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奴

碧奴

作者:苏童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在《碧奴》中,苏童带我们回到了遥远的古代,以其丰富的想象力为我们重现了一幕幕令人目眩神迷而又精心动魄的精彩场景——为了生存而练就九种哭法、送寒衣前为自己举行葬礼、装女巫吓走顽童、被当作刺客示众街头、众青蛙共赴长城……小说中,碧奴的坚韧与忠贞击退了世俗的阴谋、人性的丑恶,这个在权势压迫下的底层女子以自己的痴情、善良在沧桑乱世中创造了一个神话般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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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莫名地想到了流水,想到了时间。我想起好多年前的一个下午,我一个人在空旷的运河码头上游荡。码头上没有待运的货包,没有搬运工人,漆成绿色的吊机静止不动,我想打开吊机驾驶室的门,但是门被锁上了,隔着玻璃我看见里面简单的仪表盘,一面“安全生产”的锦旗,还有驾驶座上的一块红白相间的皱巴巴的毛巾。除此之外,我还看见了一种来历不明的物质,是一种金色的闪烁不定的光斑,它以神秘的节律投射在码头四周的所有平面上,看上去像是水的波纹,跳跃着,躲避着,然后卷土重来,那么神奇的光使我感到困惑而兴奋。那当然是孩子干的事,我守在码头上监视着河水,我猜想那是从河面下放射出来的光。可是河里究竟有什么呢?我想一定是水鬼干的好事。河里有水鬼,这是人们对河水内部最为恐怖的描述,我相信这样的描述,因为这样的描述使一条平凡的河流具备了神话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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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岸》是苏童自三年前完成重述神话作品《碧奴》之后的首部长篇小说。该书呈现的是上世纪70年代的残酷青春,故事展现了库文轩、库东亮父子的荒诞命运,展现了生命的卑微与顽强,青春成长的烦恼与历史的荒诞不经。苏童这部新作率先赢得了评论家的好评。哈佛大学教授王德威认为:“苏童的世界令人感到不能承受之轻,那样工整精妙,却是从骨子里就掏空了的。在这样的版图上,苏童架构或虚构了一种民族志学。苏童再度证明他是当代小说家中最有魅力的说故事者之一。”
  • 作者:苏童
    本书收集了苏童的多篇代表作,如《妻妾成群》、《红粉》、《妇女生活》、《已婚男人》、《离婚指南》等。从封建家庭中姨太太们的悲剧故事到旧时代妓女的坎坷命运,再到现实生活中人在婚姻中的困窘和孤独,小说处处体现了人性的扭曲、病态、阴暗,男人或女人的恐惧和挣扎,也为我们营造出一种冷漠、残酷、阴柔的氛围。四太太颂莲被抬进陈家花园的时候是十九岁,她是傍晚时分由四个乡下轿夫抬进花园西侧后门的。仆人们正在井边洗旧毛线,看见那顶轿子悄悄地从月亮门里挤进来,下来—个白衣黑裙的女学生。——《妻妾成群》整个冬天漫长而寂寞,小萼坐在火炉边半睡半醒,想着一些漫无边际的事。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院子里的唯一一棵梧桐树,树叶早已落尽,剩下许多混乱的枝丫在风中抖动。—— 《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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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苏童
    本书收入苏童有关城市与乡村这世界两侧的小说。
  • 作者:苏童
    苏童的成名作当推1987年发表的《一九三四年的逃亡》,从那时起,苏童被批评界看成先锋派(或后新潮)的主将。1989年以后苏童的风格有所变化,从形式退回到故事,尝试以老式方法叙述一些老式故事,《妻妾成群》则是典型代表作。准确他说,《妻妾成群》并不能反映苏童作为先锋派的面目。这篇小说已经带有回归传统的意向,甚至不少人把这篇小说推为新写实的代表作。在这里选择这篇小说作为先锋派的代表作,主要是因为这篇小说影响甚大,也标志着苏童叙事风格走向成熟。况且这篇看上去古典味十足的小说,也显示了非常现代的叙事方法;它强调语言感 觉和叙事句法,依然未脱形式主义外衣,因此,它作为先锋派的代表作,也恰如其分,这篇小说讲述一个女性遭受的婚姻悲剧的故事。与五·四时期大多新青年 相反,颂莲这个新女性却走进一个旧家庭,她几乎是自觉成为旧式婚姻的牺牲品,她的干练坚决成为她走向绝望之路的原动力。显然,苏童赋予这个女性过多的女人味,她谙熟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和勾心斗角,甚至以床上的机敏博取陈佐千的欢心。然而,她清纯的气质和直率的品性终究挽救不了一个小妄的命运。
