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帖

骷髅帖

作者:黄鹰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三月。杏花烟雨江南。拂晓。东风满院,烟雨迷蒙。沈觉非衣袂头巾舞风,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独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树下。风也吹起了他颔下的三缕长须。他左手捋须,右手始终按在腰旁那柄长剑上。剑三尺三寸,黄金吞口,紫鲨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颗宝石。七色宝石,闪亮夺目,毫无疑问是真正的宝石,这柄剑也毫无疑问是一柄名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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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黄鹰
    九月初三,清晨。京城的清晨当然绝没有入夜的热闹,大多数的人都是习惯日出之后才起来。上官鹤每一次离家却总是喜欢选择这个时候。这除了空气清新,令他的身心舒畅之外,他还可以任意放马在长街上奔驰,而无须要担忧撞倒路人。他是急性子,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等待,所以要做的事情无论怎样困难,那怕只得一分机会,只要他能够抓得住,他都会立即去将之解决。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也是他最大的弱点。没有人能令他改变,连龙飞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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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十三。在某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在其他人,那些在这个日子出生,死亡,娶妻……的人,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但无论他们的遭遇怎样离奇刺激,都难以与凤栖梧的相提并论。那非独离奇刺激,而且惊心动魄,其间变化的恐怖,已不是任何的言语能够完全描述。夜渐深,东天那一轮明月也越来越光亮,浴在月光下的连云庄就像是披上了一层白血,那本已刷得粉白的高墙看来也更刺目。墙高四丈,笔直如削,最好的轻功,也难以一跃而上,凤栖梧却没有将这面高墙放在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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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叶舞西风,秋已深。飞瀑之下,枫林之旁,激流之中一方巨石之上,孤鹤般立着一个白衣人。白衣如飞雪,这个人的一头散发亦是白雪般飞舞在西风中。他一头白发,眉毛亦根根发白,可是脸上却连一条皱纹也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有多大年纪。而双颧额高耸,两颊如削,容貌峻冷而肃杀,肌肤简直就像是死鱼肉似的,一丝血色也没有,那嘴唇亦不例外,犹如冰封过一样,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铅白色。最诡异的却还是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狭而长,竟然完全是眼白,冰石似的,彷佛已凝结。在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长逾七尺,名副其实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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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烟雨江南。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双燕飞过了墙头,常护花的人犹在院中。雨珠已披湿他的衣衫,他却似无感觉,一脸的落寞。他的目光亦同样落寞,既没有低顾周围的落花,也没有追随双飞的燕子,就落在手中的信笺之上。素白的纸,苍黑的字。每一个字几乎都是歪曲而断续,就像是写这封信的人当时正在极度恐惧的状态之中,连笔杆都无法握稳。这可能就是事实。因为这是一封求救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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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蒙。