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2章 搞垮公司

十二艘铁甲舰能否喂饱荷兰议会,进而说服东印度公司放弃这个群岛,某新皇还猜不出来。

但可以肯定,只要时机成熟,自己就会派郑芝龙的舰队南下游弋,至少要保证经婆罗洲与苏拉威西岛去往澳洲的航线畅通无阻。

若是具象化的话,那就是只要郑芝龙和隶属于北廷的舰队的铁甲舰数量达到百艘之多,便可以夺取东印度群岛了。

目前不算南都与泉州的造船厂,天津和登州加起来每个批次可以建造至少四十艘铁甲舰。

只要再完成两个批次的建造,至少会多数八艘吉野、八艘来远、四十艘致远,总计五十六艘铁甲舰。

加上郑芝龙原有的四十艘铁甲舰以及北廷水师的三艘铁甲舰,刚好接近一百艘。

郑芝龙在前三批次购买了两艘吉野、两艘来远、三十六艘致远之后,从第四批次开始,专注于采购大舰以及技术引进。

第四批次采购了两艘吉野、两艘来远、四艘致远,但着手在福建泉州的造船厂建造铁甲舰,并下了四艘定远的订单。

刨去郑芝龙采购的部分以及外销的数量,第四批次还剩十四艘致远。

南廷以每艘一百万两加上价值五十万两银子的生铁的价格采购了四艘,余下十艘便被天津与登莱两支舰队瓜分了。

能各得一艘吉野、一艘来远、五艘致远,这下苏观生与揭暄便都满意了。

由于郑芝龙在第五批次里着重采购四艘吉野与四艘来远,刨去已经被海外客户定下的部分。

天津与登莱这两支舰队还可获得四艘吉野、四艘来远以及十五艘致远。

也就是说,在崇祯三十八年时(1666年),理想状态下,北廷所辖的舰队服役的铁甲舰包括九艘吉野、十艘来远、二十五艘致远。

若荷兰方面同意用东印度群岛换取十二艘致远的话,那么北廷舰队铁甲舰的总数将降低至三十二艘。

同时期的郑芝龙的舰队铁甲舰规模将达到六十艘,几乎是北廷舰队的一倍左右。

不过从第六批次(1665-1670)开始,某新皇便会下令天津造船厂,建造八艘定远、八艘吉野、四艘来远。

为了继续保持出口,登州那边还是以致远为主,同时着手建造四艘来远。

即使法国与荷兰都从大明这里引进了铁甲舰的建造技术,打算笨鸟先飞。

但在未来十年之内,想要抵消英国与西班牙舰队庞大的数量优势,还会从大明这里少量采购铁甲舰的。

预计两国都会再买一两艘,而且威尼斯人与奥斯曼人也会继续采购,出口总数不会少于六艘。

从致远、来远、吉野到定远,四级铁甲舰全部安装了拿皇炮与反舰导弹,无非是装备的武器数量不同而已。

但从正在设计的俾斯麦号装甲巡洋舰开始,拿皇炮就会被换成后膛装填的新式火炮了。

预计从第八批次(1675-1680)起,天津造船厂将会建造万吨级铁甲舰的试验舰。

俾斯麦号装甲巡洋舰就是定远的PLUS版,而后者则是吉野的PLUS版。

某新皇发现让科学院的舰船设计人员设计一款全新的战舰很难,但让他们在已经出炉的版本上对其吨位放大、长度增加,他们倒是很会玩。

把定远的舰体拉长三成、宽度增加两米,便成了俾斯麦,只不过比原版的水线长度短了五米,宽度则多一米。

某新皇认为没必要完全照抄原型,因为只要造出来的试验舰不沉,各方面的设计都达到预期的标准就行了。

这种小步快跑的方式最适合科学院的设计团队,同时还能让大明海军以及郑芝龙尝到甜头。

某新皇对造船厂的要求很简单,只要造出来的铁甲舰在航行时不变成潜艇,那就是成功了,全员便可以得到应得的奖金了。

虽然已经造出来的三级铁甲舰航速都只有十节左右,但某新皇认为差不多够用了,没必要追求太高的航速。

与其保证高航速,不如保证较高的续航力,毕竟铁甲舰的航速已经达到了本时代风帆战舰的最高航速了。

余下就是确保在追击敌军的风帆战舰时,己方铁甲舰上的存煤不能提前烧光……

“你有把握说服东印度公司放弃东印度群岛?”