  • 作者:苏童
    包括刚刚脱稿的《游泳池》等三个短篇,这本集子的创作时间横亘八年之久,是我 多年来对短篇的迷恋和努力的心血结晶,对于我个人来说,我将特别珍视这本集子。编辑顺序与创作时间恰恰相反,第一辑中的一个小中篇和八个短篇是一年来的近作, 第二辑收的作品大约都写于一九八八年到一九九0年这段时间,第三辑则是从一九八八 年前的作品堆里挑选出来的。《桑园留念》写于一九八四年十月,那时候刚从学校中业来到南京工作,认识了几 个志同道台的文学朋友,写这个短篇的目的似乎是为了扭转他们对我以前习作的不良印 象。我把《桑》的原稿从一个朋友家的门缝里塞进去,我成功了,看过《桑》的朋友们 都表示了对它的喜欢,自此我对小说创作信心陡增,但是《桑园留念》是在全国各家杂 志辗转三年后才在《北京文学》上正式发表的。我之所以经常谈及《桑园留念》,并非因为它令人满意,只是由于它在我的创作生 活中有很重要的意义,重读这篇旧作似有美好的怀旧之感,想起在单身宿舍里挑灯夜战, 激情澎湃,蚊虫叮咬,饥肠辘辘。更重要的是我后来的短篇创作的脉络从中初见端倪, 一条狭窄的南方老街(后来我定名为香椿树街),一群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南方少年,不安 定的情感因素,突然降临于黑暗街头的血腥气味,一些在潮湿的空气中发芽溃烂的年轻 生命,一些徘徊在青石板路上的扭曲的灵魂。从《桑园留念》开始,我记录了他们的故事以及他们摇晃不定的生存状态,如此创作使我律律有味并且心满意足。我从小生长在类似香椿树街的一条街道上,我知道少年血是粘稠而富有文学意 味的,我知道少年血在混乱无序的年月里如何流淌,凡是流淌的事物必有它的轨迹。在 这本集于中我试图记录了这种轨迹。《少年血》中还出现了香椿树街的另一类故事,比如《木壳收音机》和《一个礼拜 天的早晨》,还有几篇以乡村少年为人物的短篇小说,《狂奔》、《稻草人》等等,或 许可以视其为一棵树上的几根技校?或许这些技极比树干更加动人一些?或许这些校极 是我今后的短篇创作的新的意向?我不能确定以后是否会继续沉溺在《少年血》的故事中,也无能判断《少年血》的 真正的价值,但这本书无疑特是我的自珍自爱之作。对于创作者来说,自珍自爱尤其重要。
  • 作者:苏童
    短篇小说的创作花费了我近年来最主要的精力,现在能以如此快捷的速度将这些短 篇推向读者,高兴之余亦颇为惶恐。我不知道读者是否会理解并赞赏这些处于风格变化中的作品。事实上我自己也不能 确定这种变化的价值。许多作家对于艺术的见解是一厢情愿的,而一厢情愿的创作通常 导致两种结果,或者在困境中获取真正独特的艺术生命,或者看着黑暗渐渐吞噬你手中 的最后一根蜡烛。写作者终其一生都在设法建造他想象中的文学建筑,它的空间至少得由几面墙围成, 而这几面墙的建设恰恰是需要你呕心沥血的。在塞林格最优秀的短篇小说《献给艾斯美 的故事》中,一个小男孩让军人猜了一个谜语:一面墙对另一面墙说了什么?这个谜语 的谜底是:墙角见。我常常想起这个谜语和谜底,我想一面墙迟早该和另一面墙见面的, 许多创作者因此精心规划着那些墙角,企望这面墙与那面墙的完美的会合。但是一切都悬而未决,这便是我或我们大家的惶恐的根源。
  • 作者:苏童
    九三年遥远的被黑依然是战火纷飞生灵涂炭,我经常从电视上看见一些年轻英俊的 斯拉夫人种的士兵在硝烟中穿行的镜头(或是断了一条腿躺在担架上),也是在电视上, 我看见无数男欢女爱纠缠不清没完没了的连续剧,每剧必有一首凄抢动情的主题歌,每 天夜里准时刺痛你的耳膜。那恰恰是世界的两个方面,一个是真实而平静的血,一个是虚幻的赚人眼泪的戏。 我们只能生活在其中,玩味他人或者被他人玩味,去打仗或者制造打仗的武器,去演戏 或者欣赏别人演戏。我们只能这样,不管是九三年,还是九二年或九四年。九三年像所有的年份一样,对于我也是有苦有乐。九三年南京的夏天并不很热,相 信冬天也不应太冷,正如我蜗居在阁楼上写出的作品,不是很精彩,但也不会让我很失望。写作者为自己作品的好坏担惊受怕,中身是一件令人忧虑的事,但我不想避讳这种 忐忑的心情。好在那篇作品完了,我又可以寄希望于下一部小说了。与我同住南京的作家叶兆言说,作家就他Ma的得随遇而安(注:原文如此),随遇而 乐,最重要的是保持一种良好的创作心情——是不是这样?我想应该是这样。九三年冬 天的夜晚,窗外寒风呼啸,我听见一个声音在舅舅中说,你一个字一个字地到底要写到 什么时候?另一个声音却说,写你的吧,别东张西望,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除了写 作你还能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嗯?