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技著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著竹笠,却只是挟在肋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著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後,一脸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上前两步道:“这麽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麽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龙楼云又问道:“古历这天又应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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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夜已深。断香浮缺月,古佛守昏灯。缺月从破壁上射进来。这座寺院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破壁。月缺时很多,是以从破壁上射进来的月光与灯光同样淡薄。佛是古佛,灯也是古灯,灯油却是新添上去,只可惜灯蕊已烧的七七八八。灯前,一座鼎炉,炉中插着香,燃烧着的龙涎香。龙涎香是所有香料之中最贵重的一种,现在竟然在这样一间寺院的后堂之内燃烧起来,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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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春寒料峭。独孤雁却只是一袭单衣,独立在庭院中的一株梅树下。树上仍然有梅花数朵,散发着淡淡幽香。天地间是如此宁静。独孤雁的心情却犹如狂潮奔涌!他面部每一分每一寸的肌肉仿佛都正在抽搐,眼瞳中仿佛有烈火正在燃烧,充满了愤怒,也充满了悲哀。他的一双手紧握,指节已因为太用力变成了青白色。可是他整个身子,却仿佛已凝结在空气中,一动也不动。风吹起了他的鬓发、衣裳,那之上,已沾满雨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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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飘飞,铺天盖地,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山白,林也白,地上的一切事物皆白,白色已笼罩了整个世界。于是世界上美好的,丑恶的,都在这白色的掩盖下。美好的变得更美,丑恶的也暂时变得美好,令人无从分辨出它的原来的样子。这世界上有好多恶的事情,都因在美好的外表的掩盖之下进行,令人不易察觉,没去注意,因而吃了亏,上了当。在这天地一片洁白的世界中,远处,有一点不易察觉的白点在缓缓移动,时而隐没在飘飞的大雪中,时而又出现在雪花飞舞的隙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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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香炼影梅花路。路上一行十四人。人十四,马有十六,八匹前,六匹后,两匹在当中。当中的两匹只驭看两个狭长的包袱全都密封,但虽然看不到,可以肯定,包袱里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四个人,二十八道目光之中,最少有十三个人,二十六道目光不时落在这两个包袱之上。只有一个人,两道目光例外。这两道目光森冷,凌厉!比雪还森冷,比风还凌厉!这两道目光完全不同其余二十六道目光,这个人也完全不同其余的十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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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寒露重,但他身上的衣裳却仍然是那么单薄。衣薄。他腰间的-把银刀更薄。他,人正少年。但他绝不轻薄。虽然他出道江湖只不过短短两年,但叶梧秋的名字,早已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月如钩。她的手也如钩。这是一支金钩,金钩就在她左手上。她是个美貌如花的少女。但她的左掌却没有了,她只有一只右掌。而她的左掌,已变成了一支钩。金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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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重阳九月九。满城风雨。