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9章 蓝狐在新罗斯堡

并没有庞大舰队回港,不过是一艘已经逊色于海上君主号的船只顶着漫漫浮冰归来的孤独船。

她能带来什么么?

仅仅是这艘船看似孑然一身,置身于偌大的新罗斯堡也成了渺小存在。

这里的居民忙着储备冬季物资,猎人们、养鹿人们则在筹备着他们的冬季行动。

前些日子持续不断的降雪,使得出海大鱼成为毫无收益的行动。

现在风雪已经停了,即便海面全是碎冰渣,赶在整个海湾封冻之前还能再捕捞些时日,因为广大民众需要渔获,富含鱼油的鳕鱼他们要多少有多少。

穿着厚实皮衣的人们在鱼市走来走去,每逢渔船靠港就会吸引一群人购买冻得瓷实的鱼。鳕鱼、鲱鱼是最多的,也有从涅瓦河、拉多加湖里捞到的河鲈、狗鱼等澹水鱼。

冻鱼如砖头般摆放,鱼贩子按条销售,因不用天平等量具,买卖双方免不了一番讨价还价,进一步增添了鱼市的热闹。

有卖鱼的,就必有卖面包的。

垄断者都城的磨坊,掌握着优先从粮仓取麦子的权力,亚丝拉琪的面包烘焙坊基本垄断了都城的面包与烤饼的供应。

她的产业近乎于一家公司,自然这样的公司与留里克本人有着高度的利益捆绑,她必须交出一大笔利润作为税收上缴国库,如此才有权从留里克的粮仓拿取超额的粮食份额维持产业运作。

多座泥粘土、砖头、石块打造的炉子,里面安置一批金属支架,一个炉子得以一次性烘烤多达五十个大如面盆的面包。面包一次烘烤就要一整天,如此低温烘烤方能确保表层不湖而内部也熟透。自然这样的面包在刚出炉时要用刀子进行切割,再用天平承重销售。一旦它变得干燥,就要用锯子锯开再涨价销售。

都城里有着全罗斯王国最富裕的一批人,他们是战争的既得利益者、商业的得利者,乃至大量服侍这些富裕者的人们。他们的收入可以确保自己每天有面包吃、有鱼汤喝,能过舒舒服服度过这个冬天。

需求的越来越多,尤其是针对一些客居贵族的喜好,一批又一批甜蜜的糕点也从这大烘焙坊向外流出。

蓝狐刚刚抵达都城,他不知道的是,芬兰伯国的实质统治者、留里克的老部下耶夫洛,已经带着一批兄弟抵达新罗斯堡客居了。

所有带来的「灰树杆」被销售一空,猎人们愿意花费较高价钱购买,从而亲自打造一把威力很强的单体长木弓,使得打猎行动多元化。同样的,当国王又召集军队发动战争,所有猎户身为罗斯后裔自当拿着武器参军,并就地编入驻扎在都城的公民兵部队。罗斯军讲究远程攻击,五花八门的善射者都能在军中找到自己的职位。

耶夫洛在都城建立了芬兰伯爵公馆,它并不大,胜在也盖起了高楼。

在都城的主干道,尤其是贴着涅瓦河贯穿整个城市的最长街——涅瓦大道。道路两侧清一色双层建筑,其中不乏有修到三层的,其建筑方式实在吸取了法兰克与不列颠地区的城市民居特色,这才使得罗斯得以大规模盖高楼。

芬兰伯爵公馆也是如此,耶夫洛起初是自己带着兄弟来,如今计划打算把妻儿都接来,索性就在都城度过光明节好了,毕竟这地方是真的热闹。

今日本该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他站在公馆的房顶露台,在这个缺乏护栏的危险之地,可以看清楚王宫的那高耸阁楼,能看到逐渐繁忙、也是入冬后最后繁忙的港口,以及整个喀琅施塔得泊里停泊的罗斯舰队。

第一巨舰在整个夏季都在海试,并在足够庞大的泊地中,与其他船只组成编队频繁施行舰队航行实验。海上君主号的风头盖过了昔日那些劳苦功高的风帆驱逐舰,而她的魅影也不再令人震惊——

整个温暖季的观摩,全城百姓皆以熟悉她的存在,仿佛她自古以来就存在着似的。

偏偏这样平和的日子一艘风帆巡洋舰突然通过不远处的科特林岛,奔着港口冲来,甚至海军的那些家伙还派船去接洽了?

