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烤乳猪

见猪皮已经烤至诱人的焦糖色,容泽忙从柴火堆上取下烤叉,装入碟中。

此时乳猪炙烤状态正好,色如琥珀,微焦不老,皮弹肉嫩。

他用刀子在猪身划开一个小口子,连皮带肉撕下一块,送入口中。

浓厚的肉香瞬间充斥口腔。

猪皮口感丰腴,肥而不腻,软糯弹牙。猪肉肉质细嫩,香软酥烂。连骨头都烤得脆脆的,入味十足。

容泽轻轻点头,心说这个世界的“猪”虽然外形怪了点,味道却绝对无可挑剔,风味极佳。不像现代那些注水猪肉,连肉的味道都不剩几成。

这么一想,即便这“猪”长着两个脑袋,好像也没那么吓人了。

两个脑袋好哇,猪头肉猪耳朵都能多吃一点。

一头乳猪容泽是吃不完的,这里又没有冰箱可以长时间存放食物,不过他并不担心食物变质的问题。

因为他的随身空间就是最好的“冰箱”,里面的时间似乎是静止的,放入的食物不会变质。

容泽饱餐一顿,当然也没忘了安抚“食客们”的胃。他将整只“乳猪”分解成若干部分,不等他招呼,那些小家伙就急不可待冲上前。

最近聚集在他身边的野兽好像越来越多了,即便是一整只烤乳猪也有些不够分,难免有抢不到食物的可怜蛋。

一只长得像猫的幼兽因为个头小力气轻,被其他大只的兽类从食盆边挤出来,就再也挤不进去,急得它原地打转,又冲着容泽呜呜叫唤。

容泽只好抱起幼兽,手指轻轻在它全身轻轻揉着。他手法轻巧,那幼兽很快就舒服地瘫软在他掌中,露出雪白的肚皮。

随后他又从随身空间取出一盘凉拌猪头肉,这是用那多余的“猪头”制成的,本想作为晚餐配菜,看来不得不提前享用。

幼兽大口大口吞着送到口边的猪头肉,餍足地眯起眼睛。

见这里有吃的,又有几只挤不进去幼兽也纷纷围了上来,吚吚呜呜撒着娇。

容泽也很有耐心,逐个喂饱了这些小家伙。再看一旁,那些大家伙也吃得差不多,遂上前收拾碗盆,拿到溪边清洗。

等他回来,原本聚集在附近的兽几乎都散了。为数不多的几只,也慵懒地躺在草丛中,露着肚皮晒太阳。

但他知道,等晚餐的时候,它们会再次出现,有时还会带上几只血|淋淋的猎物送给容泽。

那只双头的“猪”就是这么来的。

一旦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容泽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甚至比以前更惬意自在。

穿越前,他没钱上厨师学校深造,为了学艺,他进入一家五星大饭店后厨,从地位最低的择菜小工开始做起。

他于厨艺一事上极有天赋,称得上是过目不忘,几乎所有菜式,只要看过一遍,尝过味道,就能还原得八|九不离十。

正因如此,他深得大厨们喜欢,争着让他当自己弟子。

但福祸相依,慧极必伤。他的聪慧难免引起嫉妒,尤其是那些与他年纪相当的年轻厨子。

当初在后厨时,他没少受他们欺负,恶语中伤乃是常态,更有种种恶作剧,可他却无法为自己主持公道。

因为诋毁针对他最严重的那个人,正是饭店总经理的远房亲戚。

他不是没想过离开,但一来大厨们视他为亲子,对他悉心培养,他不忍辜负其好意。

二则这家饭店是本市乃至本省最著名的餐饮场所,集齐了八大菜系名厨,在这里,能学到外面学不到的手艺。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需要钱。

他的酒鬼养父生前欠下一屁股赌债酒债,养父意外溺亡后,债主都找上他。

五星饭店工资高,提供免费食宿,加之背景深厚,债主不敢随意上门讨债。他若是换个地方,只怕光是应付那些债主都要焦头烂额。

偶尔闲暇时,他也会幻想,要是能开一家私房菜馆就好了。他是老板也是厨师,不必为金钱苦恼,也不必看他人脸色,每天唯一要做的,就是研究各种各样菜式,让每一位食客都能为之露出笑颜。

可惜他把债务都还清后,钱包里所剩无几,别说私房菜馆,连开个早餐铺都够呛。

穿越后,曾经遥不可及的梦想突然近在咫尺——

此地不缺食材,也有“食客”捧场,他可以尽情施展自己的才能。

这样的日子,不正是他所求的?