西风萧索,烟雨迷濠。天地间一片静寂。这毕竟还是破晓时分。龙栖云却就在这个时分披着一身雨粉,穿过院子的花径。他走得很慢。这种雨,他当然不在乎,所以他虽然带着竹笠,却只是挟在胁下,并没有戴在头上。他也并不是赶着外出。管家龙立紧跟在他身后,一面的奇怪之色。走过了花径,他忍不住追前两步道:“这么早,主人哪里去?”龙栖云脚步一凝,反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龙立不假思索道:“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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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茅山师父以及他两个徒儿如何捉拿僵尸而招致身染尸毒而终至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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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人的姓名,江湖上不知道这个人的人不是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说武功,江湖上的高手前十名之内应该有他的一份,说地位,更无人能及。当今天子与他是叔侄关系,王侯中数他第一,称太平安乐王,还是关外落日牧场万马王的女婿,由于天地会的出现,他受命在承德行官训练御用杀手。落日牧场养的马数以万计,牧场的弟子俱都有一身武功,所以才能够雄霸关外,承德行宫所训练的杀手有当今天子全力支持,无论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尽善尽美,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当然不是一般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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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烟外斜阳,柳内长堤。一骑在烟柳中漫步长堤上。青骢白马紫丝缰。马上人亦是一身白衣,腰悬三尺七色明珠宝剑,年轻而英俊。将落的斜阳在他的身上抹了一层金辉,轻柔的春风,吹飘着他的头巾,鬓发衣裳,柳烟彷佛如云雾;骤看下,人宛若天外飘来,此际又似要随风归去。也许就只有天人才有一张他这样英俊的脸庞。长堤下泊着一叶轻舟,一个老渔翁正与女儿在整理鱼网,听得马蹄声,不觉就抬头望去。老渔翁精神矍铄,他那个女儿看样子才不过十七八岁,面貌颇娟好,衬着一袭藕色衣裳,更显得风姿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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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当空。每一个人都在流汗。并非全都是因为天气酷热,还因为心情。百多个人聚于一起,却竟然一些声响也没有,他们一举手一投足都极尽小心,尽可能不发出任何的声响,以免发生任何的影响。他们已失败过很多次,亦明白任何的疏忽都足以导致失败。这一次的结果是怎样,他们不知道,虽然丝毫的信心也没有,但是他们仍然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全心全意的去部署一切,等候敌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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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野史记载,明英宗年间,江南各地曾经发生严重的瘟疫。其实那并非瘟疫,只是祸害之大与瘟疫无异,又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名称来形容。事件也是与武林有关,执笔记载的既然并非武林中人,即使记载得怎样详细,与事实多少都难免有些出入。事情开始发生在长乐镇。那是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人虽然并不是每一个都很快乐,日子也实在都过得很不错,正如其他各地方一样,难免都有几个游手好闲,喜欢惹事生非的无赖,但无论如何都不足以招致灭镇之祸,人畜俱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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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建文四年六月乙丑日,南京城破。金川门一开,攻城的兵马立即左右退下,燕王朱棣座下七百死士以司马长安为首,飞骑当中冲过,直冲入城门内,声势惊人,只吓得那开门投降的征虏大将军李景隆与俗王朱穗仓皇躲闪,好不狼狈。司马长安没有理会他们,率令所属直驱禁宫,他受命不借任何代价也要将皇帝朱允纹找出来,抓起来,以绝后患。