
林鹿春因着内力,过分的耳聪目明,听见声音便藏在了屋顶上。
等她趴好,那匹快马才从街尾冲了过来。
林鹿春夜里练习轻功,左右没有其他要紧事,于是便不远不近地跟了上去。
等那匹快马停了下来,林鹿春才发现,她已经一路跟到了参军府。
参军府廊下有几个灯笼照明,那人很是骄横地直走过去,抬手用门环敲了一下大门。
因着灯笼的光,林鹿春看清了那人的脸,正是她初到岚州那日在酒楼上看见的“张公”。
这人官职想必是不一般,门房仅仅是看了他一眼,便诚惶诚恐地把他迎了进去。
林鹿春藏在这个二进院子的主屋房顶,冷眼看着院子里的窗户一个又一个地亮了起来,显然是一院子主仆纷纷半夜惊起,点起蜡烛,兵荒马乱地拾掇自己。
趁着这个空挡,林鹿春偷偷摸进厨房,拿了一碟子小零嘴,这才飞上主屋最好的一间客室的房梁,守株待兔。
这院子里的仆人几乎没有武功,几个护卫也不过寻常军士水平,连20级都没有。
江鹤同拿出来教给林鹿春的轻功又很高明,加上林鹿春认真起来的时候,内力用得充足,轻功一运起来,速度快得只剩下一道残影,一院子的人除了偶尔感觉到一丝“夜风”之外,对她的存在一无所觉。
原本林鹿春听了头两句话,以为是这两人丢了什么受贿的账本之类的。
这几天,经过小霸王的大力宣传,以及岚州百姓私底下的议论,林鹿春已然发现,这里的世道的确是艰难。
因是乱世,各地藩王、节度使、刺史多是武将,连皇帝自己也是武将出身。
时下行伍里的人往往横行霸道,横征暴敛屡见不鲜。
虽然皇帝治理贪官污吏用了重典,贪污之事也依旧猖獗。
然而出乎林鹿春意料的是,这两人说的事,竟然和黄白之物没半分关系,反而关系着她的主线任务。
她心思电转之间,又听那张公说道:“罢了,也是我一时气急。细想起来,当初兴教门……也跑出去了不少宦官伶人,虽多数已追回格杀,终究还是有漏网之鱼,不然玉玺也不至失窃。”
“属下有一事禀报。”那参军依旧半跪在地上。
这时候,张公像是刚看见似的,说道:“你怎么还跪在地上?快起来吧!有什么事,尽管直说。”
“是。”参军站起身,“属下以为,既然消息已经散布出去,那些江湖人必然有人信以为真,我们何不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此计使得,可玉玺却未必在江无天手上。”张公沉吟片刻,说道:“三年前,江无天还不过是个无名小卒。皇宫里的事,他不可能知道。再则这人喜欢抓孩子,却未见他劫走过成人。我昔日曾看过名册,那些下落不明的宫人、伶人里,不曾有孩童。若说是江无天机缘巧合从旁人的府库里得了玉玺,未免也太巧了。”
“请张公示下。”参军再次拜倒。
“依我看,之前的计划照旧,江湖人那边,也多派些人手盯着。那与我报信的小乞丐,便很不错。”
“是,张公。”
两人说罢,那被唤张公的人便起身走了出去。
一个老仆赶紧提着灯笼引路,将他带去了客房。
房间里只留下那参军一个人,劫后余生似的,瘫坐在椅子上。
林鹿春那厢已经吃完了一碟子糖霜玉蜂儿,把碟子往房梁上一放,便身形一闪,飞身出去。
那参军只感觉夜风一吹,打了个激灵,之后也拖着脚步,回了卧房。
……
另一边,醉道人张颠跟着一个妖妖娆娆的女子,进了花楼。
花楼里香风袭人,雕镂花窗,张颠走在这里,显得格格不入。
那女子引着他在回廊中走了许久,才到了一间奢靡的暖阁。
暖阁里设着床帐,燃着名贵的沉水香,一群美貌女子站在帐外,低眉顺眼。
帐中若隐若现的,是一个女子的身影。
这女子身材高挑,体态风流,仅仅是一道身影,便能引来无数遐思。
然而醉道人张颠却十足地不解风情,一进房间就迫不及待地说道:“花朝阁主,你的事我已办妥了,江鹤同平平安安地到了岚州,贫道的东西,贵阁也该归还了吧!”
帐中女子伸出一只玉白的手来,拨开纱帘,露出一张能令天下男子神魂颠倒的脸来。
女子有一头浓密的乌发,慵懒地盘在一起,衬得细细的脖颈愈发纤长脆弱,惹人怜爱。
她的瞳色比一般人浅上几分,看人时天然带着几分多情与迷离。
张颠被她打量了一会儿,依旧不为所动。
这时女子才冲着下属招了招手,送上了一个锦盒,语气颇为幽怨,“小女子蒲柳之姿,入不得张兄法眼。”
“阁主说笑了,贫道粗人一个,其貌不扬,岂敢唐突佳人?”他检查了锦盒里的东西,立刻一抱拳,“告辞。”
等他走了,立在花朝阁主不远处的芍药才说道:“一根破簪子,有什么好宝贝的?”
“呵……”花朝阁主坐在帐中,凉薄地说道:“这世间男子多是如此,得到了便朝秦暮楚、喜新厌旧,得不到,便做出这许多痴情的姿态来,自欺欺人。”
说到这,帐中人的情绪骤然变得异常激动,“天下男子皆薄幸,我们女子薄幸又有何不可?”
“阁主英明!”
暖阁里,众女拜倒在地。
芍药也跪在地上,偷偷在背后冲着暖阁外守着的婢女挥了挥手。
那婢女立刻会意,放轻脚步往楼下走去。
“人都备好了吗?阁主今日不大痛快。”
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妇人答应了一声,说道:“都备好了,只等着阁主亲自过来。”
那老妇人身子健硕,腰上别着一把环首大刀,很是凶悍。
不多时,芍药便一脸担忧地走了下来,又问了一遍,“人都备好了?今日阁主心情不佳,人少了可不行。”
那老妇人的回答和之前一般无二。
芍药转回身子,嘀咕了一句,“里头那位有苦头吃了。”
说着,芍药又冷哼了一声,“男子不是常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阁主比之牡丹美了千倍万倍,要几个狗男人的命,委实不算什么。”
之前下来的婢女也笑嘻嘻地附和了一句,“正巧给他们些赏赐,送他们去做风流鬼。”
两人说得果然不错,丑时过半的时候,地底的密室中便传来了惨叫声。
老妇人候在外头,等惨叫声停了,才屏息静气地走了进去,将尸体拖了出去,送到了后院的马车上。
如果有人仔细看,便能发现,这些被拖出去的尸体,眉眼都有几分相似。
将最后一具尸体丢上马车,老妇人拍了拍手上的灰,嘿嘿一笑,“这世间的负心汉果然是多,便是想挑几个像那人的,也实在不是什么难事。”
那赶车的车夫又聋又哑,也听不见老妇人说话,只等尸体都搬上去了,就一挥马鞭,从后门走了出去。
与此同时,林鹿春在参军府的书房里翻了半天,没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便把那些书信回归原位,跃上屋顶,从参军府一路运着轻功,往客栈的方向去了。
结果没走多久,她就发现身后多了一群追兵。
“贼人就在前面!”
“抓住她!”
林鹿春:“……”
淦!一碟子糖莲子,至不至于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