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路边野花不要采
路易斯贝克特是一名十七岁的青年,从小在乡下长大。
他生来没有父母,却生活富裕,从不缺钱花。
因为当时贵族们的私生活是出了名的混乱,每每搞出一堆私生子女,不好对外张扬,就会悄悄寄送到乡下,寻个乡下婆娘,出钱让其帮忙喂养、照顾。
这情况刚好和路易斯的情况相似。
他由此推测,自己可能就是这样的私生子。
至于父母的身份……
想到家里那些用到现在,却还能够再花一阵子的钱,他按照一贯的逻辑猜测:“母亲那边暂且不提……父亲的话,起码是个贵族吧?还得是个有钱的贵族,兴许是个男爵,说不定是个伯爵呢!”
但钱总会慢慢花光的。
不甘心坐吃山空,等到照顾自己的老嬷嬷因病逝世后,路易斯决心带上信物,以及一些,诸如出生证明之类,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文件,去进城寻父:“看在血脉亲情的份上,不求分我什么家产,或再给我什么钱,只帮我找个体面的工作,让我能在城里立足,从此脱离落后贫瘠、遍地牛粪狗屎的乡村就行了。”
因为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进城。
出于年轻人不想被小瞧的虚荣心,他傻乎乎地将自己这些年的全部家产都穿戴在了身上,像是什么金表、戒指,还有镶嵌着小颗宝石的胸针。此外,他还穿了一件,据照顾他的老嬷嬷说,很可能是他父亲当年留下的大衣,虽样式已是旧款,可上头钉着的纽扣却是金的。
然后,这傻孩子便假装出底气很足的样子,又模仿了贵族们的做派,昂首挺胸地进了城。
城里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很陌生,街上很热闹,有一些沿街叫卖的商贩,眼睛贼一般得尖,一见他的穿着打扮就热情地围上来,推销各种商品不说,还仗着他脸嫩、不好意思拒绝人,没完没了地纠缠不清。
路易斯在乡下可从没经历过这种阵仗,一时被弄得慌了手脚。
为了躲闪这些商贩,他不断地后退、后退,竟在不知不觉间退进了一家酒馆里。
酒馆中,一个坐在角落中的女子,可能是听到了进门声响,下意识地抬头望过去。
路易斯刚好也进门,抬眼往酒馆里那么一看……
两人的视线于是极巧合地碰触在一起。
这个刚进城、又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下小子一下子看直了眼。
那女子其实并不符合当下的审美,身材瘦削,双肩挺立,穿了一件墨绿色的长裙,内衬的领口不像时下女性那样尽可能地开低,来展现丰满的胸部,反而很保守地一直留到了胸部以上,紧贴在凹陷的锁骨处,然后,一头浓密卷曲的长发,刚好有几缕随意地散落至那里,半遮半掩,又带着点儿漫不经心的散漫……
明明一点儿没露什么,却无端地让人觉得性感。
况且,她的脸也是很美的。
只可惜不像一般姑娘那么柔和圆润,反而很立体,又多了些棱角。
但这点儿棱角,再搭配上稍显疏离、冷淡的高傲神色,两相结合下,反而有了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彼此间相得益彰起来。
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走近她、探索她,打破她所有的平静,再迫使她展露出种种喜怒哀乐……
路易斯被突如其来的一股激动情绪所左右,不由自主地走过去。
他鼓起勇气,先笨拙地鞠了一躬,再简单地自我介绍了名字,接着,又结结巴巴地紧张问:“您好,小姐。请问,能,能允许我请您喝一杯酒吗?”
那女子的脸上浮现出一抹诧异的神色,随即却给出了一个斩钉截铁地回答:“不能。”
她的声音听起来也不是很女性化,带了丝低哑,但并没有什么粗糙感。
所以,路易斯哪怕被拒绝了,依旧色迷心窍地觉得好听,迟迟不想离开。
少年人的第一次动心,大概总带着点儿莽撞和冲动。
顶着周围人看笑话的目光,路易斯明明掌心里都尴尬地攥出了汗,却还这么犹豫着不肯走,又傻乎乎地盯着人看个不停。
那名女子,也就是杰米……
至此,算是彻底没了法子!
因为他已经越过这个傻小子,看到不远处、库克罗普斯派来监视他的那个盗贼,正一脸严肃地紧盯着这边,神色间隐隐有了不赞同和威胁的意思。
却原来,这是盗贼团伙设的一个圈套。
在此之前……
杰米才刚刚妥协,装模做样地开始研究女装,库克罗普斯就不耐烦继续等下去了。
这位盗贼头子直接提议:“按之前同你讲的那样,咱们先干一票,弄点儿钱花?”