普特曼斯都不知道刚才鲁伊特是怎么答应下来的,这未免也太过胆大包天了。

“当然没把握,但到了该放弃的时候,即使不愿意,也要放弃,就像在海战中要放弃那些已经丧失战斗力的战舰一样!”

鲁伊特已经感受到了明帝国的皇帝对东印度群岛的强烈渴望,就差双方直接开战了。

“那什么时候才是你所说放弃的时候呢?”

普特曼斯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了,要不是面子还值点钱,威廉二世也不会请其与鲁伊特走一趟的。

“很快,可能不到十年!”

鲁伊特觉得自己给出的这个倒计时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因为这是明摆着的事情。

“哦?有什么根据么?”

普特曼斯倒是想听听对方的高见,毕竟这位朋友已经被特罗姆普指定为下任荷兰海军司令了。

要是他的上司阵亡的话,鲁伊特就能立刻走马上任了。

不过普特曼斯还是希望在自己回到本土的时候,能够看见特罗姆普本人,而不是他的墓碑……

“明帝国的造船厂每年可以建造四十艘铁甲舰,外销的部分只有十五至二十艘,余下的都会列装本国海军。十年之内,他们便会再得到至少四十艘铁甲舰,而且一部分还比我们的更大更好,战斗力更高。英国距离明帝国太远,然而东印度群岛却并不远,换成你是明帝国的皇帝,你会先打哪里?”

鲁伊特认为自己的感觉与推测完全没有错,而且通过第二次觐见,再次肯定了之前的看法,那就是明帝国皇帝的野心之大。

北至西伯利亚,南到澳洲,囊括整个群岛地区,这个范围内的全部土地都将划归明帝国的管辖。

虽然现在还只是个战略计划,可随着明帝国造船厂下水的铁甲舰数量越来越多,加上原有的飞艇与坦克,以及看到的军容严整的陆军部队。

谁又能抵挡住如此装备精良且数量庞大的军团的猛攻呢?

不可否认的是,荷兰海军已经衰落,从之前的世界霸主变成了第二,第三法国与第四英国都展现出了咄咄逼人的态度。

唯一能够维系住荷兰商船吨位,维持住海运贸易额的办法,就是之前柯尔贝所说的三国同盟!

荷兰与法国出商船,明帝国出铁甲舰与商品,三家绑定之后,便可实现利益均沾,进而垄断全球航线以及各大洲的市场了。

到目前为止,荷兰所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并不是训练有素的水手,而是一万余艘远洋商船。

有了这些商船,加上熟悉各条航线的船长以及与当地话事人的良好关系,是运输及销售明帝国各种商品的最快方式。

“即使你说的很有道理,甚至可能变成现实,恐怕公司里的那些家伙也不会认可的。现在他们每年都能获得巨大的利益,让他们立刻收手是不可能的事情。”

普特曼斯太了解上面那些人了,哪怕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今天他们还会一切如故。

“或许吧,但即使我们失去了东印度群岛,我们的商船依然可以采购明帝国的商品,将其运输到世界各地。这家公司已经变得可有可无了,可笑的是,他们自己并未发现。”

鲁伊特不是商人,但通过普特曼斯对其不断灌输东印度公司与明帝国皇帝的相关内容,以及自己了解到的一些事情,便得出了一个很合理的结论。

“你的意思是……”

“去掉中间商,卖家和买家都会从中受益!”

“……你要是经商的话,现在已经跻身荷兰十大富豪之列了!”

“哈哈哈哈,可惜,可惜啊!或许你可以考虑用你的公司来取代东印度公司,在与明帝国皇帝的私人关系方面,没人比你更有优势了。我猜,为了挤垮东印度公司,明帝国皇帝甚至愿意向你提供贷款!”

