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飒做完最后一次彩排已经是深夜了,刚说了句“大家今天辛苦了”,就接到了苏容的电话。
他本来以为苏容是说明天看秀的事的,所以笑着叫了句“小容”,但苏容没有说话。
他在哭。
他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像是因为太伤心说不出来话了,只是一言不发地在电话那头哭着,哭得人心酸。就算不是九楼的人,没有见过他以前开开心心的样子,也能听出这哭声中的伤心。
“没事没事,”林飒眼睛也热了,耐心哄他:“你在哪,我去找你,我马上到,别怕,深呼吸。”
苏容不说话,只是哭得异常伤心,至少有两次,他想叫“师兄”,都被过于急促的呼吸打断了,林飒已经直接拿过助理手机给人发消息查他在哪,他终于抽噎着道:“我在百……百乐盛典……”
“你在那别动,别挂电话,我马上去找你。”林飒直接抓过外套,飞奔出门,在门口打出租,直奔百乐盛典今晚的举行地点,一面拿助理手机给黎商发消息,问他怎么回事。
正发着,黎商那边迟迟没回,反而是苏容的哭声渐渐停了,他像是哭懵了,又像是自己也觉得哭得太狼狈,本能地想找回一点成年人对自己生活的控制力,抽着鼻子道:“我……我要去找我的包。”
林飒自然不放心他这样出去,安抚道:“等我过去,跟你一起找,我在打车,马上到了……”
他话音未落,一辆黑色的车在他面前停了下来,他本来以为是私人出租车,刚想靠近副驾驶窗口,忽然僵住了。他显然知道车里的人是谁,也认得这辆车。
他脸上的神色一下子变得非常冷,如果苏容在这,一定会被他的表情吓到。但他什么也没说,只着拿着手机,站在那里。
副驾驶的窗落下来,驾驶座上的人毫无疑问是萧肃,他鲜少自己开车,也极少穿成这样,像是从家里匆匆跑出来,连外套也没穿,只是穿着里面的衬衫。他身上有种不同于靳云森的英俊,是某种质地更冷漠坚硬的东西,但又有天生的华丽,是冰冷的河边碎石间夹杂着金沙的砂砾,粗糙的黑石上有蜿蜒的金矿层。很少人知道,他两边眼睛的瞳仁颜色深浅其实有轻微的差别,右边那只更偏向极深的橄榄色,只要光足够,其实非常好看。
“我……”他只开口说了一个字。
“下车。”林飒对他说。
萧肃没反应过来,林飒已经绕到了他的驾驶座旁边,拉开车门。
他看着萧肃给他让出位置,直接钻进车中坐着,看了一眼手机,显然那边通话已经挂掉了,焦急地给了方向盘一拳,骂了一声“fuck!”然后他直接关上车门,萧肃的车他开得并不习惯,一脚油门下去时差点撞到路边的垃圾桶,但他还是这样绝尘而去,头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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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蒹葭在主办方准备的afterparty的小吧台找到了黎商。
他说喝酒,就真的在喝酒,也不管这是不是什么重要的晚会,娱乐圈在外人看来是天上掉馅饼的工作,其实内部的人也常有种胆怯的战战兢兢,像中了彩票或者误入豪华舞会。但黎商不同,他身上有种漫不经心的傲慢,是某种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自我,不管在哪,他都要按他的意愿来生活。
最开始吸引秦蒹葭的,就是他的这种姿态,他是某种强大而美丽的生物,天性甚至是残忍的,傲慢地在娱乐圈行走,不为任何人或事驻足。
今天其实也是个晚会,她身上的礼服价值七位数,裙摆漂亮得像童话,但也不过是一件衣服罢了。
如果他喜欢的人不跟她跳舞,其实一切都没有意义。
晚会结束还有一个半小时,吧台只有个调酒师在认真擦杯子,秦蒹葭看了一眼,那调酒师就自觉离开。这是博谊的晚会,人人都认得她,某些时候她说话甚至比黎商更有用。她从来不是说大话的人,无论用什么方式,最终也终于能和他平等地坐在一起。
黎商喝龙舌兰,盐边青柠,第一次看见他这样点酒时秦蒹葭才刚过二十岁生日,中产家庭的好女孩,央戏文化课第一名,一路校花到大学,骄傲得像一只鹤。他是最合乎逻辑的爱人,那些不起眼的优雅细节,构成黎商这个人。但人为什么会爱另一个人呢?因为他有过优渥的生活?良好的教育?还是因为他垂着眼睛喝酒的时候睫毛的阴影几乎要给人忧伤的错觉?
“我记得你酒量很好……”她轻声说道。
“你爱过人吗?”
她想过全世界会问出这句话的人,就是没想过会是黎商。她记得他跟自己嘲讽所谓的文艺片,讲无缝叙事和反叙事,其实那时候就应该猜到的吧,他连赵易都没兴趣谈论,他说的爱看文艺片的人,会是谁呢?
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垂着眼睛,像是叹息般回答道:“爱过。”
他绝对不会在乎这答案之外的东西,这两个字的主体“秦蒹葭”,他是听不见的,自然也猜不到客体会是谁。
“那是什么感觉,是痛吗?”
“嗯,很痛,像是要把心都烧烂了那样痛。”
“得到了就不会痛了吗?”