  • 作者: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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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本书里,以死作为结局的人物太多了。他们的青春还来不及打开,就匆匆地走向生命的终点。也许,苏童认为不如此就不足以显示过去时代阳光的寒冷。与注重少年内心感爱的描摹的余华相比,一向以意象优美见长的苏童,更愿意借助一个个独立的形象,来实现自己已经实现或来不及实现的理想。据了解:苏童小时候是个好孩子,很难有过激的行动。但我知道,在一个类似城乡结合部的地方,苏童一定同我一样,经常为贫困、寒酸、愚昧的气息所困扰,脱身乏术,久而久之,竟迷恋起这股古怪而独特的味道来,以至于成年之后,在相对封闭、相对纯洁以至于相对单调的环境中,人竟会怀念起那些贫寒颓败的岁月。城北地带的气候暂时是凉爽的,但谁都知道雨季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的。下那么多的雨又有什么用?雨季一过炎热的夏天又将来临,年复一年,炎热的令人烦躁的夏天总是会来临的。70年代那么多颓败而迷人的风景又有什么用?南方老街的坏小子们是不屑一顾的。他们需要的是高超的武艺,是征服美丽的女子,是要在街上称王称霸,是轰轰烈烈地奔赴死亡之约。要那么多的经历有什么用?花儿刚刚开放的时候最鲜艳,早放的花朵尽情呼吸吧!城北地带,飘荡多少花样年华?于是,在《城北地带》中,人们不再为死亡而震惊,而是为那些那个年代特有的场景和细节所打动。比如,达生和叙德到双塔镇寻找武师不遇,达生的自行车坏了,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比如,美琪在临河的家门前剪螺蛳,胸口挂的一把钥匙迷人地晃动;又比如小拐被人欺负时,姐姐锦红挺身而出时那泼辣的模样;当然,还有叙德与金兰乘火车远去时从车上掉下的钥匙和达生为了准时到达群殴现场时所带的双猫牌闹钟。就是这些小东西让人不断地想起那个让人又爱又恨的时代,又爱又恨的地方。那个让人在现实中早已逃离、在回忆中却不断返回的所在。苏童,人们欣赏你凭吊匮乏时代的姿态,为内心而写作的人快乐无比。
  • 作者:苏童
    《香椿树街故事》由一系列发生在香椿树街上的故事构成,生动再现了南方老街上一群少年残酷青春和和街坊邻里间的故事。包括《骑兵》、《古巴刀》、《舒家兄弟》、《刺青时代》、《西窗》、《白雪猪头》、《人民的鱼》等中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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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有两座宫廷,两种历史。《我的帝王生涯》是我随意搭建的宫廷,是我按自己喜欢的配方勾兑的历史故事, 年代总是处于不详状态,人物似真似幻,一个不该做皇帝的人做了皇帝,一个做了皇帝 的人最终又成了杂耍艺人,我迷恋于人物峰回路转的命运,只是因为我常常为人生无常 历史无情所惊慑。《武则天》在我自己看来是个中规中矩的历史小说,尽管我绞尽脑汁让这篇小说具 有现代小说的功能,但它最终还是人们所熟悉的一代女皇武则天的故事,不出人们之想 象,不出史料典籍半步,我没有虚构一个则天大圣皇帝的欲望,因此这部小说这个著名 的女人也只能落人窠臼之中。一个是假的?一个是真的?其实也不尽然,始且不论小说,人与历史的距离亦近亦远,我看历史是墙外笙雨夜 惊梦,历史看我或许就是井底之蛙了。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呢?