耶夫洛已经四十岁了,这个年纪其实不算老,奈何芬兰地区的人们平均只能活到五十多岁,无论男女能活到六十岁就被称之为有神祝福。

他其实不太清楚的是,芬兰主体的苏欧米部族,广大百姓之所以短寿正是因为生活条件太糟糕了。只要加强御寒、加强伙食,注意保证卫生,平生没遇到什么灾祸,一个人平静得活到七十岁并非难题。

耶夫洛只是心理上认为自己老了,他倒是不遗憾,自己的儿子们正在崛起,家族后继有人已经满足。

他老归老,视力依旧不错。

他盯着那艘不断逼近港口的大船,即便隔着较远距离,眯着眼看清了那船艏的舷号。

「啊?斯佩洛斯维利亚号?那不是远征军的旗舰吗?」耶夫洛不解,他左顾右看发现此船身边没有大船护卫,「孤零零归来?太反常了。该不会是……」

耶夫洛压制着内心的担忧,当即召集自己的人后急匆匆离开都城的芬兰人社区,带队走向海军舰只停泊的港口栈桥。

当他抵达之际,一些高贵者已经待在码头有些时间了。

总督科努松父子已经从海军信使处获悉了情况,这便马不停蹄抵达码头。

蓝狐已经带着伙计们下船,此刻的乌鸫特来西亚如近身侍从一般站在其身边,头顶宽大皮帽子微微勾头遮掩自己清秀的面庞。

与此同时港口的人力吊车已经开始办事,登上大船的港区工人奉命组成人链,将船舱里的货物一件又一件得运到甲板,之后直接放入兜网中,依靠杠杆原理将沉重货物搬运到码头开阔处,对物资进行分门别类的码放,便于后续行动。

「蓝狐,你回来得太突然,仅有旗舰归来,若非有人赶紧报告实情……你会把大家吓坏的!」已经是总督的小科努松难掩心头喜悦笑道。

小科努松的欢愉并非见到了蓝狐,两人其实不算熟。他欢心的那个点就在于已经开始堆砌的那些圆柱状的大橡木桶。显然远在法兰克世界开拓的人们没有食言,这些木桶里装着的定然是各色美酒,其中最多的必然是葡萄酒。

蓝狐其实有些遗憾,至少终于抵达都城,这幅疲惫身体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番。他故意问道:「怎么?真的担心我在法兰克遭遇茬子?如你所见,若非胜利怎么能得到这么多宝贝?」

「全是葡萄酒?确实是宝贝。兄弟,除了葡萄酒……还有什么?」

「还有钱!金币、银币,以及一些我说不上来的东西,像是银子也像是铅。」

「法兰克的神秘宝贝?很有趣。」小科努松顿时来了兴致。

「至于奇怪金属的事,也许卡姆涅那家伙能知晓。倘若他也不知,恐怕就只有让国王定夺了。真是遗憾,我听说大王并不在都城,已经是冬季,他该来了。」

「是啊。驻扎都城的常备军纷纷去了南方。是国王亲自将他们全部调走的。」

「是做什么?莫非是远征?」蓝狐下意识问道。

「听说是整训新军队。有一则消息你一定不知道。」

「那是什么?」

「嘿嘿。当然的继续增兵,国王已经透露消息,都城的备战已经开始,罗斯还要继续攻击法兰克。兄弟,只怕你明年还要奉命去呢。」小科努松止不住笑意,掩饰着内心的一丝遗憾。

只因他也希望可以参与伟大的行动,奈何自己是都城总督责任重大,维持都城的稳定是其家族一地要务,除此外任何事都

要靠边站。

他的话正中蓝狐下怀:「哎呀!我也希望大王增兵,我这次突击回来就是想向大王汇报法兰克世界的骄人战果呢。」

「那么你就等吧。或者,你亲自去诺夫哥罗德一趟。」小科努松继续建议。

「没关系。」蓝狐耸耸肩,「我可以等。」

神秘的闪亮金属锭陆续运下船,那些码头工人在搬运装满银币、金币的箱子难免心生歹意,考虑到自己的家人所有人都忍住贪欲。接着他们开始运输压仓的金属锭,晦暗的铅锭本不足为奇,可其数量之多实在令人咋舌。

除此外,那白中甚至暗暗发青的特别闪亮的金属锭直接给大家整不会了。

这是什么?很软,用牙咬一下都有个小凹痕。它定然不是银子,搞不好它比银子还要贵重。

就算是小科努松和他拄着拐的老爹也是第一次见到锌锭。

罗斯的北方矿山里并非没有锌,只是其含量太低,已经没必要想办法令其从铅里分离出来,所以罗斯制作的青铜器里实则都是微量含锌的。

蓝狐有意炫耀一番自己的战利品,还要高调宣布一下哪些是进贡给国王的珍宝。他自觉要证明一些事情,尤其是要证明自己带兵在外无论多久,依旧是国王麾下的大忠臣。

他的商人头脑使得很注重民间舆论,他需要通过这种行为艺术使得全城百姓多一份饭后谈资:所谓远征军带回大量战利品,所谓战利品绝大部分献给了国王。

民众怎么看蓝狐其实不在乎,是赞誉是挖苦还是嫉妒都无所谓。只要国王与贵族们、大商人们获悉就够了,最终国库会充盈。尤其是当前的特殊时期,大半年前蓝狐就知道远征法兰克的事才刚刚开始,国王一定会扩大远征规模,这就势必需要大量的钱粮以支撑军队的挥霍。