“我不知道,可能会一直痛下去吧。”
他认真求教,她认真教,但那痛苦忽然如潮水般涌上来,淹没了她。她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按在冰凉的杯壁上,这双手最终会牵起谁呢?光是想象,就让人无法再忍受哪怕一秒钟。
吧台昏暗的灯光下,秦蒹葭忽然凑过来,像是要亲他。黎商躲开了,他眼神仍然清明,他向来是酒量很好的。
“我有喜欢的人了,”他这样说:“不要做这种蠢事。“
一切都对他没有意义,这世界甚至都对他没有意义,他只是像野兽,像动物,会捕猎,会睡觉,会坐在这喝一杯酒。但没有任何事能在他心里留下痕迹,除了那个让他坐在这喝酒的人。那个人让他嘴角留下伤痕,秦蒹葭甚至知道他中学是过着怎样的生活,从那样的环境都幸存下来,怎么可能到了娱乐圈反而这样轻易受伤呢?
她这次也没有哭,只是自己抓过吧台上的酒,倒了一杯,一饮而尽,她就这样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是什么酒也并不重要了。对于疼痛而言,酒精确实是最好的东西。
“送我回去吧,黎商。”她忽然道。
他身上所有的弱点都来自于后天的教育,就像所有人知道他不会让喝醉的女孩子一个人回家。这不是她会做的事,是程曼,是严思筠,唯独不是她。但这又有什么区别呢?他爱上了不能跟他聊黑泽明的人,那个人跟他差异大到像两个物种,但他每天都会跟他回家。
“你有助理。”黎商这样回答。
“求求你了,送我回去吧,黎商。”她看着他眼睛哀求道:“就像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样。”
他眼睛里有瞬间的动容,他对她是有愧疚的,他知道自己爱他。秦蒹葭知道,她回来后第一次见他就知道了——黎商怎么会有愧疚呢?是有人改变了他。让他知道了爱这种东西,他甚至开始承认它的价值。所有人都开玩笑说她衣锦还乡,一日登天,但她知道她回来得太晚了,她输掉了很珍贵的东西。
如果没有那个电话,他大概是不会这么快做出决定的。但他手机响起来,秦蒹葭看见他看号码的表情就猜到大概会是谁,他身上有种很不适合建立亲密关系的东西,像应激反应,越是在乎的人,他越要推开要伤害,是本能的自保策略。因为他知道他对这个无能为力,像某个恐怖的预言,隐隐地朝他走过来。
可惜她没见过黎商和苏容的相处模式,打来电话的不是苏容,而是林飒。
“驯狗学校又要开课了?”这是黎商第一句。
林飒正在开车,情绪也显然很不好:“黎商,你把小容怎么了?”
“这么不客气?怎么,装也不装了?”
要是以前,林飒是不会这么直接的,他有和黎商这种怪物相处的经验,常年试图把他引回和苏容慢慢磨合的正道,但今天他已经消耗了许多自制力。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替你说了吧。”他难得这样生气:“是啊,我就是不客气,我就是知道你爱上了小容,所以有恃无恐。你也别在这抗拒了,这有什么?爱一个人就是软肋,就是脆弱,就是给了别人辖制你的理由,你要是连这胆量都没有,非要做一辈子石头,那也随便你。你抗拒这世界太久了,受伤又怎么样,许多比你弱小的人一样活过来了,你要是因噎废食,在这世界外面做一辈子旁观者,才是浪费了你的人生。”
“真是金玉良言。”
“听不听随便你,我直说了吧,你们两个人中,你是那个聪明人,你得负责让你和小容有个好结果。”
“这就是你今天的恋爱建议?”
其实林飒如果不是在气头上的话,也许能意识到黎商的细微差别,他现在仍保留的,只有嘲讽的态度,却再没有尖锐的言辞,对于以前的他来说,已经像是拔去了刺的刺猬。
可惜林飒没有。
“我的建议,是如果你真明白你现在是什么处境的话,就不该要我客气,反而是你,应该对我客气一点。”
因为这句话,黎商把秦蒹葭送回了酒店。
秦蒹葭看起来酒量不深,醉得不轻,黎商送她到门口,她已经整个人勾在他手臂上,黎商打开门,放她在玄关,她却坐在地上哭起来,抓住他的手臂。
“为什么你要变呢?”她抓着黎商一直哭:“我以为你永远不会变的,为什么要变呢?”
“你喝醉了。”
“像以前那样不好吗?多少人爱慕你,崇拜你,愿意把心掏出来给你,而你甚至不需要负任何责任。为什么你要变成愚蠢的普通人,你不需要受任何人的威胁,也没有任何软肋,如果你不开心,随时可以转身离去……”她的眼泪滚烫,不停往下流:“就让我们回到以前,不好吗?”
那一瞬间,黎商是往房间内踏了一步的,他记得秦蒹葭提过的时光,漫无边际的海,他和他的船,他不需要和这世界建立任何联系,也不需要任何牵绊。
但在那一刻,他想的却是另外一片海,另外一条船。
秦蒹葭看见了他眼神的变化。
“为什么呢?”
“也许是因为我不想让苏容哭了。”
“那为什么是苏容呢?”秦蒹葭绝望地问他:“为什么不能是我,是佟晓佳都好,哪怕是程曼,是严思筠……”
换了任何一个,都不会让她有这样深刻的错过感,那遗憾日夜折磨着她,让她无法安睡。
“哪这么多为什么,如果你一定要有个答案的话。”黎商这样回答她:“因为他是我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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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引用小王子,是他带着嫌弃给小麦读过的睡前故事,如果秦蒹葭能明白的话,其实她会知道,结局早在很久之前就注定了。她所追逐的那个毫无弱点的叫黎商的幻影,怎么会给人读童话呢?
可惜她并不明白。
作者有话要说:《小王子》
“你们一点也不象我的那朵玫瑰,你们还什么都不是呢!”小王子对她们说。“没有人驯服过你们,你们也没有驯服过任何人。你们就象我的狐狸过去那样,它那时只是和千万只别的狐狸一样的一只狐狸。但是,我现在已经把它当成了我的朋友,于是它现在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这时,那些玫瑰花显得十分难堪。
“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罗,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