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 13 章

道。

柳芊芊是风月场所出来的,当初她一心想逃,想尽办法哄那富商给自己赎身,是因为那老鸨捏着她的卖身契,她赚得钱一分都到不了自己手上不说,还会被逼着接客,这次的情况却不一样。

按照蒋震说的,不用签卖身契,会给他们工钱,客人给他们的赏钱也给他们……

“我愿意!”柳芊芊毫不犹豫地表示。

“我也愿意。”赵灵熙也道。

两人刚才还明争暗斗的,现在倒是又好得跟亲姐妹一样了,说话一唱一和的:“蒋老爷你放心,我们一定好好干!”

“是的,我们一定遵守清风楼的规定!”

“到时候蒋老爷你让我们端庄贤淑,我们就一定不会烟视媚行。”

……

愿意这么做的,不止柳芊芊和赵灵熙,还有跟他们一道的一些女人双儿,可以说当初沈安新见到的蒋震的那群“小妾”,全都齐活了。

当然,也有人是不愿意的。

之前蒋震一直把这些人放在县城这边,是因为里面有柳芊芊这样作风大胆的,他担心带去何西村赵金哥会吃醋,或者惹出什么争风吃醋的fēng • bō来,现在柳芊芊等人都愿意去清风楼干活了,剩下的人就不需要操心了。

蒋震打算把剩下的女人双儿,全都带到何西村去,这些人到了那边,不想嫁人的可以继续做衣服或者在食堂干活养活自己,想嫁人的,也能找个人嫁了。

这年头重男轻女,有些人会不愿意养活女儿,偏偏三妻四妾还合法,大户人家更是会用很多丫鬟……最后的结果就是,乡下缺女人。

因着这个,绝大多数的男人并不在乎自己的媳妇儿是不是黄花大闺女,只要有媳妇儿就行,当然,嫁过人的女人,男方给彩礼会少给很多,这是肯定的。

更别说蒋震的手底下还有很多从水匪那里救出来的男人了……

这些给他当水手的男人收入没他专门训练过的手下高,还是外地人,娶不到何西村本地的女人双儿,估计只要有人愿意嫁,他们就乐意娶,说不定还能抢起来。

蒋震惦记着女儿,让柳芊芊和赵灵熙等人好好考虑一下之后,便打算离开。

而这个时候,沈安新还有些恍惚。

将蒋震和柳芊芊赵灵熙的互动看在眼里,他自然知道这些人绝不可能是蒋震的小妾,所以,他们当初是骗他的。

之前以为蒋震不是个好男人的时候,沈安新放下了对蒋震的感情,但现在,知道那竟然是一个误会之后,原本已经被他放下的感情,却又汹涌而来,甚至比之前更加剧烈。

蒋震一直都很好,他对赵金哥也是真心实意的。

看到蒋震面对诱惑竟能无动于衷……沈安新对赵金哥更是嫉妒起来。

不过,这大半年的经历,已经让他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了。

不管心里是如何想的,表面上,沈安新一直很平静,什么都没表露出来,也就离开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然后,他就瞧见赵灵熙和柳芊芊两个人朝他做了一个鬼脸。

毫无疑问,这两个人是认出了他的,也还记得的事情……那时候,这些人估计还是故意跟他那么说的……

沈安新终于失态了。

不过,他失态也就一瞬间而已,很快,他就回过神来,然后收敛了自己的情绪。

看过这些人,时间已经不早了,郑逸当即提出要请蒋震去酒楼吃饭,但被蒋震拒绝了:“我要回去看看明珠。”

他带上赵明珠,就是想跟女儿多相处一会儿,也带女儿出来逛逛。

“那不如我们去你那儿吃?”郑逸道:“我也去认认门。”

蒋震点头同意了,怕李氏准备的饭菜不够,回去的路上,他特地买了一只烧鸡并几样熟食,还要了一小坛子的酒。

蒋震本身并不好酒,在军队里的时候,他们是不能喝酒的,出来了他倒是会喝,但主要也是喝啤酒,其他的酒他能喝一点,但都不喜欢,这会儿买酒,也就是按着郑逸的意思去买的,买了一坛子米酒。

