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段,社区俱乐部远比康体中心热闹。老年舞蹈团和合唱团在排练,两间琴房交替传来西洋乐和民乐演奏的声音,二楼的棋牌室人声鼎沸,一楼的儿童活动中心有孩童在嬉闹。
钟笛和吴萱萱是业主们跟前的熟脸,一路上有不少业主热情地跟她们俩打招呼。有两个阿姨不顾是否有领导在场,拉住钟笛的手就是一通寒暄。
钟笛尽职尽责,人又漂亮,是很受欢迎的管家。她对业主笑的时候简直和外头的太阳一样温暖。
凌程有些许意外,过去她没这么爱笑,也没这么擅长跟人打交道。她甚至连口才都变好了。
从上高中起钟笛的生活就不怎么如意。凌程认识她的那年暑假,她在给青春刊物当书模,因为笑起来不够甜美,蹙眉时反而动人,当时杂志社给她的定位是忧伤系。
但她本人并不忧伤,也不文艺,更不是个冷美人。她有一张乍一看很顺眼、看久了有味道的脸,身高170,搁在人堆里不靠脸也能靠身材吸睛,可她给人的感觉却异常的淡,甚至还有些钝。
她话非常少,语速很慢,着急和局促时容易脸红。没人理会的时候她基本上在发呆,视线不聚焦,看上去精神不济,像困在什么迷雾里,不过要是有人跟她搭腔,她那双眼睛又会立刻像感应灯一般亮起来。
那天钟笛穿一条暗色的山本裙和白色T恤,下午刚拍完外景,拆了造型师编的辫子,没来得及洗头,把微卷的头发扎成一颗紧实的丸子,一张脸完完整整地露出来。
带她来的男孩介绍她是自己的女朋友,她愣了下神,说了句“你们好”,然后坐进最不起眼的角落,确定没人再看她后,悄悄皱起了眉心。
十分钟后,凌程第N次看向钟笛坐的那个角落,确定自己对这个女孩动了心。
三个小时后,凌程切身感受到什么叫色令智昏,他在鬼迷心窍中夺走钟笛的初吻,先他朋友一步,给钟笛按上了“货真价实的女朋友”的头衔。
起初凌程怀疑自己是着了什么魔道,并把钟笛呆呆的放空的漂亮眼睛看作是她的诱饵。否则他无法解释清楚,为什么他明知道她是朋友喜欢的女孩,还如此不讲武德不讲道义的将她据为己有。
其他人也不理解。
凌程向来是个满分朋友,性格好,条件好,重感情,他身边有不少比钟笛更好看的姑娘,钟笛也不是他的理想型,可钟笛或许还没生出想当貂蝉的心思时,他就已经傻呵呵地披上了吕布的战袍。
他究竟是中了什么邪,才甘心背上夺人所爱的骂名。这可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初恋啊。
钟笛跟吴萱萱的引导结束在俱乐部门口。领导们接下来要参观的是餐厅和医院,这两个地方不是杨皓月的主场,她主动卸下今日管家部头上的光环。
“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啊,为什么分手?我可太好奇了,你快讲给我听听。”吴萱萱看见摆渡车开远后才拉开话匣子。
“你先借我一万五。”
“一万五?你卡贷还不上了?”相熟的朋友都知道钟笛的经济情况。
“嗯。”
吴萱萱叹了口气:“那我问下我老公手头有闲钱没。”
说完又抱怨:“咱们管家比医院跟康体部的那些人辛苦多了,凭什么咱们的工资是社区里最低的。”
钟笛跟吴萱萱一个月到手六千出头,这还是几年里涨薪过三次的结果。
不过这份工作稳定正规,还包吃包住,这对钟笛这种学历一般又没家的姑娘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份好工作。
吴萱萱跟她老公有两套房的房贷要还,她虽比钟笛还小两岁,但已经在养育一个即将三岁的吞金兽。
钟笛抬起手挡了挡烈日:“没事,我再想别的办法。”
“你要是实在想不到,我信用卡给你刷。”
“行。”
“那你先讲吧。”
“讲什么?”
“讲你跟凌程的故事啊。”
钟笛觉得没什么好讲,脑子里过了一遍往事,总结出三句话——
第一句:凌程喜欢追求刺激,她是凌程从他朋友手里抢过来的初恋。
第二句:凌程对她只有生理性喜欢。
第三句:她恨凌程。
“恨代表还爱着或者是没放下。”不出钟笛所料,吴萱萱果然这样说。
“哦。”钟笛不辩驳。这就是她骨子里的淡,她无所谓任何人的看法和评价。
越是简单叙述,吴萱萱越是听得心里痒痒,她问:“你就这么不愿意跟我讲一讲细节吗?”
“没你追的小说跟电视剧精彩。”
“那你先讲讲你们俩是怎么确定关系的吧。”吴萱萱不信自己撬不开钟笛的铁嘴,“这周吃饭刷我的卡!”
