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72]名侦探,做得好!

“知里子要吃定食,你背我去吧!上一个加入侦探社的新人君做过好几次,他现在不在这里。”

乱步振振有词。

中岛敦静默片晌,安静得就像今早早醒了的自己,一只没有发声器官、绝不吵到隔壁的节肢生物。

依中岛敦在孤儿院养成的生物钟,他今日五点就醒了。

正如乱步所言,一夜无事,他没有变成白虎,把宿舍弄得一团糟——中岛敦百分百相信,乱步是不会出错的名侦探。

虽然要骑着他去买早饭什么的,听起来不是正常人类会提出的请求,但是一眼看穿真相的名侦探本来就超越了正常人类的范畴。

而且,满足乱步的要求,似乎是侦探社新人的必经之路。

对,新人。

中岛敦自认为什么都没做,没准备简历,未参加面试,结果得到了难以置信的通知:

他通过秘密入社测试,成为了乱步和太宰治的同事,侦探社的新人调查员。

传达通知的,是把太宰治狠狠捶了三下的前辈调查员国木田。

国木田推了推眼镜,认真给他介绍基本情况。

“既然知里子桑给了你足够的钱,那就无需预支前几个月的工资来支付租金、购买生活必需品。明天我会给你介绍其他社员。这是你千万不要学习的反例太宰,比如未征求我的允许,随随便便撬开我房间的门,使用我的流理台和食材,向来迟到早退推卸工作,还有一个奇奇怪怪的爱好……”

国木田对太宰治的怨念好像怎么都说不完,说得越发暴躁,忍无可忍又捶了一下。

最后,国木田正义凛然,“这是由可靠的社长和乱步桑支撑起来,备受市民依赖的侦探社。所以,你千万别给周围的人招惹是非,败坏侦探社的名望。”

这,这个责任太重大了。

价值70亿的悬赏目标兼正被通缉的害兽·自认为目前绝对无法胜任侦探工作·中岛敦瑟缩一下,“啊……我会努力做好的。”

“话说知里子的投资真的从来没有成功呢~那敦君你会很辛苦啊——”太宰治揉揉被捶的痛处,插言,“现在缠绕在你身上的,是究极的厄运。”

“呃、知里子桑,她只是有点倒霉而已。”中岛敦试图辩解,摆出他就是同类的表情,“就像我。我也很倒霉,莫名其妙地拥有特殊能力,因此变得不幸,被通缉、被悬赏……我之前倒霉,不可能是因为知里子桑,之后也不能、不会归因于她。我倒霉就是我倒霉,和知里子桑无关。”

“啊,你真是好孩子呀,敦君。”

太宰治搬出一副感动至极的模样,“说到倒霉,知里子的事务所还有一个「很擅长发现事件」的小侦探,柯南君。我这次去东京的不到三十二小时,他竟然先后撞上了四件不同的大大小小的事件。除了必要的睡觉时间,不是正在事件现场活力满满地勘察线索,就是在与事件偶遇的路上,真是太令人叹为观止了!要我从你们三个当中选出一个最倒霉的,那真是难以抉择。”

那番为难的惊叹,意外比最开始的夸奖更好地安慰了他。

不只一个人,倒霉得和他难以分出胜负。

中岛敦孩记得在晨间新闻登场的小侦探,是很可爱、聪明的六岁小男孩,没想到对方随时随地可能会被卷入未知的险境。柯南并不将这种倒霉视作难应付的麻烦,反而积极地直面、应对、解决这一客观事实,以及它带来的一切困扰。

总之,他现在有了栖身之所和赖以生存的工作。

还有他绝对开始转运了,遇到的好人:气场凛冽,抱着猫的手法却十分温柔、给他指引和工作的福泽,看似不着调、但中岛敦感觉超可靠的救命恩人,温柔支援他、他会尽全力回报的知里子,和现在要他背的世界第一名侦探前辈。

中岛敦转身。

乱步毫不客气地骑上来了,左手揽过他的脖颈,右手元气地伸展开来,脚蹬了两下,嗷嗷嗷地叫。

“出发!”

中岛敦照做,护住乱步稳稳地朝目的地飞奔。

乱步要给知里子买她喜欢的早饭,因为讨厌走路,所以让他背着去买——可是,乱步根本不给他指路,只能由他四顾街边的指示牌确认方向,这还不如他一个人快去快回。中岛敦相信,经由这次买早饭的经历,他将对自己用脚步丈量过的路线记忆深刻。

啊,这或许是专门为他制定的记忆地图、锻炼身体素质、控制异能的特训!