“呵呵,我要是直接答应下来,是不是已经涉嫌叛国了?”

“如果荷兰的未来因你而变的无比美好,那你就是荷兰的英雄了,大家还会为你树立一座铜像的!”

“我真是受宠若惊!”

普特曼斯不知道鲁伊特说这番话的真正用意,但从字里行间能够感受到,鲁伊特已经认为东印度公司是阻碍本国与明帝国携手合作的绊脚石了。

自己的公司取代东印度公司?

这还真是个超级大胆的想法呢!

与鲁伊特的纯粹不同,普特曼斯属于半政半商半军人,三方面都要顾及到。

如果明天就爆发大战,普特曼斯完全可以指挥一支舰队。

如果明天威廉二世要让他成为议员,普特曼斯也会欣然从命。

如果明天就有个能赚取百万银币的机会,普特曼斯今天就会去找明帝国的皇帝拉关系……

不可否认的是,普特曼斯的确很厌恶评议会里的那些败类。

之前热兰遮城被围,他们的反应如何?

就跟一群蠢猪一样!

从明帝国皇帝口中,普特曼斯知道一个词——猪队友!

很显然,评议会里的那些人,就是名副其实的猪队友。

自打从东印度公司出来,普特曼斯便成立了一家全资控股的公司。

不与其他人合作,便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事了。

虽然启动资金并不多,但凭借与明帝国皇帝关系,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跻身荷兰十大公司之列了。

用来运输本公司商品的商船高达五百艘以上,但距离东印度公司的规模还很远。

普特曼斯每年能获得不下五十万银币的分红,不过他觉得钱够花就行了,没必要累死累活。

人上了年纪之后,最重要的就是享受生活,至于其他的都不那么具有超凡脱俗的价值了。

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儿子,小普特曼斯来处理了,或许儿子这个年纪与思维,更适合与明帝国皇帝进行沟通。

不过在临走之前,普特曼斯还是决定求见自己那位高高在上的老朋友。

因为某些想法一旦萌生,就会在心里生根发芽……

“朕之前倒是没想过,但朕认为,你这个提议很好。如果东印度公司与朕和大明作对,朕倒是很乐意支持你。东印度公司说到底,无非是控制着东印度群岛和香料产地,然后利用麾下的庞大船队进行往来于欧洲的贸易,并为荷兰提供巨额的税金。要是你的公司能够取而代之,继续提供等额的税金,想比贵国的执事威廉先生也不会介意这种变故。眼下的困难在于如果打击东印度公司,毕竟朕变不出来香料。至于商船,你倒是可以广为招募,使他们为你的公司效力。朕会提供足够多的商品,供其装船运输。在苏丹运河通航之后,你公司的船队也可以走运河,可以降低一部分成本,而且只要价钱合理,朕还会交给你一个新订单。”

“陛下直言无妨!”

“从大明本土去北美属地的航线!由于路途太远,而且目的地是阿拉斯加,郑芝龙的船队并不愿意去,最多一年跑一趟。贵公司的船队要是愿意接下这个活,往后朕就可以考虑将大明本土到澳洲航线的部分生意也交给贵公司来做。航程比往返欧洲要短,海况也不十分危险,但利润却不少。”

“陛下,如果能签署一份意向书的话……”

“当然可以!”

郑芝龙的船队远逊于荷兰人,而且很多商船并不适合远洋航行,跑北美及澳洲航线实在是力有不殆。

正好普特曼斯找上门来了,某新皇便用这匹马替代驴好了。

只要给足够多的钱,荷兰人还是愿意接下这个活计的。

大明本土到阿拉斯加,运过去的有人和物资,运回来的有皮毛和矿石。

一般都是三月末起航,六月份抵达阿拉斯加或者加拿大,趁着海况很好的时候赶紧返航。

张献忠在西海岸使劲折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牵制西班牙人的北上与东进。

荷兰自己能打败英国,就能在北美的东海岸站住脚了。

否则,那不是正好还得舔脸找某新皇帮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