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霸者之路

高武:霸者之路

作者:菜背篼ccc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灵气复苏+学院+高武+日常+无系统+都市】两界交汇,异兽来袭。少年意外得到神秘玉牌,又得隐藏大佬指点。考入武科大学一把方天画戟横扫八荒六合。愿死!敢死!我巴蜀武大强者甘心赴死!破界盟?杀!异兽?杀!凡犯我大夏者,皆可杀!(慢热?P.s:新人第一本书问题多还请见谅)…

《高武:霸者之路》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巷子浅
    【本文将于5月26日入v,入v当天连更三章,小可爱们请多多支持呀OvO】 【隔壁已开文:《混进猫堆中的小人鱼[萌宠]》,预收《豢养非人崽后我一贫如洗[萌宠]》文案在最下面!】 文案: 常鸣涧穿书了,穿成了一本古早狗血万人迷文中的炮灰,俗称感情催化剂。 原身不仅是炮灰,还是个极品舔狗: 对恐同的高冷校草男主穷追不舍; 和一起长大的竹马男二暧昧不清; 倒贴白切黑但俊美无俦的反派; 骚扰温文儒雅气质冷清的白月光; 结果是男主/男二/反派/白月光通通避他如蛇蝎,舔狗到这个份上也没谁了。 穿书当天,他梦到他很快会因万人嫌身份而领便当,要活下去,只能逆转别人对他的看法。 即,变得人见人爱。 . 后来—— 男二对他贴心至极、反派甘愿低头认输、白月光对他笑脸相迎 常鸣涧:他们该不会喜欢我吧? 其他人:你想得美! 而据说恐同的男主,目光更是每每落在他身上,喜怒哀乐皆因他一句话而改变,他只要回头,这人总在他目所能及的范围内。 其他人:我觉得他喜 常鸣涧打断他们:我知道!他一定不是喜欢我,原著说了他恐同!骄傲.jpg 其他人:??? 你知道个屁! . 直到某天,常鸣涧偶然听见一段录音。 背景音嘈杂而模糊,只有一道清润明朗的声音似淙淙泉水,骤然划破黑夜流淌出来,素来清隽冷漠的少年含着春风般的愉悦笑意,珍而重之道: 喜欢。 我喜欢常鸣涧。 说好的恐同??? 阅读指南: ①1v1,he,甜文,双C。 ②对外高冷男神对内偏执恶劣病态的攻对外气死人不偿命对内人间小可爱的受。 ③杠精KY绕道,不要人身攻击,和谐你我他,幸福靠大家。 隔壁已开文:《混进猫堆中的小人鱼[萌宠]》 文案: 祁云是条人鱼,刚分化出双腿就穿到了未来世界。 在这里,他语言不通不识字还是个黑户,一下从金贵的人鱼王子变成全宇宙最后一条人鱼。 幸好遇见了好心人,给他吃给他住,还给他找了份工作,在幼儿园带毛绒小崽们! 重度毛绒控祁云:突然就好幸福。 祁云每天都在幼儿园吸崽崽,幸福到上天。 就是 幼儿园的毛绒崽崽都是猫科: 粘人的狮子崽崽、傲娇的布偶崽崽、最能闹腾的小老虎崽崽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些小崽崽格外喜欢在他身上啃来啃去,似乎非常享受的模样。 正、正常叭? 毕竟喵喵喜欢鱼鱼? 一段时间后,祁云知道了未来有一部分人拥有两种形态:人形和兽形。 他吸过的猫,其实全都是人 祁云:手里的毛绒绒突然就烫手了起来。 慌张之余,他想到了好心人,推开房门,却只在里面看见了他平常最爱吸的那只布偶。 祁云一瞬间醍醐灌顶:!!! 完了,他都做了什么啊QAQ! 下一本: 《豢养非人崽后我一贫如洗[萌宠]》 文案: 宋戎最近在玩一款养崽游戏,本着我全都要的原则,他选择了一口气养五个。 