中岛敦灵光乍现,为乱步看似无意义的行为想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他总算窥见了名侦探的话背后的一点点真意。

“快点啦,快点啦!你再快点啦,吹过来的风会更凉快!”

乱步用力拍拍他的脑袋,催促,“而且,我和知里子说了,她可以赖十分钟床,现在只有八分钟二十秒,她八分钟十八秒后起床,洗漱好就能吃到的,符合她心意的定食!”

乱步口中的时间在减少。

中岛敦空不出手来擦拭额边的汗,看清前方的指向牌,加快速度,“啊。好。”

返程要用比这更快、更稳的速度,中岛敦定下用时至少缩短一半的目标。即使食物有餐盒和塑料袋保护,热度还是会渐渐丧失,不再是最好吃的温度,口感变差。

他已经把一路过来的路线铭记于心了。

乱步悠悠闲闲地摇晃着小腿,在他背上哼了一段超随性的小调,开始连珠炮似地发表感想。

从天气、路人、讨厌的海鸟,到街边已经开始营业或者尚未开门的店铺——有乱步常常光临的点心铺,红豆沙味的大福最好吃,其它就差强人意了;有两三家便宜的二手服装店铺,有时候能用很优惠的价格淘到相当时尚的古着,说到时尚,时下流行的风尚到底是由谁决定的,他就最喜欢知里子挑选的穿着舒适的衣装,比其它他理解不了的新款帅气多了,他是最帅气也最可爱的名侦探啊;还有装满鲜花的花店,店长正在修剪刚运来的鲜花的枝叶——

是花期正好在夏日的向日葵。

拢成一簇,金灿灿的,像捧着一束暖色调的金光,将周围渲染成美丽而明亮的温暖的光芒。

中岛敦睁圆眼睛。

就像知里子。

那是再合适不过的谢礼。

“不行!绝对不行!向日葵的花语是沉默的爱,你对我的知里子有未说出口的爱慕吗!”

乱步又一次洞穿他的想法,坚决反对。

听说过花语,中岛敦反而觉得更合适了。

他对知里子的情愫,不是乱步敌视的那种爱慕,是向往温柔的爱慕。

但乱步反对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必须换一个。不过,唯恐麻烦的名侦探,连比看地图的技能更无关紧要的花语也知道得一清二楚啊,显然是差别对待的结果。

“没有没有。”中岛敦否认,迅速打出转换气氛的话题,“乱步桑,你真厉害!一下子就知道了,我在想什么。还有向日葵的花语!”

乱步骄傲地说:“那是当然!有人给知里子送了让我和知里子都介意的白玫瑰。昨天我就顺便用手机查了一下,全部记住了。对名侦探来说这是超级简单的小事,就和喝气泡水一样简单!我说得有点渴了。敦君,你等下要给我买喔,我要橘子味的!”

“啊。乱步桑,谢谢你。我记住了……知里子桑介意收到花。”

“不是所有花,只有在知里子父母的通夜和告别式上装饰用的白玫瑰,那是她母亲最喜欢的花——与其送不实用又可能会让人想起悲伤记忆的鲜花,你不如送我和知里子都能吃的葵花子和玫瑰糕点。我两种都要,要甜甜的蓬松的奶油味,你明白了吧,你一定明白了对吧,敦君!你不能停下来,也不能放慢速度啦,要像计程车一样快跑,你再不快点我就会迟到了,我和知里子说好了哄她的!”

来不及整理乱步说的话,对此产生什么想法,中岛敦被赶着怔怔地往前疾奔。

*

那,那是什么?!

准时出门上班的樋口一叶瞪圆迷迷糊糊的眼睛,她看见有人骑着另一个人,跑得飞快。

等等,如果没看错,那好像是她要重重感谢的世界第一名侦探!

昨日为宫野姐妹购置衣物时,樋口一叶听比对睡衣的两位女性对话,给了芥川前辈恋爱试炼的知里子名花有主了,激动得她忘记拿报销的购物收据了,兴奋了一整天,到今早才想起,今天不得不再去一趟。就算最后没办法报销,这个消息也足够抵消她的失误。

名侦探,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