  • 作者: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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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宓,来自贫民窟底层的貌美新人。他自愿签订协议,被投放进一场场名为“观察人生”的大型娱乐真人秀内挣扎求生。由三名资深陪审员和数十亿观众组成的观察团,据说是真人秀史上最健全的制度。他们收看这场新人的处子作,一个午夜禁片里的脆弱花瓶,他们渴望看到纯洁的白被染黑,并肆意指点其人生。小新人微微一笑,选择打爆了他们的狗头。集绝对智慧和演技于一身。江宓无数次翻身逆袭,一路收割无数观众狂热和喜爱,最终整座名利场都匍匐在他脚下。【小剧场】小新人跪在葬礼上啜泣,衣冠楚楚的男人为他拭去眼泪:“叔叔从小看你长大,以后就由叔叔照顾你吧。”“谢谢叔叔,叔叔再见。”小新人哭泣着摇头,并从灵堂下掏出一把染血电锯。情感伦理禁片分分钟变成惊悚恐怖片。小新人从此一战成名。注:1.金手指升级流爽文,满级大佬回村2.恃靓行凶、演技一流新人受vs深藏不漏大佬攻3.原预收有改动,不喜可删!内容标签:情有独钟爽文搜索关键字:主角:江宓┃配角:┃其它:一句话简介:真人秀里当万人迷立意:遇到困难就勇往直前
  • 作者:华如桃李
    :下本预收——《被囚外室她带球跑了》、《夫君是女装大佬》,新文待开,文案可见下,点我专栏,求收藏。——本文文案:褒九玖承认当初会捡落魄的谢宏回家,只是因为看他长得好看,觉得就这么死在臭水沟里太可惜了。那时候的她虽然也落魄,却成了他的主人,甚至他的小命都捏在自己手里。每每看着他小狼似的怨毒眼神,凶狠地盯着自己,她心里就会有种莫名的满足。在外面被人当狗惯了,回到家里,她就喜欢看他这副不屈不饶的狠劲儿。就像看到了一直忍耐的自己。她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但她似乎也发觉到了,自己的喜好似乎跟别人不太一样。她喜欢养狼,但这头小狼崽长大了,她却是真的感到怕了。明明她也拿刀杀过人,手上沾了无数人的血,但经过了这么多事后,她的胆量却是越活越回去了。风水轮流转。现在她是镇国公主,而他却成了自己的主人。阿颜,给朕生个孩子吧。每夜,他总是这样抱着自己,目光忧伤道,如果我们有了孩子,你就不会总想离开朕了。他只是想留住她,但却因此执念,禁锢了她一生。任他弱水三千,朕只取酒酒一瓢饮。他如是说,但这誓言却仿佛魔咒。苟活于后宫中,她表面上还是如以往那般衣着光鲜,高贵冷艳,然而鲜红的唇上,却是又勾起了一抹自嘲的冷笑。我可真是作茧自缚。……然而四下寂静,无人敢回答她。她甚至感觉自己真的有些像个疯子了。一个精神失常,寂寞的自言自语的疯子。良久后,她终是叹息一声,苍白的面上又流露出一抹无奈的悔意。回想自己过往一生,竟是如此得可悲,可笑。如果当年自己没有手贱去救他,如今还有自由的天地,更不会像个囚犯一样,被他禁在这深宫里。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没有后悔药,她也只能依靠自己。注:女主与男主男二为表姐弟、表兄妹关系。以及一句话人物简介:女主——失忆前脑回路清奇,(缺根筋)恢复记忆后扮猪吃老虎。(反被吃)男主——隐忍小狼狗到狗男人的成长史。(一脸无辜深情的心机渣狗)男二——迎风咳血的腹黑病弱暖男。(隐忍藏爱的虐心暖男)——下本预收——《被囚外室她带球跑了》(求收藏)文案:战乱年代,食不果腹,乞儿婠婠恰好就苟活于最兵荒马乱的边荒蛮城,却有幸遇到了从京城而来的权贵公子。她孤身一人,没有亲人,更失去了过往的记忆,但是为了活命,却是不顾一切跌落至那疾驰的马车前,扬起的马蹄险些将她瘦弱的身躯踩踏,却被他及时拉住了缰绳。