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夺娇

锦衣夺娇

作者:辣椒小七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家逢突变,父母皆亡,菱歌只身去京城投奔外祖。不料刚出城不久,菱歌就险被贼寇掳走。幸得一名侠义之士出手相助,她方得以脱险。此去路途遥远,为求能顺利抵京,菱歌只好为自己找了个颇有势力的靠山,哄他带她回京。入京后,为免暴露身份,她立马桃之夭夭,去了外祖家。【男主版】锦衣卫指挥使陆庭之阴鸷狠戾,是京中人人谈之色变的活阎王。听闻姑母家中出事,外祖命他去接那个素未谋面的小表妹,谁知小表妹没接到,还栽到了一个女人手里。那女人生得妩媚娇怯,只一眼,便撞进了他心里。她说:妾一辈子都是大人的人。他心头一软,想着一到京城便带她见过父母,娶她为妻。谁知,她竟使计跑了。倒也无妨,这天下,没有他找不到的人。【小剧场】菱歌入外祖家不久,那个素未谋面的表哥回来了。舅母拉着菱歌嘱咐道:你表哥虽不苟言笑,可心里却是最疼你的,不必害怕。菱歌点头应了,可一进门,她便怔在了当场。菱歌,叫人呀。舅母只当是她害怕,打趣道:庭之,你看你把菱歌吓成什么样了?陆庭之走过来,深不见底的眸子里映出她的脸,道:表妹,好久不见。阅读指南:1.小白兔大美人女主(我装的)VS腹黑疯批男主(我真的),1V12.甜宠文,强取豪夺。3.男女主无血缘,SC。-----------------------预收文《宦宠(重生)》,喜欢的宝宝可以收个!文案【双重生/假太监/火葬场】上一世,她是孤弱无倚的娇软公主,他是权倾天下的九千岁。为了皇弟的皇位,她委身于他,受尽凌/辱。最终,她却死于皇弟之手。半梦半醒间,她仿佛听到他杀红了眼:你坐一日皇位,不过是因她在一日。她既不在,孤便拖了整个天下,同入地狱!*再睁眼,她还是尊贵无双的安平公主,他也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羸弱少年。于她,一切似乎都还来得及。于他,不过是重走一次当初的路。哪怕是修罗地狱,他也要闯一闯,只是这一次,他一定要护住怀里的姑娘。只是他没想到,这一次他进的不是蚕室,而是她的寝殿。【小剧场】登基大典前,人人敬畏的九千岁亲自为未来的女帝沐浴更衣。等身铜镜前,他握着她的腰,垂眸吻在她的肩头,嗓音低沉:殿下这一次,可心愿得偿了?她回身吻住他的唇,双目含春:彼此彼此。他眸中微震,旋即释然一笑。这一次,终等到她心甘情愿。#人人只道他甘心匍匐于女帝脚下,却不知夜里销骨噬魂,他才是她的王。#*食用指南:1.双重生,1V1;2.前期火葬场,后期小甜饼;3.男主第一世真太监,第二世假太监。成长逆行征文东山再起,绝地反击参赛理由:女主本是千金小姐,因父亲被人构陷,全家抄斩,她克服万难,与锦衣卫指挥史陆庭之联手,不断成长,最终为父亲平反,实现家族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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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奥斯卡·王尔德
    1890年,爱尔兰诗人和剧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告诉他美国的作家朋友埃德加·萨尔特斯(Edgar Saltus,1855-1921),说准备写一部描写抹大拉的马利亚的作品。 抹大拉的马利亚是《圣经》中的人物,她虽然是个罪人,但她追随耶稣和耶稣的门徒,还曾见耶稣驱走七个恶鬼,并亲历耶稣复活;尤其是她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于是耶稣对她说:你的罪赦免了。耶稣解释说:这是因为她的爱多,所以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 王尔德对萨尔特斯说,他要把她写得有些像莎乐美;随后,他们就开始一起共同探讨这两个淫荡的女子。显然,王尔德当时是基于爱与罪的主题思考,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联想到莎乐美,还没有想到要直接描写莎乐美这个人物。 王尔德的朋友、法国诗人和专栏作家让·洛兰(Jean Lorrain,1856-1906)家里有一座被斩首女子的头像。