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 先杀几个人

在汉帝国杀一个人难不难?杨川反复思量、推算后认为,不难。

难的是、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也就是说,他想杀人,但还不能给自己留下任何隐患。

别看他现如今封爵‘长宁侯’,官拜太学院祭酒、羽林军军司马、朔方郡太守,无论是爵位还是官阶,在汉帝国的朝堂之上,也算是一号人物了。

可是。

汉帝国的律法绝对严苛,就算是刘姓诸侯王、皇子、公主什么的犯罪,也难逃律法制裁,更何况一个关内侯。

这个霉头,绝对不能去触碰。

在离开长安城之前,杨川需要准备很多东西,做很多事情,留下很多退路和后手;竹园头村的那一片封地,是他在汉帝国的第一个家园;

同样的,里面的那些人,包括南宫公主、织娘、刘满,堂邑父大叔一家子、以及那四五百仆役、厨娘等,都是他杨川的亲人,绝对不容许受到任何伤害。

所以,在去朔方郡之前,他还需要杀几个人。

本来,他必杀的人里头,桑弘羊排名第一;不过,既然那厮谋算了主父偃的‘推恩令’,皇帝正在重用他,就不能在这个时候动手。

第二个人,便是公孙敖。

据史书所载,这个合骑侯公孙敖,实际上也是一个倒霉蛋,曾经多次随卫青、霍去病出征,却只在‘河南地之战’中得了军功;其后,多次征战中都是损兵折将,三番五次的丢官丢爵不说,还在后来的‘河西之战’中,因为在沙漠中迷路,差点害死孤军深入的霍去病。

后来,公孙敖因其妻涉巫蛊案受到牵连,腰斩而死,全家被灭。

这公孙敖这老贼,杨川其实早就动了杀心,不过,一直都没有什么机会罢了。

公孙敖必须死。

这一点,毋庸置疑。

因为,只要在后来的主线剧情中,所有可能会影响到霍去病的性命,或造成任何危险的任何人,杨川都不允许其活在世上。

用他自己的话说,公孙敖这种人,在汉帝国来说,属于那种没什么本事、也没什么人品的‘坏食材’,差不多就是腐烂变质后的白菜帮子,有毒。

‘这座狗屁天下,谁都可以死,谁都可以出事,唯有霍去病不能死、也不能出事。’

‘当然,还有我杨川一家子……’

……

一场秋雨一场凉。

十月中秋前后,杨川、霍去病、曹襄、李敢几人,率领一千七百五十六名羽林孤儿和将近三千部曲、工匠,悄然离开长安城,一路北行,向朔方郡方向而去。

这三千部曲、工匠中,其中有一部分是曹襄家的,而绝大多数,则是平阳公主派过来保护他们几人的,差不多算得上一支极为彪悍的私人武装。

至于杨川秘密训练的基建营、护林队、渔猎队、护粮队、农垦大队等,他却几乎一个都没带,全部留在了杨氏封地。

归根结底,长安城才是杨川今后的厨房、餐厅,他必须先得让自己的根系深深的扎进那片土地,最后达到盘根错节、根深蒂固,就算是有一天出现什么变故和意外,他也能做到游刃有余、进退自如。

塞外苦寒,此去经年。

故而,在平阳公主、南宫公主二人的坚持下,杨川不得不带上刘满、织娘和娜仁托娅,以便可以随时照料他的生活起居。

对了,随行队伍中,还有堂邑父、豹姐和几只傻雕。

至于张安世那哈怂,却被留了下来,帮助南宫公主‘镇压’太学院的同时,顺便打理杨氏封地和那三十万亩屯田……

离开竹园头村三日后,一行人逶迤而行,离开长安城将近四百里之遥,算是正常的行军速度了。

“杨川,今夜便在前方七里外的那片山坡上扎营吧。”

傍晚时分,霍去病策马而来,用马鞭指着前方一大片山林笑道:“你看那片向阳山坡,依山傍水,易守难攻,进可攻、退可守,是一个宿营扎寨的好地方呢。”

离开长安城,霍去病就像变了一个人,骑着他的踏云骓,手提丈八马槊,配上一身鲜明甲衣,就十分的骚包。

“你是都尉,行军打仗你说了算,”杨川不愿骑马,与曹襄挤在一辆马车上,懒洋洋的笑道:“我是军司马,生活上的事我说了算。”

霍去病哈哈大笑,意气风发的说道:“那还不给本校尉去做饭!”