这一刻,他们云泥之别,她看到他谪仙般俊美的脸庞,犹如天上最清皎矜贵的明月,仿佛触及他,便能彻底摆脱这肮脏苦饿的卑贱命运。她流着眼泪,卑微地朝他伸出了艰难颤巍的手,求生的本能迫使她忘却了一时的尊严。现在,他是照亮她黑暗命途的光,她更渴望攀附这能拯救她脱离苦海的救命稻草,却没有想过他会是甜蜜的毒药,此后将又陷入另一个沉重的深渊。救……救我……求求你。她面容苍白,只是虚弱开口道,那时的她还不知道他叫江景寒,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贵胄。哦?你想随孤走?他的眸里渐渐燃了新奇的光芒,只是又看着她,一脸玩味道。这时的他高高在上,如同神祇主宰着她的一切。你确定?她下定决心点点头。……上来吧。她只看到他朝自己伸出了修长的手,欣喜抓住时,却未顾及看到他眸底晦暗难明的冷静。后来,她便做了他养在外面私宅里,见不得人的外室,虽然一开始,她只是想给他做丫鬟,哪怕是当牛做马来报答他救命的恩情。只可惜她没有决定自己人生的权利,他说从他救她的那刻起,她的命就是属于他的。自此,他便囚她于掌中,霸道地强占了她的所有。不过这也没关系,历经苦难的她,一直都有顽强的适应力,而且江景寒为人大方,也给了她不少银票首饰,自从入宅以来,她都好好攒着,以备不时之需。她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对他容忍,可是这一天却还是过早到来了。那晚他过来,只是声音清冷地命令她道,孤送你入宫吧,到了皇帝身边后,记得给我监视他的一举一动。最近疲于政事,思虑过重,他一时也忘了向她解释。其实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将她献给皇帝为妃,就连叫她入宫为婢的打算,也是迫不得已。而她却是会错了意,终于还是对他彻底心灰意冷,携钱跑路的计划也被迫提上了日程。等她好不容易逃出去时,老天却又跟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她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她唇角一抽,勉强……还可以接受吧,反正他也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以后跟他更是再无瓜葛。在历经千难万险后,婠婠她也终于过上了一娘一孩,富贵安逸的平静生活,可是却没料到,某日他竟又凶神恶煞地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婠婠,你带着孤的孩子,还想躲孤到何时?他双目猩红,只是又看着她咬牙切齿道,终于找到你了。他恶狠的目光近乎怨毒,冰冷嗓音隐忍了怒气,直叫人不寒而栗。——接档预收文——《夫君是女装大佬》(重生性转,求收藏)文案:人都道郎才女貌,可王婠身为大夏国的第一美人,生得倾国倾城,花容月貌,却是得不到那名动天下的第一才子——谢玉的芳心。她很沮丧,不明白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去向长公主杨妩请教。阿妩姐,你说我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玉哥哥他就是不喜欢我呢?他是不是不喜欢美女,只喜欢漂亮的男孩子?不然他为何宁可跟那些芝兰玉树的世家子们踏青,也不肯陪她放一会儿风鸢呢?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漂亮的女人脑子都会笨一点,绾绾你就是个典型,而越是有内涵的男人,越不喜欢空有外表的女人,你这样的小白花,对谢玉没有吸引力。