心情很好的容泽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把木柴烧尽后留下的草木灰用大口袋收集起来。

这可是个好东西,能止血、施肥、消毒、贮藏粮食,还能制作碱水粽子。

容泽打算今晚就包碱水粽子吃。前两天他发现此地竟然生长有箬叶,特意采摘些大小适中的叶片,冲洗晾干后便是粽叶了。

碱水粽口感软糯微弹,放凉后沾上白糖或蜂蜜,凉丝丝,甜津津。

那些小家伙一定会喜欢!

正畅想粽子滋味的容泽全然没发现,头顶有一双眼睛,正紧密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

短短一个多时辰内,元始天尊的心情宛若坐云霄飞车,几经起伏。

最初发现有外人擅闯缀玉峰还偷摘果子时,他恨不得立刻找出那个大胆狂徒,让对方明白什么是圣人之怒。

可是等他真正找到那个“胆大至极的宵小”后,发现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意料。

他这是在干嘛?

元始面无表情地盯着容泽耐心投喂灵兽幼崽,双眉略有松弛,下颔不再紧绷。

等到他看到容泽刷干净锅碗,并将临时搭建的“灶台”打扫干净,连柴火烧尽后的灰烬也都装好,紧握三宝玉如意的手缓缓松开。

但下一秒,又再次握紧。

昆仑山是仙山,凡人难以靠近,除了偶尔有人族修道者会历经千辛万苦来此求仙问道。譬如曾经有个叫姜子牙的人族,就拜入阐教门下。

不过像姜子牙这样的人族寥寥无几,绝大多数都没资格进入昆仑山,更别说是缀玉峰。

在元始眼中,这个衣着古怪的人族男子看上去平平常常,似乎不是修道者,却突然出现在缀玉峰,不禁让人心生疑惑。

元始心念一动,掐指推演起天机。

瞬息后,他脸色一沉,目中划过凌厉。

此人的命盘,被一团浓雾遮蔽,算不到半点天机!

身为一念知过去、现在、未来的洪荒圣人,元始还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

“轰隆隆!”

容泽惊讶地抬头望天,不明白这晴空万里,又怎会出现惊雷。

等上数十秒,却不见雷声再次响起,他有些不确定:莫非方才自己是出现了幻听?

元始面色已然恢复平静。

他想,此事棘手,须得从长计议。不管对方是什么来历,打草惊蛇都是不明智的。

那么,该从何下手?

目光流转间,他看到一只在丛林间探头探脑的小兽。

***

似乎感受到什么,原本俯身于湖中饮水的头鹿猛地抬起头,耳朵轻轻耸动,灵动的眼睛里闪过警觉。

头鹿的不安感染了鹿群中的其他成员,未成年的小鹿瑟瑟发抖依偎在母鹿身边,母鹿则护在孩子身前,蹄子忐忑地来回踏着。

沙沙沙……

有什么东西要从丛林那边过来了!

头鹿再也按捺不住,扬起脖子对天长啸。

随着这声号令,鹿群拔蹄狂奔,震得平静的湖面漾起层层涟漪。

顷刻间,一只雪白的肉爪从矮木密密层层的枝叶中探出,随后又露出一个圆圆的脑袋。

圆耳,大眼,紫瞳,宽吻。气势十足。

就是个头矮了些,不过小型犬大小。

等此兽彻底钻出矮木,才发现它浑身皮毛雪白,无一丝杂色。

细看才发现,它身后竟拖着九条蓬松的大尾巴。

洪荒传说,上古时期有一种名为陆吾的神兽,状如虎,却长着九条尾巴。

陆吾所到之处,万兽臣服。就连当时司掌天地的龙、凤、麒麟三族,也不敢随意招惹它。

龙凤初劫后,陆吾不再现世。

有人说,它是在那场可怕的大劫中死了,就像洪荒许多物种一样。

但也有人说,陆吾有九尾,每条尾巴都代表一条命,它没那么容易死亡。

还有人说,曾在昆仑山见过它,可惜只是惊鸿一瞥,无法确定真身。

关于陆吾的猜测有很多,但全洪荒只有几个人知道真相。

真相其实是,天底下压根就没有“陆吾”这种神兽,它其实是由三清之一的元始天尊幻化成的!

至于原因,也让人哭笑不得。

只因为通天教主那爱收徒的老毛病犯了,想拐一条小龙回去当徒弟,结果被龙族追杀。无奈之下,三清三兄弟只好乔装成另个模样,躲避麻烦。

等龙凤初劫后,龙族陨落,他们也无需再担心此等问题,是以元始再未以“陆吾”之身现世。

唯有一次,通天神秘兮兮送来一种名为“酒”的怪水,色泽奇怪,闻起来倒是蛮香的。在通天的劝说下,元始尝试喝了半杯,结果不省人事。

等他再次醒来,发现自己竟变身成了陆吾兽,爪子上沾染了可疑的痕迹,也不知道期间究竟发生了何事。

后来,元始有好长一段时间不理通天。

再后来,就有“陆吾隐居在昆仑山”的传言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