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墟在东边的郊区,和东区别墅只有两三里的距离。
东区别墅附近的空地上已经在开发楼盘,几百个工人抡着大锤在工地上拆楼。以前的废墟楼盘都是用钢筋水泥的,靠这样硬砸进度很慢。
几十辆三轮车和平板车,拉着从四面八方搜集的废砖头和木材。又将敲下来的水泥渣滓装车,拉到离城区很远的地方去。再把废旧钢筋和烂铁皮打包,等废旧物资场的老板派人来运。
夜枫避开建筑工地,带着夜仙儿往成华街道去。
“喂,臭小子,你真的要做一辈子杀手?”
夜仙儿显然还没有适应过来,捂着胸口好一阵难受:“这帮人都是什么人,你怎么请动他们的?”
“这个跟你一时说不清楚,反正都是朋友.....”
夜枫能怎么解释,说自己是保洁公司的?当初他是被贾叔忽悠过去,而真正让他留下来是因为生日贺卡的事情,到现在已经完全认同组织。
这是他的命,可不是夜仙儿的命。
送夜仙儿去孤儿院,这家伙肯定会经常出来重操旧业。孤儿院的杂粮馒头和萝卜汤,肯定是留不住花花世界的夜仙儿。
送她去三太太哪里?谁知道会不会偷拿人家东西,或者说根本做不了仆人。
“就跟我们一样的吗?”夜仙儿试探着问道。
“对,就是我们这样的,很纯粹的关系....”夜枫觉得环球保洁关系很纯粹,他和秋歌也很纯粹。
夜仙儿眼里有些失落:“可惜大飞帮灭亡了,我现在一个人反而无所适从,可是我不想跟你们做杀手,更不想碰尸体....”
她撅着嘴巴对大飞帮的灭亡没有任何高兴。
“不会吧,你是被压迫惯了吗?”夜枫想不到他对大飞帮居然有归属感。
“可好歹也是我的组织,有压力才有动力嘛....”
夜枫同情地看着她,乱世之中一个人是很孤独的。就算是大飞帮这样的虾米帮,也会让人产生一种归属感。
尤其是从小就是孤儿的,哪怕是一条狗都可以成为知己。
他决定重新帮夜仙儿找到目标:“我们不是杀手,要不是为了救你,我是不可能杀人的.....”
夜枫卡壳了,夜仙儿对尸体很抗拒,保洁公司又没有编制。
但这句话夜仙儿很受用,她停下脚步奇怪地看着夜枫:“不是杀手公司是什么,难道也是小偷帮?那要不我加入你们?”
“也不是小偷帮....”
“那是什么帮,砍刀帮?棍剑帮?你说的袁队长是啥,你们帮主吗?”
夜枫脑子里飞速转动,很快想到一个主意:“你敢不敢跟着我三天,三天后你就明白了,.....”
“神神秘秘的,有什么不敢的!”
“这三天我做什么,你要听我的,不允许乱来....”
夜仙儿到现在还是没有得到答案,不过她头点得跟鸡嘬米一样。
“好,第一件事,带我去大飞帮的老巢,我们去抄家!”
夜仙儿爽快地在前面带路,所谓的大飞帮不过是几个地痞流氓。
他们的老巢在街道里面的排屋里,和阿驿他们的房子一样。夜枫看到下班的人还没有回来,扯了扯自己的帽子遮住眼睛。两个人顺着楼梯上了五楼。
他将棍剑抽了出来,示意夜仙儿开门。
夜仙儿一脸懵逼的伸出手,表示自己也无可奈何。
刚才忘了从尸体上取钥匙,夜仙儿不擅长开锁,他都是在大街上掏兜的。
“让开吧!”