长公主杨妩只是看着她,目光嫌弃道。那我该怎么做呢?王婠知道自己不聪明,但是她上进啊!她可以学啊!于是她不禁又着急道,阿妩姐你那么聪明,能不能教教我如何成为一个有内涵的女人?杨妩见她这么执着于谢玉,脸色不禁有些阴沉,然而他沉默片刻,终是又开口应了声。……好。后来绾绾又哭着跑回来,在他跟前抹眼泪,声音委屈得不行。唔啊……玉哥哥他说不喜欢我这样搔首弄姿的女人!他变得更讨厌我了!她哭得超大声,而杨妩原本紧张的心,却是终于松了口气。他上前两步,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又将她揽进怀里安慰道,绾绾乖,谢玉那块木头欣赏不了你的美与可爱,是他没眼光!咱不去喜欢他了啊,宝贝儿,以后你得嫁给我,可不能再去爱慕旁的男人了。绾绾听罢顿时心一惊,如梦初醒。她望了望面前那平坦的前胸,只是又看向他惊愕道,阿妩姐你竟然是男人!难怪一直以来他都没有胸!身材高挑,却发育慢……以前她只当杨妩是天赋异禀,没想到他竟然真是男人!杨妩只是一脸黑线。……咱们形影不离,我以为你早该明白了。日常分饰两角的当朝太子杨慕(傲娇毒舌冰美人御姐杨妩)生性纯良的世族第一美人王婠太子杨慕有话说:孤在不得已女装的时候,被那个人美心美的姑娘偷了心,即便在旁人眼中她是个笨丫头,但在孤的心里她却是大智若愚,至纯至善的第一美人儿,嗯……就这样,即便性情上南辕北辙,我们也还是做了好姐妹,后来又成了恩爱的夫妻……注:婚后会有互穿身体性转的剧情,涉及前世今生,男主前世是真女人,女主真爷们!——接档预收文——《假装爱他骗婚逃跑后他疯了》(求收藏,如果收藏够多就先开这本。)文案:前燕废太子元弘蛰伏民间时,认识了对他总是爱搭不理的小丫头冯莲。某天她却是转了性,竟拉着他的手,脸红支吾道,弘大哥,你娶了我吧。元弘不禁大惊。她又将一小包裹交到他的手上,这是我所有的积蓄,算作嫁妆,你可以用这些钱置办婚礼,我不要聘礼红妆,不要金银首饰,不要华服衣裳,只要能跟着你吃饱饭就行了。他当真信了她的虚情假意,红着脸故作骄傲地娶她为妻,直到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那不花一分钱娶来的小媳妇跑了,他才如梦初醒。他被她抛弃了。元弘内心不禁非常沮丧。他很伤心,她为什么要跑呢?明明家里有了肉都先给她吃,剩余的钱都留给她做衣裳,买首饰,而他每餐只吃菜叶子,穿打补丁的衣服,又旧又破了都不舍得换,就为了让她跟着自己过得好一点儿,不再吃苦受累。他明明那么疼她!元弘想不明白。黑着眼圈,胡子拉碴,他醉鬼般趴在桌上,又抬手猛灌了自己一口冷酒。心一冷,他便也清醒了。既然想不明白,索性也就不再想了。他直接断了自己的念想。跑就跑吧,养不熟的白眼狼,根本就不值得他伤情挂念。……后来,他于乱世中杀出一条血路,成为西燕的皇帝。某日在军营中,他发现自己手下的一员小将,有些奇怪。他的屁股处,裤子上,竟有些红?!他几乎一眼就能认出是她。目光一凛,直接掀了她的头盔,露出了她惊慌失措的真容。……果真是你。他红着眼,目光爱恨交加,只望着她又咬牙切齿道。……他知道自己对冯莲有近乎疯狂的执念。原来这些年来,自己从未真正忘记过她。夜里,他抱着她抵死缠绵。直到事后,他渐渐平复了喘息,又目光痴迷地望着她的腰身、小腹……好在他终于如愿以偿,失而复得。他要得到她的人,更想得到她的心。宽大的手掌来到那片平坦之地轻柔细致地摩挲。紧贴她甜腻湿润的发,他目光激动炙热,嗓音沙哑而性感,只是尽量放柔了声线诱哄道,阿莲阿莲!给孤生个儿子,好不好?你想要什么,孤都给你。被他禁锢在怀里,鼻息间满是他男人浓烈麝香的味道,冯莲没肯说话。她想要自由,他能给她吗?答案自然是不用问,也知道结果。一想到自身的处境,她简直欲哭无泪。
  • 作者:甄子姐姐
