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地之恋

赤地之恋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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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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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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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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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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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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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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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35年,天蓝星所有人类被集体传送进一款叫做《异世界》的全息网游中。玩家开局就选种族:人族、精灵族、兽人、亡灵、地精……选好主职业,便是打怪升级转职开箱历练。如果不想前往荒野,努力发展种植、裁缝、工匠、厨师等生活职业也能过得很好。只是,城镇里有专横跋扈的贵族,荒野上满是凶险残暴的野怪。新手村、小镇、城市、王国、神域,世界的格局在慢慢展开。人类的求生之路漫长且困难。--顾筠前世直到群穿才接触《异世界》,本就落后于人,好不容易拼死拼活得到一方机缘,却遭人眼红,受千人逐杀。她奋力抵抗,阻止宝物被对手抢夺,但依旧难逃殒命荒野的命运。不料本该死在荒野上的顾筠,却意外的重返群穿前一月,《异世界》开服的第一天!既然重返过去,那这一世,她必将牢牢守住自己的机缘,步步领先,杀异兽、攒钱、囤货、复仇,她要当荒野领主,要做这异世最强的玩家!----食用指南1.大女主重生升级流爽文2.第四天灾x古早全息网游3.女主职业为剑士。男主是剑魂,背景板,后期出场【文案发表于2022年9月,已截图】--------------下本预收求收藏吖QAQ--------------《地窟求生:我觉醒了无敌流签到系统》【废土游戏+无敌流+学院争霸+杀伐果断】《地窟求生》是一款废土类游戏。世界背景,星球发生核战,人类死伤无数,地表食物被污染,就在所有人类饿死之际,《地窟求生》降临,世界游戏化。《地窟求生》游戏规则:幸存人类在15岁之后可以觉醒游戏异能。有人觉醒空间,有人觉醒暴富系统,也有人觉醒了捡垃圾系统。世界游戏化后,人类远离核战地表,深入地下探索。地底有无数矿物宝藏可以挖取,这些矿物能在游戏商城兑换货币、食物、武器、秘籍……离地表越远,矿物品质越高,但相对应,守护矿物的异兽实力也越强。人类文明在地底得以重建。--宿玉穿越至废土游戏世界,此时距离《地窟求生》降临已有几十余年的光景。地底十层以内已成为人类的安全住所,但十层以下之地,依旧充斥着可怖的野兽与令人垂涎的宝藏。地底探索队成为这个废土世界最炽手可热的职业,但由于死亡率极高的缘故,探索队经常会从社会抽取普通人类参与其中,作为后勤辅助。穿越后一直没有觉醒异能的宿玉决心考上地窟探索大学。因为地下城有规定,考上地窟探索大学的学生可以免除几年内的探索队社会服役。宿玉打算趁这几年学习另外等待觉醒异能。但不料,在考试成绩公开之前,宿玉却遭人陷害,莫名参报了地下探索队,不日就得前往地底十一层辅助探索队成员杀怪挖矿。那里是还未彻底开发的异兽区,没有异能、手无缚鸡之力的宿玉在地下十一层必死无疑。宿玉懵了,计划被全部打乱。就在探索队出发前一日,宿玉绝望之际,迟迟未来的游戏异能终于觉醒!你觉醒了无敌流签到系统!滴……签到第一天,赠送玩家打遍天下无敌手拳套*1滴……签到第二天,赠送玩家无敌防御服*1滴……签到第三天,赠送玩家挖矿万倍爆率卡*1滴……签到第一百天,赠送玩家全属性满级卡*1宿玉有仇必报,她戴上无敌手套,一拳打死陷害之人……跟随探险队进入异兽区域,宿玉在地下世界所向披靡!……觉醒异能不到一年,宿玉已成废土游戏里的最强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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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降锦鲤小福宝】正在预收中,专栏可戳,小宝们快去点点收藏呀,卖萌打滚花式求~感谢小天使们的订阅,生病考试断更许久,今日起填坑食用文案/版本1.0前世无情无欲的戚青禾穿书了。