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秉钧
刘以鬯的小说《酒徒》的主角不是传统意义的英雄,他充满缺点,但另一方面他也有自己的原则,他有他的软弱,但也有他的智慧。他是一个内心充满挣扎的人物。这种对内心挣扎的正视和描写,也是现代小说的一个特色。现代佛洛伊特等人心理学上的发现,令人对人性有更着实的认识。人的所谓自我并不是那么稳定。现代心理学家如威廉·占姆士提出说:因为社会固定分配的角色并不能适合我们的身份,令现代人无所适从,个人分裂成几个参差的自我。现代小说中的面具、叙事观点、内心独白、意识流等技巧,多少都基于这类现代心理学的知识而来,尝试更深入地捕捉内心的活动,更透彻地了解人的多重面目。
刘以鬯先生一九六〇年至六一年在《香港时报》编的文艺副刊《浅水湾》,也是香港介绍西方现代文学的一个园地。诗人员娜苔(杨际光)曾经在一篇译文的按语中,对当时该版发表的部分新小说提出反省说:“一般来说,多数侧重于形式的标新立异,以致忽略了内容……”刘以鬯先生六二年在《星岛晚报》连载的小说《酒徒》就不是这样,它融汇了《浅水湾》上面讨论过的现代小说技巧,但又不是在形式上标新立异,它的形式和内容是结合得非常圆满的。
关于《酒徒》在运用意识流技巧上的创新,已经有不少人讨论过了,这里就本文讨论的主题,集中看这新技巧如何移用于香港的现实。这小说因为主角是一个酒徒,所以面具、意识流等技巧用得不觉突兀,作者时时可以通过酒徒的面具发言,而主角的自我分裂、内心的起伏挣扎,也有了具体的依据,可以令读者共鸣。
但作者之运用新技巧,并不是为新而新,是有一个目的、有一个理由在背后的。我们试从比较中看看。谈小说中的意识流技巧都会谈到乔也斯的《优力栖斯》,《酒徒》里也多次谈到这部小说。让我们先从这小说中拿一段出来看看。下面是写杜柏林街景的一节,试译如下:
满城过去了,满城的来,也过去了:其他的来,其他的去。房子,一列列房子,街道,一哩哩行人路,砌起的砖,石头。易手。这个业主,那个。他们说业主永远不
死。当他宣布放弃的时候别人取代他的位置。他们用金子买光那地方而他们仍拥有所有的金子。那里一定有骗局,在城市里堆叠起来,一年一年侵蚀。沙漠里的金字塔。用面包和洋葱建造。奴隶。万里长城。巴比伦。只剩下巨大的石头。圆塔。余下瓦砾,连绵郊野,柔软,卡云草菰形房子,用微风建造。夜晚的居所。
谁也不是什么。
在这一段里,布隆看着街道上的一切,我们随着他的意识漂流。外面世界是那么复杂,他只是个平凡的人,许多事情说不清楚。他看到片段的现象,隐约感到财富控制在某些人手里面,但他只知道“那里一定有骗局”,没法分析出来。于是他继续联想,想象,让意识漂流。
我们再来看《酒徒》中这一段:
病态的夜。澳门即将赛狗。中环填海区发展计划,通俗音乐的歌词有太多的“你爱我”与“我爱你”。曹雪芹与乔也斯的遭遇颇多相似之处,乔也斯在瑞士时穷得必须接受别人的施舍,曹雪芹也度着“举家食粥酒长赊”的日子。乔也斯的《优力栖斯》曾遭受卫道之士的毁谤,曹雪芹的《石头记》也被乾隆皇上的堂弟目为怨谤之作。(第三十四章)
比较之下,我们立即发觉两段文字方法不同,目的也是不同的。《酒徒》这段文字有实指、有批评、有较分析性的语法。为什么呢?这与小说的主题是相关的:酒徒本来是一个爱好严肃文学的人,在商业社会中被迫写流行小说,充满了自嘲和矛盾,好像接受现况又不甘心,他对商业文化看不过眼,对好作家备受冷落感到不平,这段文字引向后面的结论:“好的文章一定会被时代发现的。”酒徒在文内屡屡忍不住对文学发言,正是一种补偿作用,也是他另一面的流露。不放任意识漫游,不规避直接的批评和议论,正因他有他的态度。《酒徒》之用新技巧,不是为新而新。书中这种不轻易追随商业社会流行意识,难以当商品消费的文学技巧正是对抗商业文学的一种抗衡文字。
《酒徒》写于一九六二年,里面提到中国新文学的小说或外国小说,都强调它们的创新和艺术性。这在当时的中国大陆,或作为商业化社会的香港,都是不被采纳的标准,所以作者只能假酒徒醉语,说出心中真话,我觉得《酒徒》是一本关于小说的小说。如果用当代西方meta-fiction(元小说)的观念来看《酒徒》,可以发觉《酒徒》有这种对小说技艺的反省。这种对小说作为小说的自觉,无疑是一种现代文学的精神。但另一方面它又绝不是文字游戏,不是脱离外界自存的纯粹艺术,它始终是关涉当时的时空的。小说里面提到许多西方现代小说,但不能就此以西化视之。如果回顾当时中国大陆译介西方文学的方向,回顾当时过分强调主题的作品,又或者香港社会上充斥的商业化的作品,《酒徒》之强调小说的艺术性,重提并继承某些优秀而被忽略了的“五四小说”的传统,就有它的历史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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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以鬯的《酒徒》有运用面具、意识流、内心独白等新技巧,但加以自己适当的转化,而最重要的是他在中国新文学史上一个小说艺术被低贬的时代,对小说技巧自觉,对“五四传统”重新评价,令《酒徒》成为“五四”以来第一本有这种反省的、关于小说的小说。
(原载《星岛晚报·大会堂》,一九八四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