    【全文完!!!下本写《掌间雀》,戳作者栏求收藏(*^ω^*)】 唐雨杺幼时在泥潭里捡了个左耳失聪的小男孩做跟班。 年岁渐长,小跟班彻底生成了她喜欢的少年模样。 颜如玉,眼有光,温润谦和脾性好。 鲜少有人知道,在唐雨杺眼里近乎完美的少年,其实是颗坏种。 PCL—R测试结果显示,周鹤是极端病态型人格。 天生反骨,存在即危险。 少时分别,再相逢,人事已非。 高楼之上,周鹤以一臂之力与死神对抗,夺回了夜夜入梦的姑娘。 颤抖着拥她入怀,瞬时红了眼角。 既然你不想要了,那就把命给我。 我能护好。 算我求你。 冷情的恶魔动了心,悬在心尖上的姑娘,是命。 【纵我遍踏荆途,也要引你逐光。】 ———————————————————— 接档文《掌间雀》↓求收藏吖(*^ω^*) 童雀对云家的二公子云深一直有所耳闻。 据传这位云二公子生性温和,为人谦恭有礼。 童雀被领进云家的第一天就撞见了这位传闻中的云二公子。 男人嘴里斜斜叼着根烟,一双漂亮的桃花眼晕在烟雾间,吊儿郎当看着她。 名字? 童雀。 麻雀的雀? 孔雀的雀。 安静了三秒,他轻哂:取个鸟名。 谦恭有礼?! * 童家和云家是世交, 两家的亲事也是娃娃们打娘胎起就定好了的。 童雀不认这笔糊涂账。 我童雀,就算是嫁猫嫁狗,也绝不会嫁给云深那个混蛋! 云混蛋点头,表示支持。 隔年,云混蛋开始了连环打脸模式。 其实猫科犬科我都行,主要是看你喜欢。 娇纵vs雅痞 ———————————————————— 作者栏和预收文收藏一下,开文早知道吖,鞠躬感谢小可爱们的暖心支持=w= 非常感谢大米饼大大做的封面=3=~
  • 作者:落酒天
    器的极致,不仅仅是一把刀,一柄剑,一张弩……也有可能是一具杀人傀儡,一辆装甲战车,一艘陆地仙舰,一座星空堡垒……九天世界一代刀尊逆境重生,却被诬陷为弑父逆子,人人喊打,偶获器尊遗物,仙道重修,一朝成仙,举国飞升。扶摇诸天,征服星辰大海。
  • 作者:狐狸小玖
    郝明只是出门买个午餐,没想到末世会突然降临。 被丧尸一路追到墙角的他情急之中脱下一只拖鞋,拿起来对着丧尸:别过来!再过来我要打人了! 话音刚落,丧尸扑来,郝明手起鞋落,丧尸卒。 后来,幸存的人们聚在一起,问彼此觉醒了什么异能。 我会发光。 我有空间。 我能瞬移。 郝明:我拖鞋打丧尸贼溜! 其他人:??? PS:受有双重人格,不同人格能使用不同的异能。 -----------------------------------------------------------------------------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请勿转载。
  • 作者:狂草啊
    “我不做人了!”夏荒看着蛛丝从手腕射出,裂到耳边的嘴角笑出了声。………………夏荒一觉醒来世界变了。斯塔克工业是什么鬼?蜘蛛侠?在当他以为自己来到了美漫的世界时,环太平洋爆发怪兽,哥斯拉和金刚喝酒…………夏荒貌似察觉到事情没那么简单,富人靠科技,穷人靠变异,在获得基因融合系统后,果断选择了不当人。
  • 作者:瑞曲有银票
    四岁那年,沈含晶被母亲抱在马路中间寻短见。车来时母亲突然不忍,一把推开了她。急促的刹车声后,沈含晶摔到护栏旁,而贵价的保姆车中,坐着吓呆了的徐家小少爷。与她年龄相仿的男孩穿着白衬衫黑领结,在昏迷前的沈含晶心里,活像童话书里走出的小王子。那天后,沈含晶成了徐宅管家的养女。养父对她很好,她也懂事听话,读书努力成绩拔尖,人群中也永远是最安静的那个。她斯文有礼,是大家眼中的乖乖女,可无人看到的地方,阴暗的灵魂如藤蔓般任意滋长——比如觊觎小少爷,那个端正纯良的少年,瘦高白净,像天上的月亮。于是无可救药的坏胚生了妄念,她开始算计,月亮怎样才能掉进自己怀里。后来她做到了,少年为她红了脸,为她忤逆家里。