还成了个爹不疼娘早丧的可怜奶娃娃,为了能在这吃人的大宅院里苟住的她,学着前世小白花妹妹的性格开始接近离她最近的未来权臣……手被烫了个小水泡的小姑娘颠颠的蹭到未来权臣跟前。二哥……呼呼、疼、青禾最怕疼了……戚景安挑挑眉,戏谑道:是吗?可是我分明看到那日你摔断了腿,自己爬起来便回院子了。呃……糟糕,好像一不小心漏了馅了*戚家二郎,自小便融会贯通,才冠八方,是岚州出了名的大才子。顺利入仕后更是刚正不阿,清廉正直。平生最是不耻德才匮乏之人。可却没想到居然会被一个小奶娃娃给迷了眼,这也就罢了,这奶娃娃身上分明有着自己所厌恶的一切品行。如同一脚踏进泥潭拔不出来的戚家二郎自我安慰道:罢了罢了,反正小丫头还小,有的是时间慢慢更正。于是,二郎又当爹又当妈,还时常被小丫头气的半死。二哥,改图不害为君子,迷复终归作小人,这是何意?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的意思。青禾不懂,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好人就是好人坏就是坏。为何改了便不是坏人了?犯了错不就该罚该杀,为何要再给机会?……小姑娘不可戾气太重。唔,青禾明白了戚二郎心头一喜,以为她上道了,便问:明白何了?却听那小丫头小嘴一张,开口便是:既然二哥不喜,那我到时候就把人提到外头去杀,去罚。……???文案2.0版本/青禾穿书了。刚来便没了母亲,爹不疼舅不爱,还有着一副病歪歪的身子。五岁的奶娃娃咬手指冥思苦想,此局该如何破,想来想去唯有抱个大腿先。自家爹爹的大腿壮,却是个不靠谱的,一心都只有那妾室生得面团一般的五妹妹,祖母大腿稳,可却是个仇富的,看见她就心烦。于是乎,小姑娘只能可怜巴巴盯上了上京来的大房堂兄,风光霁月的少年解元。可,少年表面瞧着疏朗清风,实际上竟是头恶狼!见小姑娘渐渐养的花一般娇嫩,便生出了采撷的打算。某日,小姑娘竟同一外男吃酒归家,不远处已经位极人臣的戚二郎面若冰霜,活似谁欠了他万吊钱。小姑娘误以为兄长是嫌自己养在府里碍事了,抹泪道:二哥哥若是厌了我,便将我嫁出去罢!戚景安微笑道:嫁给谁好?谁知,小姑娘听罢,还不知死活的掰掰手指细数,长宁侯世子之前说中意青禾,还有那今年的探花郎,说只要青禾愿意,哪怕是掏空家底,也愿意十里红妆娶我回家,还有……唔!男人俯首帖耳在她细嫩光滑的玉颈,温热的气息扑洒在她的耳畔,咬牙切齿道:世子爷娶不了你,探花郎亦是一样!你,只能是我的妻。……糟糕,大腿抱的太敬业,现在跑路还来得及吗?某天,饫甘餍肥的戚景安看着亲手养大的小姑娘怜爱的轻抚着微微隆起的小腹,颔首满意道:嗯,这回跑不掉了Ps.无历史参考背景,所以不必深究伪兄妹,养成系小甜饼,打脸爽文预收文:【天降锦鲤小福宝】文案/邱梨死了,平地摔把自己活活摔死了。回顾自己倒霉的一生,她哀嚎的最后一句便是,下辈子能不能让我幸运一点啊!可等她再有意识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穿书了,穿书角色还是书中扬州首富之女!彼时她还没有开始享受挥金如土的生活时,首富竟被抄家了!抱着小包袱瞅着金银首饰一箱一箱地从府里搬出来,风中凌乱的邱梨裂成两半。正要落下两行清泪,被官兵拖走的奶嬷嬷却塞给她一张婚书。她颤颤巍巍打开一瞧,顿时差点两眼一抹黑倒在地上。原来这未婚夫不是别人,竟是本书暴戾无情未来大反派——徐今墨。天,她拿的这到底是什么地狱级剧本??***还在侯府当庶子的徐今墨听闻自己那未婚妻小姑娘前来投靠侯府了。人人都说那小姑娘是丧门星,堂堂扬州首富,多年富甲一方,可自领回走失在外头的亲生女儿就开始连连赔钱,最后竟连家都给抄了。故而这小姑娘上门的时候,阖府上下都甚是不喜,恨不得立即便能将她赶出去,好别败了侯府的气运。可为什么最后这小扫把星居然成了紫薇星??甚至连宫里的那位都要时常来指着她金口烁石,转运为安??怀抱娇妻的徐今墨并不想知道问题出在了哪里,他只知道——今天也是爱妻如命的一天呢。
  • 作者:夭桃桃
    他抱着滚下楼梯的的爱人,双目眦红的怒喝:你欠晴晴的,一辈子都还不完。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从此!她爱他,他恨她。他如神抵般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却又像恶魔般缠绕她十年。五年后,她为复仇而他抵她在墙角邪气逼人:你竟然还敢回来。所以呢?她转身进入重症室,他的儿子正命悬一线
  • 作者:儒勒·凡尔纳
    《壮丽的奥丽诺科河》(Le Secret de Wilhelm Storitz)发表于1894年。讲述了玻利瓦尔城的三位地理学家、法国的两位探险家和玛夏尔中士及他的侄子让出于各自的目的,同时来到了奥里诺科河。他们各自租用了一艘船逆流而上。一路上奇异壮观的景象层出不穷。让为了寻找十四年前失踪的父亲,不顾沿途的危险,怀着坚定的信念要到达奥里诺科河的源头。途中他们遇到了匪帮的围困,让是否能脱离危险找到他的父亲呢?
