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四章 舔狗进化史(上)

来吃东西的进化者表示冷中将桌上的那些菜他们也很想尝一尝的。

牛蒡酱焗排骨,白、红、绿,酱汁通透,排骨微炸过的,工工整整的在盘里码成小山。

腌渍舞茸,仍旧是以舞茸的清鲜作为主基调,但渍物居然是生鹿肉酱,这显得很奇异,让舞茸看上去多了一丝粉嫩的色彩。

生烤锦绣龙虾,罕见的姜蒜辅味甜辣口炭烤制成。

胡椒鹿肉刺身,早上吃这个东西会不会感觉太刺激了?

“林老板心情一定很不错”

有人情不自禁的嘟哝。

事实上就是这样。

林愁用筷子夹起一片饱满的舞茸,与鹿肉一通放到冷涵面前,

“试试这个,腌渍舞茸用的是生鹿肉酱,主要为了搭配鹿肉刺身的,因为鹿肉刺身只用了胡椒,没有任何调味。”

一道菜的辅材是另一道菜的主材,并且两道菜最后还要搭配着一同食用。

“好吃!”

完全尝不到鹿肉的生和腥,冷涵嘴巴里全部都是舞茸的鲜美。

腌渍的舞茸脱去了一部分水份而变得有些脆韧,并且口感异常柔滑,咬一咬会变成一声轻响,里面满是腌汁独特的香气,被两片舞茸包裹的鹿肉切得很小但很厚,那种鲜嫩的红色肉质仿佛是能够被口腔也观察到的美好色泽。

“唔”

冷涵微微低下头,以免口腔中满溢的汁水过分的涌出嘴唇。

“很奇怪”

有个成语叫做望梅止渴,冷涵现在就像是个吃着果香动人果肉甘酸梅子的小孩,口水止不住大量的分泌出来。

林愁笑眯眯的说,

“感觉到了吧,早晨的时候嘴巴总是会很干的,这就是这道菜的意义所在。”

“嗯嗯”

“再试试排骨。”

冷涵注意到牛蒡酱其实是后面才淋到炸制过的排骨上的,排骨咬在嘴里焦脆干香肉味十足,骨和肉交接处的那一点湿润简直是最迷人的风景,配上牛蒡酱极大的丰富了口感,并解除了排骨最后一丁点油腻,足以让人一路吃到饱。

当然,真正的主角是林愁很少会做的甜辣口味。

对半切开去除了肠的锦绣龙虾以炭火在炉上烤至肉汁沸腾,晶莹剔透的虾肉变成了洁白的胶质,淋以着重加了姜蒜的甜辣酱,金黄中透着红润的甜辣酱中满满姜蒜味道被焗烤出来,来自于热带最后的风情被人为的激活并点燃了。

一只锦绣龙虾,占据了半个桌面的大小,烤过之后那红灿灿的颜色看着就非常喜庆。

冷涵眼睛里也有好看的色彩映出来,

“这只龙虾好大”

林愁自然而然的接口,

“对一个进化者来说这点食物算不了什么,一日之计在于晨,你们需要的能量很多的。”

哦嚯~

这又是一句让山爷足以含笑九泉的话,无论如何你他娘的就是在指名道姓的说一个女孩子能吃。

不过冷涵听了这话显然是没什么反应的,一顿丰盛的早饭就这样有惊无险的吃完了。

林愁嘴里咬了一块风干肉,冰风箱吹了半年的那种生冻风干肉,满满一大口咬下去感觉像是啃了一座冰山一样清爽,然后满满的卡路里无视防御的在某人的身体里攻城略地,精神百倍。

“我得干活了”

一大坨一大坨的进化者可不光是来这儿吃早饭的,早饭只是附赠,为鲎系套餐排队才是真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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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加塞儿也是。

华夏人民哪怕在大灾变时代也依然觉得加塞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和魅力。

哈,前面一微秒和后面一微秒,那能是同一个世界么?

吃早饭抢大包子的时候还好好的,筷子一撂下立马给你翻脸,你搡我我挤你时不时还得嚷嚷几句。

不过他们还算克制,只是小声哔哔互相刺几句,不敢违背林愁的规矩,因为那样他们很可能被小心眼的林老板强行驱逐出境。

林愁今天需要宰很多很多鲎肉出来,非常忙。

虽然这样说有点怪,但确实是宰肉而不是宰鲎。

鲎的甲壳即使林老板的厨刀也不是那么容易搞定的,稍微过一点鲎就会挂掉,然后身体甲壳完全恢复,只能再重来一次开壳流程。

一开始林愁还老老实实的开壳剜肉,后来熟练了干脆上手就是一劈两半——反正恢复的只会是活着的那部分而不是变出两只鲎来。

工作效率迅速达到一个难以想象的速度。

那么好的,走到这个流程,林愁和鲎彼此都成长了许多,经历了许多。

山爷差不多是爬着回来的。

一屋子进化者守着自己那张桌子时那坛子酒,纷纷对黄大山表示钦佩,

“牛逼啊山爷。”

“这是打赢了?”

“真猛,绝世猛男。”

不过这个语调怎么听怎么也不像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钦佩。

山爷看上去太惨了。

感觉不是和人打了一架,而是被人拖到牛棚里找了20来号老太太狠狠祸祸了一通。

事后,老太太们体贴的替山爷提上裤子,谈论着今天该去哪个超市抢打折鸡蛋,愉快的离开了。

大概就酱紫。

黄大山呸出一口血沫子,按着腮帮子感受了一下后槽牙,

“这娘们简直太特么牲口了”

曾有幸感受过大月匈姐关怀的进化者们不由得露出悲伤的表情。

是啊是啊,太特么牲口了。

和那个女人动手,你的各种能力几乎完全没用,即使落在她身上也跟打在棉花上没什么两样,她就是要强行把你的能力剥离掉,将战斗的层面强行拉到仅限于肉体的程度拳拳到肉的和你拼体力条血条,怎么打都是她的主场和她所擅长的——不愧是林老板调教出来的预备役老板娘啊,就问你难受不难受。

毫无疑问那是自虐。

黄大山整理了一下口腔里的红细胞血小板之类的玩意,觉得自己的味道真不错,血液里全是荷尔蒙的味道——e老子可真他妈是个强壮的老爷们啊,阳顶天!

他居然在人群里看到了温重酒,不由得奇怪道,

“这老小子可从来不负责对外战斗啊,来吃这菜干嘛的?”

说他和温重酒卫天行现在关系也还算不错的,立刻就上去打招呼了,

“哟,老温?”

温重酒看着黄大山,目光复杂。

对。

就是这个货。

几个月前还是条舔狗。

一心想和他和卫天行打好关系来着。

现在,

他六阶了。