一号崽,拥有银白鱼尾的上古鲛人,日常躺在水面露肚皮装死,还会吐泡泡的那种; 二号崽,出场自带BGM的魂体小朋友,每天拿着小本本来要小星星; 三号崽,银发赤瞳的血族少年,最爱草莓味饮料,一天喝不到就闹脾气; 宋戎:我可以!我什么都可以! 宋戎被反差萌到一脸血,氪金养崽不亦乐乎,在把几个崽好感度拉满后,他因为贫穷选择了暂时退游。 结果眼一闭一睁,抛子弃子的老父亲穿到了游戏里。 宋戎:我不可以。 以为终于实现零氪养崽的宋戎高高兴兴去找崽,旋即他发现,他的崽好像被调包了。 一号崽用鱼尾缠上他,想将他拖到没有人的海底; 二号崽突变成了鬼王,冰凉的掌心扼上他咽喉; 三号崽从草莓味少年变成了冷血无情的血族亲王,看他的目光含着刀子; 宋戎:QAQ崽崽忽然凶残了我应该怎么办? 宋戎:崽崽!崽崽!你们别打了别打了! #为了养崽每天勤勤恳恳打工,结果一觉醒来崽觉得我抛弃了他们闹黑化# #攻:我不仅醋我自己还想暗鲨我自己#
  • 作者:云晴
    这个年轻老板娘就像个谜团一样,让向来只注意工作的他,对她产生了兴趣,“先生,现在只剩下你一个人了……”呵,就说嘛,他的魅力可是无远弗届的,方圆百里内怎可能只留下她这个活口呢?好期待,这样的冰山美人会怎么样跟他搭讪……“麻烦你结帐,我今天要提早打烊了。”嗄?是她说错,还是他听错?依他在桃花丛打滚多年的经验来看,她整个的态度……应该是对他有意思的啊!好吧,他承认,人总是有看错眼的时候,不过,她这种冷静到不把他放在眼底的态度,反而让他更喜欢她了!他决定了,他要用他的热情融化这座小冰山!
  • 作者:遥遥鹿
    她,穿越而来,会治疗各种疑难杂症,擅长针灸,会制毒解毒,生性纯善,父母双亡,从小与奶奶相依为命。他,尊贵皇子,因小时候亲眼看着自己的母亲被皇后杀死,而无能无力,长大以后一直在让自己变得强大。为了留住她,拿各种的宝贝诱惑,再看到她一次一次想要逃离他身边的时候,终于在一次生死离别直面面对自己的内心。历经种种磨难,两人终于走到一起
  • 作者:墨香寻香
    她是国家秘密培养的情报人员,因一块传国玉玺穿越而来。当柔弱的小白兔皇后变成了小老虎,皇室再无宁日。她更是轻轻松松便让一国之君失了镇定——皇上,您信不信臣妾能让您瞬间浑身燥热,气血翻滚,失了镇定,化身为狼朝臣妾扑过来。咳……皇后未免太自信了。某帝心中却满怀期待。臣妾把您的传国玉玺拍卖了。长孙千诺。男人的确化身为狼,不是饿狼,而是恶狼。九州视她为敌,他以命相护,万箭穿心又如何,只要击中的不是他的翅膀,他便能飞到她身边,一生相伴。【这是一个腹黑、洁癖、强迫症帝王和扮猪吃老虎,审美出问题的皇后相斗相爱,最后携手天下的故事。】推荐自己的完结爆笑文《王妃挣钱不争宠》
  • 作者:区适子
    区适子,字正叔。宋末县境鮀洲(今广东顺德陈村镇登洲村)人。幼爽迈,能文词,以博学多才闻名乡里,人称登洲先生。入元不仕,曰:吾南人操南音,安能与达鲁花赤俯仰耶。。一说童蒙课本《三字经》为其所撰。在顺德清晖园看到一段 文化长廊。全程讲述《三字经》,由古至今,以及在海外的传播。讲述说作者应为区适子。顺德历史上的著名教育家。可惜昨天太迷困,没怎么用心记。尤其是讲述区适子的趣事。原文没记。大致说当时顺德有个神庙,问神卜卦,求财旺子,很是灵验。区适子很好奇,专程赶来。来之前,摘了一篇芭蕉叶放在袖子里面。叩拜完毕,他问神他所来何事。随后抽签,神说他什么事也不为,袖内拢了一片青,昨夜落雨,少听了几点雨打芭蕉声。看完心里不由得会心一笑。