“这家店没有什么好酒,也就这米酒能吃吃了……”郑逸道,又说了几样好酒,说那些酒,才值得一喝。

冯敬源对酒很了解,当即和郑逸说了起来,沈安新也能搭上几句,蒋震和赵金哥两个人却满头雾水。

“我娘做的甜酒酿挺好吃的。”赵金哥道,今天夏天家里不缺粮食,赵刘氏就用吃剩的米饭拌上酒药做了甜酒酿,好吃的不行。

蒋震点了点头,赵刘氏做的酒酿确实不错,比他现代的时候在超市买的还要好吃。

他们两人说话时那氛围,压根就不允许别人插进去……沈安新心里一酸,想起了之前在京城发生的一些事情。

对蒋震绝望之后,他就同意了母亲为自己说亲的建议,还收用了母亲给他准备的一个丫鬟,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女人,甚至在试过之后,完全不想再去碰女人。

就是为了逃避,他才会离开京城,没想到,就又碰到了蒋震。

几人很快就来到了蒋震在县城的住处。

蒋震对房子的要求不高,那房子外面看着很普通,不过里面打理的很干净,还放着一些看着与众不同的家具。

比如那吃饭的屋子里,除了最常见的八仙桌以外,还贴墙做了一张很大很大的木床,或者那不能算是床,就是用木板做出了一大块半米高的区域,周围做了栏杆,而里面……赵明珠就坐在里面扔装了棉花的布球。

她扔的乱七八糟的,一边扔一边“咯咯”地笑,看到蒋震和赵金哥从外面进来,她明显非常高兴,而她一高兴,整个人就往后倒去,四脚朝天了。

还因为穿得太多爬不起来。

蒋震一时间心都要化了,连忙上去扶起她,然后把她的球往上方扔,自己再接住,扔给她看。

赵明珠笑得更开心了。

“蒋老爷对蒋小姐还真是宠爱。”冯敬源道:“蒋小姐也很是活泼可爱。”

“是啊,蒋老爷对蒋小姐真好。”沈安新也道。

其实赵明珠姓赵,不过赵金哥不会刻意跟人说这个,便只是笑着点了点头,郑逸却道:“什么蒋小姐,那是赵小姐。”

“赵小姐?”沈安新惊讶地问道。

“是啊,蒋震是入赘到赵家的。”郑逸道。一开始,因为觉得蒋震应该不会想让人知道这件事,郑逸是从来不和人说起这个的,不过后来相处多了,他就发现自己完全是想多了。

蒋震压根就不在乎这些。

蒋震确实不在乎这些,但也不会刻意跟别人说起,因此冯敬源和沈安新,之前对此都是一无所知的,突然听到这么一回事,两人都惊讶不已。

莫非,这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赵金哥其实家境非常富裕?要不是这样,蒋震又为什么会入赘?

两人心里有些好奇,但郑逸却没有继续往下说了。

在蒋震这里吃过饭之后,郑逸便离开了,沈安新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没弄明白,却也不能要求留下来,只能跟着离开了。

不过,他已经来了何成县了,总是能弄明白的。

郑逸并不打算让冯敬源和沈安新两个人插手清风楼的事情,第二天,便把这两人支开了,单独和蒋震一起谈。

冯敬源来江南,是想要开拓江南这边的市场,这会儿不能跟着郑逸,他便在何成县走访起来,沈安新想了想,却是雇了一艘船,然后往何西村而去。

何西村这样的小村子,以往有个外来的人,大家都是很防备的,还会当个稀奇事去围观一下,但如今因着蒋震弄了一个码头,来来往往的商人越来越多的缘故,大家对外来的人倒是见怪不怪了。

尤其沈安新满身贵气,一看就是个有钱人,他们就更欢迎了。

沈安新最后便在码头这边逛了逛,又跟人打听了一下蒋震和赵金哥的事情。

托赵刘氏的福,蒋震对赵金哥多好多好,何西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沈安新随便一打听,就打听出来无数消息。

比如那赵金哥,原本不过是村里赵大户家的一个长工,家里甚至连块地都没有,结果蒋震拿着从蒋家要来的“工钱”去了他家,做生意赚钱,竟是让他家发达了起来。这会儿,赵金哥家里,都比赵大户有钱了。

又比如,赵金哥以前是众人皆知的嫁不出去的男人,没想到最后竟然嫁的这么好……

“金哥儿他是个有福气的,蒋震也是个有福气的,他们两个人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和沈安新说话的何西村的女人感慨着说道。

“是啊。”沈安新笑着点头,心里却越来越不忿。

之前在京城的时候,他虽然喜欢蒋震,也有点嫉妒赵金哥,但没有想过要破坏他们的感情,可现在……

赵金哥处处不如他,为什么就能得到蒋震的全心相待?

如果蒋震不是入赘到赵家,而是入赘到了他们沈家……

他可以完成父母的期盼为沈家传宗接代,蒋震本身,也能有更好的起点吧?