杨川笑骂一句‘滚’,便躺平了。

此去塞外,千里迢迢,就算是躺在马车上也甚是困倦,他就想不通霍去病这二货哪来那么大的精神,好像磕了金丹。

“伱们两个懒货,整日窝在马车里头,也不怕捂出什么毛病来?”霍去病探身掀开马车窗帘,十分不屑的骂道:“看看,整支队伍里,就你们两个侯爷是大废物啊。”

杨川闭目养神,懒得理会这货。

曹襄却正有些憋闷,一骨碌爬起来,探出半个脑袋向天上瞅了几眼,咧嘴笑道:“霍去病,你说的没错,我们两个侯爷是废物,还是你霍校尉有本事。”

霍去病得意的笑道:“你以为呢?”

曹襄叹一口气,幽幽说道:“唉,我和杨川两个人,一个平阳侯,一个长宁侯,还真是废物点心,一点用处都没有呢;

看看人家霍去病,只跟我妹妹她们在小树林里玩耍一回,竟然都身怀六甲,眼看着就要生几炕霍小病、霍二病、霍三病……”

霍去病眼角抽搐几下,一声不吭的策马而去。

曹襄哈哈大笑,高声喊道:“妹夫,今晚咱喝两口?”

霍去病跑得更快了,竟是头都不敢回。

逗弄完霍去病,曹襄只觉得浑身的骨头一阵舒坦,转头看向杨川:“嘿嘿,霍去病这憨货,到现在还不曾开窍,哈哈哈。”

杨川伸了一个懒腰,蒙头便睡,嘴里含含混混的嘟囔一句:“今夜,还有雨呢……”

……

关中一带的秋雨,一般不容易下,可是,一旦开始下,便会莫名其妙的连绵不绝,似乎就会下个没完没了。

长安城,西门大街。

一条又细又窄、弯弯曲曲的小巷子里,泥泞不堪的黄泥小道两侧,屋檐低矮,偶尔几个窗户里,透出昏黄光亮,犹如一些瞌睡人的眼睛。

“讨厌,去洗一洗了再上来。”

“嘿嘿,早就洗过了。”

“等等啊,看看你猴急猴急的,孩子还没睡……”

“狗日的,这都什么时辰了还不睡?”

“讨厌,孩子还、没睡着!”

“婆娘你等着,我去将他们几个打晕算求……”

“……”

长安城实行宵禁,点灯时候,除了西门大街一带的酒楼、胭脂铺子和珠宝坊,其他所有的店铺必须打烊收摊,闲杂人等绝对不许上街。

这也就导致,百姓人闲着没事干,只能找点事干。

权贵之家、大户人家还好说,总有那么一些人,入夜之后才会精神饱满起来,喝一口小酒,听一听小曲儿,最不济,还能有点小小的娱乐活动。

可是,百姓人家就不行。

点上灯盏,费油;还不如吹了灯上炕,造人。

于是,家家户户在关闭门户后,总会传出那么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混杂在淅淅沥沥的秋雨声中,平添一丝人间烟火味儿。

风雨声中,夜晚迷离。

阿木身穿一身黑色麻衣,顶着一片破羊皮,一动不动的蹲在低矮的屋檐下,听着屋子里传出的奇怪声音,咧着嘴在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

在不远处,瘦猴似的阿刀也在笑。

‘大人们好不要脸,为了自己办事方便,竟然欺负小孩子……’

两个人互相打一个手势,默默笑了一会儿。

突然,一只雪豹悄然出现,几个跳跃,来到阿木身边,张口吐出一团丝帛之物。

阿木捡起那团丝帛,展开看一眼,便站起身来。

他向不远处的阿刀打一个手势,二人一豹,便在一片低矮、破旧的民居中起起落落、悄然潜行,向西门大街方向靠拢过去。

出了巷口,眼前豁然开朗,灯火阑珊处,却是贵人们的天堂。

长安城宵禁,很多时候,只是针对百姓人的,对于那些皇家贵胄、顶级权贵来说,那些甲衣鲜明、神情肃穆的执金吾,却不过是一些摆设罢了。

“阿菜传来讯息,公孙老贼就在天府人间,甲字十三号房。”

“哪个姑娘作陪?”