  • 作者:裕晏
    柳琢光从小就知道自己在一本书里,她不是女主,也不是女配,更不是反派。她是再普通不过的路人甲。是死在男女主情感纠葛里的芸芸众生之一。她不想死。她刻苦努力,到处历练,好不容易修炼到了修仙界第一,却发现男女主迟迟没出现。她内心好奇,忍不住跑去魔界,想看一看传说中灭世的男主,却发现本该在师门闭关的师兄坐在魔尊的位置。他笑:嗨,小师妹。后来柳琢光才知道,历练时碰到的那些天之骄子,很多都是师兄的马甲。得知真相的琢光:……何等卷王。师兄:_【阅读指北】1.成长型师妹x白切黑双标师兄2.微群像,非女强3.我流奇幻,私设如山——————贴下预收《师尊前任遍九州》沧海桑田,季移月的坟头也从无边云海成了一座残破的庙宇。此刻,距她身死已有五百年。短短五百年,修仙界早已与于她的认知不同。在修仙界的传说中,她是心怀苍生,为世而死的仙君,当人们谈起她,总会不由得为她的故事叹惋。而昔日的同门和亲友早已成一方大能。在传闻中,移月是他们最不得提起的隐秘,他们爱她,敬她,视已死的她为一生最难以忘怀的的人。.回来的第一天,季移月在残破的寺庙里,借着冷雨擦了一夜的剑鞘。死了的白月光才是好白月光。但要是白月光没死呢?
  • 作者:花花大人呀
    一夜情缘后,让江怡没想到的是,对方不但身份尊贵,而且与他父亲同辈,这就算了,还是她联姻对象的叔叔。白桁,道上成他为白四爷,心狠手辣,身价百亿,任谁都没想到,他会栽在一个女人的手里。江怡怕父母发现,她跟白桁扯到一起去了,处处躲着他,可躲着躲着,肚子藏不住了...众人:“不可能,白四爷就是玩玩,江家小门小户的,不可能真娶她。”可他们不知道,白桁为了娶江怡,别说脸,连人都不做了,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人前,白桁是天之骄子,人后,跪在床上,扯下老脸给小娇妻背男德,只为博取小娇妻一笑。
  • 作者:不厌啊
    本文预计于7.3倒v,倒v章节21—41,看过的小可爱不要买错了颜姝窈穿进了一本真假千金文中,还绑定了攻略系统,若是不能攻略反派,最后只能顺应剧情家破人亡!书中的反派林殊和她有婚约在身,但家人维护不愿承认,后来反派平步青云,下面人为了讨好林殊,全力迫害颜家,让她爹不得不奉上全部,投诚男主,乖乖做男主的钱袋子。最后散尽家财,家破人亡。颜姝窈:乖乖攻略反派不好吗?能搞死男主的反派,不能保全颜家吗?所以,颜姝窈另辟蹊径,直接嫁给了反派大佬。只是,在攻略过程中,反派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任务难度更像掉了个个,难以完成的任务刚发布没多久就自动完成,倒是亲亲抱抱举高高的小任务……啊!老天,多给她一些难度五颗星的任务吧!她可以!**林殊此生孤单,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幼妹不知所踪,本以为今生如此了,没想到却娶到了他的未婚妻。容色倾城,祸乱人心,风姿特秀,世无其二。林殊一直都知道他长的过分好看。他本以为颜姝窈也和那些看脸的女子一样,只爱他这幅漂亮的皮囊。可最终还是他浅薄了。阴差阳错的,他听到姝窈和系统的对话。【我能让林殊主动献身?!你就算给我十万积分我也做不到啊!】——颜姝窈接近他只是为了系统任务!连他那幅漂亮的皮囊都不爱!林殊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