一生的荣华富贵也就在于他这一次的行动成功与否。城内一片混乱,长街上到处是人潮,呼儿唤娘之声此起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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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嘉靖四十三年。九月十五。真人府。月圆,雾浓,夜已深!真人府浓雾中迷离,圆月下仿佛天外飞来,又仿佛随时都会天外飞去,看来是那么的不真实。高义却只有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现在他正立在府外高墙之下,暗影之中。在他的左右边有六个人,与他同样年轻,都是一身黑色紧身夜行衣。
  • 作者:黄鹰
    正午。没有阳光,漫天乌云有如奔马一样自西南急驰向东北,急风亦有如利刀一样斩下了漫天枯叶。段天王冒着雨点般的枯叶自东北向西南逆风奔,一双眼始终都睁大。利刀一样的急风不住袭向他的眼睛,但即使真的有一柄利刀向他的眼睛袭来,他也不会将眼睛闭上。杀人十年,他的眼睛亦已磨练得有如鞍旁的斩鬼刀一样。那柄刀刀身长三尺四,连柄四尺三,阔半尺,厚逾一寸,重达五十五斤,一刀斩下,开碑裂石,虽名“斩鬼”,斩的到现在仍然都是人。
  • 作者:黄鹰
    月明深夜中庭。楚碧桐仍然独坐在大堂对门那面照壁之前。在他的身旁,有一张紫檀矮几,在几上,放着一壶酒。壶已空,杯中仍有酒,握在楚碧桐的右掌内。这杯酒,斟下已很久,才喝去少许,楚碧桐在斟下这杯酒的时候,已一些喝酒的意思都没有。现在他甚至已经忘记这杯酒的存在,目光并没有落在这杯酒之上。也没有落在什么地方,他的眼睛虽然睁大,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见,也非独目光,血气彷佛都已凝结。
  • 作者:黄鹰
    宋开宝九年,冬雪夜,漫天风雪飞舞,违命侯府的内堂却丝毫不受影响,四角还燃着火盘,令人只有温暖的感觉。李煜坐拥重裘,心中更无寒意,下笔如飞,正在填着一阙春词。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这个南唐后主精文学,尤擅词,一直沉迷于书画声色,所以才轻易被宋太祖赵匡胤施用反间计,到发觉错杀大将林宏肇,已经后悔莫及。及至南唐为宋灭,这个南唐后主恐惧之余,更就自贬国号为江南,奉宋正朔,至为恭顺,宋太祖师出无名,惟有无徵李煜入朝,李煜果然恐惧不敢来,宋太祖才有藉口出兵,于开宝七年,合吴越王钱叔夹攻,终于十一月攻克金陵,俘李煜,封违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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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雨连绵。查四在这连绵不绝的春雨下赶了三个时辰的路,一身衣衫早已湿透,身上大小十七处伤口无一不在作痛,仿佛全都要迸裂开来。他很疲倦,但始终都没有歇息下来,一直到现在,看见了路口那座破庙,才突然生出歇一歇的念头。那座破庙看来也不知多少年没有修葺,一半已塌下,还有一半本来是好好的,但到查四来到门前,竟然亦塌下。查四很明白自己已交上了霉运,却怎也不相信倒霉到这地步,脚步一收同时,双手便抄住了腰间缠着的那条寒铁链。
  • 作者:黄鹰
    十二月初一,拂晓。柳絮般的雪花漫天飘飞,地上已积雪盈尺,白皑皑一片。风雪严寒,上官贵并没有改变他一向的习惯,仍然在天亮之前起来,跑到后园运功行气,走一路长拳,耍一遍花枪。他今年已经五十有七,精神比一般青年人却还要充沛,这除了他的根基深厚,与他这十年如一日,从未放弃过的不停锻炼也大有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他懂得几下子,知道他身怀绝技的人却很少。他本来是富有人家的儿子,自小却便被送上嵩山少林寺,三十岁继承父业,到现在,已经是京城的首富,这除了他的善于理财,龙飞在后面的大力支持也是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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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晚钟从山上的古刹传来,栖止在山下林中的群鸟齐被惊起,钟声鸟喧,惊破了林中古道的静寂。钟声中仿佛还有诵经声,这诵经声又仿佛来自走在古道上的六个人。他们都是身穿袈裟,颈挂佛珠,手提戒刀禅杖方便铲等佛门弟子所用的兵器。佛门弟子严戒杀生,这六个人却带着一身杀气,仿佛随时都会出手杀人。没有阳光,他们的头上却仍然低压着一顶竹笠,低压鼻梁,要遮挡的似乎并不是阳光,而是他们的面目。
  • 作者:黄鹰