钟笛饭卡里的钱总是不够用,因为她经常拿饭卡去业主餐厅刷精致的小糕点带给她的小侄女。
“行。”钟笛觉得划算。她跟凌程的故事甚至还没这么值钱。
她开始讲。
……
那天钟笛落座后,林思阳递给她一个最新款的苹果手机,“钟笛,你知道我喜欢你很久了,做我女朋友吧。”
“你哪来的这么多钱?”林思阳的家庭条件虽比钟笛要好,但也是个每个月找父母拿一千块钱生活费的普通男大学生。
林思阳偷偷指了指凌程,“坐在最中间的这个男生是我的好朋友,他特有钱,我找他借了五千。你放心,他不差钱,根本不会催我还,我打算慢慢还他。”
钟笛看过去,凌程的目光正巧与她错开。她没太看清凌程的样子,也没有揣摩陌生人的习惯,因此她对凌程的第一印象是无感。
“我不需要这么好的手机,你把手机退了,把钱还给他。”钟笛不喜欢说废话,“林思阳,我不想谈恋爱。”
“那你喜欢我吗?刚刚我说你是我女朋友,你没有否认。钟笛,你十八岁了,也高中毕业了,不算早恋了。”
今天这个场合,基本上都是林思阳的熟人,如果刚刚钟笛否认,林思阳会很没面子。另外钟笛十分感谢林思阳在高考前帮她补习,她可以为自己的恩人演演戏。
“思阳,过来一下。”
钟笛还未开口,林思阳被朋友叫走。
不一会儿,钟笛去洗手间,听见一男一女议论她——
“凌程为什么总看她?”
“我哪儿知道,兴许是少见这一挂的。”
“她哪一挂的?”
“纯情?”
“靠,哥们儿你用词要不要这么老土啊。还是你们男生觉得女孩子长得好看不爱说话容易脸红的就叫纯情?”
“我说王梓伊,你喜欢凌程你倒是追啊,他一年也就回国一次,你这会儿不追打算什么时候追?你总盯着灰姑娘做什么,凌程那是少见灰姑娘这一款,才出于好奇多看几眼,这姑娘可是人家思阳的女朋友,凌程还能看上思阳的女朋友不成?”
钟笛听见灰姑娘这个词,才正式把自己代入进这段对话。在场的女孩子,只有她身上的裙子起球,她不是灰姑娘谁是?
待男生女生走远了,钟笛才擦干手出去。一抬头,凌程迎面走过来,目光笔直落向她。
钟笛自然是避开,凌程却把她拦住,“你真是林思阳的女朋友?”
张口就是要害。
钟笛以为他喝多了,抬眸跟他对视,才发现,他眼睛里没有半分酒精的迷醉。
“不是?”凌程靠近几分。
钟笛的呼吸卡顿一下,确认他身上没有酒气。这人怎么回事?没喝酒抽什么风?
“是。”她低头遁走。
凌程一把拉住她手腕,“钟笛,我喜欢你。你要真是他女朋友,我表个心意算是不留遗憾,你要不是,那给我个机会?”
疯了吧!他们才认识半小时不到。
钟笛先是卡壳,又一激灵,问:“你是不是玩游戏输了。大冒险?”边说甩开凌程的手。
根本甩不动。
“是,大冒险。”凌程拽着她就往外头走。
钟笛没用任何浪漫的词形容,故事里的她也不够生动。她跟吴萱萱说,真的就是一次冒险。
一次莫名其妙的冒险。
吴萱萱:“你就这样上了他的车?他当时多大?二十?”
“就说是莫名其妙。”
“然后呢?”
然后凌程把钟笛带到一个湖边,说这里游客多,让她放心。
钟笛是一个小时后才领悟过来,他为什么要让她放心。
当时她正迷茫,凌程突然握住她的手,她挣脱,他握紧,她抬头对他皱眉,他俯身,脸靠近。
她忘了松手,一把推在他肩膀上,“你、你做什么?”
“我想吻你,可以吗?”凌程眼底有笑意,笑自己,笑钟笛微微发怒的眼睛和忘了继续挣脱并回握他的手,以及这如同神来之笔的浪漫境遇。
凌程话落,钟笛抬手打了他一耳光。这不是见色起意是什么?她才十八岁,他也不过二十,他哪儿学的这么多花花肠子?还是他本身就是个花花公子?
可是耳光刚落下,凌程的唇瓣也跟着落下,轻轻的,擦过她的额角。
猝不及防。钟笛所有的念头都断了,几乎是两眼一黑,晕眩犹如低血糖。
惊心动魄。除此之外,凌程心里还有另一个词儿——此生圆满。
“刚刚打这么重,现在怎么又不推开我了?钟笛,你也喜欢我。”后一句的语气如此笃定。
钟笛不说话。
然后他们自然而然地吻住对方。
随后凌程又一个人说了好几句。
“钟笛,这是我的初吻。”
“不相信?”
“骗你不得好死!”
……
吴萱萱瞪圆了眼睛,乱了呼吸,仿佛接吻的人是她不是钟笛。明明钟笛是纯叙述,没加任何修饰词,也没描述任何心境,她竟听得热血沸腾。
“这不比我追的剧精彩?”
正好午休时间到,钟笛拿走吴萱萱的饭卡,“我饿了,我先去食堂。”
“你真打他了?”吴萱萱还沉浸在故事情节里。
钟笛大步离去。
“伸舌头了吗?”这句吴萱萱压低了声音。她知道,钟笛不会给她答案。
她要是有这样一段故事,有凌程这样一个前男友,她早拿着大喇叭昭告天下了。
不过女主角不是她,是钟笛。
是钟笛,故事才成立。谁会不喜欢刚满十八岁的纯情红苹果。
苹果又如何能逃得掉一个贪食者的凶猛追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