  • 作者:长松
    唐乐山在一次救援任务中牺牲,死后他穿进一本狗血文里,绑定了【好运】系统,只要听从系统的提示,就可以平安富足过一生。 唐乐山:还有这种好事? 原著里,唐乐山的角色是个炮灰,因为救人丧命。而他救的人,是全书最强反派,冷酷嗜血,杀人如麻,因一剑捅死了主角,导致世界崩塌。 系统提示:请宿主见死不救。 唐乐山:抱歉,已经救了。 看着未成年的反派,爹不疼、娘不爱,差点被拐卖,将来还会被同门排挤,被师尊毒哑挖眼睛 他怎么能不管? 他接受的九年义务教育不答应! * 邢涟再睁眼,回到了最无助的少年时。 强大的力量被封印在单薄的身体里,是天道在惩罚他。 邢涟:呵。 他就再杀一遍给天道看! 然而他认识了唐乐山。 前世种种如昨日再现,只是这一次,唐乐山总是挡在他面前—— 当他遇到危险,唐乐山说:别怕,有我在。 当他被人诬陷,唐乐山说:没证据就是造谣,他们应该道歉! 当所有人跟他对立,唐乐山说:阿涟,我永远站在你一边。 邢涟能怎么办? 他只好藏起屠戮三界的剑。 唐乐山要成仙,他就跟着成仙; 唐乐山要入魔,他就陪着入魔。 ——小剧场—— 唐乐山倍感欣慰,邢涟得到了来自社会主义的关怀,果然长成了一个风光霁月、举世无双的翩翩谪仙。 直到他被邢涟堵在云殿之内。 邢涟散发着陌生的危险气息,一步步逼近:师兄,你究竟打算何时与我双修? 唐乐山:??? 这怎么跟预期的不一样? 他连连后退,急中生智道:双修有什么意思?不如我们再背一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说明: 1、沙雕彪悍受vs冷艳女王攻,受穿书,攻重生,受上辈子积德,这辈子躺赢,不喜误入。 2、不黑原著主角,攻出场身体年龄12岁,心理年龄上百岁,但感情戏在成年后。 3、不是个正经修真文,设定全是瞎掰,修真只是背景,本质是个小甜饼。 4、微博@码字工长松 5、看文快乐哦,比心! —————— 预收1:《师尊过分撩人[重生]》钓系美人受vs一撩就脸红攻,下克上 楚绝是修真界第一美人,名冠天下。 他的道侣则是当世大乘第一人,两人的结契,轰动了整个修真界。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那忠贞不渝的道侣,会打碎他的金丹,霸占他的宗门,让他耗尽元神而死。 也许是心有不甘,他残留的一缕神识,附到了一块伴生玉上。伴生玉属于他门下一个不起眼的弟子,他甚至没什么印象。 此后数年,他诧异地看着这名弟子,为他刻苦修炼,为他爬上云巅,为他报仇雪恨,为他走火入魔,为他启动上古封印大阵—— 毁天灭地,只为让他复活。 然后,楚绝再次睁开眼睛,回到结契之前。 * 世人都道楚绝跟道侣是天作之合,穆弈也这么想。 他只是难过。 楚绝不仅貌美,还是炼器大家,千百年来无人出其右。穆弈的一生,都在追逐楚绝的脚步。可他拼尽全力,也只能看着楚绝成为别人的道侣。 然而一夜之间,楚绝取消了结契计划,并宣布收一名弟子,亲传功法。 穆弈就是那名弟子。 第一次近距离见面,穆弈匍匐在楚绝脚下,连头都不敢抬。 他不断告诫自己,楚绝是他师尊!就算他成了亲传弟子,也绝不可痴心妄想! 但现实总有挑战。 楚绝没有半点师尊的架子,日常就是拉着他: 阿弈,你陪我说说话吧。 阿弈,你陪我下趟山吧。 阿弈,你陪我喝点酒吧。 阿弈,阿弈,阿弈 穆弈要疯了,再这样下去,他就快把持不住了。
  • 作者:赫伯特·乔治·威尔斯
    《莫洛博士岛》(The Island of Dr. Moreau,1896年)是威尔斯继《时间机器》后发表的第二部科幻小说,它讲述了一位名叫普兰迪克的年轻生物学家,因轮船失事漂流到一个岛上,在经历了一连串恐怖的经历后,终于发现岛上有个姓莫罗的医学博士正在对动物进行各种各样的实验。他将一种动物的器官活体移植到另一种动物身上,企图使它们变成能从事某些体力劳动,穿上衣服,甚至能够说话的兽人。但这些动物的兽性使它们不愿服从这些习惯,于是莫罗博士创造了以他为神的宗教和一套严厉的法律,用以统治全岛。但是灭绝动物兽性的高压行为和恐怖统治只能加深相互的对立和仇恨,莫罗博士最后惨死在兽类的利爪之下。威尔斯在这篇小说中所想要表达的寓意是不言而喻的:人类想依仗科技为所欲为,违反自然规律,想成为自然界的主宰只能是适得其反,最终将自趋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