一次,王尔德看到这座雕像时,据王尔德危地马拉的朋友恩里克·戈麦兹·卡利洛(Enrique Gomez Carrillo)说,使这位爱尔兰剧作家联想起一个有关希伯来公主的奇异传说。这位公主为了对她的情人表示敬意,把一位使徒的头奉献给他;但她这礼物遭到了拒绝,于是她在当天晚上把自己的头割下,放在一只金碟子上给她的爱人。卡利洛说,受朋友们的怂恿,王尔德曾想把这个故事细致地表现出来,大概是以散文的形式来写,题为《两次斩首》(The Double Beheading),但后来他又计划把这故事写成诗篇。后来,王尔德和他的朋友、居住在巴黎的美国诗人斯图尔特·梅里尔(Stuart Merrill)一次去红磨坊(Moulin Rouge)看演出时,见到一位罗马尼亚的舞蹈家,她的肢体动作恰如福楼拜的小说《希罗迪娅》中所描写的莎乐美。王尔德曾试图跟这位演员联系,希望把她的舞蹈写进他正在创作的一个剧本中去。只是没有找到她…… 最后,大约是1891年10月前后的一天晚上,王尔德跟一群年轻的法国作家谈了《圣经》中的莎乐美的故事。回到他所租住的房间里,打开桌上的一本空白笔记本开始写作。几个小时后,就已经写出了不少;为了寻求灵感,他迈出房门,步入临近的那家大咖啡馆(Grand Café),对管弦乐队的指挥说:我正在写一个剧本,描写一个女子赤足在一个她因爱他而要杀他的那个男人的血迹上跳舞的剧本。希望获得某种野性而恐怖的音乐的激励。回去后,就完成了《莎乐美》。 创作之前,王尔德就想过,要使自己这部作品中的同名主人公,不同于在他之前的作家、艺术家笔下的这一人物。在他看来,即使像莱奥那多·达·芬奇,或者阿尔勃莱希特·丢勒这些大师所画的莎乐美,也都不能令人满意。不过王尔德仍然不能脱离前人的影响。 《圣经》中记载的故事自然是王尔德创作《莎乐美》首要的最基本的材料来源。剧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希律·安提帕、希罗底、施洗约翰——乔卡南和莎乐美,就是《圣经》里原来就有的,情节的总体框架大致也与《圣经》里所写的故事相仿。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圣经》的故事,王尔德就不会想到创作像《莎乐美》这样一部剧作。 1893年8月,即王尔德的《莎乐美》法文版出版之后大约半年的时候,王尔德的朋友,英国作家和漫画家马克斯·比尔博姆(Sir Max Beerbohm,1872-1956)在给友人、画家威尔·罗森斯坦(Will Rothenstein)信中指出,说《莎乐美》的创作无疑受到福楼拜的《希罗迪娅》的影响。王尔德回应说:不错,我是剽窃(plagiarise)。这是有鉴赏力的人之荣幸。我读福楼拜的《圣安东尼的诱惑》时就从未在书末签上我的名字。Que voulez-vous(别说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数百部最好的书都带有我的签名。表明他无法否认这些作品有形无形曾经对他产生过影响。 王尔德对诗人斯蒂芳·马拉梅怀有很大的敬意,曾把他创作的《道连·格雷的画像》题献给他。《道连· 格雷的画像》中写到亨利·沃登勋爵曾捎给主人公道连·格雷的一本黄封面的书。格雷拿起开始翻阅,几分钟后,他被吸引住了;甚至有好几年不能摆脱那本书的影响。研究者公认,此书就是若里斯-卡尔·于斯曼的《逆反》。王尔德自己在一封信中也承认:《道连·格雷》中的那本书是我永远都不会写的许多本书之一,但它部分地受到了于斯曼的《逆反》的启示……书中提到的那个身上十分奇怪地糅合着幻想家和学者气质的主人公,那个独特的巴黎青年,就是《逆反》的主人公戴·艾桑公爵。戴·艾桑的那些不合常规的艺术趣味,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王尔德的趣味。其中戴·艾桑对古斯塔夫·莫罗的喜爱,就最典型地反映了王尔德自己的感受。例如莫罗创作的《幽灵》和《莎乐美为希律舞》这两幅画,特别是《幽灵》,莎乐美的着装和挑逗的舞姿,以及画面上华丽的色彩,使王尔德非常喜欢。有材料说,王尔德甚至希望画家奥布里·比尔兹利(Aubrey Beardsley,1872-1898)为他的《莎乐美》创作的插图,也能具有与莫罗的画同样的风格。 人类在幼年时代起,就把头颅看成是人体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珍贵或神圣的部分。