“应该还是兰香。”

“嗯,分头行动,先摸过去探一探虚实。”

“好。”

二人低声商议后,几个闪身,便消失在茫茫夜雨之中,再也无迹可寻;那只小雪豹,则跃上屋脊,向数百丈外的天府人间摸去。

泥泞小巷深处,传出几声慵懒的狗吠声,在‘哗哗’雨声中,没有引起丝毫波澜……

……

公孙敖曾经是天府人间的常客。

自从上一次,羽林军战马饲料配方和马铁蹄之事泄露,差点酿成大祸,他便很少出门,就连一般的应酬都不怎么去。

再后来,卓氏为了救司马相如,天府人间被桑弘羊巧取豪夺,不知什么原因,公孙敖更是不曾来过这烟花之地。

直到前不久,他因‘河南地之战’的军功,得封‘合骑侯’,食邑一千五百户,成为汉帝国的新贵之一,他才偶尔出现在天府人间。

不过,自从他成了‘合骑侯’,好像一下子便金贵起来,每次出门,身边都要带着十几名部曲、死士,就连其府上的戒备,也开始变得森严起来。

看来,这人啊,爬到一定高位后,往往会变得贪生怕死起来……

为了摸清公孙敖的行踪轨迹,早在一个月前,杨川便开始谋划、布局,并让精擅潜藏的阿木、阿刀出手;此外,他在一年前埋在天府人间的几枚钉子,也开始发力。

阿菜,便是他埋在长安城的第一枚钉子,以精擅各种炒菜、甜点等,顺利混入天府人间的厨房。

这是他们第一次‘做饭’,故而,所有的计划都经过杨川的亲自审核,并经过反复演练,确保无误后,方才展开此次行动。

杨川明确告诉几个半大小子,杀人这种事情,不能急,不能慌,就像平日间切菜、颠勺那般,必须做到胸有成竹、有条不紊。

至于什么时候能杀死公孙敖,杨川也没有给他们一个时限,反正只要盯着那老贼,伺机而动就行了。

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的……

……

与此同时,天府人间甲字十三号包厢,灯火明媚,红纱轻垂,檀香袅绕,一名俊俏小妇人跪坐在一架瑶琴前,抚琴而歌。

歌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却是高端的烟花巷子里,甚为常见的文人‘艳词’。

大马金刀坐在绣榻上饮酒的公孙敖,听得那小妇人吟唱‘关雎’,连连摇头,哈哈大笑道:“这一首关雎,唯一能入耳的,便是那一句左右流之,其他词句,尽为读书人咬文嚼字、摇头晃脑之作,令人烦不胜烦。

兰香姑娘,换一首、换一首!”

那小妇人微微颔首,轻声道一句‘嗯’,方才十指变幻,叮咚轮响,却是一首古曲‘凤求凰’。

小妇人檀口轻启,歌曰:‘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其声婉转、哀怨,犹如春日寻芳时,有美人乘坐豪奢车驾疾驰而过,空余那一瞥之风情,令人心瘙痒。

却是司马相如当年追求卓氏时的一首‘凤求凰’。

这一首歌,乃天府人间所有歌姬的‘必修课’,差不多传唱了十余年,就连长安城一带的浪荡子,在春日求偶时节,动不动就会摇头晃脑的吟哦一番。

不过,公孙敖却还是不喜,端起一大碗绿蚁美酒,暴喝一声:“闭上你特娘的骚嘴!”

“司马相如是个求,他的歌赋,尽为靡靡之音,没得污了本侯的耳朵!”

说话间,他一脚踢翻面前案几,扯掉身上衣衫,露出那一身腱子肉和十七八处箭伤、刀痕,怒目圆睁:“有没有提气的歌赋?”

“有没有那塞外的风霜,有没有那沙场点兵时的金鼓号角之声,还不给耶耶唱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