杰米不乐意,推拒了几次:“我不行,装得一点儿都不像女人,会被识破的。”
库克罗普斯把刀子往餐桌上一插,微笑着说:“亲爱的,我也不多强求。你只消把你在监狱中的那份伶俐劲儿,拿出来那么一二分……咱们的这出买卖肯定就出不了什么问题。再说,即便是真出了问题,也还有我呢。”
于是,这一天。
杰米不情不愿地穿上一条最最低调、保守的裙子,被迫出门营业。
他并不打算帮强盗们骗人。
但又很惧怕库克罗普斯同自己翻脸。
所以……
行动上,自然是要极度配合的。
说让去酒馆里寻找可供下手的肥羊,他就乖乖地去了酒馆;
可姿态上,他又是默默拒绝的。
且很想拿‘并不擅长这一套’来作为钓人失败的借口,因此也就有了路易斯适才所见的那种疏离冷淡的高傲神色,还有了后来那么毫不犹豫地拒绝。
可偏偏有些傻鸟,放着广阔的天空不去飞,死活非要往捕鸟网里撞!
杰米觉得,自己的态度已足够冷淡,拒绝的也干脆,并没有给人什么欲拒还迎的遐想空间。
所以,他绞尽脑汁都想不明白,这傻子怎么还往上凑啊?
可他不知道,有些人是极擅长脑补的。
他的种种冷酷拒绝,在当时大抵是对他一见钟情的路易斯看来,竟然全变成了可爱的优点:“穿着保守,神态端庄,拒绝起人的时候,又这么得无情。啊,这一定是位自尊自爱的好小姐!”
于是,反而更想结识‘她’了。
杰米无计可施,只好用出最后一招:“抱歉,我要离开了。”
之前冷硬的拒绝,外加这么突兀地离开。
这下总该知道他的态度是什么了吧?
然而,路易斯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却是个实打实的愣头青。
他一腔热情地继续献着殷勤,兴高采烈地追了上来:“那么,请允许我送您几步吧!”
杰米气了个倒仰。
可注意到几个盗贼已然目露凶光地站起来,知道事已至此,再拒绝,倒霉得就是自己了,只好无奈地捏着鼻子,默认了让这个傻子送。
等到两人一前一后地出了门。
那傻子还在一路喋喋不休地说:“您是坐马车来的吗?不知您的车子停得离这儿远不远?若是太远的话,不妨找个地方略站一站,我乐意帮您去跑个腿,把车给您叫过来……别看我今天是第一次进城,但我对城里还是很熟悉的,之前照顾我的老嬷嬷每逢几个月就要来城里采购一趟,在她去世前,她经常同我介绍城里的事……”
杰米快步走进了约定好的小巷子里,期间心烦意乱,只想让他闭嘴。
可刚转身想要说话,却见库克罗普斯已经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这傻子的身后,双手高举着一根粗壮的木棒,照着他的脑壳,恶狠狠地敲了下去!
路易斯倒了下去,那副殷勤期待的表情还凝滞在脸上。
他死了!
杰米瞪着眼睛,张开嘴,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你杀了他?你,你怎么能杀了他!”
他嚷着:“不是说只拿钱的吗?”
“然后呢?然后让他去报警,再让警察来追着我们跑吗?”库克罗普斯没好气地说。
然后,他一脸无所谓地蹲了下去,开始翻捡路易斯身上的财物,掏出钱袋来数钱:“废什么话呀,杀个把人有什么好惊奇的?难不成你已经忘了我是干哪一行的了吗?唔,看来我最近真是待你很好,竟被你看成一个吃素的好人了。”
旁边帮忙望风的盗贼同伙们又笑起来。
还有几个盗贼也蹲下来帮忙,仔仔细细地搜查衣服上的每一个口袋,又拿了小刀,将那些纽扣全都卸下去,甚至还掰开尸体的嘴巴瞅一瞅,确认他嘴里有没有镶什么金牙……
所有人对这残忍血腥的杀人越货行为都毫无异议、习以为常,翻捡尸体的动作也那么轻车熟路、训练有素。
只有杰米呆立在那,良心上大受谴责。
这同他之前为了救乔治,杀那个恶棍还不同。
杀恶棍的时候,可以安慰自己,因为恶棍本就是坏人;
可眼前这一个,虽说被男人缠着献殷勤有些烦恼……
但明明是那么年轻的一个人,没做过什么坏事,一脸天真、炽热,却因自己而死。
杰米痛心愧悔到了极点。
他无比恨毒地盯着库克罗普斯的背影,终于认清这个独眼盗贼的人渣真面目!
天知道,他曾一度天真地幻想着,这虽不是一个劫富济贫的人物,也该是一个有底线、有原则的盗贼,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愿意追随呢?
却原来,贼就是贼!
追随他的人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就是一群丧心病狂的渣滓。
“这个混蛋下大牢根本不冤,合该被绞死。”
杰米暗暗咬牙切齿,愤怒地想:“我恨不得现在就去宰了他,叫他为那个无辜的傻子偿命!等着瞧吧,这事不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