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微微一笑,道:“记着呢,定会前去拜寿的,飞桥即将建好,日后有暇,我会去看陛下,也免得陛下万金之体来回奔波,虽说这上林是御苑,寻常人来不得,终究不够安全,陛下看昨日这事,还不知怎么交代。”
“无须交代,”萧玦傲然道:“你莫担心,自有朕一肩担之。”
注目弟弟半晌,文昌喟然道:“我知道……我一直都相信陛下……”她亲手替萧玦系好冠缨,退开一步。
萧玦再次回望一眼,目光沉黯,随即再不犹豫,转身离去。
他背影挺直而修长,在晨晖中拉出长长的剪影,落在后院的母子眼中。
趴在窗台上啃着核桃酥的母子,看着远去的皇帝大人的背影,良久,俱都幽幽一叹。
一个说:“看,这人身有旧伤,一夜没睡,又被打昏,居然一大早就爬起来,还这么精神奕奕,溶溶,你也是男人,你为什么这么胆小这么懒?”
一个说,“我胆小?我胆小那昨晚他是被谁打昏的?我懒?我懒那今天是谁先起床的?”
半晌,一个说,“皇帝真不是人干的活……”
一个说:“干皇帝的也多半不是人……”
萧玦远去的身影,同时落在山顶上一坐一立的人眼中。
山顶阳光稀薄,碎如掌心落花,四周静默无声,唯风声呼啸,良久,风声里传来淡淡一句低问。
“你……看出来了吗?”
沉默。
风声愈卷愈烈,似欲将人语声横切,碎裂,抛散。
很久很久以后,才有一丝语声,被风声卷起。
“……没有。”
上林山的秋色是很美的,枫红间疏黄,点染寒山苍翠,时有白鸟双飞,掠碧波而来,姿态飘扬如芦花,而双翅掠过的天空高远旷朗,深蓝如缎,云色轻盈,如雪似烟。
秦长歌抱着儿子,坐在后院凉亭里一起观景,看了半晌之后,萧公子忽道:“难怪说云烟云烟,这云和烟真象。”
秦长歌默然,半晌道:“溶溶,我发现人家说眼睛大未必有神是正确的。”
“为什么?”萧公子立即转过他的大眼睛,努力展示他“美目盼兮”的风姿。
“因为那根本不是云,就是烟。”
“啊……真的吗?除了颜色黑点,我看也差不多啊……”
叹口气,秦长歌懒得和萧小白说话,拉起儿子,“走,去看看。”
上林是皇家御苑,等闲人来不得,皇帝刚走,谁跑来生火?秦长歌心里思想着,走近那烟火时,看见那一角衣色,笑得越发温柔了。
腾腾烟雾中,某奇异残忍的一幕正在上演。
一群衣不蔽体瘦骨支离的乞丐正扑打纠缠混战在一起,尖声惨叫,撕头发掏下裆,抠眼睛抓耳朵,肉屑横飞中血淋淋的纠缠在一起,偶有落败的乞丐忍受不了惨呼着逃出来,立即几个军士抓住,三五下用破布条塞住嘴,用草绳牵在一起,栓在树下,而正中早已挖起石坑,架起火堆,火光熊熊毕剥作响中,士兵们恶狠狠轮流将逃出的乞丐往那火堆上推。
乞丐们无声的挣扎,惊恐的眼神宛如落叶在风中飘摇,落到何处何处便惊起宿鸟,扑啦啦的遮蔽那一方晴空,那目光里一层层血色惶然,仿若滴落在地,便是一滩淋漓的鲜血。
秦长歌的目光,向那群不顾一切残忍血腥相斗的乞丐一掠,目光突然一顿。
人群正中,一个形销骨立的年轻瘦弱乞丐,满面泥泞青肿,稀脏变形得看不清颜容,好似双腿也不良于行,倚在一处山石上,利用山石护住了自己的后心,那群互相扑杀的乞丐也没有放过他,不住往他身上招呼,然而这年轻乞丐虽出手无力,守多攻少,却目光奇准,每攻定为对方必救之处,是以和众多四肢健全的乞丐相比,他虽然也难免伤痕处处,却比那血肉横飞的惨状好上许多,但不知为何,他明明有很多次可以下杀手或取胜的机会,都自己放弃了。
秦长歌轻轻咦了一声,正要走上看清楚,却听人群之后,火坑之外,有鼓声缓急柔亮响起,声声奇韵,节奏琅然,秦长歌一听便知这是羯鼓,却非邻近几国的产物,而是草原大漠之外,高昌之国传来,鼓的两面蒙羊皮,中段腰细,号称八音领袖,前元元孝帝雅擅音律,尤长于击鼓,曾于明光殿前,见秋空迥彻,纤尘不起,遂作《秋风高》之曲,每奏之,则远风徐来,庭叶纷坠,其韵妙绝,名重一时,后前元亡国,会这羯鼓的人日渐稀少,不过对于号称西梁音律大家,诸般乐器无所不精的某人来说,实在不是问题。
其时秋阳高照,碧空如洗,木叶纷飞而红衣烂漫,那男子轻执鼓槌,衣袖翻飞间露出雪白的手腕,黑发飘散,荡出优魅的弧度,他微微仰首,阳光映照下,扬起的下颌精致明洁,明媚双眼微阖,似为那激昂音律深深迷醉,而他击出鼓声明冽琅然,激越时如万军齐进,悠缓处似静水深流,如静夜中闻得圆荷泻露其音铿然,着实是一副很美很意境的场景——如果没有那群可怜乞丐和那烟熏火燎的石坑的话。
为什么这个人每次出现,都要这般诡异呢?