过去十多年的罗斯就是靠着以战养战,国家崛起的捷径是掠夺富裕者,现在这个富裕者不是别人,正是法兰克的那些大大小小贵族们。等罗斯积攒了足够资本,才会在富庶的占领区做一些高级产业。

蓝狐与科努松父子、海军将领歌德伦德,他们围着锌锭堆品头论足。须臾,得了信儿的都城的「国营冶金联合体」的老大卡姆涅,他穿着皮革背带裤就匆匆赶来,心想着究竟是什么新奇金属自己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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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

卡姆涅笑嘻嘻得打赢了,麻利得吩咐随从以奔跑的姿态回去喊人拖曳雪橇来搬货。

卡姆涅的确不认识这些闪亮的金属锭,他清楚认得铅锭,也从那闪亮金属锭处有了一番联想——它的亮白中还有着一些天蓝色又发绿的感觉,不可否认现在明明阴霾未散,它已经足够闪亮,若是沐浴在阳光下它岂不是……

最初给铁片鳞甲鎏上一层银的事情卡姆涅就是参与者之一,如今给器物鎏金的工艺他已经很清楚。此乃原始的镀金工艺,给铁板浇上一层银水,冷却之后就算是镀上了。当然也有更加省银了的手法,彼时的留里克掠夺了大量银币,就有了挥霍资本,为打造一支人数有限却必须花里胡哨的部队舍得砸钱。

这样的处理使得鳞甲不但防锈,最重要的莫过于故意过分凸显其金属色泽。

缺点当然是太费钱了!

卡姆涅不禁思考,如果这东西就是所谓「闪亮的铅块」,是否也能如铅一般处理?铅水很容易烧制,将铁片夹着在铅水里涮一下,冷却后即可粘黏,多来几次铁片就裹了一层铅。

既然大王要一个旗队的新胸板甲,有条件的话自然要做得更加华丽。卡姆涅当然有着邀功的意图,再说这些宿命「闪亮铅锭」的金属总量实在是多,不说给五百副板甲镀是一层,它的用量或许能满足两千副呢。

前提自然是它能如铅锭一般容易熔融。

在平坦的码头故意逗留是蓝狐有意为之,他的双脚贪婪得享受站在平整大地上的感觉。

对于折腾了需求的乌鸫特来西亚,她萎靡的精神随着踏足陆地终于有所恢复。

只有进入码头,面对着宏伟的新罗斯堡木墙,放眼四顾是热闹的居民区,以及那围墙无法遮掩一尊大建筑的存在——居所那就是罗斯王的居所。

这里的确没有如亚琛王宫、亚琛玛利亚大教堂般恢弘的大型木石建筑,连城墙也是木头而非石料。

名为新罗斯堡的城市的确已经与乱糟糟毫无关系。

这里极度陌生,她看到这码头处的人员越聚越多,来者定然都是看热闹的。那些码头工人清一色有着金黄发色,部分人发色近乎于白色,他们说着诺曼人的语言,而这居然就是诺曼人的老巢。

围观的人们看似就是诺曼平民,他们都穿着厚实皮衣,戴着款式相似的厚实皮帽。这里明显有着一些看热闹的诺曼女人,她们居然还抱着孩子执意来看戏?

一大批有财力拥有皮大衣的平民?乌鸫以自己的认知觉得这些平民其实各个都不简单,说不定都是罗斯王国治下的一大批下级贵族与有钱的高级仆役吧。

乌鸫目前依旧要扮演着蓝狐的随从,她已经意识到与蓝狐交谈的尽是一些罗斯高级贵族,他们彼此说着似懂非懂的诺斯语,听起来尽是一些问候话语,嘻嘻哈哈得气氛颇为轻松。

乌鸫始终勾着头,这使得她得以从那些贵族下身衣着上估计其财富。

都穿着一种色泽油亮的高帮皮靴,都有着用宝石、黄金装饰的腰带,腰带处一定悬挂着一把较纤细的罗斯钢剑,剑鞘处自然也镶嵌宝石。至于贵族们所穿着皮衣,它是白色的,想来一定是北方特有的白熊吧!

乌鸫回想过去,好像整个加洛林王室都没有一件白熊皮大衣呢。

野蛮人?

不。这是罗斯人的都城,是相当于亚琛、科隆、梅茨、特里尔的存在。

「这是一座庞大的城市。我如果要生活在这里,至少比哥德堡那个地方好很多吧。」她依旧勾着头默默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