夜枫走到门锁旁边,耳朵侧着靠在门板上,轻轻地转动了一下。这种木门锁非常简单,可要打开也很费劲。
大致听清楚了里面的动静之后,夜枫用棍剑扎进锁舌旁边木框。顺着舌头的方向用力一戳,棍剑将锁舌抵了回去,用手一掰就把门打开了。
屋里几张双层铁架床挤得满满当当,各种臭袜子和内衣内裤丢得满床都是。床
靠窗边的桌子上,盘子里的剩饭剩菜已经发霉,绿莹莹地长着白毛。
屋里一股浓浓的汗臭味扑面而来,夜枫觉得比尸体的味道还难受。
“简直就是老鼠窝,一帮臭脚汉....”
他捂着鼻子用棍剑挑开棉被,这比他在孤儿院的条件还恶劣。主要是这些人不讲卫生,被子都好几年没有洗过的样子。
夜仙儿没有进去,只是站在楼梯口往下看。一连挑了四五床被子,从枕头底下收了几千块钱。
他不相信这些人这么穷,又在床底下扒拉着,除了臭鞋子什么都没有。
当他拉开抽屉的时候,里面的一个破账本引起了注意。这是用旧报纸缝起来的,有巴掌宽厚厚一叠,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一些名字和数字。
上面清晰的急着每次收到的钱,好像还有大笔出账记录。翻了十几页才发现夜仙儿的名字,上一次还是二月份交过两万块。
他拿着本子走到屋外:“这上面怎么这么多人,你帮我看看怎么回事?”
夜仙儿接过本子扫了一眼,她认识的字不多,几个阿拉伯数字还是认识的。“这应该是附近的小偷吧,今天到场的都是欠钱的......”
她对于自己欠钱的事情有点窘迫,当初她可是吹牛自己四岁出道。
“居然有这么多小偷?”夜枫数了一下有四五十个,按照这样的规模,大飞帮每个月要收两百万:“那这一笔五十万是什么意思?大飞帮每个月还要上供吗?”
“好像是这样,他们也要交保护费,交给谁我就不知道了。”
“看来这是个庞大的组织,这些人你都认识吗?”
“不认识,只有少数几个见过,这是规矩.....”
见夜仙儿这么说,夜枫再次进到房间里,就算是每个月交保护费,也肯定是有余钱的。
他用棍剑在房间里到处戳了戳,坛坛罐罐的也敲了一下。就连垃圾桶和泡菜坛子都翻了一遍,最后将目光停留在杂物间的天花板上。
早期的房子都是设计了室内洗手间和厨房的,到最后全部都做了杂物间。社会并没有像人们早期预想的发展,反而资源越来越匮乏。
他用竹棍捅了捅,掀开了吊顶的铝塑板,上面的钱噼里啪啦掉了一地。都是成捆的现金,不光有毛票还有百元大钞。夜枫顾不得天花板的灰尘,将所有吊顶全部戳开了。
“夜仙儿,快进来!”
夜枫兴奋不已,找来一条床单扎起来,将钱全部往里面丢。来不及细数,足足装了两大包,差不多有一两百万的样子。
换成杂粮米足够孤儿院吃一年,一万斤杂粮米对孤儿院来说是天文数字。
夜仙儿跑到屋里,看着满地的钱傻眼了,她装钱的速度比夜枫还快:“拿了钱赶紧走人,要是让人发现了就麻烦。”
平日里在大街上能够摸个皮夹子,里面有两三万的大佬少之又少。
今天这么多钱估计她几年也偷不到,夜仙儿有点兴奋:“我早就知道做帮主不一般,你说要不我们也成立个小偷帮?”
夜枫将一捆钱递给她,自己肩上也扛了一捆。
他走到厨房里将水桶提了出来,对着地上的脚印冲了一下。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用手碰墙壁,唯一的信息就是自己的脚印。
简单的处理了一下遗留的痕迹之后,两个人这才出门下了楼梯。为了给现场更大的破坏,他连门都没有关,反而在屋里地上撒了十几张毛票。
对于他的做法夜仙儿很是钦佩:“想不到你是个老手,你说我们要是多撬几家,是不是很快就可以买房了?”
买房夜枫根本没有想过,就这一套小房间没有几千万是买不到的。
“毫无意义,人还是要干点踏实正经的事情.....”
他看着夜仙儿越走越偏,觉得自己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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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