凝目向灰衣红甲的人群中一张望,秦长歌将儿子往身后推了推,问:“溶溶,你害怕看见死人么?”
“怎么个死法?”萧公子眨眨眼睛,“祁繁叔叔家里开善堂,有时候有些乞丐死了,叔叔会派人去收尸,有次也带我去看了,那是个饿死的,很瘦,骨头可以直接拿来做棒槌,叔叔叫我记着,说百姓流离,饿死于道是为人君者之过……奇怪,别人的过错,为什么要我来记着?”
棒槌……秦长歌默默了半晌,放弃此刻对儿子实施再教育的想法,叹气道:“我也不知道怎么个死法,我只是知道某个人很喜欢杀人,经常搞出古怪的名目来杀,我怕你会被吓着。”
“某个人?”萧公子张望了一下,手指一指,道:“你不会说的是那个娘娘腔吧?”
秦长歌顺着他手指看去,“娘娘腔”正微笑着向她看来,双目流彩如烟波荡漾,每一道涟漪都风情无限。
“几天不见,你孩子都这么大了?恭喜恭喜。”
秦长歌微笑,“几天不见,您看起来又年轻了许多,上次八十四这次四十八,恭喜恭喜。”
玉自熙抚抚脸庞,哀怨道:“啊,我有这么老吗?难道我如此费尽心思保养容颜,依旧没有用吗?”
“保养容颜?”秦长歌目光掠过那石坑,“不会是用这个吧?”
“对啊,”玉自熙喜滋滋站起来,丢掉羯鼓,道:“有个方士告诉我,用尸油敷脸,可青春常驻。”
“尸油?”
“尸油?”
玉自熙笑容尤物,姿态宛如在谈论德州府的名花牡丹,娟娟静好,“将尸体架到石坑上焚烧,烧至半焦烂,用水浇灭火,将尸体扔到坑内水中,尸体内的油慢慢渗出,溶入水中,那油养颜是极好的。”
“呕……”萧包子做呕吐状,大怒:“还我早上的翡翠包!”
“人肉包吧,如何?”玉自熙微笑,“风味很独特的。”
秦长歌微笑,玉自熙还是这样啊,要多美有多美,说话要多恶心有多恶心,可是你真要他抹尸油,吃人肉,他一定立即把你杀了。
“阁下就在这里练尸油?”秦长歌环顾四周,“在我西梁皇室御苑别业,佛门清净地上林庵脚下,以活人搏杀炼油?”
“怎么?”玉自熙妩媚的笑,“这里风水很好啊,练出的油一定是绝品。”
“阁下一定在西梁官高爵显,”秦长歌微笑,“只是我记得西梁律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谁说我犯法了?”玉自熙眼角斜斜逸飞,肤色水光脂艳,红衣一拂,一张纸笺平平飞出,缓慢的逆风飞行,有如无形之人在纸下托举,将将停在秦长歌眼下三分处,供她观看。
包子见状不满,努力踮起短腿,又伸手去够,玉自熙眼波流转的看着他,衣袖一拂,不远处一方青石无声移近来,包子爬上去,正好。
眉开眼笑的道:“你不错,我现在看你不娘娘腔了。”
玉自熙莞尔,“多谢多谢。”
秦长歌盯着那纸笺。
“生死书”。
生死书是元朝留下来的规矩,前元一朝,起于草莽,早先是青玛山下西苍高原的游牧民族哈桑族,逐水草而居,沐天风而长,民风彪悍,骁勇善战,于先齐王朝式微之时,起兵横贯高原,带着高原牛羊膻味的雪亮弯刀,划裂暖风熏醉的长空,眨眼间便劈裂了歌舞升平早已不识兵马为何物的久安王朝,占据内川花花江山后,哈桑族人剥去厚重油腻的羊皮袍,换上轻薄柔软的丝缎,撤去案上滴着血水的肥羊肉,换上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南人美食,休掉丰乳肥臀被草原四季长风吹得脸庞黑红,行止粗俗的妻子,纳进娇弱如柳颜如春花雅擅曲艺的亡国官宦的千金小姐,严禁治下百姓称其哈桑族,自称是出身于青玛神山下的天之神族,应约天命,拯救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