他怎么就没有早点遇到蒋震?

沈安新这天回郑家的时候,表情有些恍惚,直到看到冯敬源,他才好似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然后整个人冷静下来。

不管他有什么心思,现在都不能表露出来。

不过,如果蒋震能和他在一起,凭蒋震和郑逸的交情,这冯敬源又算得上什么?

沈安新的心思,蒋震是一无所知的,从头到尾,他都不知道沈安新喜欢自己。

他如今,算是一头扑在清风楼上面了。

蒋震以前做任务的时候,是见识过一些销金窟的,这时候也就能提出很多建议。

他的那些建议,并不是全都适用的,但见多识广的郑逸总能将之改进补足,如此一来,清风楼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营运方法,便逐渐完善起来。

那些蒋震从水匪手里救下来的女人双儿里的一部分,蒋震已经将他们送到何西村了,至于柳芊芊等人,却被他送到了郑逸提供的那个用来开清风楼的宅子里,然后,他们便开始学着打牌。

蒋震和郑逸都没有利用荷官出千的意思,他们只要学会玩法就行了,因此活儿很简单,他们也学得很快,与此同时,那个宅子也被装点了起来。

郑逸为了让清风楼能在短时间里开起来,甚至不惜提供了一些郑家的家具摆件,因而,不过二十天功夫,那宅子看着就有模有样了。

也就是这段时间里,沈安新时常趁着蒋震和郑逸忙碌起来的时候去找跟着蒋震来县城的赵金哥,和赵金哥熟悉起来。

这日,沈安新便又去找赵金哥了。

沈安新过来的时候,赵金哥正在读书练字。

即便到了现在,赵金哥也没把所有的字认全,一笔字更是不太好看,不过他很认真,每天都会练上很多,进步挺大的。

练着练着,赵金哥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蒋震,笔下的字也变成了“蒋震”。

“赵金哥,你在练字?”沈安新从外面进来,笑着问道,心里却有点看不上赵金哥——赵金哥,是在吃饭的桌子上练字的,而旁边的那张木板搭出来的大床上,他那个很胖的女儿,还正在呼呼大睡。

有哪个读书人是这么练字的?

“嗯。”赵金哥对着沈安新点了点头。

只要沈安新对蒋震没意思,赵金哥还是很喜欢沈安新的,甚至非常敬佩沈安新,因为沈安新懂很多东西。

越和沈安新相处,他就越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比如昨天,沈安新跟他说起给衣服熏香的事儿,他就挺茫然的。

沈安新说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应该保持整洁,打理好自己的容貌,适当地给衣服熏香……可他对这些一窍不通。

沈安新不仅懂这些,学问还好,他读书的时候有些地方不懂,问蒋震是问不出什么来的,明显蒋震也不懂,但沈安新却都知道。

人家的学问,真的比自己和蒋震好太多了!

在沈安新没有靠近之前,赵金哥拿过一本书遮住了自己练字时写下的蒋震的名字,对着沈安新道:“沈少,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叫我安新就行了。”沈安新道,然后将自己手上的一个小盒子放在了桌上:“你叫我安新,我就叫你金哥儿吧!金哥儿,我昨天不是跟你说了双儿也要学会打理自己的容貌吗?今天我带了一些工具来,你要不要试试?”

“不用了,我不太习惯……”赵金哥下意识地想要推辞。

“试试又没关系!”沈安新道,然后就打开了自己带来的盒子。

“刮胡刀?”赵金哥看了一眼,就看到了一把小刀,有些惊讶。

如今很多人喜欢留胡子,但蒋震不喜欢,总是胡子稍微长一点,就要用刀子刮干净,所以赵金哥对刮胡刀并不陌生。

不过,他们双儿是没有胡子的,沈安新拿着刮胡刀来做什么?

“这是刮胡刀,但不是用来刮胡子的,而是用来修眉的。”沈安新道:“你的眉毛有些散乱,若是修一下,一定能好看很多。”

“不用了吧……”赵金哥想要拒绝,但他一直都是个不大会拒绝人的,沈安新没一会儿就说动了他,帮他修了眉。

赵金哥本就长得挺英武的,沈安新给他修过眉之后,更是剑眉入鬓,看着硬朗了很多。

“双儿用世面上常见的脂粉会一股子脂粉味儿,那些太白的粉也不适合你,但你脸上也该擦点东西,还能用点颜色偏暗的粉……等下我再给你画一下眉。”沈安新拿出一盒面脂,又往赵金哥脸上擦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