再后来,一场事故,她失忆了。【失忆版】二十岁之后,沈含晶的记忆是碎的。偶尔午夜梦回,会想起一个清秀板正的少年,像文艺电影里摇晃的镜头,色格斑斓且昏暗,她是他身边最模糊的剪影。私下里她曾与他亲密无间,但心里清楚知道,他是她遥不可及的奢望。这年尾牙宴上,沈含晶本来打算宣布喜事的,临要上场男友却迟迟不见踪影,反倒是那位投资人,出现在她所在的化妆间。他一步步将沈含晶逼到化妆境前,再吊儿郎当地朝她吹了层烟圈,谑笑着问:沈含晶,我还单着,你想嫁谁?原来昔日斯文板正的少年,最终变成了阴郁乖僻的男人,笑容古怪,怎么也看不透。文案已发编辑存档-----预收文《假千金竟是我自己》温辰林不是他爸亲生的,这事宋萤打小就知道。她心特好,温辰林被罚了,会偷偷送吃的;温辰林病了,她也嘘寒问暖,就连零花钱都会匀一份给他,怕他以后被扫地出门的时候,连饭都吃不起。在她的关心之下,温辰林长成大高个,又从校服换到西装,但不仅没被扫地出门,还接管了温家的产业。倒是宋萤自己,在拿到毕业证这天,被告知不是宋家骨肉。合着,她才是假千金?电视里没有骗人,假千金的下场,就是卡被冻结,婚被退掉,再被赶出家门。宋萤崩溃了,一个人跑出去喝酒。正当她在酒吧掉眼泪时,高大身影盖过肩背。抬头一看,有个西装革履的人站在灯光下,问她哭什么。是温辰林。宋萤一抹眼:我没有钱花了,没有别墅住了,也没人娶我了!温辰林陪着坐了会,安慰她:钱我给你花,别墅我也能给你住。宋萤喝高了,眼泪巴巴地看他。温辰林招架不住,只好咳了下:娶你……也可以。-----预收文《办公室恋情结束后》【1】头回见面,章如正跟着VCD里的泳装美女们摇来扭去,捏着嗓子唱《爱情的骗子我问你》:公虾米,我亲像天顶的仙女~摆胯时候,她看见L型卡座上,有个捻佛珠的男人看自己的眼神很古怪。章如体会了下,感觉有两个字飞到自己脑门上:做作。据此,章如坚信他们都对彼此不齿,因而哪怕后来成了同事,交往起来也不假辞色。直到那场应酬,他替她挡了客户的酒。还没到酩酊,章如突然觉得这男人还挺有魅力。她晕头晕脑,自此起了勾搭的心思,觉得这个男人板正可撩,于是费尽心思把人勾到手,进行了一场地下恋……【2】头回见面,叶印阳接过朋友的佛珠,才放手里搓了搓,就感觉有视线打在自己身上。他抬头,不偏不倚对上进来那位姑娘的视线。姑娘叫章如,长得很好看,但那双漂亮的眼里写着三个字:装逼犯。不用问也知道,是对他的评价。
  • 作者:我回家种田了
    【看完的小可爱记得打个分^^】 【微博:鹿岛以南】 叶南与被小三了,公司上上下下看不起她,在背后诋毁她,给她使绊子。 爹妈不愿意接收她,弟弟弟媳看她的眼神像看仇人。 最后,她从外婆的遗物里拿到了一块土地持有证。 舅舅告诉她,那块地是个好地。 叶南与手持证件站在一座荒山前,眼前一黑。 一开始,叶南与捡到一只小猫,供吃供喝。 再后来,叶南与捡到了一个小孩,长得乖乖巧巧,能吃能喝。 最后,叶南与不得已,为越来越多的小孩和动物建造房子和游戏场所。 注意: 1.种种田,养养花,捡点猫狗。 2.佛系种田养老流,想要写到天荒地老。 3.欢迎讨论/收藏,作者需要关爱。 4.23章到34章为倒v章节,防盗率不高,希望支持正版。 下一本开: 《双十年华就当妈》 重生成恶婆婆怎么办?孩子不听话怎么办? 没关系,打一顿就好,实在不行,那就再来一顿。 秦雨楠原本是个28岁的职业女作家,因文章写的太过辣鸡,被读者投诉,一朝穿书到自己的文中,体验辣鸡生活。 秦雨楠本以为自己会穿成女主,那个家财万贯,迷弟成群的小碧池女主,没想到自己居然穿成了男主他后妈。 秦雨楠看了看玉树临风的大儿子,又看了看娇俏可人的二儿子,沉着冷静的三儿子,聪慧过人的四儿子,乖巧懂事的小儿子,在看看那个糟心的女主 秦雨楠:儿子,这门亲事为娘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