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娘实在太喜欢这个俊小伙了!
本以为这骄矜贵气的小公子应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请他过来也只是给小余思把把关,却没想到,瞧瞧他那娴熟的切葱花颠锅翻面的模样,架势漂亮,神情镇定,她都想留这小少年当自己的养子了。
余思默默地站在厨房外,窥视着秦逾白的一举一动。
她不明白少年究竟为何生气,此时又听见大娘此起彼伏的夸赞声,心里莫名有些酸溜溜的。
赵家没有子嗣,两位年轻人的到访也给这里增添了不少生气,赵大娘一个劲儿地给余思夹菜,余思也不拒绝,还很熟络地也给两位长辈夹了菜,秦逾白虽然不出声,但也默默地照顾着他们,见此情景,赵大叔笑得皱纹都舒展了不少。
“你们这两个小家伙很般配呢。唉,我也好想快点抱孙子呢。”赵大叔像是喝醉般感叹道。
秦逾白背脊一僵,乌黑的发丝散乱地垂在他的额前,敛住眸中思绪。
余思哈哈大笑:“大叔你喝醉了,欸……闻起来真香,给我也喝一口呗。”
赵大叔却特小气地一缩手,护着小酒罐道:“不行,你这小黄毛丫头,怎么能喝酒呢?这得等到你大喜日子才能喝的。”
往日最护着余思的赵大娘也点头表示赞同。
余思无奈,又陪两位唠嗑了半天,这才抱着吃撑而圆滚滚的肚皮告辞回家。
而“小媳妇”一反常态,主动牵起她的手心,余思也没抗拒,回握道:“毕竟他们是凡人,娶妻生子是件很正常的事情。逾白,你也不要多放在心上。”
少年依旧不接话。
余思现在这个身体大概十五岁,比身旁的少年稍微矮一点。
月色正好,微风清凉,就连平时乱吠的狗也噤了声,是个说话的好机会。
“刚吃饱有点撑,不如我们散散步吧?”余思提议道。
秦逾白乖乖跟上,但就是不出声。
“其实我以前不是一个人住的,我有个娘亲,但后来她被所谓好心的修士强行带走,留下了我一个人。”
少年眸子微闪。
“那个修士做事非常绝,说不带走我吧。我那时候年纪小,肯定不相信自己没有修仙的天赋,所以撒泼卖疯样样做尽,结果就被他一刀扎了心窝子。”
少年藏在袖口里的手悄然握紧。
“我以为我死掉了。”余思笑了笑,有些满不在乎,道:“我命大,撑到其他村民路过发现异常,才被方郎中救活了。”
她见少年有些怔愣,冰凉的指尖点了点他的脸颊,道:“然后我就变成现在这幅苟且偷生的模样啦。那么,逾白,你的过去又有什么故事呢?”
少年眸色渐深,好似被女孩的话语诱惑般,唇瓣微启,却道:“修仙也未必是什么好事。”
好像被调动了情绪一般,往常总是容易害羞别扭的少年,此时略气愤道:“那些空有背景,不去努力的家伙们都拉帮结派,明明门派里的资源都是依照修为分配,他们总是欺软怕硬,压榨我们这些无背景的人。渣滓!”
余思神识一僵。
哎呀呀,被男主角吐槽设定问题了。这不是想着没有背景,凭着天赋冲上巅峰更带感嘛。
不过这也不至于养成这种性格。难道是剧情产生了什么偏移吗?
“嗯……那你有没有遇到过一些特别糟糕的事情呢?”
少年陷入了沉默,半晌,还委屈地红了眼眶。
“我被师傅带回门派后,没有父母,就一直被欺负啊……呜。”
余思:?
等等。在她书写的剧本里,主人公难道不是越挫越勇吗?为什么眼前这位少年似乎被养成了一种微妙的软弱性格?
唉,不过秦逾白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子,在未能成长到足以自保的情况下,示弱确实是能够有效避免被欺负。
也难怪当初她作为一个毫无修为的凡人挥舞着锄头冲向他的时候,少年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将储物袋上的神识抹掉——大概是轻车熟路了吧?
她明白的。
余思轻轻揩掉少年眼角的泪珠,摸了摸他的脑袋,安慰道:“没事的没事的,一切都会变好的。”
白净少年眼眶哭得红红的,像只可怜的小白兔,让余思更加愧疚……都怪她金手指开得不够大,不然小逾白还不是一拳一个小朋友!
“嗯,我知道余思姐姐是好人,谢谢你的关心。”
小少年哭过以后又变成贤惠温柔的模样,又是打扫又是烧水,让一直没怎么做家务的余思莫名产生了一种压榨弱势群体的错觉。
家里来过人,她是丝毫不奇怪。
毕竟周翠烟这小姑娘就爱搞事,有事没事就喜欢翻墙,花痴和汉子属性完美地糅杂在了她的身上,这种真性情,余思还挺喜欢的。
更何况,小家伙们也只能进来看看罢了。
虽然没有禁止他们进来,但里面大多数地方都好好地上着锁,甚至设下了简易防盗阵法,能看却不能动呢。
至于猪圈里插着的那把剑,秦逾白似乎半点将其拔起来的意愿都没有,每天进进出出的,任由其风吹雨打……作为剑修的话,属实有些冷漠的。
但毕竟是灵物,没有主人的允许,它也不可能被其他人给偷走。
只不过,她绕着自家小屋转了一圈,咪咪呜呜地叫了几遍,阿离就是不出现。
临走前也没给它喂食,该不会就此一怒之下抛弃她和别家的小母猫远走高飞了吧?虽说没有缔结什么灵宠契约,但这也是她真心实意饲养的小宠物啊。
“阿离?阿离?给你好吃呢。”她忍痛地从自己口粮中挑出几条小鱼干,打算引诱它。毕竟她现在住在大山里,海鱼属实稀有,用来喂猫,她有些舍不得。
说时迟那时快,黑暗的角落里闪现两道翠绿色的光芒,接着一只胖乎乎的巨物便冲过来,抢走了她手中的鱼干,肉爪子重重地踩在了她的胸口,才落回地面,差点没将她给踩吐血。
“我累了。”养猫真的好累。当初随便捡只小鸟说不定都已经学会给她种地了,这胖猫除了像个渣男一样脾气暴躁,对外人谄媚外,还会什么?
以前修仙时总听说猫咪作为凡宠的海量优点,这才选择将这只流浪小猫给捡回家。
一天天的,身材越来越肥,也越发养成欺压主人的习性。
阿离在地上翻了个滚,露出了毛茸茸的肚皮,灵活的尾巴自由地摇晃着,余思瞧着瞧着,心就软成水,伸手按了上去,熟练而富有节奏地上下揉搓。
月色正好,手边有猫,气氛如此好,怎可不来一杯美酒?
自从她对秦逾白提过要求后,他便将灵酒放在了方便取的地方,嘴馋的她也不多讲究,直接开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