    拂晓。雪虽雾,寒意却更甚。冬已深。星屑满空,天上还有月,却已远在天边。月色凄清,星光黯淡.一个人披星戴月,天边匹马奔来。马快,一路冰雪激飞,这一骑人马,远看就像是一团在滚动着的烟雾。这种天气,这个时候,居然有人这样奔马,路上如果还有行人,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只可惜这里已远在城外,人好像也就只得这个。沈胜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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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蒙面黑衣人施放七彩毒雾,凡毒气降临的地方,非独人、畜全部死亡,连所有生机也断绝,草木尽枯。黑衣人进行如此大规模的屠杀,目的是试验此种毒雾的杀伤力,以便作为武器,日后称霸武林,这些黑衣人属什么门派?当时江湖上出现三分局面:天武牧场、排教、双狮堂鼎足而立。毒气出现以后,后两者结盟,怀疑毒气是天武牧场所放,此时天武牧场场主却遭毒气所伤,杀人魔王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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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秋。古道,洛阳城外十里。黄昏将近,西风渐紧,落叶纷飞,天地间说不出的苍凉。一队人马这时候正在古道之上。三辆镖车,四匹健马,二十七个人。在三辆镖车之上都插着一面三角小旗,鲜红色,只绣着“镇远”两个字。这正是镇远镖局的车子。镇远镖局在洛阳,然而镖走天下,黑白两道的朋友大都卖账,少有打它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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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怎样了?”白衣人终于张开眼睛,目光与语声同样冰冷。“很顺利。”左面的白衣童子跪下,双手将锦盒奉上。白衣人却一拂袖,一声“好!”接问“水仙是否仍然在百花院。”右面白衣童子点头,应声道:“走不了。”“很好。”白衣人探手一掠风吹散了的头发,随即站起身子。他坐着倒不觉得,这下站起来,才知道比一般人高出很多。右面白衣童子接将紫金鼎上那支剑捧起来,左面那个童子锦盒往腰带一挂,亦腾出双手,抱起那个紫金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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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柳岸,晓风残月。月色苍白,长堤苍白。沈胜衣一身白衣,独立在月色柳影之中。人与绿杨俱瘦。风吹,柳舞,人也似要凌波飞去。人毕竟并未被风吹走,雾却已随风飘来。烟雾。烟雾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这个人也是一身白衣,头上一顶白范阳笠子,低压眉下,遮去了一大截面庞。这个人身材同样瘦长,右手低垂,左掌一支长剑。绿鲨皮鞘,黄金套口,剑长足有六尺,名副其实,的确是一支长剑。这个人一移步,地上就是两个脚印,一个圆洞。敢情这支剑还是这个人的手杖?这个人走得很小心,脚步起落,一点儿声息也没有。这个人从沈胜衣背后走来。沈胜衣竟似完全没有觉察。七丈已走过,还差一丈。一丈对别人来说也许仍远,对这个人来说,却已足够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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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天蚕变”,结构本来颇紧凑,但因为要改编为电视剧,补充了一些其它人的意见,非独结构因此而松散,部份甚至有陈旧的感觉,其后又由于某些原因一改再改,与原意出入颇大。天蚕功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武功?是来自什么门派?本来有一个颇怪异的念头,接而构思了一个故事,甚至拟名“变色龙”,却因为种种原因包括对人性的失望,一直都没有动笔,最近无意与某间电影公司的负责人提及,竟然有意将之改褊为电影,这份创作的原动力也才无可奈何的死灰复燃。经过仔细的分场,故事的结构无疑更加紧凑,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好故事,但相信不至于全无可读性,一个写了十多年武侠小说的作者相信已学会选择题材。一篇从未发表表过的中篇武侠小说,读者熟识的人物相信就只有一个──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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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完结,请大家支持正版,谢谢! 【下本预收:军旅文,喜欢的朋友可以收藏一下!】 商玥靳,远近闻名的鬼才建筑师。 孤芳自傲、性格冷淡、酷帅的一逼。 在得知自己有个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妻时。 酷哥小商微微皱眉,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用钱打发不了的东西,当然也包括他的未婚妻。 当他来到俩人的约定地点,一家西餐厅的门口之时。 一个女人骑着重型机车朝他驶来。 头盔脱下,女人酷帅的一逼的一头卷发迎风招摇,随后,女人轻轻的挑起了他的下颚,你就是我的未婚夫? 