人类学研究认为,从抽象的意义上说,‘头’与男性、男子气、父亲、理智或权威联在一起,‘头’是指组织的和管理的功能。古代的神话传说和现实中的人都相信,拥有某人的头颅就拥有他的一切。 在海涅1841至1842年创作的长诗《阿塔·特罗尔》(Atta Troll)里,有一段描写在圣约翰节 的前夜恶魔和精灵四出活跃的情景。其中写到那个得了恋爱躁狂症死去的希罗底:在她潮红病态的脸上/漂浮着一种东方的魅力,柔和的嘴唇,好像石榴石,/弯翘的、百合花似的鼻子,/她的四肢苗条而清凉,/宛如绿洲中的棕榈树。说她不但曾渴望过施洗者的头,在这天夜里,她的双手总是捧着/那只盘子,盘里放着/约翰的头,她吻着它;/她热情地吻那颗人头。人们甚至相信她每夜复活过来,都要把那颗血淋淋的人头/捧在手里(钱春绮译)…… 海涅这里说的是古代传说中的事,像这种拥有男性头颅的情结,也一再被再现在现实主义作家的创作中。 意大利作家薄伽丘《十日谈》中的第4天第5节故事写富商墨西拿三兄弟认为妹妹莉莎贝塔和他们的雇员洛伦佐相得甚欢,不免有失检点,便借故把洛伦佐带到一个遥远僻静的地方杀死,埋在一个不易找到的地方。一夜,苦盼情人归来的莉莎贝塔梦见面容憔悴、衣衫褴褛的洛伦佐告诉她自己已死,并说到他们掩埋他的地点。莉莎贝塔深信所梦是真,第二天一早就带了贴身女仆赶到梦中所见的地点,用刀子细心割下情人的头颅,放在包袱里,再用土盖好无头尸体。……回到家里,……在自己的房间里关好门,捧着那颗头颅大哭,泪水洗净了头上的尘土,吻了不下一千次。(王永年译) 还有法国作家斯汤达在他的著名小说《红与黑》中写到,玛蒂尔特小姐受马格丽特王后的影响,也想学她的样,在情夫于连·索雷尔被送上断头台后,设法找到了他的尸体,把于连的头放在她面前的一张大理石的小桌上,吻着他的额头……(郝运译) 《阿塔·特罗尔》转述传说中的希罗底和《十日谈》里的莉莎贝塔、《红与黑》里玛蒂尔特小姐及马格丽特王后,这四位女性都表现了一个沉溺于爱中的女性,当她无法获得活着的恋人时,即使获得他的头颅,在她的意识中,作为替代物,仍会感到是获得了自己所爱的人,可以获得一种幻想的满足。王尔德《莎乐美》中莎乐美在吻乔卡南——施洗约翰头颅的情节,同样也可以使她在幻想中获得这样的满足。 不过,上述所有可能的启发都在王尔德那里转变为艺术上的独创。这一点,哪怕是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上,也有所体现。例如有研究提到,王尔德先是与格雷厄姆·罗伯逊讨论了这个问题,罗伯逊提出,‘每套服装色度,从最清晰的柠檬色到深红色,要清淡柔和。’王尔德还向装饰艺术家查尔斯·里基茨讨教,里基茨设想是,演出时,‘莎乐美’的脚移动在黑色的地板上应该像是两只白鸽。在这背景的衬托下,王尔德希望莎乐美穿像是毒蜥蜴的绿色衣服。
  • 作者:佚名
    这是一个修罗战场,每一个人都在疯狂的搏斗,他们拼的是性命。流血受伤也不会觉得多痛,为了能活著,他们要杀死对手。生命在这里毫无意义,只有活著的人才是胜利者。拼杀了多久,程秋平没有计算过,他的战甲上全是鲜血,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程秋平回头望去,城门紧闭,城楼上那个人多麽的冷漠。他在看我是怎麽被人杀死的,看的那麽仔细,就像每次我亲吻他的时候,想知道他的眼睛里有没有我,我看的也非常的仔细,我看的那麽仔细,就是没看透他的心。多麽无情的人,耳边的情话只是激情之下的汗水,随时可以蒸发。
  • 作者:乾坤烧鹅
    白案厨师方远有两个愿望,第一个:不再每天和面粉打交道,彻底改行红案当大厨。第二个:回老家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饭店。后来赌气辞职出国散心,稀里糊涂成了国外安保公司的厨子,这帮大鱼大肉吃腻了的佣兵天天嚷嚷着吃银丝卷、油酥火烧、水晶糕。方远开始只想挣点外快,攒一笔钱回到老家实现自己的梦想,然而当意外发生,被逼左手擀面杖,右手M4A1,肩挑责任时……这是一个厨师混迹佣兵当中,赞美兄弟情义的热血故事。……本书故事引人入胜,情感真挚动人,人物血肉丰满,思想正直纯粹。作者用朴实的文字,描写了一个个曲折、离奇、好玩、刺激的故事。百分百是难得一见的好书……我实在吹不下去了,干脆双手合十,五体投地给读者大大们趴一下,给萌新一个机会,花两分钟,点开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