只用了零点零一秒,酷哥小商总就化身成温柔小绵羊。 他含着笑将女人的头盔接过,你好,我们现在可以商量一下结婚的事宜了。 ____ 小商总带着酷妹和兄弟们聚餐。 一群人正胡吹海喝,突然见平常能单手劈死一只狼的小商总将水瓶递到了酷妹的面前。 酷妹将扭开的水瓶放到小商总面前,笑着对众人说,我家阿商身体弱,以后麻烦大家多多照顾。 众人,...... 神他妈的身体弱,这可是能一打十的酷盖。 ——— 文案始于8月6号,已截图哦。 —————— 预收: 文案: 温情,北城一霸,又撩又飒。 男人眼中的红玫瑰,女人眼中的绿茶婊。 万花丛中过,片刻不沾身。 就在大家以为温小姐会孤独终老之时。 温小姐突然轰轰烈烈的爱上了一个男人。 并换下了自己的热辣小短裙,穿上了初恋款白色连衣裙。 砸资源,做公益,做慈善。 终于有一天温小姐被穿着军装的男人抵在了墙角。 男人的声音带着几分冷,喜欢我? 女孩眉眼弯弯,笑着搂住了男人的脖子,想要你。 ------ 大家都以为钢铁直男林凯旋会喜欢梳着马尾穿着小白裙的女孩子。 有一天林凯旋领了个小短裤和大波浪卷。 第一天,林凯旋和温情分了吗? 没有。 第二天,林凯旋和温情分了吗? 没有。 第三天...... 终于有一天林凯旋和温情吵架了。 大家四处奔走相告。 赶到大院的门口看热闹。 却见林凯旋将自己的徽章取下,别在小姑娘的身上。 我以国家为傲,以拥有你温情为荣,从今往后你与我的荣耀同在。 ———— —————— 预收: 文案: 秦朗是圈内有名的浪荡公子哥。 他人生的座右铭是得过且过,浪一天是一天。 可突然有一天,他多了一个太太。 豪门联谊,不容置喙。 新太太身娇体软易扑倒。 每次在事后还会甜甜的叫他哥哥。 终于秦朗确定女人便是他的缪斯,他的唯一。 就在这时他收到了女人的律师信,离婚吧,渣男。 也是在这时候众人才知道秦朗家那个听话的媳妇原来就是秦朗读书那会儿拒绝过的一个小胖妹。 将女人按在沙发上,秦朗哑着嗓子道,那你还记得那会儿你将我写给你的情书丢进垃圾桶的事儿吗? ——— 看着男人疯,看着男人狂,看着男人框框撞大墙。 阮暖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报了当年被迫沦为全校笑柄的欺辱之仇。 就在她准备和秦朗一别两宽、永不相见的时候。 秦朗却抬脚堵住了她家的门,陪你演了这么久的戏,现在该你陪我演了,就演其实你也喜欢我。 阮暖,??? 秦朗,全长青中学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你,而你喜欢我只有你自己知道。 也就是在那时候阮暖才知道,秦朗冷着脸递给她的那封情书不是她写给秦朗的那封,而是秦朗写给她的。 而那年秦朗之所以会单挑整个武校,也是因为他们嘲笑她是小胖妹。 ——— 秦朗:我以爱步步为营,只为得到你的一句喜欢。 阮暖:搞秦朗?搞事业?搞复仇?等等什么,你们说我搞错了??? —— 朗哥不渣,并且有望成为我写的小说中最深情以及最惨的男主。 —— 双向暗恋以及套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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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豪门千金沈露嫁入豪门,老公帅气,儿女双全。突然梦见自己是一本豪门菟丝花女主的怨种姐姐。身为长女,在父母无能的情况下,她一肩挑起家里的重担,出卖自己的婚姻,给家人带来了富足的生活,忙得连自己的儿女都没有时间管……可家人却嫌她性格强势,父母与她关系疏淡,弟妹觉得她多管闲事,跟她一见面就吵。更可气的是——她疼爱有加的堂妹,居然和她为了家族所抛弃,对她恨之入骨的前男友搅合在了一起,他们是剧情中虐恋情深的男女主。而自己则是衬托堂妹温柔善良,死后还要被瓜分遗产,注定下场凄凉,连儿女都得不到善待的炮灰。梦醒后的沈露:……这是什么绝世大冤种啊?……沈露当场决定躺平不干了。既然怎么做也讨不了这家人的好,在他们眼里只有堂妹才是他们的好侄女,好姐姐。她还管这群人干嘛呢?不如把时间精力花在自己的儿女身上,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可在她躺平以后,被她无微不至照顾惯了的沈父、沈母、弟弟妹妹却怅然若失,特别难受。就连决心打击报复这个贪慕虚荣女人的前男友,看着沈露和丈夫越来越恩爱,也是红着眼睛,胸口一阵阵揪着疼。他们堵在沈露家门口:姐姐、女儿,再爱我一次!对此,沈露:神经病啊!滚!……下一本《豪门反派养妹觉醒了》BY韩朵朵五岁的宁皎皎突然发现她是一本豪门宠文里的反派养妹。对她宠爱有加的十岁哥哥居然是故事里的反派大BOSS。他宠爱她,娇惯她,只为把她养歪,长大后,她会变成一个骄矜任性,无恶不作的坏女人,仗着自己的家世疯狂针对男女主角,最后落得个流落街头,一无所有的下场,最爱的哥哥也会死…………皎皎不想接受这个结局,努力改变这一切。她不想哥哥变坏,也不想欺负男女主角。于是,知悉了剧情的她,在哥哥遭受虐待的时候挺身而出保护哥哥。在女主角心爱的东西被人破坏的时候,悄悄帮女主角黏合起来。在家境贫寒的男主角被人诬陷偷东西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还悄悄把自己的零花钱塞到了他的书包里。她一不小心治愈了所有人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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